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親子知識 > 早期教育 > 恢復執行可以換法官嗎

恢復執行可以換法官嗎

來源:時尚冬    閱讀: 2.47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恢復執行可以換法官嗎,日常生活中,我們經常會遇到一些難以解決或者調和的事情,這時我們需要通過法律手段來解決爭端,維護自己的權利和利益。下文分享關於恢復執行可以換法官嗎。

恢復執行可以換法官嗎1

可以的。這種情況不是“更換執行法官”,而是“審理過程中合議庭成員的更換”,現行有關規定規定,合議庭成員因爲需要回避或特殊情況需要更換的,可以更換。

法官在重新參與到這個案件中後,需要自己親自審查證據,檢驗物證,讓當事人、證人、鑑定人出庭並親自聽取他們的口頭陳述,聽取法庭辯論,所以也就需要對案件進行重新審理。

恢復執行可以換法官嗎

《關於人民法院合議庭工作的若干規定》

第三條

合議庭組成人員確定後,除因迴避或者其他特殊情況,不能繼續參加案件審理的之外,不得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更換。更換合議庭成員,應當報請院長或者庭長決定。合議庭成員的更換情況應當及時通知訴訟當事人。

恢復執行可以換法官嗎2

一、恢復執行換執行法官嗎

恢復執行的,可以向法庭提出法官迴避申請,要求法官進行迴避。

法院的審判法官(審判員)和執行法官(執行員)有以下三個方面的區別:

1、定義不同

①前者在人民法院審判案件所組成的合議庭中,是負責組織審判活動的審判人員;

②後者屬於人民法院執行機構,是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專門負責有關執行事項的人員。

2、目的不同

①前者設立的目的在於完成人民法院的工作職責,審判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

②後者設立的目的是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和審判人員的移交,開展執行工作,實現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財產給付內容。

恢復執行可以換法官嗎 第2張

二、法院不給執行強制執行怎麼辦

法院執行的程序如下:

(1)申請。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2)法院受理。

(3)申請複議。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

(4)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責令其在指定的期間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強制執行。

(5)採取強制措施 。執行法院可以通過以下強制執行的措施: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搜查被申請執行人隱匿的財產強制被申請執行人交付法律文書指定交付的財物或者單據等措施。

三、申請財產保全多長時間被法院強制執行

1、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執結;非訴執行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執結。但中止執行的期間應當扣除。

2、有特殊情況須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報請本院院長或副院長批准。申請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在期限屆滿前5日內提出。

3、如超過六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恢復執行可以換法官嗎3

執行法官不作爲怎麼辦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相關法律知識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六條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如果執行法官不作爲這種情況的話,可以直接向上級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至於這個執行法官不按照法律規定來進行操作,到時候可以進行舉報處理,對方也是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的,很可能會被處分。

法院執行不力找誰管

法院執行不力,可以到法院投訴。

爲促進人民法院依法執行,規範人民檢察院民事執行法律監督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規定,結合人民法院民事執行和人民檢察院民事執行法律監督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定。

1、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民事執行活動實行法律監督。人民法院依法接受人民檢察院的法律監督。

2、人民檢察院辦理民事執行監督案件,應當以事實爲依據,以法律爲準繩,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尊重和保障當事人的訴訟權利,監督和支持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執行權。

3、人民檢察院對人民法院執行生效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支付令、仲裁裁決以及公證債權文書等法律文書的活動實施法律監督。

恢復執行可以換法官嗎 第3張

4、對民事執行活動的監督案件,由執行法院所在地同級人民檢察院管轄。

上級人民檢察院認爲確有必要的,可以辦理下級人民檢察院管轄的民事執行監督案件。下級人民檢察院對有管轄權的民事執行監督案件,認爲需要上級人民檢察院辦理的,可以報請上級人民檢察院辦理。

5、當事人、利害關係人、案外人認爲人民法院的民事執行活動存在違法情形向人民檢察院申請監督,應當提交監督申請書、身份證明、相關法律文書及證據材料。提交證據材料的,應當附證據清單。

申請監督材料不齊備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要求申請人限期補齊,並明確告知應補齊的全部材料。申請人逾期未補齊的,視爲撤回監督申請。

6、當事人、利害關係人、案外人認爲民事執行活動存在違法情形,向人民檢察院申請監督,法律規定可以提出異議、複議或者提起訴訟,當事人、利害關係人、案外人沒有提出異議、申請複議或者提起訴訟的,人民檢察院不予受理,但有正當理由的除外。

當事人、利害關係人、案外人已經向人民法院提出執行異議或者申請複議,人民法院審查異議、複議期間,當事人、利害關係人、案外人又向人民檢察院申請監督的,人民檢察院不予受理,但申請對人民法院的異議、複議程序進行監督的除外。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事執行案件,人民檢察院應當依職權進行監督:

(一)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二)執行人員在執行該案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執行等違法行爲、司法機關已經立案的;

(三)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

(四)需要跟進監督的。

恢復執行可以換法官嗎 第4張

8、人民檢察院因辦理監督案件的需要,依照有關規定可以調閱人民法院的執行卷宗,人民法院應當予以配合。

通過拷貝電子卷、查閱、複製、摘錄等方式能夠滿足辦案需要的,不調閱卷宗。

人民檢察院調閱人民法院卷宗,由人民法院辦公室(廳)負責辦理,並在五日內提供,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提供的,應當向人民檢察院說明理由,並在情況消除後及時提供。

人民法院正在辦理或者已結案尚未歸檔的案件,人民檢察院辦理民事執行監督案件時可以直接到辦理部門查閱、複製、拷貝、摘錄案件材料,不調閱卷宗。

9、人民檢察院因履行法律監督職責的需要,可以向當事人或者案外人調查覈實有關情況。

10、人民檢察院認爲人民法院在民事執行活動中可能存在怠於履行職責情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書面瞭解相關情況,人民法院應當說明案件的執行情況及理由,並在十五日內書面回覆人民檢察院。

11、人民檢察院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執行監督檢察建議,應當經檢察長批准或者檢察委員會決定,製作檢察建議書,在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將檢察建議書連同案件卷宗移送同級人民法院。

檢察建議書應當載明檢察機關查明的事實、監督理由、依據以及建議內容等。

12、人民檢察院提出的民事執行監督檢察建議,統一由同級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13、人民法院收到人民檢察院的檢察建議書後,應當在三個月內將審查處理情況以回覆意見函的形式回覆人民檢察院,並附裁定、決定等相關法律文書。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一個月。

回覆意見函應當載明人民法院查明的事實、回覆意見和理由並加蓋院章。不採納檢察建議的,應當說明理由。

14、人民法院收到檢察建議後逾期未回覆或者處理結果不當的,提出檢察建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依職權提請上一級人民檢察院向其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檢察建議。上一級人民檢察院認爲應當跟進監督的,應當向其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檢察建議。人民法院應當在三個月內提出審查處理意見並以回覆意見函的形式回覆人民檢察院,認爲人民檢察院的意見正確的,應當監督下級人民法院及時糾正。

懷孕手冊
新媽手冊
育兒寶典
孕育飲食
早期教育
母嬰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