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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法律作文9篇

來源:時尚冬    閱讀: 1.14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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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日的學習、工作和生活裏,大家都經常看到作文的身影吧,藉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調節自己的心情。你寫作文時總是無從下筆?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法律作文9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有關法律作文9篇

法律作文 篇1

每一個人一生下來就有屬於他的權利,如:生存權、發展權……即使你老了,也是有權利讓你的子女贍養你。

我家住在五福家園小區,在我家旁邊的單元,有一件不好的事情發生了。有一戶人家買了一套房子和一間地下室。但買來的房子是給兒女住的,而地下室是給老人住的,儘管地下室裏能夠透風,空氣還是不好,影響老人的健康。光線也不好,雖然安裝了電燈,但是光線也只比原來好一點點。五福家園裏有一個專門管理這類事情的部門。這個管理處的工作人員知道了這件事情後,立刻來到這戶人家說:“你好,請問地下室11號內老人是你的父母嗎?”這家男主人說:“是的,請問有事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法》規定:父母生下孩子後,有義務將孩子撫養成人;當子女結婚後,和妻子(丈夫)有義務贍養父母。這條規定你們不會不知道吧!”管理人員嚴肅地說。男主人說:“對不起,我一會兒就把父母接上來”管理人員說:“不是向我說‘對不起’,而是應該像你的父母道歉。現在,我和你們一起將你們的父母接上來住。”於是,男主人和他的妻子在管理人員的陪同下將他們的父母接了回來。

還有這樣一件事:某一學校的一位女同學在學校看見一位男士正在抽菸,便對那位男士說:“叔叔,您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學、幼兒園、託兒所的教室寢室、活動室等內吸菸。”男士聽了連忙把煙滅掉,丟進了垃圾桶。

從這兩件事中,我們可以知道法律是多麼的重要,我們要合理的運用法律來保護自己。

法律作文 篇2

我的爸爸媽媽都是法律工作者,從我小時候起,爸媽就從生活中的點滴小事中,適時對我進行法制教育。我可能受爸媽的影響,對法律特別感興趣,我非常喜歡聽媽媽講一些案例和罪名,雖然有的聽不太懂,但我還是聽地津津有味!

記得有一次,老師中午讓我看着同學們睡覺。我沒收了一些不遵守紀律同學的“公仔”、晶碼卡及神奇寶貝卡等玩具,我特別想自己留着玩。但我想起了媽媽說的話:“不是自己的東西一定要交給老師,不要自己留着,如果長大以後,把公私財物據爲己有,那可就是犯罪了。”想到這裏,我趕緊把沒收的玩具交給了老師。我要從小就做一個守法的好孩子。

媽媽開車的速度比較慢,但我喜歡坐快車。我總是不停地喊着:“加速!超車!跑到一百公里的速度,衝啊!”媽媽這時候總是告訴我:“開車要遵守交通法規,不能超速;酒後不能開車;走路要靠右邊,過馬路要走白色的斑馬線,不要闖紅燈……”使交通法規和安全意識從小就深入我心。

做爲少年兒童的我們,不僅要學法、懂法、守法,更要善於運用法律保護自己,用法律充實自己的思想。讓我們在燦爛陽光的照耀下,攜手齊呼:“法制在我們心中!”

法律作文 篇3

在人民當家作主的國家裏,人民是國家的主人,享有憲法和法律確認的公民權利。法律的確認,保障了公民的權利。在衆多的公民權利中,有一類權利與我們的生命歷程形影不離,不管我們是否知道它的存在,不管我們是否採取了行動,它猶如空氣般每時每刻都伴隨着我們。這就是人身權。它包括人身健康權、自由權、人格尊嚴權等。在這些權利中,生命健康權尤爲重要,因爲,生命健康是人活動的根本,行使任何權利的前提都必須有身體的健康做爲根基。所以,我們要積極行使我們的生命健康權。

