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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法律作文合集9篇

來源:時尚冬    閱讀: 7.41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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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工作和學習中,大家總少不了接觸作文吧,作文是經過人的思想考慮和語言組織,通過文字來表達一個主題意義的記敘方法。你所見過的作文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法律作文9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關於法律作文合集9篇

法律作文 篇1

“法律”這兩個字,大家應該並不陌生。但是,所謂“法律”,是莊重的、威嚴的,是不可侵犯的。而在全世界60多億人之中,又有多少人真的是遵紀守法的呢?

我想,如果真的每個人都遵守法律、法規,還會有車禍嗎?還會有偷竊嗎?有些人會說:“我遵守了!”違法的呢?跟老鼠似的躲在角落裏不敢說話?!

大家不要以爲,未成年人違法就沒什麼大礙,其實,未成年人犯法的話,危害更嚴重!身心傷害更大!

不信你看,就是自家附近,還是會有車禍發生——

我們鹽城現在不少地方都在修路、施工,而過路的行人往往會忽視這裏的危險。在大慶路與鹽馬路交界處的十字路口,工人叔叔們正在熱火朝天地修着路,一臺龐大的壓路機正緩緩開來。這時,有個年齡十來歲的小姑娘走來,或許是好奇心的驅使,她走到了未壓平的柏油馬路上……悲慘的一幕發生了……壓路機裏的人因角度不夠看不到前面的女孩,於是,壓路機沉重地軋過了這弱小的生命……

也許這就是不守規則的後果吧!法律明確規定閒雜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各位要知道,就算有“好奇心能促使人戰勝一切”這樣的名言,好奇心也不能“戰勝”法律!

還有,法律是無處不在的,一點點違法都不行——小錯誤會釀成大災難——

那是幾十年前的事了,在美國一家火箭燃料廠裏,有一位工人正在津津有味地吸着煙。而廠門上十分清楚地標着“No smoking(禁止吸菸)”的標誌,那工人卻對此視而不見。吸完後,他把菸頭隨便一扔,走了。可誰都沒想到的是,那菸頭居然正好落在一個裝着化學燃料物的鐵桶裏!很快,鐵桶的燃燒引起了一連串的“多米諾效應”:一號燃料罐“轟”的一下爆炸了;二號燃料罐隨即也“骨折”了;其餘的燃料罐依次獲得被粉身碎骨的資格。320度的超級高溫以及由爆炸引起的強大的衝擊波,讓整座小鎮成了一堆廢墟……

一個小小的菸頭,毀滅了一座小鎮!如果那工人遵守紀律,他也不會死了,這廠也不會爆炸了,那小鎮也不會毀於一旦了……

同學們,你們知道遵守法律的重要性了吧!一定要記住,只有法律在心裏了,快樂就能一直伴我們行了。

我們要讓快樂永遠伴我們行!

法律作文 篇2

社會,好比是大海,看上去寧靜的天水一色,藍寶石般的海面上有大大小小的小島作爲裝飾,海鷗在這片閃着藍光的地方悠閒地盤旋,一切,看似那麼和諧,優美。

然,大海上也有暴風雨,海嘯足可以把一切破壞,神祕而又詭異的百慕大三角正等着善良的人們鑽進去。

在海上,我們就是水手,而法律就是一艘艘堅不可摧。牢不可破的輪船,只要水手懂的操作,運用,一切將是那麼的美好。

但是,明明知道危險,又不提高警惕的人卻還是在冒着險,義無反顧衝進去的又有多少,而創造這些危險的人又有多少?

《普法教育讀本》裏有這樣一則案例:某中學有明確規定,教師不得在校吸菸,可,就是有一位王老師就這樣悠閒地,若無其事的吸起了煙。

身爲人民教師,卻還要知法犯法,教育學生總是學知學德,可老師爲人師表卻帶起了壞頭,很多學生還總以爲老師做的是對的,喜歡效仿,被這樣的老師帶動後,學生們會怎樣想怎樣做也就不言而喻了吧。

老師不會不知道“吸菸有害健康”的道理,也許他也聽說過:一支香菸內尼古丁可以毒死一隻小白鼠,一盒香菸內的尼古丁卻能夠滅掉一頭牛的說法呀。

更令人不可思議的是,一位初三學生因爲跟一位曾有過過節的人走了,結果,那位初三學生被對方和幾個五大三粗的青年用刀劈成了血人,兩根手指也只剩下一點皮肉相連。

因爲有過節,同學間的友誼卻變成了傷害,只能“刀兵相見”了嗎?忍一時的委屈,退一步就會海空天空很難做到嗎?

