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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的法律作文9篇

來源:時尚冬    閱讀: 1.38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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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大家都嘗試過寫作文吧,通過作文可以把我們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塊。一篇什麼樣的作文才能稱之爲優秀作文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法律作文9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實用的法律作文9篇

法律作文 篇1

法律是正義之火,法律是和諧之基,法律是文明之花。

昨天我們學校來了一位法律老師,老師講課的時間雖然只有一個小時,但是我終生難忘。他講的是一個小孩子在一家玩具店買東西,突然他看見了一個很好玩的玩具,可惜很貴,他悄悄地把那個玩具拿走了,沒有被老闆發現。從此,他學會了偷,長大後就去偷錢沒偷東西,看見什麼就偷什麼,最終走進了監獄。

他講完後又談到了自我保護,不能有壞習慣。不能吸毒。吸菸的同學,有的是受壞人的影響,壞人會慢慢地引誘人吸毒,會使人家破人亡。

我們學生要學會謙讓,學會禮貌,女生要淑女,不要暴力,不要不講禮貌,不要亂搶東西。男生要紳士,不要太霸道,太暴力,不要違法。男女生之間要和睦相處。不打架,不吵架。

法律是維護社會穩定,規定人們的行爲規範的準則。一切法律必須遵照《憲法》而制定。

通過這次演講我明白了,做人要遵守法律,不要做違反法律的事。

法律作文 篇2

我們生活在法制的國家,處處需有法,處處需遵法。作爲青少年,法律對於我們陌生而又熟悉,說陌生是因爲法律似乎離我們很遠,說熟悉是由於社會上、校園裏以及生活中,我們無時無刻都在講“法治”。

有很多同學說,我們現在這麼小,用不到法律,等長大了再學。其實是生活中處處都有法,比如說:父母不可以隨意打罵兒女,在法律上講這是家庭暴力;父母不可以隨便看兒女的日記,這是尊重他人的隱私權;同學們犯錯誤了,教師不可以變相體罰、侮辱學生;買到假冒商品,要打投訴電話“12315”……法律無處不在,無時不有,它時時刻刻伴隨着我們!

有人曾經說過:“法律好比一艘航行在大海上的船,在船上行動是自由的,可一旦跨出了這艘船的底線,就會掉入海里──接受法律的懲罰。”

記得剛開學那會兒,我們班的一些同學在別班同學的引誘下來到了一個離學校很近的網吧。到了網吧,只見那裏煙雲吐霧似的籠罩着,最上方還掛着一個“禁止未成年人進入本網吧”這幾個顯眼的紅字。乍一看,有95%以上的都是中小學生,而且座位滿滿當當的。這時網管趕緊過來招呼說:“同學們,玩多長時間的?開幾臺機子啊?”這濃重的外地口音裏還夾雜着濃重而又虛假的善意。“我們開9臺,一小時……”說完,事辦好後又連忙招呼其他學生去了。就在這時,執法民警不知什麼時候已經走了過來。果然,網管顯現出了不知所措而又驚慌的神情。於是,他趕緊給每個學生幾元錢,連忙把他們轟走了。於是,民警鄭重地說:“你知道這樣是違法行爲嗎?營業執照被吊銷了,並處罰金1000元。”管理員再三請求,但無濟於事。早知今日何必當初啊?

法律,是一個永垂不朽的制度,法律也是國家治安的保障,是社會安定的重要因素,是人們用來保護自己的武器,是監督我們的一舉一動的。

法律作文 篇3

平時,我非常喜歡看“今日說法”這個欄目,它使我懂得了許多法律知識,這些知識還真有用,在生活中,我用它解決了不少問題。

一天早晨,天氣很冷,爸爸駕駛着剛買的新車,帶着我和媽媽回老家。只見道路兩旁到處是飄落的黃葉,大樹上只剩下光禿禿的樹枝,行人都穿着鼓鼓囊囊的厚厚的衣服,在路上艱難地行走着。爸爸把暖氣開的足足的,車內溫暖如春,爸爸得意的說;“你看咱們多幸福啊!冬天有暖氣,夏天有空調,幸福吧!”爸爸一手把着方向盤,一手打開CD播放機,聽着他心愛的樂曲,慢慢的爸爸有些大意,隨着樂曲的節拍,輕輕地搖頭晃腦。出了城,爸爸就把安全帶解開了。