案例一:16歲的小晗與小博是高一同班同學。小晗沉默寡言,愛好數學,心想做遊戲軟件工程師。小博活潑開朗,思維敏捷,善於言談,立志當個律師。不過,一時的衝動改變了他們的命運。體育課上,小晗和小博發生爭吵,小晗先給小博一拳,兩人廝打在一起。被老師和同學勸阻後,小博自感委屈,在樓道里找到小晗理論,再次發生爭執。互歐中,小博掏出了隨身攜帶的水果刀。小晗的左肩、背部和腰部被扎傷;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法律審理認爲,小博無視國家法律,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已構成故意傷害罪,鑑於其爲未成年人且事後能主動自首,依法判處有期徒刑7年,並賠償小晗父母經濟損失,法律爲受害人小晗討回公道,加害人小博受到了法律的處罰。小博失去了人身自由,他當冷藏室的夢想成爲泡影,因爲我國法律禁止因故意犯罪而受刑事處罰者從事律師事業。

從以上案例中可以看出,由於小晗一時衝動逞能,最終不僅僅失去了自己的夢想,更令人痛惜的是失去了正處青春年華的生命。而小博因爲爭一口氣,而造成終身遺憾,既失去了實現自己夢想的機會,而且也給自己的人生點綴了一大污點,以及會對自己以後的人生道路造成嚴重影響。

“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高。”一時衝動造成終身遺憾,根據我國法律,我們在享有生命健康權的同時,負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權的道德和法定義務。任何人不得非法剝奪他人生命,也不得故意或者過失造成他人受傷、生病。因爲不但是侵害了他人生命權及生命健康權,同時也損害了自己,行事者要依法受到相應的制裁。

案例二:20xx年4月6日,王某從自家田裏趕回了幾頭牛,將其圈了起來。由於忙季,也未及尋找失主。第二天下午,到村中幾經打聽,才得知,失主是以前同村的馬某,現今,他們搬到了村外。於是託人通知了馬某家,讓他們去他家領牛。第三天,一大早,馬某同幾個親屬到王某家。一走進院中就大喊王某,王某趕緊跑出來。王某剛要說時,馬某上前就是一拳。馬某鼻孔出血,家人驚慌,大聲叫喊起來,此時馬某同幾個青年小夥已將王某壓倒在地,拳打腳踢。當鄰里四舍趕來時,王某已經不能動彈了,趕緊送往醫院。雖經醫生努力搶救,但還是由於頭部遭嚴重毆打而會留下後遺症,而且對今後王某的生活也會造成影響。王某留院觀察期間。王某家人向人民法院上訴,法院經審理後,認爲馬某無視國家法律,故意傷害他人性命,致王某頭部嚴重受傷,而且又對王某今後生活造成影響。得出以下判決:依法判處王某有期徒刑兩年,賠償王某一切醫療費及賠款給王某現金10萬人民幣。法律爲受害人王某討回了公道,加害人馬某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從此案例中可以看出。馬某衝動跡象,無視法律的存在,故意傷其他人性命,不但造成他人人身健康嚴重受害,而且給自己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及讓自己的人生也有了一大污點。

保護公民的生命健康權是國家法律的一項重要任務。當今公民的生命健康權受到非法侵害時,受害人有權請求國家保護。因爲侵害他人生命和健康權爲法律所不容,情節嚴重的更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就在我們身邊,法律是我們生活的準繩。在我國,作爲國家的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確認的公民權利。在生活中,法律是我們最有效的權利保障。身體的健康是人生活的根本,同樣我們也享有生命健康權。若當自己的生命健康受到侵害時,我們可以運用法律保護我們的生命健康權,因爲法律是保護我們權利的法寶。有了法律,我們就有了維護的利劍。從某種意義來說,社會進步的重要標誌在於人權能夠得到尊重和保障。生命之樹常青,法律就是那普照的陽光。

法律作文 篇4

假期,認真看了法律連連看,收穫挺多。法律是什麼?法律,是一雙懲惡揚善的火眼金睛,明辨是非;法律,是做人道德的一根準繩,衡量對錯。任何一位公民,只要你觸犯法律,必將受到受到的嚴懲。