不,一點都不難,只要心存着一份寬容,臉上多一份笑容,握手言和就是那麼的簡單。

但是,一旦要用“刀”說話,那麼即將等待你的就是法律的嚴懲,傷害了別人,同時自己也要承受更大的痛苦,法律的鞭子把你打的遍地鱗傷,這樣的後果,你還願意承擔嗎?

說法律有太多的“不能”“不許”“不準”,像一張網死死的把自己困住,此言是錯,其實也不難,只要心中謹記善念,隨和,生活過的也會很自在,快樂何必要去觸及着那些“不準”呢?法律也是一位慈祥的老人,永遠的會維護着善良和真誠…。

換一個角度想想,如果一定要把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那麼法律對其而言就是無情的魔鬼,會將其打入不同級別的痛苦,地獄。這不是很悲哀嗎?

所以,多爲自己,爲親朋好友,爲他人着想吧,遵守法律,淡然處世,爲自己爲周圍多創造着一份和諧,溫暖。

只要心中有明燈,心存法律,便不會迷路,便可以拒絕黑暗,鬥爭,傷害。便會擁有一份明朗的心情,一份珍貴的友誼,一份開闊坦蕩的胸懷…

法律作文 篇3

俗話說: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法紀、,是每個人必須遵守的,而違反了法紀,對自己,對家人,甚至對社會都有不可彌補的害處。法,分爲很多種。如:我們最常聽到的交通法。往往在一個闖紅燈的肇事者飛奔過馬路的後幾秒,一場悲慘的交通事故就這樣發生了。

再如:最新的未成年人保護法。現在,已經禁止了家庭暴力,家長不可以看兒女的私人日記,不然,就是違反了兒女的隱私權。

法,也在校園中。江西一箇中學,一位同學在上樓時,因推倒一位學生以致6人死,29人傷的悲劇。最近聽說三個同學在河邊的橋上服藥跳河自殺!一位見義勇爲的人救下一位女同學,問起原因,竟是因爲老師經常抓着學生的頭髮往牆上撞,他們是一自殺來報復老師。

平爺爺曾經說過:法制教育從娃娃抓起。是啊,青少年是祖國的花朵,是祖國的希望,但又是一個極其複雜的羣體,如果從小不培養我們的法律意識,不知法,不懂法,不護法,那麼祖國的未來將是一片迷茫!

法律 就在我們身邊,它就像一個隱形的守護神,你找到了它,學會使用它和遵守它,它就會永遠保護你;如果你去違反它,它就會懲罰你。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不要報有僥倖心理,因爲法就在我們身邊。

法律作文 篇4

常言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規矩對於一個國家,一個家庭、一個學校來說是非常重要的。談到“法”大家都不會覺得陌生,因爲我們都生活在一個有法的社會中,“法”就在我們的身邊,作爲21世紀的我們就要“知法、學法、遵法、用法”當一個真正的好學生。

像我們這些小學生就有《未成年保護法》,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老師有《教師法》,我們只有做好自己應遵守的法律才能快樂地生活。馬路上的車輛必須遵守交通法規,不然就會發生交通事故。我們生活在社會上,自然也要受到法律的約束和制約,任何人在任何情況一旦觸犯法律,也一定會被追究法律責任。

爺爺給我講過,有一個從農村來的中學生,讀小學時成績一直在班裏名列前茅。他經過自己不懈的努力,考到城裏來讀初中。他初一初二的成績還不錯,老師經常表揚他,也很體貼父母,自己學習很用功。直到他初三下學期路過一個網吧,由於好奇,他走進網吧,“好刺激啊!好好玩啊!”他興奮地說。時間飛快的過去了,漸漸地,他跟變了個人似的,由於他整天沉迷於網絡遊戲,還經常向朋友借錢上網,很久都不還。後來他的朋友也不借給他了,於是他就開始騙父母,向父母要錢。後來他的父母知道了,就不再信任他了,同時他也錯失了高考的機會於是他走向了犯罪的道路,剛開始是偷同學家的錢,後來在公交車上偷錢,被人暴打了一頓,但他仍然不知悔改,進而發展到搶劫,竟然還傷了人,於是被警察叔叔抓走了,他觸犯了法律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制裁。美好的青春將在他沉迷於網吧的那一刻陷入了黑暗。