通過看《今日說法》我知道了安全帶對司機來說,是非常重要的,不少事故,都跟司機沒系安全帶有關。於是,我便對爸爸說:“爸爸,快把安全帶繫上,要不然一個急剎車,你就飛出去了!”爸爸一邊撫摸着我的頭,一邊毫不在乎地說:“兒子,你放心,我雖然纔買的車,但駕駛證已經考出好多年了,相信你爸爸好了。馬路上人不多,又沒有交警,不會罰款的!”突然,正在爸爸放鬆警惕的時候,前方出現了一條狗,爸爸一個急剎車,隨着一陣刺耳的剎車聲,爸爸差一點兒撞到了前擋風玻璃上。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嚇得我和媽媽大氣不敢出。這時,前方出現了一條標語“車禍一秒鐘,痛苦一輩子”,我連忙指給爸爸看,爸爸不好意思地搔搔頭說:“哎,還是兒子說的對,聽兒子的。”他慢慢地停穩車,把安全帶繫上,再起程時,車速已減慢了許多。

還有一次,我和好朋友在一塊玩,我們來到了馬路上,突然,小明眼前一亮。神祕的對我們說:“看我給你們搞點吃的!”大家不解地看着他,只見他快走幾步來到一個買葡萄乾的小攤前,有禮貌地問:“叔叔,這些葡萄乾多少錢一斤?能讓我嚐嚐嗎?”那位叔叔忙着做生意,小明一邊嘗着一邊伸手抓了一把,他的一舉一動被我看到了,我暗自叫了一聲:“不好!”“怎麼辦?我得阻止他。”“對,把他叫過來。”急中生智,我喊了一聲。

“噓……”小明回頭做了個靜聲的口型,並輕輕擺手示意。我緊張極了,心跳加快,,手心裏都攥出了汗。“不行,我得上前攔住他,對,就這麼辦。”我快步跑上前:“小明,快,你媽正在找你。”並忙不疊地對賣葡萄乾的叔叔說:“對不起,我們不買了,不買了。”然後又轉頭對小明說:“快走吧!”小明恨恨地瞪了我一眼,憤憤地說:“你真討厭。”在小販和顧客不解的目光中,我不管三七二十一拖着小明就走,把他拖到僻靜處,我這才鬆了一口氣,心平氣和地對小明說:“作爲小學生,我們不能幹這種事,偷人家的東西,這是什麼行爲,我們的良心哪去了?難道我們從一年級到現在的思想品德課都白上了嗎?”小明慚愧地低下了頭。

作爲公民,我們每個人都要知法守法。如果人人遵紀守法,與法同行,那麼世界將變得更加文明、美好。

法律作文 篇4

法律無處不在,法律故事無處不有,法律有關飲食衛生、有關婚姻家庭、有關勞動經濟。我們做爲小學生,雖不會違反上述法律,但總有些同學違反道德、紀律、法規……那我就講幾個發生在身邊的法律小故事共勉吧!

前幾天聽表姐講她們學校有三位同學:張華、李東和王旭經常在一起沉溺於網絡遊戲,今年九月的一天下午曠課玩遊戲。因他們三個人只有兩元錢,玩得時間太短,張華說:“我們去學校附近菜地那條小路上截住幾位放學的小孩弄點兒錢吧!”其餘二人都說:“行”他們攔住了四位小同學,搜其口袋:五角、一元、兩塊,另一個沒有。王旭給了他一個耳光:“下次多帶點!”小孩哭了,他們又威脅說:“回家不許告訴家長,誰說了小心捱打,明天每人至少帶兩元……”然後揚長而去,這樣一連兩天他們都得逞了,第三天當王旭正得意他們的“勞動成果”時,被隱蔽在菜架旁的一個小孩家長擒住,並叫來他們的老師、家長。後經老師耐心教育,他們三人歸還了小朋友的錢,又主動認錯、道歉。這個故事提醒我們:如遇見類似勒索事件時,一定要報告老師、家長、讓他們幫助解決。

第二個故事是:去年春天的一個星期二下午放學後,張雨和趙強都是值日生,因張雨把拖布上的污水甩到了趙強都是值日生,因張雨把拖布上的污水甩到了趙強的名牌衣服上,就發生了口角,隨之又動起手來,倆人越大越激烈,手腳相交還是不解氣,這時張雨隨手拿起地上的凳子往趙強頭上砸去,原來一聲“對不起“就可以解決的小問題,如今卻大打出手,多虧被班長攔住沒出什麼大事,只是鼓起了一個大包,要是第二次凳子落下,恐怕就會頭破血流,腦震盪了,這個故事告訴我們:遇事不要衝動,對同學的過錯要寬容,動手致傷殘就得賠償醫藥費,還傷了和氣。

第三個故事是我前幾天從網上看到的:一個姓陳的男孩曠課到網吧打遊戲,但從沒有贏過,一次他旁邊的一個男孩嘲笑他,氣得那個姓陳的男孩拿出刀子來把那個男孩捅死了,一個青少年的無知卻喪失了一個祖國的花朵,真是害人害己啊!

