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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法律作文3篇

來源:時尚冬    閱讀: 2.26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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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學習中,大家總少不了接觸作文吧,作文是從內部言語向外部言語的過渡,即從經過壓縮的簡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語言,向開展的、具有規範語法結構的、能爲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語言形式的轉化。那麼你有了解過作文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法律作文3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薦】法律作文3篇

法律作文 篇1

暑假中,我讀了《關愛成長,法治護航》這一本書後,我真正明白了什麼是法律。以前,我一直認爲法律離我們很遙遠,其實它就在我們的身邊,並時時刻刻維護着我們的合法權利。

古希臘思想家柏拉圖的“金質的法律紐帶”之說中說:“人的生活需要由法律來引導,因爲人心始終存在着多種矛盾思想——苦與樂、好與壞、善與惡的鬥爭。它們像兩種拉力似的,拉着人們向兩個相反方向發展。這些複雜的拉力,如同許多條繩子拉着人們走,而其中領頭的繩子是用金子做的,既柔軟又文雅,它就是國家公共的法律。人們只有緊緊抓住這條繩子,才能抗拒其他繩子的拉力。”沒錯,法律就像是金質的繩子,引領着所有人走向光明。我們這些孩子則是國家未來的希望,少年強則中國強!因此,我們更應該緊緊抓住這條繩子,爲祖國強盛奠定好基礎。可是,似乎有些人一不留神就鬆開了這條繩子,被其他的拉力吸引而去。

最近,震驚中美華人的洛杉磯地區中國留學生綁架案中,受害人在案發前曾遭遇毆打,被一羣女孩強迫吃沙子、剃掉頭髮並逼她吃掉等,整個折磨過程長達5個小時,受害人被打得遍體鱗傷。目前被抓捕歸案的6個被告人中,有3人爲未成年人,還有4位涉案中國留學生在逃。這是多麼可悲的一件事啊!而且,其中一個被告人竟然認爲,這樣子做並沒有什麼嚴重的後果,頂多校內批評教育一下,甚至不會開除學籍,可是美國的法律是何等嚴厲?她根本就沒有想到自己的做法會落得一個終身監禁的下場。這位被告人就是典型的不懂法、不瞭解法,這樣的想法太過於可怕,若所有人都這麼認爲,那世界還不早就亂了套?聯想到我們國內,最近網上更是爆出了不少校園羣毆事件,更值得我們深思,作爲在校學生,應該以學業爲主,同時也要着重於自己的思想和道德,如果一個人的思想上出了問題,那麼這個人哪怕學習再好,還有什麼用呢?我們也應該多多普及一些有關於法律方面的書,要做到知法、懂法,懂得如何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以及不能侵犯他人合法的自由和權利。

知識經濟時代,網絡也得到高速發展,已在世界每個角落普及。可是,網絡也成爲青少年成長中的洪水猛獸,因網絡引發的各系列問題與日俱增,時常有人因爲一些不良網頁而沉迷學壞,因網聊而被騙,這些其實都已經涉及到了法律,我因此成立了一個研究性學習小組,專門調查了有關網絡的其中一項:網聊的利與弊,發現中學生都喜歡網聊。網絡其實是一把雙刃劍,我們應該樹立正確的人生價值觀,注意培養自己辨別是非的能力,要自覺抵制各種各樣的誘惑,把自己置身於正面教育的氛圍當中。其實不僅僅是網絡,我們在平常的生活中也應該如此,只有先做到了這些,才能更好地去懂法、知法。

法律,應該是美好的,他就是一位守護神,時刻伴我快樂成長!

法律作文 篇2

“學法,知法,守法,用法”是我們中小學生必須要遵守的個人行爲規範,我們應該享受,學習自己該得的各項權利,瞭解安全自護的方法。

近年來,中小學生春遊安全事故頻繁發生,今天我們就來了解有關集體出行安全的法律知識吧!讓小朋友們在春遊期間玩的既安全又盡興。

大家還記得某一年的“長城事故”嗎?北京小學的三名老師帶領七十多位學生參觀長城,讓同學們認識長城悠久的歷史與文化。可就在這愉快的時刻,一件不幸的事發生了:一名學生因坐在長城上合影留念,不小心墜下4米多的山崖,摔成中度殘疾。

在此次事件我們應該敲響警鐘。重視學生出行的安全教育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中第九條規定: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或者校外活動,應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活動。

春遊是集體活動,風險較大,學生應服從老師安排,時刻跟隨大部隊。我們應做有正義感的好公民,時刻提醒身邊的人遵守出行道德規範法則。不怕一萬,就怕萬一,只有自身引起重視,才能避免意外的發生。