同學們!讓我們遠離網絡遊戲,遠離對我們有害的書籍!從我做起,從小事做起,讓我們一起積極學習法律知識,增強法律意識,做一個懂法、知法、守法的好學生。

法律作文 篇5

談及到法律,總會給人帶來神祕、威嚴、崇高的.感覺。其實,法律與道德、習慣、宗教、紀律是一樣的,都在規範着人們的行爲。正是由於這些規範的存在,這個社會纔會變得有序;正是由於法律的存在,我們的權力纔得到了應有的保障。

作爲當代小學生,我們有幸生活在中國改革開放的年代。然而我們該思考的是:在我們成長道路長如何與法同行呢?可能有人會說:你多慮了,我們都還只是未成年人,只要不不殺人不放火,法律就根本約束不到我們。聽到這個說法,我很氣憤,我會說:不!法律其實離我們很近,它伴隨着我們的一步步成長。那些輕視法律的人,我想是沒有認識到法律的重要性,最終導致他們走上了犯罪之路。有一句法律格言說得好:“正義不僅應得到實現,而且要以人們看得見的方式加以實現。”

我們雖然的年齡尚小,但已經不同程度接觸了社會。目前是會治安中仍然存在一些問題需要解決,社會上還存在有一些不法現象,小學生遭到不法分子侵害的情況也時有發生,我們要提高警惕,增強我們自身的防範意識和防範能力,在使自己遇到這種情況下能冷靜、機智、勇敢的去應對。

1、獨自在家時,要鎖好院門、防盜窗等,保管好財物。

2、如果有人敲門,千萬不要盲目開門,要從觀察鏡看清楚是誰,或者隔門問清楚對方是誰,如果是你認識的人才能開門,如果是陌生人,就不要開門。

3、不要邀請不熟悉的人到家裏做客,以防壞人有機可乘。

4、外出要告訴父母你去哪裏,如果是晚上一定要結伴同行,萬一發生了什麼事,有個照應,防止犯罪分子襲擊。

5、同學們應該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青少年在哪些方面應受到法律保護。

同學們,

安全工作事關我們家庭幸福和生命與健康,

希望大家處處留意,事事小心,無論何時何地,都應對安全問題保持高度警惕。要相信,法就在我們身邊,法伴隨我們成長。

法律作文 篇6

世界有世界的法律,國家有國家的法律。法律即是公平。好人無辜,壞人必須嚴懲。

但是25歲的金潤秀卻不這麼想最近出現在首爾地區的連環殺人兇手金潤秀被警察所制服。警察通過對罪犯的側寫來斷定他是有着家暴前例和雙重人格的罪犯。作案手法單一。更新奇的是他所殺的被害人都是以“七宗罪”定爲標準:貪婪,淫穢,嫉妒,懶惰,暴怒,虛榮,饕餮。金潤秀給自己制定了至高無上的法律屬於他的法律。事實上,法律來自於他體內的另一個人格。

金潤秀從小和父親在養狗場生活。父親頻繁對他家暴。不讓他做任何他喜歡的事情。因爲母親爲了金錢和物質的出軌與不告而別所以讓金潤秀的父親情緒和生活上都有很大的改變。因此金潤秀的父親走上不歸路。他無法殺他最愛的兒子。只能用這種方式解氣。

而金潤秀因爲此,也患上了人格分裂,他造出了他父親的一個人格。就這樣,這個副人格支配着他自己殺人,並且制定了這個屬於他的法律。“這些人都得被處於死刑”這是金潤秀的副人格所說。“我不想殺人,因爲父親也是被逼走投無路。”這是金潤秀本人格所說。

特殊案件偵查組權侑珍認真的把金潤秀的這些話記了下來,並不斷的掩飾自己蠢蠢欲動的淚水。金潤秀說這麼多年,活在被副人格支配的生活下。他覺得他倒不如別活。副人格製造的那些“法律”太深入腦髓。使得自己已經顛倒不分黑白。

當然,他是這麼說的。

他還說,自己是因爲愛着父親又恨着父親的矛盾心理才人格分裂的吧。可權侑珍警官認爲。最主要的是父親的家暴所引起。一個小小的孩子,童年對他們來說很重要,若是童年抹上了黑,將對他們的未來身心健康有很大影響。