世界的美麗在於人們對規則、法律的遵守。爲了讓世界變得更美,讓我們人人學法、懂法、守法。不論你做得天衣無縫還是無人知曉,但都逃不過法律的法眼。俗話說: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讓我們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孩子吧!

法律作文 篇5

我們每天能夠快樂的上學,幸福的生活是因爲在我們生活的世界有一把標尺,它規範着我們的行爲,告訴我們什麼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它像一把大傘時刻保護在我們的身邊。

就說每天和我們息息相關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吧,上幼兒園時老師就教我們唱兒歌:“紅燈亮,停一停,綠燈亮,向前行。”我們就懂得了遵守交通規則。紅燈停,綠燈行,過馬路要走人行橫道,不能酒後駕車等。這樣我們的出行纔有安全保障,可是總有一些人不能很好地遵守交通規則,造成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

今年暑假的時候,我和媽媽去上補習班就看見一位20歲左右的叔叔從公交車上一下來就往馬路對面跑,這時一輛出租車飛奔而來將橫過馬路的叔叔撞飛好幾米,當時叔叔流了很多血,被120送到了醫院如果那位叔叔能遵守交通規則,按信號燈行走,這場事故就不會發生。媽媽說:“過馬路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因爲生命無比珍貴,家中有愛你的爺爺,奶奶,爸爸,媽媽……。

其實,遵守交通規則很簡單,只要我們每個人都行動起來,從小做起,從我做起,就不會發生這麼多的交通事故了。

法律作文 篇6

法律規則和法律原則、法律概念一起,構成法律的三種基本要素,論法律規則。如果說原則是法律規範中的基礎性規定,概念是法律規範中對所涉及的有關主體、客體以及相關的權利義務所作的法律內的解釋的話,那麼,規則就是法律規範中關於人們行爲的直接指南部分。在法學史上,人們對法律要素持有並不相同的看法,例如分析法學的“命令模式”論(奧斯丁)或者“規則模式”(哈特)論;龐德的“律令—技術—理想模式”論;德沃金的“規則—原則—政策模式”論等等。在我國,自從張文顯提出“原則—概念—規則”說以來,學界在相關教材中基本上都秉承了這一主張。這一觀點,至少是符合大陸法系國家以法典爲基礎的法律體系之特徵的。那麼,如何理解法律規則?法律規則具有那些明顯特點?

一、法律規則的概念

法律規則,又稱法律規範,儘管在法學界的一切探討和學理建樹,大體上都圍繞着法律規則而展開,但究竟什麼是法律規則,人們的看法並不盡同。這就再次證成了一個原理:越是基礎性的概念,存在分歧的可能性越大,一切理論建樹,皆自對基礎概念的不同主張和嚴謹邏輯論證開始。那麼,什麼是法律規則?張文顯的解釋是:“……是指具體規定權利義務以及具體法律後果的準則,或者說是對一個事實狀態賦予一種確定的具體後果的各種指示和規定。”李桂林則寫道:“法律規範是一種特殊的社會規範,它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並由國家強制力保障實施的具有嚴密邏輯結構的行爲規則。”鄭成良則以爲:“簡要地說,法律規則就是法律的基本要素之一,是法律中明確賦予一種事實狀態以法律意義的一般性規定。”我們認爲,對法律規則可以由其主體、對象、方式、內容和功能諸方面進入分析。

所謂法律規則,是指立法者將具有共同規定性的社會或者自然事實,通過文字符號賦予其法律意義,並以之具體引導主體權利義務行爲的一般性規定。在這裏,我們首先遇到的是法律規則的生產主體-法律規則的國家性。我們知道,規則在物質世界中是普遍存在的,在人類社會中也是普遍存在的。即使那些無規則可循的物質運動,科學家們仍然在尋求其規定性,如反物質的規定性。同樣,即使那些怪異的社會行爲,社會學者們也在尋求和研究其規定性的內容。但是,自發地存在的自然規則也罷、社會規則也罷,都不是純粹法學意義上的法律規則(也許,在社會法學那裏,自發產生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社會規則也不失爲法律規則-所謂民間自發產生的'習慣法規則),法學論文《論法律規則》。因此,法律規則首先是自覺地存在的。