可是,有許許多多的青少年卻對法律不理不睬,十分輕視。我們作爲學生,必須從小就有良好的法律意識,讓違法亂紀,無視法律遠離我們的成長道路。

我曾經在電視上看到這樣一則新聞:13歲的男孩費小林是江蘇省一個小村莊的村民。由於父母年邁,家庭貧困,他沒有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自小就被父母驕縱的他,爲了上網,吃喝玩樂,從六歲開始就偷家裏的錢。小學六年級輟學後,更加無人管教,一步步滑向罪惡的泥潭。一天,電視臺播放了一則綁架勒索案,綁架者綁架並殺害一個有錢孩子,敲詐勒索19萬美金。這則案例帶給費小林“靈感”爲了搞錢,他開始預謀……過了不久,費小林用欺騙的手法,將同村小夥伴小龍騙到村西楊樹林,用繩子勒小龍頸部致其死亡,並挖地埋屍,然後攜帶小龍部分衣物離開,準備伺機想小龍父母實施敲詐。最終小龍因爲觸犯法律而遭到嚴懲。不但毀掉了自己的美好前途,也毀掉了一個家庭的美好前景。

其實,犯罪如一窪深深的泥潭,如果陷進去,就只會越陷越深,最後被淹沒。犯罪也如一朵帶刺的玫瑰,雖然妖豔迷人,香氣撲鼻,但卻會讓我們流血受傷。犯罪後難逃法網。扼殺生命,最後換來坐牢淪爲囚犯,甚至一命換一命判爲死刑……所以,我們知法、懂法、用法的好習慣要從小養成。和法律交朋友,與犯罪做鬥爭。讓神聖不可侵犯的法律作我們的保護傘,讓法律永存。創出屬於自己的一片廣闊藍天!!讓法律伴我們成長!!

法律作文 篇5

法律是深情的,也是無情的。當你無助時,法律能幫忙你,你會感到法律很偉大、很正直;當你犯錯誤的時,法律會懲治你,你會感到法律冷酷無情。但是,法律在哪裏呢?在法院裏?在公園裏?在校園裏?甚至哪裏都有?……咦!怎樣沒“看見”法律呢?法律到底在哪裏?不用急,我們用心去找、必須能找着:可能在校園裏,法律可能“走進”校園的每一個角落……嘿!我找到了什麼叫“法律”!它從我們身邊的小事和社會上發生的事,靜悄悄地“走進”了我們的校園,正向同學們宣讀一條又一條的交通安全規則,學生們聽到入迷了,我也聽到入迷了。有一天,我站在學校門口值日。我的眼前是一條寬闊的公路,有着川流不息的車輛們,那些川流不息的車輛們,就像無數條河流匯成一條江河,朝遙遠的地平線流去。突然,一幕觸目驚心的情景嚇了我一大跳:兩輛超載又超速的摩托車衝紅燈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的速度衝了過來。正巧,斑馬線上有一位老奶奶送她的孫子去上學。沒想到正在經過的老奶奶和孫子,被突如其來的險情嚇壞了,站在路中間毫無對策。而那兩位摩托車車主看見有人在路中間,忽然先來了個急剎車,再來了個180度急轉彎。由於車輛的慣性很大,沒有及時剎好車,結果把老奶奶的腿撞傷了。那一時!那一刻!開車的

叔叔被眼前發生的情景嚇呆了,二話沒說雙手將老奶奶扶起。我目睹了眼前發生的情景,心頭冒出兩個問號:爲什麼老奶奶和她的孫子站在那裏毫無對策呢;可那開車的叔叔爲什麼如此猖狂,但之後卻扶起老奶奶呢?之後,交警叔叔來了。經過交警叔叔的調查和了解狀況後,給車主進行罰款並記分,讓他們得到的法律懲罰。

同時也語重心長地對老奶奶和她的孫子說:“你們以後過馬路時,要留意點!當有車輛經過時,必須要按照交通規則行走,不要站在那裏不動。否則後果就不堪設想,要記住:馬路如虎口!要留意啊。”老奶奶聽了後,連忙說:“謝謝你啊,我以後會留意地過馬路的。”站在學校門口,看見交警叔叔那高大的身軀、執法公正的品質,似乎看見法律在向我招手、給我敲響了交通安全的警鐘、使我們的同學都能警醒、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威嚴的法律同樣感到有陽光普照的溫暖……

