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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天工作制工資一般怎麼談

來源:時尚冬    閱讀: 1.59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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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天工作制工資一般怎麼談,衆所周知如果一個月上班不滿26天就只按實際上班天數算工資,很多地方的工作時間有時候是會選擇那種工作時間比較長的,以下分享六天工作制工資一般怎麼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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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六天班如何計算工資

這個一般都是按照日工資來進行計算的。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六天工作制工資一般怎麼談

二、工資

是指僱主或者法定用人單位依據法律規定、或行業規定、或根據與員工之間的約定,以貨幣形式對員工的勞動所支付的報酬。工資可以以時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計算。

六天工作制工資一般怎麼談2

26天工作制合法嗎?

首先,根據《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三條: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也就說我國實行的是5天八小時制。這樣滿打滿算也就是每個月最多22天,爲什麼會有26天制呢?合法嗎?

這是合法的。

《勞動法》第三十八條明文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就是7休1制度,推算每月最長工作約26天。

《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七條: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一的.工作時間,星期六和星期日爲週休息日。企業和不能實行前款規定的統一工作時間的事業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靈活安排週休息日。

理解起來也就是,企業可以根據情況,安排每週休息一天,也就是26天制,但是需要支付加班費。而且必要保證七休一,否則就是違法的。

26天制的加班時數

勞動法的第四十一條: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也就是說,每天的加班每天不能超過3個小時,基本上不晚於晚上8點,工作日和週末加班一起總共每月不得超過36個小時,否則就是違法。很多工廠的作業員的工作時間都是6天11小時,或者6天12小時,這都屬於違法的用工。五天八小時,6天八小時,或者臨時加班每月不超過36小時是受法律保護的。

六天工作制工資一般怎麼談 第2張

很多電子廠會要求一線員工簽訂自願加班協議,每天12小時,每週6-7天,這個是法律不允許的,也是公司的審查和認證都需要考察的非常重要的部分。

加班費怎麼計算

正常的工資每個月計算的基數爲21.75天,也就是174個小時,爲什麼是21.75天?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

所以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月實際工資=月工資÷21.75×實際出勤天數。

工作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1.5倍。

雙休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2倍。

法定假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3倍。

常見的加班費計算誤區有,很多用人單位的工資比較高,但是裏面組成部分包括基本工資,津貼,各種補助等,但是實際上計算加班費的時候不是按照全薪來計算,而是基本工資或者說是合同工資。所以經常有人會看到合同裏面寫的和時間談的拿到的工資不一樣,絕大多數還是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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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關於員工辭職後工資結算的規定有哪些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六天工作制工資一般怎麼談 第3張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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