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親子知識 > 早期教育 > 【熱門】法律作文錦集五篇

【熱門】法律作文錦集五篇

來源:時尚冬    閱讀: 4.5K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在學習、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或多或少都會接觸過作文吧,作文根據體裁的不同可以分爲記敘文、說明文、應用文、議論文。一篇什麼樣的作文才能稱之爲優秀作文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法律作文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熱門】法律作文錦集五篇

法律作文 篇1

老陳:

您好!不知您現在是否心中百味雜陳:委屈,自己只是在高速公路上接了幾次電話,緣何被警方教育和處罰?鬱悶,把自己告發的竟是親生女兒,養育了她十幾年換來的竟是如此下場。我理解您的心情,但也希望您用心理解法律,用愛理解女兒。

法律向來是冰冷的鐵柵,約束着社會中所有的人和事,任何情況任何人都不能逾越一步。您認爲在高速公路上接電話是您的自由,然而盧梭在《自由論》中談到:“人生而自由,但又無往不在枷鎖之中。”這些枷鎖,不可觸碰,否則將代價慘重。人是社會中的人,倘若沒有法律的約束,世界將重返混沌,毀滅也會在不久的將來。阿方索·卡隆的話更發人深省:無限制的自由即黑暗。正因爲有了法律的限制,您才得以享受其他的自由。

至此,希望您已可以坦然接受教育與處罰,也更希望您能在冰冷的法律背後,看到女兒濃郁的愛和牽掛。

或許您對小陳的無奈之舉耿耿於懷,可您又是否明白,無論是她的勸告還是揭發,都是源於對您平安的希冀和擔憂。法律雖然冰冷,但卻因女兒的愛與關心滿載柔情。她所做的一切只是爲了您更加幸福、平安地生活。此時的法律雖然是她手中冰冷的武器,可她不曾鞭笞你,只是將你從生死的邊緣拉回。法律與人情,並非冰火不容,只是有時您未能懂得讓它們相融的方式。

雨果的著作《九三年》向我們講述的正是法律與人性的衝突:郭萬、德拉朗科侯爵、西穆爾丹,他們每個人一開始都在沿着自己設定的軌跡行走。突然,全部背離了原有的方向。法律讓他們服從,他們選擇了用死亡祭奠人性。法律本身無情,然而法律背後的人卻情深意重。法律對您的懲罰只不過是您的女兒愛你、關心你的另一種方式。所以,希望您心懷欣慰地收下這份溫暖的罰單,帶着女兒的孝與愛繼續行走平安之路。

其實,法律的初衷也是爲您能有更好的生活,而您女兒的行爲只是一種無奈的愛的詮釋。法律,可能死板而冰冷,但因爲您的家人,它也可以滿含柔情,打動人心。

法與情間無溝壑,您可懂得?

法律作文 篇2

法律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能夠幫助好人奪回正義、懲惡揚善,也能夠幫助壞人改邪歸正、走向光明。但是,會有不少人覺得,只有殺人、搶劫這樣的大罪纔會收到法律的制裁。其實,在生活中不經意犯下的“小罪”,若不及時改正,也是極有可能讓人走上犯罪的道路,然後後悔莫及的。

相信大家都聽過這樣一個故事:一個孩子偷了一個雞蛋回家,母親非但沒有罵他,反而高興的稱讚他能幹。他心裏美滋滋的,從此以後更是一發不可收拾:鉛筆、書本、……他年齡越來越大,犯罪的念頭越生越重,偷的東西越來越多,越來越值錢。終於有一天晚上,他鑽到一戶人家偷錢,被巡夜的警察逮住了。警察調查了他,決定判他死刑。在行刑那天,他說要和母親說話,當母親把頭低下時,他咬下了母親的耳朵……是啊,小時偷針,大時偷金,如果小時候小偷小摸的習慣沒有及時改正,長大了就會越來越猖狂。我們一定要制止犯罪念頭的出現,將法律牢記在心。