法律作文 篇6

世界有世界的法律,國家有國家的法律。法律即是公平。好人無辜,壞人必須嚴懲。

但是25歲的金潤秀卻不這麼想最近出現在首爾地區的連環殺人兇手金潤秀被警察所制服。警察通過對罪犯的側寫來斷定他是有着家暴前例和雙重人格的罪犯。作案手法單一。更新奇的是他所殺的被害人都是以“七宗罪”定爲標準:貪婪,淫穢,嫉妒,懶惰,暴怒,虛榮,饕餮。金潤秀給自己制定了至高無上的法律屬於他的法律。事實上,法律來自於他體內的另一個人格。

金潤秀從小和父親在養狗場生活。父親頻繁對他家暴。不讓他做任何他喜歡的事情。因爲母親爲了金錢和物質的出軌與不告而別所以讓金潤秀的父親情緒和生活上都有很大的改變。因此金潤秀的父親走上不歸路。他無法殺他最愛的兒子。只能用這種方式解氣。

而金潤秀因爲此,也患上了人格分裂,他造出了他父親的.一個人格。就這樣,這個副人格支配着他自己殺人,並且制定了這個屬於他的法律。“這些人都得被處於死刑”這是金潤秀的副人格所說。“我不想殺人,因爲父親也是被逼走投無路。”這是金潤秀本人格所說。

特殊案件偵查組權侑珍認真的把金潤秀的這些話記了下來,並不斷的掩飾自己蠢蠢欲動的淚水。金潤秀說這麼多年,活在被副人格支配的生活下。他覺得他倒不如別活。副人格製造的那些“法律”太深入腦髓。使得自己已經顛倒不分黑白。

當然,他是這麼說的。

他還說,自己是因爲愛着父親又恨着父親的矛盾心理才人格分裂的吧。可權侑珍警官認爲。最主要的是父親的家暴所引起。一個小小的孩子,童年對他們來說很重要,若是童年抹上了黑,將對他們的未來身心健康有很大影響。

金潤秀的“法律”毀滅了。隨他而來的是真正的法律。他被送進了精神病醫院接受治療。卻在送進去的當天趁看醫院護人的疏忽之際,用水果刀結束了自己的一生。

權侑珍當日晚上在自己的記事簿裏寫了這麼一行字。上帝總是給每個人一部正義的“法律”,但有時候他也會偷懶。

法律作文 篇7

法律看起來好像跟我們微不足道,其實它對我們很重要,比如:未成年人保護法等等。但是如果犯了法律規則那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本來是沒有的,可有一些人因爲貪財殺人偷錢,法律纔出現,法律有時候還會幫助人改掉一些不好的習慣。

我以前聽說一個事情,也是跟法律有關的:有一個小孩,他偷了一個同學的鉛筆,回去對媽媽說,他的媽媽不僅不批評還表揚他,那個小孩覺得偷別人的東西可以得到表揚。可以以後繼續偷。於是他越偷越大,最後他開始偷錢了,一天晚上,他去一戶人家偷錢,被老大爺發現了。在與老大爺博鬥中將老大爺殺死了,這時被鄰居發現了,並報告了警察。在法院判他死刑的那一天,他說要跟媽媽說句話,當媽媽的耳朵靠近他的嘴巴時,他一口咬掉了他媽媽的耳朵,媽媽耳朵那邊鮮血直流。(故事結束了)所以,父母也要儘量控制自己,不要在孩子面前說髒話,也不要把不好的東西告訴孩子,不然也會影響孩子的未來。

也不要認爲這件事情很小就去做,因爲這樣只會對你(或別人)造成壞處,不會造成好處的,最多得到了什麼你沒有的東西;我以前也有這樣的事件,幸好我阻止了:一天,我生病了,班裏的人都去上體育課了,我一個人在班裏。突然,我看見有一位同學的桌上一本我特別喜歡的一本書,我媽媽不給買,我想:“反正沒人看見,我就拿走吧!在他們回來之前藏起來,再帶回家。”我走到那張桌子時,我的心裏特別糾結,就好像我心裏有天使和惡魔一樣,天使說:“不要,這樣同學會把你當小偷的!”我剛要伸的手又停了下來,惡魔卻說:“沒關係,拿起來,就當借的!”“不行!要借也要跟他說才行啊!”天使大聲喊道,惡魔用更大的聲音說:“就這點小事,沒關係的!”我準備拿的時候,天使說:“拿的話,你就會越鬧越大,最後殺人偷錢,判死刑!!!!!”我又清醒來,回到了我的座位。現在想起來,還真要感謝天使呢!

