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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論焦點是什麼

來源:時尚冬    閱讀: 2.26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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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論焦點是什麼?訴訟過程,往往是爭議焦點不斷明確、細化的過程中,找到最核心的焦點問題,能夠讓律師的庭審準備更加有效,更能實現整個庭審的掌控力。那麼爭論焦點是什麼?

爭論焦點是什麼1

1. 什麼是爭議焦點?

糾紛起,兩造生,兩造相爭,各執一端,僵持不下,難以定論,遂訴諸法院。法官查證事實,辨法析理,一斷於法,作出裁判。爭議焦點即產生於此過程之中,乃兩造必爭之核心問題。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133條規定:“人民法院對受理的案件,分別情形,予以處理: ……(四)需要開庭審理的,通過要求當事人交換證據等方式,明確爭議焦點。”《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39條規定:“證據交換應當在審判人員的主持下進行。

在證據交換的過程中,審判人員對當事人無異議的事實、證據應當記錄在卷;對有異議的證據,按照需要證明的事實分類記錄在卷,並記載異議的理由。通過證據交換,確定雙方當事人爭議的主要問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226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訴訟請求、答辯意見以及證據交換的情況,歸納爭議焦點,並就歸納的爭議焦點徵求當事人的意見。”

爭論焦點是什麼

依上述規定,爭議焦點是當事人之間產生糾紛之後需要解決的主要問題,其首先是一個問題,具體而言,包括引起爭議的事實、證據、法律規定、責任等方面的主要問題。既然是問題,即可以用“是否”“如何”等語言進行表述,例如“合同是否生效”“是否構成侵權”“如何確定責任”等,這也是司法實踐中的裁判文書中常見的表達方式。

其次,爭議焦點是“主要問題”,其主要性體現在影響案件的處理結果,與案件處理結果無關的爭議問題不在爭議焦點之列。

2.如何確定案件的爭議焦點?

依上述規定,“人民法院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訴訟請求、答辯意見以及證據交換的情況,歸納爭議焦點”。一般而言,法官結合原告的訴訟請求、被告的答辯意見及證據交換情況,即可確定案件的爭議焦點。因此,對比原告訴訟請求與被告答辯意見,結合證據交換或庭審答辯情況,爲歸納爭議焦點的一般方法。但在司法實踐中,爭議焦點往往並不侷限於原被告雙方的訴請或答辯,

一則由於原被告雙方往往基於一方利益有意或無意模糊爭議焦點,

二則由於爭議焦點所提出的問題往往需要依據法律原則或規則予以解決,需要法官根據法律規定和審判經驗,結合個案具體情形進行綜合歸納。

實踐中,對於爭議焦點的歸納見仁見智,但個人認爲,在歸納爭議焦點時應當注意對問題的拆解,且最好是拆解到可以與解決該問題的法律依據或理由進行對應。總體上,在對爭議焦點進行類型化處理之後,可能更有利於審判實踐中對爭議焦點的理解和歸納。

爭論焦點是什麼2

概括爭論焦點是管理類聯考邏輯中的一種題型,那麼,什麼是爭論焦點呢,簡單點說,也就是論證雙方的火力點所在,也就是論戰雙方的真正分歧和對抗點之所在。

論證的焦點一般具有兩個特點,首先,雙方的觀點具有相關性,也就是說,雙方是在對同一件事情陳述自己的觀點。其次,雙方的觀點須構成對抗,即雙方觀點不同、對立。只有同時具備以上兩個特點,纔是雙方的論證焦點。

這種類型的題目是對假設、支持、削弱、推論等等題型的一種綜合運用,要求考生能夠準確判斷雙方的論點、論據、論證方式,清楚雙方的整個論證結構和論點,從而找出雙方的爭論焦點,所以才春影老師告訴大家,這相對而言是比較難的一種題目。