我也曾有過“犯罪”的念頭,不過幸運的`是我控制住了自己。記得那是四年級一節信息課,我因生病沒有去上課,我靜靜地趴在桌上,等待下課。突然我看見了同學的桌子上放着一本我很想要但是媽媽又不讓我買的《查理九世》。我的心一動,珍藏版!我慢慢地走向它,我不自覺地向四周看了看,又朝後退了一步。可是看着這本剛剛出來的新書,我的心裏像有惡魔和天使在打架:“隈,不要啊!不要做人人討厭的小偷!”“不是小偷,只是借來看看,等看完再還就是了。”“借需要和他說,這樣不讓人知道只能算是偷!”“別聽它的,拿吧!拿了又不是不還的。!”我心動了,正準備伸手拿時,卻聽天使說:“拿了它你就會有罪惡感,而且還會控制不住地一直偷下去,到那時你會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是啊,法律!”我向後退着回到座位,試着放棄、忘記這個念頭。我成功了,心裏異常輕鬆。

通過種種故事、事例都可以證明:犯罪的人一定會被法律的懲罰,而“罪”是由小變大的。讓我們牢記:法律在身邊,法律在我心!

法律作文 篇3

社會,好比是大海,看上去寧靜的天水一色,藍寶石般的海面上有大大小小的小島作爲裝飾,海鷗在這片閃着藍光的地方悠閒地盤旋,一切,看似那麼和諧,優美。

然,大海上也有暴風雨,海嘯足可以把一切破壞,神祕而又詭異的百慕大三角正等着善良的人們鑽進去。

在海上,我們就是水手,而法律就是一艘艘堅不可摧。牢不可破的輪船,只要水手懂的操作,運用,一切將是那麼的美好。

但是,明明知道危險,又不提高警惕的人卻還是在冒着險,義無反顧衝進去的又有多少,而創造這些危險的人又有多少?

《普法教育讀本》裏有這樣一則案例:某中學有明確規定,教師不得在校吸菸,可,就是有一位王老師就這樣悠閒地,若無其事的吸起了煙。

身爲人民教師,卻還要知法犯法,教育學生總是學知學德,可老師爲人師表卻帶起了壞頭,很多學生還總以爲老師做的是對的,喜歡效仿,被這樣的老師帶動後,學生們會怎樣想怎樣做也就不言而喻了吧。

老師不會不知道“吸菸有害健康”的道理,也許他也聽說過:一支香菸內尼古丁可以毒死一隻小白鼠,一盒香菸內的尼古丁卻能夠滅掉一頭牛的說法呀。

更令人不可思議的是,一位初三學生因爲跟一位曾有過過節的人走了,結果,那位初三學生被對方和幾個五大三粗的青年用刀劈成了血人,兩根手指也只剩下一點皮肉相連。

因爲有過節,同學間的友誼卻變成了傷害,只能“刀兵相見”了嗎?忍一時的委屈,退一步就會海空天空很難做到嗎?

不,一點都不難,只要心存着一份寬容,臉上多一份笑容,握手言和就是那麼的簡單。

但是,一旦要用“刀”說話,那麼即將等待你的就是法律的嚴懲,傷害了別人,同時自己也要承受更大的痛苦,法律的鞭子把你打的遍地鱗傷,這樣的後果,你還願意承擔嗎?

說法律有太多的“不能”“不許”“不準”,像一張網死死的把自己困住,此言是錯,其實也不難,只要心中謹記善念,隨和,生活過的也會很自在,快樂何必要去觸及着那些“不準”呢?法律也是一位慈祥的老人,永遠的會維護着善良和真誠…。

換一個角度想想,如果一定要把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那麼法律對其而言就是無情的魔鬼,會將其打入不同級別的痛苦,地獄。這不是很悲哀嗎?

所以,多爲自己,爲親朋好友,爲他人着想吧,遵守法律,淡然處世,爲自己爲周圍多創造着一份和諧,溫暖。

只要心中有明燈,心存法律,便不會迷路,便可以拒絕黑暗,鬥爭,傷害。便會擁有一份明朗的心情,一份珍貴的友誼,一份開闊坦蕩的胸懷…

法律作文 篇4

俗話說:無規矩不成方圓,我們生活的環境也是一樣,只有在法制社會下,人們才能安居樂業。所謂法制社會,就是用法律來規範社會上的各種行爲,使一切社會行爲有法可依、有規可循。“法制”時時刻刻伴隨着在我們身邊,並一直在提醒着我們:“時刻遵紀守法,安全伴我一生。”

