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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刑案件爭議焦點是什麼意思

來源:時尚冬    閱讀: 1.26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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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刑案件爭議焦點是什麼意思,生活中,我們在簽訂合同的時候會有出現爭議發生糾紛的情況,合同糾紛內容多種多樣,幾乎每一個與合同有關的方面部會引起糾紛,那麼民刑案件爭議焦點是什麼意思呢?

民刑案件爭議焦點是什麼意思1

在民商事糾紛中,無論當事人約定採取訴訟方式或仲裁方式解決爭議,對法庭或仲裁庭而言,最主要的工作在於認定事實與適用法律。

因此法庭或仲裁庭必須調查證據,發現法律事實,判斷哪些事實與法律適用有關,而哪些無關。在法庭或仲裁庭進行查明、認定事實與法律適用活動中,如何歸納與釐定爭議焦點是相當重要的問題。

那 什麼是爭議焦點

有法官提出:所謂爭議焦點,簡單地說就是糾紛的核心,矛盾的交鋒點,案件雙方當事人爭執的問題所在,在形式上是由法官歸納、並經當事人確認的爭點,是引領案件審理、糾紛解決的主線和樞紐,也是體現法官熟悉案情的程度,把握法律與案件聯繫的能力的一個突出標誌。

民刑案件爭議焦點是什麼意思

爭議焦點的重要性在於,“法官依照爭議焦點的指引駕馭庭審,而當事人各方的訴辯表現、各自對爭議焦點的理解及由此選擇的攻防基礎、採取的應變策略,均有可能影響裁判結果。”

筆者認爲:從文義角度,爭議焦點包含兩層含義:

一是有爭議,即屬於當事人之間存在的爭議,無爭議的事項不可能是爭議焦點;

二是重要,即屬於焦點問題,意味着不解決焦點問題則無法完成爭議解決。

爭議事項不等同於爭議焦點,因此查明爭議事項與釐定爭議焦點亦是兩個不同概念。筆者認爲,釐定爭議焦點的前提,是對案件事實和爭議事項進行力爭完整的把握。

儘管筆者主張仲裁庭對案件事實(爭議事實)的調查應儘量全面,但值得特別說明的是,仲裁庭對爭議事項性質的認定與作出裁決結果,均須謹慎地以當事人的仲裁請求範圍爲限,避免發生仲裁審理超裁的失誤。

民刑案件爭議焦點是什麼意思2

如何歸納庭審爭議焦點

1、明確爭議焦點的概念和歸納爭議焦點的功能。

歸納庭審爭議焦點的第一步是要明確爭議焦點的概念,瞭解歸納爭議焦點的功能。所謂的爭議焦點是案件中當事人雙方發生爭執的問題。具體而言是指在訴訟中當事人意見不一致、影響案件處理結果的事實問題和法律適用問題。

爭議焦點的特徵爲:

(1)爭議的焦點是當事人意見相左、存在爭執的問題;

(2)爭議的焦點屬於事實問題或法律適用問題;

(3)爭議焦點影響案件處理結果。

正如學者指出的那樣,歸納爭議焦點的功能首先能確定審理的對象;其次能夠把紛繁複雜的爭議簡化爲可以理性討論的具體問題,減少爭議解決的範圍和難度;最後能決定庭審方向,規劃開庭審理的範圍和進程。

2、合理圈定爭議焦點的範圍

合理圈定爭議焦點的範圍,是指法官明確哪些屬於爭議焦點。如上所述,爭議焦點是案件中當事人雙方發生爭執影響案件處理結果的事實問題和法律適用問題。

因此,爭議焦點的範圍包括:事實爭議焦點、證據爭議焦點、法律爭議焦點。那些與案件處理結果無關的爭議,則不屬於爭議焦點的範疇。

其中事實爭議焦點包括法律關係構成的'事實爭議焦點、間接事實爭議焦點。法律關係構成的事實焦點是指當事人就法律關係的形成、變更和消滅發生爭執的事實。

民刑案件爭議焦點是什麼意思 第2張

例如當事人雙方就人身損害賠償法律關係是否形成的事實發生爭執的即屬此類事實焦點。間接事實爭議焦點是指當事人發生爭議的用來推出主要事實的間接事實。

法律適用問題也屬於爭議焦點。只要當事人雙方在法律適用問題上存在爭議,就應當把法律適用問題作爲爭議焦點。有法官之所以認爲法律適用問題不能作爲爭議焦點在於他認爲法律的適用屬於法官的職責,因此,法律適用問題不可能作爲爭議焦點。這種觀點是錯誤的。