金潤秀的“法律”毀滅了。隨他而來的是真正的法律。他被送進了精神病醫院接受治療。卻在送進去的當天趁看醫院護人的疏忽之際,用水果刀結束了自己的一生。

權侑珍當日晚上在自己的記事簿裏寫了這麼一行字。上帝總是給每個人一部正義的“法律”,但有時候他也會偷懶。

法律作文 篇7

生命是何等的寶貴,它像那噴泉一樣,是那麼的多姿多彩;它就像傍晚的晚霞一樣,是那麼的美好;它就像二月的鮮花一樣,是那麼的美麗卻短暫。

十年樹木,百年樹人,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從幼兒學生抓起,使學生從小就接受交通安全知識教育,達到自己教育自己!

新學期一開始,爲確保學校師生上放學的道路交通安全,維護校園的教學、生活秩序,與學校一道一方面加強對校園內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另一方面加大學校“綠色通道”的建設和學校周邊交通環境的整治。

據瞭解,每年因各種事故,數以萬計天真無邪的兒童少年死於非命,而因交通意識缺乏和淡薄引

發的交通傷亡事故,在中小學生傷亡事故中佔有較大的比例。中小學生的交通安全牽涉到千萬個家庭的幸福,需要交警、學校、家庭和社會共同負責,齊抓共管。

交通法規規定,做到行車安全必須具備兩個最基本的條件:一是無牌無證的車輛不能上路,二是年滿18歲並考取了相關駕照纔有資格駕駛車輛。然而,交警在上路巡邏執勤時發現,有相當部分的車輛“三證”不齊,一些還不符合法定年齡的學生也騎車上街。看來,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問題任重道遠,如何讓中小學生平平安安上學,高高興興回家呢?

我建議定期或不定期選派民警或教師勸導員在交通複雜的學校門口或路口維持上、放學高峯的交通秩序,保障“綠色通道”安全暢通。同時將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列入學校管理的內容,每所中小學平時就必須按照驗收考評標準抓工作,並將交通安全教育納入素質教育督導評估的內容之一。

建議小學生上放學實行“排路隊”和戴“小黃帽”的方法,把同路、同方向的學生編排成隊,由教師護送過馬路,保證學生走路安全;在組織學生外出集體活動或組織春、秋遊時,嚴格規範審批手續,把好審批關,堅決制止病車、超載車運送學生,保證學校師生的交通安全。

生命是我們的本錢,我們得好好的珍惜我們的本錢,不能讓他有一點閃失!

與法同行,相信,有法的保護我們不會受到傷害!

法律作文 篇8

如果我們觸犯了法律,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我們要時時刻刻警記——法律就在我們的身邊。

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這句話形象地告訴我們,生活沒有規矩是多麼可怕!相反如果沒有法律,社會該是多麼黑暗!

從法制頻道我看到過這樣一個真實的故事:有三個正值大好年華的青年,他們剛從大學畢業尋求工作,可是當他們到同一個城市的時候,身上的錢已經所剩無幾了。他們相繼來到網吧,爲了尋求一絲安慰。於是這三個素不相識的小夥子便結識了。有一天,他們經過一個買瓷磚的店鋪,發覺這裏生意興隆。在金錢的誘惑下,這三個青年走上了違法犯罪的道路。這天,他們興高采烈地來到賣瓷磚老闆的家,假意要與他們商討生意上的一些事情,正當他們打開門的那一刻,死神也悄悄地向他們走來,在金錢的驅使下,這三個青年像惡魔般結束了這兩個人無辜的生命,他們多麼的慘無人道!這三個青年立刻拿走了這兩夫婦的所有積蓄。可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最後他們還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聽完我講的故事,想必你們會感到心痛,三個正值青春年華將爲國家做出貢獻的青年在金錢的驅使下,他們忘記了法律,失去了人的秉性,造成了終身的遺憾,這就是血的教訓!當我們忘記法律,走進違法犯罪的萬丈深淵時,世間所有美好的一切都在離我們遠去,所有我們一定要牢牢——法律就在我們身邊。

