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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法律作文9篇

來源:時尚冬    閱讀: 1.8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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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在學校還是在社會中,大家一定都接觸過作文吧,作文是通過文字來表達一個主題意義的記敘方法。相信寫作文是一個讓許多人都頭痛的問題,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法律作文9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實用】法律作文9篇

法律作文 篇1

【題目】

閱讀下面的材料,根據要求寫一篇不少於800字的。

大學生小閆發現自家大門外有個鳥窩,和朋友架了個梯子將鳥窩裏的12只鳥掏了出來,養了一段時間後把鳥的照片發到網上,沒想到有人願意出價買鳥,兩人因此獲利1200多元,後來他們又掏了4只。原來,他們掏的這種鳥叫燕隼,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結果,小閆和他的朋友以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分別被判刑10年半和10年,並處罰款。此事引發不小的爭議。

小閆父親:兒子對小動物特別喜歡,在我們心裏,農村孩子逮鳥抓魚不用管,沒想到會被判得這麼重。

熱心網友:量刑太重,10年牢獄生活足以毀了人的一生。

法律專家:知不知道燕隼是二級保護動物,以及知不知道因此受到嚴懲,這叫法律認識,法律認識錯誤是不免責的,理由就是公民應當知法守法。

對於以上事情,你怎麼看?請寫一篇表明你的態度,闡述你的看法。

要求選好角度,確定立意,明確文體,自擬標題。不要套作,不得抄襲。

【審題】

1、喜歡動物很正常,掏鳥售賣不可諒;

2、法律的意義在於警醒,不在於重刑懲罰;

3、“法盲”不是藉口,不可免責或者不知情不能成爲犯罪理由;

4、10年牢獄,對大衆的教育意義大於對一個人過錯的懲罰;

5、從掏鳥到售賣,就是明知故犯;

6、對於一個年輕人來說10年半夠重,從鳥的角度去想,這次判決可能是一個重要的命運轉變。

【優秀作文】:

德國法學家耶利內克有言:“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當如是也。而材料中小閆因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判罪,不少人以“無知無罪,人情可恕”之由爲之叫屈,但在我看來,法律至上,我們應以客觀理性之態度對此負責。

法律至上,不能縱容“無知”的喧囂大行其道。法律專家認爲,法律認識錯誤是不免責的,公民應當知法守法。縱使當今教育沒有給學生普及燕隼是保護動物等類似的知識,但小閆因鳥獲利進而又去獵捕,這種“無知”便是將我們推入萬劫不復的深淵的無形的雙手。須謹記《聖經》中對規則的虔誠禮讚——“日頭,光亮,天空中所陳設的星宿與規則,高於我們的生命。”而非罔顧規則法律以“無知”之名進行自我救贖,理直氣壯地扮作受害者,抨擊規則的無情,殊不知,法律面前,無人可免。

法律至上,不能放任“人情”在其間鯨吞蠶食。10年牢獄生活對於一個年輕的大學生來說確實太重,但倘若不遵守法律,有多少人又會藉以“人情”而渾水摸魚。“人情”本是人際關係的紐帶,但反觀當下,“人情”更多地成爲了粉飾太平,覆滅法律的藉口,因而蒙上了一層骯髒的面紗。李零先生曾說:“光講以德治國,德必僞,國必亡。”真正的人情,必在法律之內。若是罔顧法律而放縱人情與慾望,千年的文明就此湮滅,國家的正義與公平將因所謂的“人情”軟化遊走而狹隘沒落。故法律至上,無人可免。

然而,法律至上,並非死守規則法律。在法律不變的前提下,加以能接受的人性化舉措,不僅無傷大雅,反而錦上添花。正如《周易》中所闡述的:“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救護車可飛馳過任意一盞信號燈,這便是規則內的人情。由此觀之,當法律的目的與其行爲衝突時,打破規則的思維慣性,便是以客觀理性的精神對法律的負責。

我想,政治凋敝不可怕,文明式微亦不可懼,只要我們像康德一般心懷道德律令,社會便不會有太多的怨念之聲,取而代之的,是有如普羅旺斯的薰衣草花田,其芬芳氤氳你我。

法律作文 篇2

什麼是法律?法律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的行爲規範;是由國家立法機關制定或認可的;是對社會成員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行爲規範;是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行爲規範。所以我們又常常把法律稱爲“國法”。

因此,一直以來,法律給我們的感覺就是很遠的。其實,法律就在我們身邊,因爲法律與道德是分不開的,那麼法律與道德的關係又是什麼樣的呢?