法律的規定的抽象性、滯後性和案件事實的具體性、發展性,決定了法官在如何適用法律審理案件時要 充分發揮法官的主觀能動性,以開放性的思維去理解法律找到解決案件的合理方法。

在這一過程中當事人雙方對法律的不同理解會爲法官的法律適用產生影響。因此,法律適用問題應成爲爭議焦點。

法律適用焦點包括對法律規範的理解、法律空白的補充等爭議。其中,對法律規範的理解的爭議既包括對較爲明確的法律條文在適用上理解也包括對規定模糊的法律條文的理解的爭議。

法律空白的補充的爭議主要表現在疑難的新型案件中如何補充法律空白而產生的爭議。法官在歸納法律適用焦點時,必須注意所說的法律適用焦點是當事人所爭執的在法律適用上確實存在問題,而非因當事人法律知識缺乏而形成的問題。

證據爭議焦點是當事人對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以及舉證責任等方面的爭議。

民刑案件爭議焦點是什麼意思 第3張

3、排同存異、逐步確定爭議焦點

歸納、確定庭審爭議焦點不應僅根據某一方當事人的法律材料得出。它是一個排同存異、逐步確定爭議焦點的過程。其中排同存異是指排除當事人無爭議的內容,尋找有爭議的地方。只有有爭議才能作爲爭議焦點。

逐步確定則是指爭議的焦點並非一蹴而就,而是隨着庭審的深入不斷深入。以民事庭審爭議焦點歸納爲例,歸納、確定庭審可具體分爲以下幾個步驟:

第一步,法官通過研讀民事訴狀和答辯狀,排除雙方一致的地方,初步得出爭議焦點;

第二步,通過庭前交換證據,進一步得出較爲具體的爭議焦點;

第三步在進一步研究訴狀、答辯狀和證據的基礎上,以及進一步研究涉及的相關法律規定的基礎上確定較爲成熟的庭審爭議焦點;

第四步在開庭時根據雙方當事人的庭上對案件事實、證據和法律等方面的態度,進一步修正爭議焦點

民刑案件爭議焦點是什麼意思3

歸納爭議焦點的價值與作用

(一)促進訴訟的公正與效率

在訴訟中公正有時是和效率想背離,而歸納案件的爭議焦點就會解決公正與效率之二律背反的問題。在波斯納看來,公正的第二張含義就是效率。

當事人平等的參與程序,特別通過證據開示制度,對案件事實、證據等爭議事項的歸納,整理出爭議焦點,可以讓原被告雙方有針對性的舉證、質證,避免庭審陷於混亂無序,案件能快速審理,使得當事人免遭訴累。

爭議焦點整理完畢後,當事人在大量的案件事實與證據面前定會考量訴訟成本以及對案件進行預判,當事人就會選擇有利於自身的糾紛解決方法就會選擇和解、調解或者撤訴,在促進訴訟公正的同時,提供了訴訟效率。

(二)合理分配原被告之間的舉證責任

我們常說,打官司就是打證據,可舉證責任確實訴訟的脊樑,正所謂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也。

庭審中歸納完爭議焦點之後,無形中就會合理的分配自己的舉證責任原被告雙方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就要承擔各自的舉證責任,對於己方的訴請就要提供證據證明,如果舉證不能就要承擔敗訴的後果。

當事人在法庭歸納爭議焦點的背景下,可以充分的參與庭審,參與訴訟程序當中,明白訴訟的遊戲規則,即使敗訴,也能通過程序的參與性,吸收當事人不滿,畢竟,對於這場訴訟,自己努力過,爭取過,無論輸贏,對於雙方來說都坦然接受案件結果,做到心服口服。

民刑案件爭議焦點是什麼意思 第4張

(三)規範法官的自由裁量權

民事訴訟領域畢竟是屬於司法領域,司法應當尊重當事人的處分權,但是,我國還是有較強的職權主義傳統,法官擁有很大的權力

如何在個案中限制恣意的裁量權,案件爭議焦點的歸納,就能很好的限制法官的裁量權。有些負責任的法官在被告發表完答辯意見之後,就會歸納案件的爭議焦點,有時還會詢問雙方對歸納的爭議焦點意見。

一旦法庭形成案件爭議焦點,法官就不能恣意改變庭審的內容與重點,庭審就應當圍繞案件爭議焦點進行舉證、質證。而且更爲重要的是,庭審上歸納的爭議焦點,法官必須在裁判文書上進行論證與說理

要體現法官自由心證的過程。而論證的不合理,當事人就可以有明確的靶子,尋求司法救濟,上訴或者申請再審。在這種壓力之下,法官就不敢濫用自由裁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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