法律作文 篇9

法律規則和法律原則、法律概念一起,構成法律的三種基本要素,論法律規則。如果說原則是法律規範中的基礎性規定,概念是法律規範中對所涉及的有關主體、客體以及相關的權利義務所作的法律內的解釋的話,那麼,規則就是法律規範中關於人們行爲的直接指南部分。在法學史上,人們對法律要素持有並不相同的看法,例如分析法學的“命令模式”論(奧斯丁)或者“規則模式”(哈特)論;龐德的“律令—技術—理想模式”論;德沃金的“規則—原則—政策模式”論等等。在我國,自從張文顯提出“原則—概念—規則”說以來,學界在相關教材中基本上都秉承了這一主張。這一觀點,至少是符合大陸法系國家以法典爲基礎的法律體系之特徵的。那麼,如何理解法律規則?法律規則具有那些明顯特點?

一、法律規則的概念

法律規則,又稱法律規範,儘管在法學界的一切探討和學理建樹,大體上都圍繞着法律規則而展開,但究竟什麼是法律規則,人們的看法並不盡同。這就再次證成了一個原理:越是基礎性的概念,存在分歧的可能性越大,一切理論建樹,皆自對基礎概念的不同主張和嚴謹邏輯論證開始。那麼,什麼是法律規則?張文顯的解釋是:“……是指具體規定權利義務以及具體法律後果的準則,或者說是對一個事實狀態賦予一種確定的具體後果的各種指示和規定。”李桂林則寫道:“法律規範是一種特殊的社會規範,它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並由國家強制力保障實施的具有嚴密邏輯結構的行爲規則。”鄭成良則以爲:“簡要地說,法律規則就是法律的基本要素之一,是法律中明確賦予一種事實狀態以法律意義的一般性規定。”我們認爲,對法律規則可以由其主體、對象、方式、內容和功能諸方面進入分析。

所謂法律規則,是指立法者將具有共同規定性的社會或者自然事實,通過文字符號賦予其法律意義,並以之具體引導主體權利義務行爲的一般性規定。在這裏,我們首先遇到的是法律規則的生產主體-法律規則的國家性。我們知道,規則在物質世界中是普遍存在的,在人類社會中也是普遍存在的。即使那些無規則可循的物質運動,科學家們仍然在尋求其規定性,如反物質的規定性。同樣,即使那些怪異的社會行爲,社會學者們也在尋求和研究其規定性的內容。但是,自發地存在的自然規則也罷、社會規則也罷,都不是純粹法學意義上的法律規則(也許,在社會法學那裏,自發產生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社會規則也不失爲法律規則-所謂民間自發產生的習慣法規則),法學論文《論法律規則》。因此,法律規則首先是自覺地存在的。

但是,自覺存在的社會規則甚多,舉凡紀律規則、鄉規民約、公司章程、合作協議等都是自覺地存在的社會規則,但是,它們並不是法律規則,相反,在一個法制健全的社會裏,它們必須受制於法律規則的規範。自然規則不存在自覺存在的問題,即使在“人化自然”的情形下,人們仍然是藉助於自發存在的自然規則本身來改造自然的結果。但自然規則可以轉化爲人們的行爲操守,從而成爲人們“按照自然的規定性行動”的社會規則。例如,傳染病是自然現象,但我們可以通過掌握其發病的規律,並將其制定在“傳染病防治法”中,以作爲人們在防止該病症方面的社會行爲準則。但即使這樣的規則,要成爲法律規則,也必須經過有權主體(立法者)的加工,因爲人們不能隨意地成爲他人的立法者,也不能相互成爲立法者,否則,就不可能在人們的交往行爲中形成整齊、劃一的秩序。

可見,法律規則在國家法上只能出自立法者之手。那麼,立法者是誰?在學理上,人們儘管可以把其設計爲理性者、智慧者、哲學家等等,但在人類國家法的實踐中,卻只經歷了三種立法主體,其一是以皇權爲代表的皇帝個人立法,從而“前主所是著爲律,後主所是疏爲令”。其二是以議會爲代表的代議制立法主體,其特點是立法間接地表達民意要求。其三是新近得到重視的全民公決之立法主體,在此,所有具有政治權利能力和行爲能力的公民都可以行使立法者的職能。自上世紀九十年代以來,俄羅斯“葉利欽憲法”、白俄羅斯“盧卡申科憲法”、“愛爾蘭墮胎法案”以及歐洲“馬斯特裏赫特條約”等等,都是相關國家或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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