有這麼一個故事:

某村的張大爺一生操勞,撫育了六個兒子,他用全部財力和滿身疾病換來了兒子們的成家立業。長子承包村裏的魚塘,一年純收入三萬餘元,但對老人卻“一毛不拔”,其他幾個兒子也拒絕贍養老人。張大爺孤獨地住在村外簡陋茅屋裏,靠鄰里接濟度日,也無錢看病,村委會幹部多次出面調解,要求六個兒子共同贍養老人,但六個兒子卻互相推脫,老人的生活一直無人照顧,村裏人對此義憤填膺,主動幫助老人打官司。法庭調解無效後,判決六個兒子每年共同支付張大爺三千元贍養費,共同承擔醫療費用。

這樣的故事經常在我們身邊發生,在道德無法差遣人們去負起應負的責任時,法律就會體現出它的強制性。

大千世界,紛繁複雜,法律制定得再多,也不能詳盡地規範社會生活的所有方面,法律可以嚴禁遺棄、拒絕贍養老人的行爲,但卻無法使人們自覺地尊敬老人。道德則涉及社會生活的一切方面,深入人們的心靈,以特定的方式在更廣的範圍內約束人們的思想和行爲。

所以,法律與道德是相輔相成的,法治與德治同樣重要,必須把兩者結合起來。現在的中國便是實行和,其根本目的就是爲了保證人民羣衆真正成爲國家的主人。因此,我們應爲自己是中國人而感到驕傲。

那麼,我們青少年該如何護法、維德呢?

我們應該要增強法制觀念,自覺地守法、護法,又要提高自身的和道德水平。以此,來維護法律與道德。

法律作文 篇3

新時期加強民主與法制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項重要的任務。我們小學生也應當學習法律,認識法規,讓我們像花朵一樣成長,而不受到違法犯罪的侵害。

先來說法律,法律就是讓個人行爲受到約束。“法”是每個人一生當中一定要遵守的定律;“法”是一條無形中的鏈鎖,把我們的無知行爲牢牢鎖住;“法”是水塘,我們可以在水塘裏游來游去,但不能在空中飛翔;“法”是神奇的矯正器,它能讓我們站得直、行得正。

但是,還是有些未成年人做一些知法犯法的事情。爲此葬送了自己的前程和一生的幸福。我們一定要引以爲戒。

日爾曼曾經說過:“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形同虛設。”的確,法律必須成爲我們每個人的信仰,否則它將發揮不了更大的作用。就像前幾天我看到的新聞那樣:一個姓陳的男孩曠課到網吧去打遊戲,沒有贏過一次,他旁邊的一個男孩嘲笑他,氣得那個姓陳的男孩拿出刀子把另一個男孩給捅死了。當警察來問他時,他還在說:“啊!什麼!”就此,一個青少年的無知卻葬送了一個祖國的花朵。至今,那個男孩也不知爲什麼要殺人。

同學們,在我們生活中有些事情是逃不過法律的,所以我們應該學法、懂法、知法。學會用法律來維護我們的權利,俗話說: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我們要正確地看待法律。我們要圍繞着社會的主旋律,爲明天的自己,鋪下一條更好的道路!

法律作文 篇4

法律是我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法律也包括很多種。比如有《道路交通法》、《合同法》、《公司法》等。有的法律法規離我們的生活很近,有的法律似乎離我們很遠但實際很近。

交通相關的法律法規也有很多種,但大致就是對人和車在路上應遵守的項目作出了規定。比較好理解的有:人和車都不可以闖紅燈,自行車和行人不可到機動車道上去騎和走,不可逆向行駛等。

記得有一次,爺爺用電動車帶我回家,到了一紅綠燈路口時,爺爺四處張望後,在紅燈亮着的情況下闖了過去。我後來便對爺爺說:“爺爺,你這樣做是非常不正確的,我們不能闖紅燈。即使我們有着急的事,也不能闖紅燈的。”那次以後,反正我再沒有看到過爺爺闖紅燈。但爺爺還是違反了交通規則,因爲爺爺開電動車逆向行駛被交警叔叔罰了20元錢。哈哈,有了錢的懲罰,爺爺再也不敢逆向行駛了。我想,不管怎樣,爺爺一定吸取教訓了,他以後一定不會再違反交通法規了。我想,我也一樣會遵守,而且還要監督爺爺和身邊的所有的人遵守。

就在我放學回家的一段路程,我看到過好幾次車禍,有電動車相撞的,也有電動車與汽車相撞的,當時受傷的人的痛苦的表情和地面的鮮血在我腦海裏揮之不去。我想,這樣血淋淋的事實是給每一個不遵守交通法規的人一個警示。也許大家都遵守交通法規了,這樣的悲劇也許就不會在我們身邊上演。

