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親子知識 > 早期教育 > 法律規定的公攤面積

法律規定的公攤面積

來源:時尚冬    閱讀: 1.72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法律規定的公攤面積,買房子的時候大家最在乎的就是公攤面積,很多人會感覺到這筆錢花的不明不白,就是因爲公攤也是一筆不小的費用,以下分享法律規定的公攤面積是多少呢?

法律規定的公攤面積1

公攤面積國家標準法律規定

對於很多買房的人來說。多注意公攤面積的大小。因爲購買面積包括公攤面積和使用面積,所以非常容易讓購房者在價格上產生模糊感,公攤面積的貓膩很多。

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裏有明確規定關於公攤面積的範圍,只要是爲整棟樓服務的樓梯、電梯、消防通道等等。還有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以及公共門廳、過道等,一些建築面積和公共建設之間分割牆的面積。

公攤面積是影響居民住宅舒適度的很重要的因素。我們要知道公攤面積越小,我們住房的實際面積越大。但公共場合的空間就會變小。

如果我們樓房的公攤面積越大,小區的整體配套就會顯得非常有檔次,但是,你購買房屋的資金就會增加許多。這時,國家對於住房的公攤面積就會有一定的標準。

法律規定的公攤面積

公攤面積一般是百分之多少

多層的公攤面積一般在12%-18%;小高層的公攤面積在18%-24%左右;高層的公攤面積一般在25%-30%。公攤面積就是主體中減去套內面積的部分,包括:門斗、門廳、大堂、過道、走廊、前室、樓梯、電梯、屋面間、電梯機房、真不用房、外牆、保溫等。

公攤面積對於房子的居住舒適度會產生影響,這也是需要大家注意的地方,公攤面積高的房屋居住起來會比較舒適

因爲公攤面積大的小區大多都是高品質的樓盤,還配有挑高的大堂,寬敞電梯、小區內整體設施配套齊全,公共活動區域廣,整個小區會顯得十分有檔次,帶給人的是一種寬敞明亮的視覺生活體驗,適合爲改善居住條件而追求住宅品質的人羣

法律規定的公攤面積2

一、法律規定的高層住宅公攤面積比例是多少?

法律規定的高層住宅公攤面積比例是25%,公攤面積=套內建築面積×公用建築面積分攤係數;高層住宅比例大約25%。

1、套內建築面積由以下三部分組成:

①套(單元)內的使用面積,包括臥室、起居室、廳、過道、廚房、衛生間、廁所、儲藏室、壁櫃等分戶門內面積的總和②套內牆體面積③陽臺建築面積。

2、套內建築面積=① ② ③=套內使用面積 套內牆體面積 陽臺建築面積。

3、公用建築面積分攤係數爲:整棟建築物的公用建築面積除以整棟建築物各套內建築面積之和。其中,需要測量的數據需由產權部門測繪隊進行實地測量。

4、一般情況下,住宅類的.商品房公攤面積大致在10%-25%左右;多層住宅的公攤面積約10%-15%;小高層住宅一般在20%以內是比較合理的水平;而30層以上的住宅因爲電梯數量的增多,公攤通常都在25%左右。

5、而酒店式公寓等高級住宅因爲大廈內的公用面積偏多,公攤也有可能在40%以上的。從建築形式上分,一般塔樓的分攤面積要大於板樓的分攤面積。

法律規定的公攤面積 第2張

二、公攤面積糾紛如何解決

在購房合同中,贈送面積可以附加條款的方式予以註明,不存在寫入合同就要計入房價的問題。然而,對於這次糾紛中的劉先生來說,置業計劃書本身不能作爲證明開發商違約的法律證據。

沒有標明贈送面積屬於合同約定不明,但在目前開發商沒有明確否認贈送面積的情況下,購房者難以證明對方存在違約行爲。

當開發商存在事實違約,即在所售房屋中並無贈送面積時,購房者可蒐集所購買戶型的樓盤戶型圖、海報、宣傳畫冊以及當時提供的置業計劃書等開發商宣傳資料,證明當時確有贈送面積的承諾。

當法院採信購房者提交證據時,購房者也並非一定可以拿回全部已經支付的定金等款項,而是應按照售房合同中約定的違約條款,獲得相應賠償。

房屋在購買之前,除了需要知道售價之外,還需要了解房屋的公攤面積的比例。公攤面積是各位業主共同擁有該部分的使用權。任何業主不得私自在公攤面積處擺放雜物等,否則一旦侵犯了他人的權益,可能會引發公攤面積的糾紛。

法律規定的公攤面積3

對於公攤面積有哪些規定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條 【業主對專有部分的權利和義務】業主對其建築物專有部分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業主行使權利不得危及建築物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

第二百七十三條 【業主對共有部分的權利和義務】業主對建築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爲由不履行義務。

業主轉讓建築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其對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一併轉讓。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條 【建築區劃內道路、綠地等的權利歸屬】建築區劃內的道路,屬於業主共有,但是屬於城鎮公共道路的除外。

法律規定的公攤面積 第3張

建築區劃內的綠地,屬於業主共有,但是屬於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於個人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於業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五條 【車位、車庫的歸屬】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

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

懷孕手冊
新媽手冊
育兒寶典
孕育飲食
早期教育
母嬰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