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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備】餐飲合同4篇

來源:時尚冬    閱讀: 4.69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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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餐飲合同4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必備】餐飲合同4篇

餐飲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性別: 年齡:

居民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協議書,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 動協議期限

第一條 本協議生效日期20xx年 07 月 01 日,本協議有效期暫定 12 個月,試用期1個月。

二、 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安排,擔任廚師工作崗位。

第三條 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保證項目部飲食合理供應,達到規定的標準。

三、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五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六條 乙方需持有效的廚師健康證及廚師從業資格證書,交風場登記備案。

第七條 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第八條 已方如有事需要離開風場,必須提前和風場負責人打招呼,否則將扣除20xx元押金。由此產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負責。

第九條 廚師必須保證足夠的飯菜,保證職工吃飽、吃好,職工因工作不能按點回來吃飯,必須保證留足足夠的飯菜,正常開飯幾個菜,必須保證晚點回來的人一樣的待遇。

四、 勞動報酬

第十條 乙方必須按規定完成日常工作內容,甲方每月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3500元/月(大寫:叄仟伍佰元 ),工作不滿一個月,實行日薪制,以月工資乘以工作天數除以本月日曆天數作爲結算工資方法,當月工資下個月20前發,第一個月扣押20xx元作爲押金。

五、 勞動紀律

第十一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乙方工作過程中注意講究個人衛生,確保無不利廚師職業疾病發生。

第十二條 乙方應積極學習,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保證菜品質量,科學合理搭配膳食,保證營養,滿足多數人生活習慣,照顧個別情況。

第十三條 乙方對採購員採購的食品原材等應及時整理進行覈對,妥善存放,確保食品原材質量。對廚房內外衛生進行隨時打掃清理,包括2個雅間至廚房區域的衛生,每餐產生的垃圾及時處理,食堂內垃圾不得堆放超過4小時,確保食堂衛生,特別是夏季及時處理剩菜剩飯,滅蠅滅鼠,確保食堂內無蚊蠅亂飛老鼠亂竄現象。

第十四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協議。

六、 勞動協議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五條 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協議相關內容。

第十六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可以解除。

第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1、 每年進行一次體檢,體檢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私自離開風場,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形事責任的;

第十八條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滿足不了甲方新的要求,通過學習仍不能滿足甲方工作要求,甲方可解除本協議。

第十九條 乙方單方面解除勞動協議,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協議: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協議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一條 本協議期限屆滿,勞動協議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協議期滿前15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協議。

七、 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二條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或當地部門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 其它條款

第二十三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飲合同 篇2

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飯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作名稱、主要經營地、法人代表

合作經營的飯店名爲:

經營場所位於:

法人代表:

第三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爲________餐飲,範圍包括________等。

第四條 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爲終止。

第五條 出資額、出資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整),佔總股份的________%。

2、乙方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整),佔總股份的________%。

3、丙方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整),佔總股份的________%。

4、各合作人的出資,於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齊,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甲、乙、丙三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5、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整)。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作創收盈餘,此爲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合作人簽單事項

合作人到店簽單事項由合作人三方決定後另行約定。

第八條 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自願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1)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3)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3)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4)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資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爲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九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爲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4、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1、在退資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2、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爲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2、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作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作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2、新入資合同可作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合作人各執________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________份;

4、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丙方:(簽章)

年 月 日

餐飲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的原則,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租賃場地乙方承租甲方位於羊街鎮甸龍村委會

第六小組下灣場地,面積13.6畝,用途以甲方允許經營範圍爲準。

第二條租賃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________年(承租方基礎建設期____月不包含在內)。

第三條租金

1、本合同租金標準爲:貳拾萬________年(________年共計:壹佰萬元整)。

2、租金支付時間爲:________年一付每年的____月9號以前。

第四條甲方權利義務

1、爲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水電)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2、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3、負責租賃場地內的安全防範.

第五條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

3、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經營費用,包括水、電等生活費用。

4、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進行生產經營。

5、將場地轉讓給

第三人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辦理相關手續。

第六條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租金的10%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利用場地進行違反犯罪活動及經營的。

2、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

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3、逾期____日未支付租金的。

4、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____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按照月租金的10%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其他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同時支付乙方在退場所產生的相關費用。

第七條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按照銀行同期最高存款利息的兩倍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第八條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包括政府統一規劃),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

第九條續租

租賃期滿乙方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_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雙方另行簽訂續租合同。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提出訴訟。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

場地在租賃期限內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二條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X作爲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X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飲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誠信互惠、友好合作的原則,經協商一致,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在甲方旗下位於_______路_______段_______樓的_______酒店就餐時,用餐後可由乙方授權的簽單代表人員在甲方上述兩酒店簽單掛賬。

二、本合同第一條所稱簽單,是指乙方(消費方)在酒店消費時可不必當場支付餐費,由乙方(消費方)指定簽單人員在甲方收銀處進行簽字確認後記賬。然後由乙方(消費方)按時清帳,指定簽單人員簽字確認後的次數和金額爲雙方結算的最終依據。

三、乙方繳納_______元保證金後,即可在甲方上述兩酒店享受_______元的簽單掛賬。且乙方用餐費用可享受_______折的優惠額度(_______除外)。

四、結賬方式爲月付。每月三十號之前,甲方依據乙方提供的當月用餐賬單明細及相應發票與乙方結賬。如乙方未按時足額支付,遲延履行利息以每日萬分之_______計算。

乙方逾期_______天仍未支付或未足額支付後,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在上述兩酒店的簽單掛賬權利或直接解除合同。

五、合同簽訂後_______天內,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所授權的可簽單人員名單、簽字字樣以及近期免冠照片(或身份證複印件),作爲附件附於本合同之後。經甲乙雙方確認後,是爲乙方享有簽單掛賬權利的最終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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