爭論往往就是由於雙方所持觀點存在分歧而產生的',所以,概括爭論的焦點,也須從爭論雙方共同關注的地方入手。也就是說,爭論的雙方,並不是完對立的,在觀點對立的同時,他們也有共同承認的假設、論據或分論點等等。這一點大家須瞭解,這是概括論證焦點的基礎。

爭論焦點是什麼 第2張

來看這樣一道題目:

張教授:和諧的本質是多樣性的統一。自然界是和諧的,例如沒有兩片樹葉是完相同的。因此,克隆人是破壞社會和諧的一種潛在危險。

李研究員:你設想的那種危險是不現實的,因爲一個人和他的克隆複製品完相同的僅僅是遺傳基因。克隆人在成長和受教育的過程中,然在外形、個性和人生目標等諸方面形成自己的不同特點。如果說克隆人有可能破壞社會和諧的話,我看一個現實危險是,有人可能把他的克隆複製品當作自己的活“器官銀行”。

以下哪項爲民恰當地概括了張教授與李研究員爭論的焦點?

(A)克隆人是否會破壞社會的和諧?

(B)一個人和他的克隆複製品的遺傳基因是否可能不同?

(C)一個人和他的克隆複製品是否完相同?

(D)和諧的本質是否爲多樣性的統一?

(E)是否可能有人把他的克隆複製品當作自己的活“器官銀行”?

這道題的答案爲C。在這個題中,雙方都認爲克隆人存在危險,這是雙方達成共識的地方。二人的分歧在於,張教授實際上認爲,一個人和他的克隆複製品是完相同的,否則,他就不會根據和諧的本質是多樣性的統一,就斷定克隆人是破壞社會和諧的一種潛在危險。李研究員明確斷定,一個人與他的克隆複製品不完相同。

因此,張教授和李研究員的爭論焦點是:一個人和他的克隆複製品是否完相同。

對於同一事物,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立場和評價標準,也可能會有共同承認的前提或假設。所以才春影老師告訴大家,解決這類問題,一定要找到影響的論據和論點分別是什麼,然後再去對比不同。在管理類聯考的邏輯考試中,非常注重對考生邏輯能力的考查,概括論證焦點類的試題正是對考生邏輯能力的一種較爲面的考查。

同時,概括爭論焦點也是難度相對比較大的一類試題,希望大家認真對待。

爭論焦點是什麼3

如何分析、確定案件的爭議焦點

1.從請求權基礎入手,確定一方的請求權基礎是什麼?結合原告的起訴材料及相關證據,初步判斷了原告的請求權基礎系基於合同履行請求權的法律規範。

2.從請求權基礎入手,確定該請求的構成要件是什麼?因原告訴請被告支付設計費,預測、分析其請求權基礎的構成要件至少要基於以下幾個方面:

(1)合同必須要合法有效;

(2)原告按照合同約定完整、全面履行了設計的義務;

(3)根據合同約定,設計費的付款條件已經成就;

(4)因被告違約對原告造成了相應經濟損失(違約/賠償);

(5)本案主體適格、訴訟時效未過、原告的幾項訴訟請求基於同一的法律關係規範等;

爭論焦點是什麼 第3張

3.從請求權構成要件入手,明確雙方要件的爭議焦點可能有哪些?通過對以上的分析及初步的判斷並認真閱卷後,可以確定雙方的初步爭議在哪裏:

(1)合同是否合法有效?若無效,那爭議焦點即下一步涉及到合同無效的過錯、責任比例等;

(2)若合同有效,案件的焦點即成爲了付款條件是否成就?往下一步來說,付款條件成就與否需要舉證質證,可能涉及到下一步的焦點,原告是否完整履行了合同約定的義務等等,不一而足。

訴訟過程,往往是爭議焦點不斷明確、細化的過程中,找到最核心的焦點問題,能夠讓律師的庭審準備更加有效,更能實現整個庭審的掌控力。以上是筆者對訴訟焦點歸納及整理的自己一點的心得及體會,希冀在每一起訴訟案件中都能在把握案件爭議焦點的情形下運籌帷幄,決勝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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