法律就在身邊,我們不僅要好好學習法律知識,還要去帶頭遵守和監督別人去遵守,讓我們成爲一個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孩子,好學生。

法律作文 篇5

在我國,青少年犯罪犯法的佔80%以上。青少年作爲共和國的公民,享有廣泛而真實的權利。我們要珍惜來之不易的權利,正確行使權利,依法維護自己的權利。在維護自身權利的同時,還要注意不侵犯他人權利。

作爲未成年人,我們既要維護自身權利又要履行義務;如上學,服兵役等我們必須執行。

在現實生活,侵犯他人權利的事件經常發生,我們未成年人涉嫌其中的也有很多。所以,我們既要保護自己,又要做到不傷害他人。

16歲的小君和小哲是高一同班同學。小君沉默寡言,愛好數學,一心想做遊戲軟件工程師;小哲活潑開朗、思維敏捷,立志當個律師。不過,一時的衝動改變了他們的命運。體育課上,小哲與小君發生爭吵,小

君先給了小哲臉上一拳,兩人廝打在一起。被老師和同學勸阻後,小哲自感委屈,在樓道里找到小君理論,再次發生爭執。互毆中,小哲掏出了隨身帶的水果刀。小君的左肩背部和腰部被扎傷,送醫院無效死亡。法院經審查認爲,小哲無視國家法律,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已構成故意傷害罪,鑑於其爲未成年人且事後能主動自首,依法判處有期徒刑7年,並賠償小君父母經濟損失,法律爲受害人小君討回了公道,加害人小哲受到了法律的處罰。小哲失去了人身自由,他當律師的夢想成爲泡影,因爲我國法律禁止因故意犯罪而受刑事處罰者從事律師職業。

我們在享有生命權的同時,負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權的道德義務和法定義務。任何人不得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即使大義滅親也不允許,因爲這是侵害生命權的行爲;任何人不得故意或者過失造成他人受傷、生病,因爲這是侵害健康權的行爲。

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權,既損害了他人的`生命與健康,也損害了自己,行爲人要依法受到相應的制裁。在日常生活中,人與人之間因故發生了爭執,要懂得控制情緒,寬容他人,以避免因一時衝動而導致傷害事件的發生。

法律伴我們同行,讓我們遠離暴力,尊重生命,敬畏生命。

法律作文 篇6

當清晨的第一縷陽光暖在心頭,當黃昏的末一絲晚霞向我招手,日子便又匆匆而去,我想問在座的同學;今天你快樂嗎?你收穫了嗎?有新的煩惱嗎?有前進的目標嗎?你身邊的夥伴好嗎?今天,我的心情有些沉重,因爲楊亮的故事讓我震驚,讓我心痛。

15歲的楊亮是某中學的初二學生,由於交友不慎,結交了社會上的青年、朋友。一次,楊亮發現朋友與另外一個年輕人躲在歌廳包廂裏吸食xx。楊亮感到十分好奇,問朋友感覺怎麼樣,朋友說比做神仙還快活,舒服極了。儘管朋友極力引誘,但楊亮仍表示猶豫。於是,在一個週末的晚上朋友將xx放在香菸的內給楊亮煙,並表明裏面沒有xx,楊亮吸食後,無法自拔,用完了自己所有的錢以後,楊亮開始攔路搶劫,漸漸地,他走向了犯罪的道路,最終被公安機關逮捕。

因爲他缺乏法律意識而自釀苦果。是啊,我們每個人在成長的歷程中都難免會犯錯,犯錯並不可怕,可怕的是如何面對,及時改正,我們仍是好孩子,但若執迷不悟,一錯再錯,就會葬送前程甚至生命。所以:錯與不錯只是一念之差,守法與犯法也會是一步相隔。當別人引誘你的時候,一個不理智的選擇可能讓你犯罪。

我們是花季少年,都是祖國的花朵、肩負着創造新未來的重任,受到培養呵護是我們的權利,相同的,更應該履行自己的義務,好好學習,好好成長,培養成爲一個品學力行,懂法,守法的好孩子!

同學們,法制的社會是和諧的,法律的藍天是湛藍而深遠的,讓我們心中時刻銘記法,銘記法的威嚴與壯義,攜起手來,共同學法,知法守法,用法,秉持心中的利劍、共同描繪美好的明天!