法制是社會安全和穩定的保障,是體現社會公平的準則,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要遵守法律,不做違法的事,一旦做了違法的事就要受到相應的處罰。一次,我在電視上看到一個小偷在行竊時被攝像頭拍攝了下來,失竊的人後來向公安局報了案,我問媽媽,如果警察叔叔將小偷抓住了會怎麼樣呢?媽媽跟我說:“小偷就會被關進牢房裏進行改造,因爲偷竊屬於非法將他人的東西據爲己有,是違法行爲,我們可不能學他哦!”對!小偷幹了壞事就應該受到懲罰。

我經常可以從街道上的宣傳欄裏、電視上、廣播裏看到或聽到“遵紀守法”的宣傳標語,我漸漸知道了很多不可以做的違法行爲:例如不能造謠、不傷害他人、不非法佔有物品、不違反交通規則……,作爲一個學生,首先我們就要遵守校紀校規,不損壞公共財物,不和同學打架。其次,我們在上下學的途中也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紅燈停、綠燈行,過馬路走斑馬線等等。我的爸爸媽媽也都是遵紀守法的人,每次我們外出用餐,爸爸只要喝了酒就不開車了,由媽媽開車,因爲法律規定不允許酒後駕車,我也經常看到電視上報道有人酒後駕車造成了很嚴重的交通事故,給自己和他人都帶來了難以磨滅的痛苦,這都是司機平常沒有按照法律的準則規範自己行爲的結果。

有了法制,纔會有和平和安全。我們雖是小學生,我們也應該隨時隨地遵守規則,遵守法制,勿以善小而不爲,勿以惡小而爲之。遵守法則也是從小事做起的,從你、我、他做起,讓我們一起大聲說:“遵紀守法,從我做起!”

法律作文 篇5

呵護人類共有的家園,享有人類共創的文明,都要遵守社會的規則。規則是歷史的財富,是文明生活的保障,是社會有序運行的基礎。

“法律”多麼威嚴的字眼,總以爲離我很遠,其實不然,現在卻覺得離我們越來越近,愈來愈近了……

月色入戶,欣然起行,念無與爲食,遂至福海百貨尋美食。途中,我看見幾個人在一家照相館門口爭論,仔細一看,個個面紅耳赤,不可開交。出於好奇,我不由自主地向他們走近……

在那,我豎着雙耳,想捕捉爭論的來龍去脈,天不從人願,聽了一會兒,還是一頭霧水。直至另一個旁聽者告訴我,才拔開雲霧見太陽,一切知了。

原來,他們在此拍了幾張藝術照。但這家相館未經他們許可,就將照片擺放在門口做廣告宣傳。只見,他正與照相館老闆交涉,要求收回照片並賠償他們的損失。仔細打量一番,其中,一位氣質非比一般的人吸引了我的目光,只見他高高的鼻樑上架着一副高度數的眼鏡,他的言行舉止無一不具博學之勢,鴻儒之態,似乎腹有墨水一大池啊!

“我們自已拍的相片,自已有權掛出來”。照相館老闆一隻手叉腰,一隻手指着相片,並略帶理直氣壯之勢,聲如雷鳴,令人畏懼。

“老闆,非也,非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100條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爲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那人擡高度數眼鏡,拾指豎立並左右搖擺,尖銳的目光似一把利劍直掃照相館老闆。

“這個……”老闆聞之,張口結舌,無言以對,但臉仍露不服之情,大腦正急速運轉尋詞反抗。

“還有根據……”。沒等老闆回答,那人正準備長篇大論一番。

“別說了,別說了,我賠償還不行嗎?老闆低着頭,臉紅如火,心裏正悔恨自己當初沒有學法,要不然……

啊,直佩服此人的腹中墨水永不枯竭,源源不斷,連綿不絕。在現代社會,漠視法律,就會漠視生活,理解法律,才能理解生活;要過好生活,就應該用好規則。

知法,懂法,守法,法律就在我們身邊,千萬不能目無王法,似法律爲一紙空文,視而不見,聽而不聞。

懷孕手冊
新媽手冊
育兒寶典
孕育飲食
早期教育
母嬰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