法律伴隨着我們成長,希望人人都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法律作文 篇8

當清晨的第一縷陽光暖在心頭,當黃昏的末一絲晚霞向我招手,日子便又匆匆而去,我想問在座的同學;今天你快樂嗎?你收穫了嗎?有新的煩惱嗎?有前進的目標嗎?你身邊的夥伴好嗎?今天,我的心情有些沉重,因爲楊亮的故事讓我震驚,讓我心痛。

15歲的楊亮是某中學的初二學生,由於交友不慎,結交了社會上的青年、朋友。一次,楊亮發現朋友與另外一個年輕人躲在歌廳包廂裏吸食xx。楊亮感到十分好奇,問朋友感覺怎麼樣,朋友說比做神仙還快活,舒服極了。儘管朋友極力引誘,但楊亮仍表示猶豫。於是,在一個週末的晚上朋友將xx放在香菸的內給楊亮煙,並表明裏面沒有xx,楊亮吸食後,無法自拔,用完了自己所有的錢以後,楊亮開始攔路搶劫,漸漸地,他走向了犯罪的道路,最終被公安機關逮捕。

因爲他缺乏法律意識而自釀苦果。是啊,我們每個人在成長的歷程中都難免會犯錯,犯錯並不可怕,可怕的是如何面對,及時改正,我們仍是好孩子,但若執迷不悟,一錯再錯,就會葬送前程甚至生命。所以:錯與不錯只是一念之差,守法與犯法也會是一步相隔。當別人引誘你的時候,一個不理智的選擇可能讓你犯罪。

我們是花季少年,都是祖國的花朵、肩負着創造新未來的重任,受到培養呵護是我們的權利,相同的,更應該履行自己的義務,好好學習,好好成長,培養成爲一個品學力行,懂法,守法的好孩子!

同學們,法制的社會是和諧的,法律的藍天是湛藍而深遠的,讓我們心中時刻銘記法,銘記法的威嚴與壯義,攜起手來,共同學法,知法守法,用法,秉持心中的利劍、共同描繪美好的明天!

法律作文 篇9

我們是祖國的花朵,而法律維護着我們賴以生存的祖國那片淨土,想無堅可催的盾一般守護着我們,約束着我們。

播種行爲收穫習慣,播種習慣收穫性格,播種性格收穫命運。我們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光靠法律來守護我們心靈的那片淨土還不夠,還需將法律放於心上,說到這,我想起了在法制講座上給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話:孩子,你要學會就自己。

是啊,在危急時刻,還要學會自救,運用法律武器進行自我保護,遇事沉着鎮定,機智勇敢,果斷選擇,在自我保護的同時,也在維護法律的尊嚴。

救自己不僅是對於危險中的青少年說的,也是對誤入歧途的青少年說的。青少年是祖國初生的太陽,擁有光明的未來,一旦墮入黑暗的沼澤中,那是他人無法將你拉起的死亡之地,只有靠自己,自覺進行自我教育,自覺抵制社會不良影響,與社會各方面的保護配合,及時意識到自己走上的是歪路,以便就自己,要知道,一個人一旦走上違法道路,就會越陷越深。

古語有云:勿以善小而不爲,勿於惡小而爲之。只有防微杜漸,才能防患於未然;只有將法律時時放心中,才能守護自己心靈的淨土。我們要珍惜在校學習的機會,自覺接受義務教育,有高度的責任感爲國家的未來而努力,奮發進取,擁有積極心態,做一個有理想,有素質,有文化,有道德,有紀律的好公民,合格的接班人。

讓我們把法律時時放在心中,面向陽光,背對黑暗,積極進取,讓自己擁有一個美好無悔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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