法律作文 篇7

我,作爲一名學生,讓我感動的事情是很多的,怎麼樣才能做到讓別人感動的事情呢?其實很簡單,我相信很多人們都知道的,那是一個炎炎夏日,我走過馬路街邊,遠遠的看見一個人匆匆忙忙的跑進醫院裏,我走到醫院門口,聽見那人詢問護士有沒有專治腿上的藥,後來又聽他說原來是她女兒出車禍了,去醫院檢查腿醫生說着腿差點骨折,幸好還是不算太重,但是還是不能走路。所有的錢都花在包石膏上了。他現在很着急,等他出來以後,我轉了一下頭,看見路中央的左半邊,有一羣人圍着圓形

像是在看什麼,過去一看一個人躺在地上,聽周圍的人,是一輛自行車撞了他,幸好他離醫院很近,但是等醫院的工作人員擡着擔架出來,必定要晚一些。這時,天下起的雨,因爲剛剛的天氣也不怎麼好,現在就開始下大雨了。突然,一個人衝向躺在馬路上被自行車撞的人,他放下手裏拿的東西,立馬背起躺在馬路上的人。那時正好是人們下班高峯時期,來來往往的車很多,那個人差點被車撞到,我看見那個人的東西沒人幫他拿,我就去撿起來,發現是我開始看見那個匆匆忙忙跑進醫院的人的藥,我也急忙追過去,雨越下越大,在我出門的時候媽媽就給我準備了一把雨傘,那個人也跑了二十米了,我也就跟着他跑,看見醫院的人出來了,他立馬放下那個人,隨着自己也倒在了地上。我把他的藥放在他的牀邊,突然,他好像喃喃自語的說着什麼,一聽,他告訴了他家的地址,讓我們去給他女兒送藥,好心人立即就去了。我向醫院借了張紙,我寫了五個字:好人有好報。我們應該從小事做起,逐漸,越來越多的人就會有道德。做有道德的人,纔是人生中最值得去做的事情。

法律作文 篇8

昨天早晨8點多;張女士剛起牀,就聽見我們院裏一片嘈雜:原來是他們院子一個老爺子由於年歲已高,反應稍慢,騎自行車壓了別人的一條小狗,牽狗人不依不饒;非得逼老爺子賠償。其實也沒有大問題,就是稍稍碰了那條畜生一下!張女士看到這種情況就穿衣下了樓,問清了壓狗的時間後;對那人說:“第一;我們需要你出示合法的養犬證、第二;您遛狗的時間不對,遼寧省有關法律規定是晚7點以後至第二天早7點之前!第三;您應該慶幸的是您的狗沒有把老爺子晃摔了,否則後果您自己合計吧!”聽了張女士的話,牽狗人也自覺理虧,搭訕了幾句就走了!

從這個故事可以看出:多掌握點兒法律常識;確實可以達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目的!

法律作文 篇9

提到學法、懂法,我們有些同學總是不以爲然,他們想,我又不會像壞人一樣地去偷去搶,我又不去幹那些違法亂紀的壞事,我學什麼法?其實法就在我們身邊,他和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說不定,你稍微一大意,就有可能犯法了,當然你和你的家人就會爲你的行爲付出慘痛的代價。

今天,我要沉痛地告訴你一個發生在我家附近的故事,想通過你讓更多的同學知道:我們的一些危險行爲,比如玩火其實也是違法行爲,也可能會造成嚴重的危害,釀成巨大的悲劇。

事情是這樣的:

我的一位同學在十歲生日那天,爸爸媽媽給他買了一隻雙層大蛋糕爲他慶賀,那天晚上,一家人點起蠟燭爲他祝福、許願,度過了一個難忘的夜晚。第二天下午放學到家後,那位同學又將沒燒盡的小蠟燭拿出來點燃,在桌上擺成一圈玩。他望着燃燒的小蠟燭覺得好看極了,忽然聽到樓下有同學喊他去踢球,他忙向蠟燭吹了幾口氣就匆匆跑了下去。誰知有幾支蠟燭沒吹滅,一會兒便將桌子上的書籍作業本燒着了。火勢很快蔓延開來,不但燒燬了他家的財物,大火還藉着西北風兇狠地吞噬着周圍的一切。儘管消防隊叔叔奮力搶救,但無情的大火不僅燒空了他家,還蔓延到左鄰右舍,造成了巨大的損失。更嚴重的是有一位老奶奶因爲年紀大,行動不方便,沒能及時逃離火海,最後窒息身亡了。我的那位同學後悔莫及,可是已經於事無補了!他因爲年紀小,免於處罰,可是他的父母卻要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朋友們,聽了這個故事,你應該知道了吧。平時老師、爸爸媽媽教育我們不要去做那些危險的事,就是一種法制教育。如果我們認真聽從他們的教育,就可能避免犯法。希望你能把這個故事講給更多人聽,讓他們別在重蹈覆轍,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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