但是,自覺存在的社會規則甚多,舉凡紀律規則、鄉規民約、公司章程、合作協議等都是自覺地存在的社會規則,但是,它們並不是法律規則,相反,在一個法制健全的社會裏,它們必須受制於法律規則的規範。自然規則不存在自覺存在的問題,即使在“人化自然”的情形下,人們仍然是藉助於自發存在的自然規則本身來改造自然的結果。但自然規則可以轉化爲人們的行爲操守,從而成爲人們“按照自然的規定性行動”的社會規則。例如,傳染病是自然現象,但我們可以通過掌握其發病的規律,並將其制定在“傳染病防治法”中,以作爲人們在防止該病症方面的社會行爲準則。但即使這樣的規則,要成爲法律規則,也必須經過有權主體(立法者)的加工,因爲人們不能隨意地成爲他人的立法者,也不能相互成爲立法者,否則,就不可能在人們的交往行爲中形成整齊、劃一的秩序。

可見,法律規則在國家法上只能出自立法者之手。那麼,立法者是誰?在學理上,人們儘管可以把其設計爲理性者、智慧者、哲學家等等,但在人類國家法的實踐中,卻只經歷了三種立法主體,其一是以皇權爲代表的皇帝個人立法,從而“前主所是著爲律,後主所是疏爲令”。其二是以議會爲代表的代議制立法主體,其特點是立法間接地表達民意要求。其三是新近得到重視的全民公決之立法主體,在此,所有具有政治權利能力和行爲能力的公民都可以行使立法者的職能。自上世紀九十年代以來,俄羅斯“葉利欽憲法”、白俄羅斯“盧卡申科憲法”、“愛爾蘭墮胎法案”以及歐洲“馬斯特裏赫特條約”等等,都是相關國家或地區

法律作文 篇7

“學法,知法,守法,用法”是我們中小學生必須要遵守的個人行爲規範,我們應該享受,學習自己該得的各項權利,瞭解安全自護的方法。

近年來,中小學生春遊安全事故頻繁發生,今天我們就來了解有關集體出行安全的法律知識吧!讓小朋友們在春遊期間玩的既安全又盡興。

大家還記得某一年的“長城事故”嗎?北京小學的三名老師帶領七十多位學生參觀長城,讓同學們認識長城悠久的歷史與文化。可就在這愉快的時刻,一件不幸的事發生了:一名學生因坐在長城上合影留念,不小心墜下4米多的山崖,摔成中度殘疾。

在此次事件我們應該敲響警鐘。重視學生出行的安全教育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中第九條規定: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或者校外活動,應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活動。

春遊是集體活動,風險較大,學生應服從老師安排,時刻跟隨大部隊。我們應做有正義感的好公民,時刻提醒身邊的人遵守出行道德規範法則。不怕一萬,就怕萬一,只有自身引起重視,才能避免意外的發生。

春天到,花兒笑,春遊安全很重要;

出行在外不掉隊,自己千萬別亂跑。

青少年是祖國的花朵,他們的生命安全是普法教育的重點之一,希望在未來,青少年法律素質提高,創造出真正的和諧社會。

法律作文 篇8

10月25日又是一個快樂活動日,五4中隊請來一位大朋友:張梓晏爸爸,上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張永勝叔叔。在同學們熱情的掌聲中,張叔叔開始了“敬畏法律、崇尚法治”的專題講座。

