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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和不良反應的區別

來源:時尚冬    閱讀: 3.07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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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和不良反應的區別,相信大家都知道服用藥品是會存在一定的副作用和不良反應,也有不少人不太清楚副作用和不良反應的區別是什麼,沒關係,本文內容爲大家詳細解答副作用和不良反應的區別。

副作用和不良反應的區別1

1、不良反應

藥品能治病但也可能有有害的反應,我們常常把這類有害的反應叫藥品不良反應(英文AdverseDrugReaction,縮寫爲ADR)。我國對藥品不良反應的定義爲合格藥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現的與用藥目的無關或意外的有害反應。它不包括無意或故意超劑量用藥引起的反應以及用藥不當引起的反應。

2、副作用

藥品的副作用,也叫副反應,是指藥品按正常劑量服用時所出現的與用藥目的無關的其它作用。這些作用本來也是其藥理作用的一部分,例如阿托品具有解除胃腸道肌肉組織痙攣作用,同時也具有擴大瞳孔的作用。當患者服用阿托品治療胃腸道疼痛時,容易產生看物不清的副作用。

結論:藥品不良反應包括藥品的副作用(副反應),還包括藥品的毒性作用(毒性反應)等;副反應只是藥品不良反應中的一部分。

根據藥品不良反應與藥理作用的關係,藥品不良反應一般分爲兩種類型:A型反應和B型反應。A型反應爲藥品本身藥理作用的加強或延長,一般發生率較高、容易預測、死亡率也低,如阿托品引起的口乾等。而B型反應與藥品本身的藥理作用無關,一般發生率較低但死亡率較高,在具體病人身上誰會發生、誰不會發生難以預測,有時皮膚試驗陰性也會發生,如青黴素的過敏反應等。

近年來,國外一些專家把一些潛伏期長、用藥與反應出現時間關係尚不清楚的藥品不良反應如致癌反應,或者藥品提高常見病發病率的反應列爲C型反應,這種分類方法的應用還不普遍。

一般情況下,藥品的副作用程度較輕,如果有的人副作用程度很重,就要考慮改用別的藥。

患者初次服用某種藥品,一般要從較低劑量開始,服用後仔細注意療效怎樣,有沒有作用;如副作用不明顯,可適當增加劑量,但不能超過最大治療劑量。增加劑量後要密切觀察有無不良反應。

副作用和不良反應的區別

副作用和不良反應的區別 第2張

副作用和不良反應的區別 第3張

副作用和不良反應的區別2

藥品不良反應指合格藥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現的與用藥目的無關的或意外的有害反應。

不良反應:

是在治療病症的同時給身體帶來的其他一些不舒適甚至是危險,如紅疹、皮膚瘙癢、噁心、嘔吐、頭痛、靜脈炎等。只要是與治療無關的症狀出現了,都是不良反應。因爲個體的差異性,所以每個人出現的症狀也不一樣。

副作用:

是藥物在治療劑量下出現與治療目的無關的作用,對於病人可能帶來不適或痛苦,一般都較輕微,可以忍受。

產生副作用的原因是藥物作用選擇性差,一種藥物有多種作用,當其中的某一作用用於治療目的時,其他作用則成爲副作用。一些藥物的副作用是難以避免的,事前需聽清醫生的說明。醫生用藥時也可以設法糾正或消除副作用。

絕大多數藥物都有一定的毒性,有的藥物本身就是從毒物發展出來的,大量服用時尤易發生中毒反應。各類藥物的毒性作用性質不同,其嚴重性隨劑量增加而加強。藥物中毒常見於誤服、故意使用、醫療差錯事故及某些病人有遺傳缺陷、病態、合用其他藥物等。有些人以增加藥量來增強療效的方法是危險的、不可取的,作爲病人必須注意這一點。大多數藥物的毒性作用是可以預期的,必須多與醫生聯繫,採取相應的措施。

藥物過敏反應是一種嚴重的對身體產生的變態反應。其發生主要見於某些體質特殊的、高敏性患者,用藥後產生劇烈反應,嚴重者可出現休克或死亡。這種反應與藥物劑量無關,反應性質不同,其表現各一。

目前,常用藥品中,青黴素、破傷風抗毒素、普魯卡因、細胞色素C、碘劑較易出現過敏反應,用藥前必須行皮膚過敏試驗。已有某種藥物過敏史的人,應禁止使用該種藥物,甚至再次皮試亦很危險。爲引起重視、不致遺忘,必須將自己過敏的藥物名稱詳細記載於病歷上,以引起醫生的注意,作爲用藥時的參考。在使用上述易過敏藥物時,除了行常規皮試外,注射後至少要觀察半小時以上。一旦發生過敏反應,應盡力去醫院搶救。

在學術上,藥品的副作用只是藥品不良反應的一種,也叫副反應,是指藥品在正常劑量服用時所出現的與藥品藥理學活性相關,但與用藥目的無關的作用,如阿托品具有解除胃腸道組織肌肉痙攣的`作用,同時也具有擴大瞳孔的作用。當患者服用阿托品治療胃腸道疼痛時,容易產生視物不清的副作用。藥品不良反應除副作用(副反應)外,還包括藥品的毒性作用(毒性反應)、後遺效應、變態反應等。

一般情況下,藥品的副作用程度較輕,如果患者發生副作用程度很重,就要考慮改用別的藥。

患者初次服用某種藥品,一般要從較低劑量開始,服用後注意藥物療效怎樣,有沒有副作用,如果療效、副作用不明顯,遵醫囑可適當增加劑量,但不能超過最大治療劑量,加大劑量後更要觀察有無不良反應。

藥品是用來預防、診斷、治療疾病的特殊商品,不同的藥品,對不同的人羣在不同的程度上也可能存在對健康有害的一面,就是人人都不陌生的“不良反應”。藥物的不良反應是藥品固有的性質,是任何藥品都可能發生的。

國家對藥品不良反應的定義爲:合格藥品在正常使用時所產生的,與治療目的無關的甚至有害的反應,這種反應的程度可輕可重,嚴重者可致死。從外延的角度講,不良反應包括:副作用、毒性反應、過敏反應、繼發反應、停藥反應、後遺效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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