春天到,花兒笑,春遊安全很重要;

出行在外不掉隊,自己千萬別亂跑。

青少年是祖國的花朵,他們的生命安全是普法教育的重點之一,希望在未來,青少年法律素質提高,創造出真正的和諧社會。

法律作文 篇3

法律與道德,是一對相輔相成的概念,法律與道德法律與道德。法律承擔着維護社會善良風俗的責任,爲道德提供堅實的後盾。而道德往往是一部分法律的直接淵源,在一定程度上,對法律起約束作用。但是,並不表示道德就高於法律,在同一問題上,道德和法律有着不同見解的時候,總是以法律規定爲準。所謂“情、理、法”三者,以法爲先。法律是調整社會關係的最爲優先的原則,只有在法律無法調整的領域,才考慮以社會善良風俗爲原則。

既然,法律與道德有如此密切的關係,我們下面以法律的角度來分析一下比較常見的道德概念——“見義勇爲”和“拾金不昧”。

首先,討論一下“見義勇爲”。所謂“見義勇爲”一般是指當他人或國家、集體、社會的權益受到損失和侵害的時候,不顧個人利益,維護非己權益的行爲。它有一個最基本的前提,就是所侵害的權益是非己權益,即不是個人自身的權益。從廣義上看,這種行爲包括很多方面,被侵害的權益可以是人身權,財產權等等法律上所有的權利。“見義勇爲”者所採取的方法也可以是多種多樣的,可以是暴力的也可以是非暴力力的,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間接的。“見義勇爲”是屬於社會善良風俗的範疇,應該受到法律的支持。到目前爲止,它還未上升爲法律概念,但它通常牽扯到兩個法律概念。一個是正當防衛的問題。這是“見義勇爲”者採取直接的暴力的方式時,常遇到的問題。正當防衛是指自身和他人的人身權益受到直接侵犯時,採取一定的防衛措施,從而造成侵害方的人身損失,不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法學論文《法律與道德法律與道德》。這裏就存在着一個度的問題。即,在怎樣的程度上才能算是正當防衛呢?首先,必須是自身或他人的人身安全受到直接的侵害,如果不採取防衛的措施就會造成重大的損失。這是防衛的.必要性。其次,根據侵害的程度,來決定防禦的程度,這是防衛的度的問題。正當防衛一般採取最小有效原則,即再保證所採取的防衛措施有效的前提下,儘量減少侵害方的損失。所以,正當防衛遵循兩個原則,防衛必要原則和最小有效原則。只有遵循這兩個原則纔算是正當防衛的行爲。

另一個常見問題是緊急避險。所謂緊急避險是指在保護自身和他人的權益的情況下,採取了一定的避險措施,造成了第三人的利益損失,不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在這個問題上又存在着兩個要素。第一,是否存在避險的必要。即必要性原則。第二,無選擇或不可預見原則,即造成第三人的損失有兩個條件或兩種情況,一是走投無路,別無選擇的情況下,爲了保護大多數人的利益如國家、集體、社會的利益,犧牲第三人的個人利益。二是在避險過程中,無法預見的,意外的侵犯了其他人的損失。第一種情況是保護大多數人的利益,第二種情況包括了保護自身利益。只有符合必要性原則和無選擇或不可預見原則,才屬於緊急避險的範疇。

正當防衛和緊急避險主要應用在刑法方面,它們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見義勇爲”者的權益,對推動社會善良風俗起了重要的作用。這正體現了法律對社會善良風俗和道德的支持。

我們再來討論一下“拾金不昧”的問題。所謂“拾金不昧”一般是指拾得他人財物主動交公或主動交還失主的行爲。這個問題往往是作爲道德問題來討論的,是作爲一個人是否具有良好品德的標準。但,它也是一個法律問題。我國《民法通則》規定,對於拾得之物,拾得者有歸還失主或交公處理的義務。此項義務是一種作爲義務,即義務承擔者必須做出指定的行爲,否則就要承擔法律責任。“拾金不昧”不再作爲良好道德的標準,而成爲法律義務每個拾得者必須遵守,否則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如果,拾得者不交還失主或交公處理,而由自己佔有,即構成不當得利。金額較大的,要承擔刑事責任。新聞報道的某女拾獲手機SIM卡,自己使用而被拘留,就是很好的明證。“拾金不昧”的問題就反映出,社會良俗是法律的重要淵源。

生活中常見的兩個道德問題,深刻的反映出法律與道德的相輔相成的關係,道德是法律的重要淵源,法律爲道德提供堅實的後盾和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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