講座開場,張叔叔先介紹了自己的着裝。他告訴我們,他穿的是上庭時的服裝,莊重肅穆的黑色制服上佩戴着紅色徽章,站在講臺上感覺教室成了“法庭”。接着張叔叔在黑板上畫了幾個圓,然後在圓交叉的地方畫上陰影。他說圓代表每個公民的自由,交叉的地方代表自由的碰撞,利益的衝突。當利益衝突時,就會發生矛盾,甚至打架,發動戰爭。那該怎麼辦呢?在同學們疑問中,張叔叔,把交集擦去,改成一條直線,並告訴同學們直線就成爲每個人自由間的界限,這界限就是制定的規則,誰都不能跨越規則,這就是“法”。簡答的圖形、幽默的語言,張叔叔用形象的方式告訴同學們什麼是“法”,爲什麼要“敬畏法律、崇尚法治”。他說:“法”給了公民最低的標準,如果觸犯了最低的規則當然就要受到懲罰。每個人的自由都應該遵循這個最低標準“法”,當然法律更是維護個人利益的工具,我們要學法、懂法,利用“法”來保護自己。在瞭解了“法”的含義後,張叔叔給同學們講了學生身邊的“法”。如:《未成年人保護法》中未成年人的權益應該得到怎樣的保護,我們有什麼權利和義務。爲了讓大家能夠聽懂,張叔叔給同學們列舉了許多真實的事例。生動的事例讓大家明白,無論發生什麼事情我們都要及時通知監護人,遇到突發事件更要學會報警,並用各種方法保護自己。

30分鐘很快就過去了,同學們都意猶未盡,在一個個真實案例中,同學們彷彿身臨其境。從講座中同學們明白了“法”在我們身邊,我們要學好“法”,用好“法”,不觸犯“法”,並用“法律”保護自己。

法律作文 篇9

離婁之明,公輸子之巧,不以規矩,不成方圓

——題記

法,乃國之重器。我國春秋著名政治家管子說過一句話“法者,天下之程式也,萬事之儀表也。”意思是法是治國的標尺,是社會的客觀準則。由此可見,法律在人民日常生活中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

“法律通常是指由社會認可國家確認立法機關制定規範的行爲規則,並由國家強制力(主要是司法機關)保證實施的,以規定當事人權利和義務爲內容的,對全體社會成員具有普遍約束力的一種特殊行爲規範(社會規範)。”這是字典上對於法律的解釋,但它對於青少年來說,這過於籠統,過於抽象,過於模糊。那法律究竟是什麼?

曾經讀過一個的小故事:在田野裏,一隻兔子正在奔跑,後面跟着一羣人追趕,他們都想得到兔子。然而只有一隻兔子,不可能分給所有的人,只是因爲所有權沒有定下來的緣故,他們纔去爭奪。然市場上有成羣的兔子,行人也不會去看它一眼,不是因爲人們不想得到兔子,而是兔子已經有主了,所有權已經定下來,縱使再粗野的人也不會去再爭奪了。這就是法律,一個人民日常生活中逐漸形成的規矩,它約束人們的言行,守護人民的生命及其財產,給人一種神祕、威嚴、崇高的感覺,若是有人打破了這個規矩,那他將要受到應有的懲罰。

總有一些人認爲法律看不見,摸不着,離自己很是遙遠。但是生活總不會是隨人所願,難免會發生糾紛。

一家報紙曾報道過這樣一件事:在升學考試後的一個星期天,有人撬門砸窗,先後竄進樓上三個教室,用粉筆在黑板上書寫下流的語言辱罵老師,並且取下教室裏所有的日光燈管,用磚頭砸個粉碎,進而又竄到樓下少先隊大隊部,盜竊校服若干件,還在學校的後牆上書寫了一條反標。 經學校查實,這是該校五年級學生馬某和王某合乾的。 馬某平時在班裏少言寡語,膽小,靦腆,很少有違紀行爲,他作此案使班主任感到十分震驚。他在回答校領導追問時說:“××老師曾經批評過我兩次,我想尋機報復。”問他爲什麼要寫反標時,他說:“沒啥意思,隨便畫畫。”由此可見,這個學生的思想是多麼地可怕!明明自己在犯罪,還不以爲然,他哪裏懂得什麼是法!

青少年是祖國的希望,民族的未來,肩負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重任,若是連國法都不知道,談何報效祖國?沒有爲建設祖國添磚加瓦,反而殺人放火,無惡不作,難道這就是祖國未來的接班人?青少年不僅要爲中華之崛起而讀書,也要爲中華之復興而知法。只有現在認真學法,才能在未來做一個懂法的人。因爲只有懂法,才能成爲一個守法的公民;只有我們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權利,進而藉助法律維護他人的權益,維護國家的利益,維護法律至高無尚的尊嚴!學法、懂法、守法這不是某一些人需要做的,而是所有中國人民必須去做的!

現在我們將法播入內心深處,澆灌,滋養,成長路上伴隨法律一起遠行。法在心中,與法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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