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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財產糾紛怎麼起訴離婚

來源:時尚冬    閱讀: 2.3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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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財產糾紛怎麼起訴離婚?生活中有很多人家庭,遇到這樣或那樣的問題,最終雙方感情破碎,走向離婚,如果在同一個城市,離婚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那麼如果有財產糾紛怎麼起訴離婚呢?

有財產糾紛怎麼起訴離婚1

離婚後財產糾紛可以直接向法院訴訟的情形:

離婚有兩種形式,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協議離婚是指婚姻當事人自願達成離婚協議,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即登記離婚。訴訟離婚是指婚姻當事人達不成離婚協議,通過向法院訴訟解除婚姻關係。

登記離婚和訴訟離婚,離婚後產生的財產糾紛可以向法院直接訴訟的情形是不一樣的,下面分別討論。

(一)登記離婚後可以直接向法院訴訟的情形有:

1、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給付財產和相關款項的

婚姻當事人離婚後,一方拒不履行離婚協議或者不完全履行離婚協議給付另一方財產或者相關款項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請求確認離婚協議的效力,要求對方履行離婚協議。

2、在簽訂離婚協議時,一方有脅迫、欺詐等行爲的

在簽訂離婚協議時,一方有脅迫、欺詐等行爲,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請求撤銷離婚協議,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如果經過法院審理,另一方在簽訂離婚協議時沒有脅迫、欺詐等行爲的,則會維持離婚協議的效力。

一方認爲在簽訂離婚協議時顯失公平或者重大誤解,而訴訟請求法院重新分割財產的,法院不予支持。

3、婚姻當事人在簽訂離婚協議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當事人在簽訂離婚協議時,由於某種情況沒有涉及到的夫妻共同財產,即漏分的夫妻共同財產,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訴訟請求分割漏分的夫妻共同財產。

有財產糾紛怎麼起訴離婚

4、離婚後,一方發現另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製造債務侵吞夫妻共同財產的

離婚後,一方發現另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製造債務侵吞夫妻共同財產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二)訴訟離婚後,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離婚後財產糾紛的情形:

1、離婚後,一方發現另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製造債務侵吞夫妻共同財產的

離婚後,一方發現另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製造債務侵吞夫妻共同財產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2、訴訟離婚時未涉及到的財產

訴訟離婚中未涉及到的夫妻共同財產,一方發現後可以直接向法院訴訟請求分割這些夫妻共同財產。

3、離婚判決書、調解書表明某些財產有證據後可以另案再訴的

在訴訟離婚時,因證據的原因,法院沒有認定夫妻共同財產的存在,離婚判決書、調解書中表明這些財產有證據後可以另案再訴的,一方當事人在離婚後發現了證明夫妻共同財產存在的證據,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這些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後財產糾紛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訴,只能申請再審的情形:

離婚後財產糾紛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訴,只能申請再審的情形是指訴訟離婚後,一些財產糾紛不能再行向法院訴訟只能向法院申請再審的情況

1、離婚訴訟中,雙方當事人提及但離婚判決書、調解書中未處理的財產

在離婚訴訟中,雙方當事人提及了某些夫妻共同財產,可能是由於法院認爲沒有證據或者其他原因在判決時未涉及到這些財產,或者是法院在調解時未對該部分財產進行調解,調解書中未處理這些財產。

離婚後,雙方當事人對這些財產不能達成協議,發生糾紛的只能申請法院對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部分再審,以糾正生效判決書、調解書的錯誤。

這是因爲根據“一事不再理”原則,這些財產在離婚訴訟中已經提及到,原審法院對這些財產應當進行處理,如果沒有處理、或者處理不當都屬於法院判決或者調解的問題,只能通過審判監督的程序予以解決,而不能再行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

2、對離婚判決書、調解書分割的夫妻共同財產不服的

訴訟離婚後,一方對離婚判決書、調解書分割的夫妻共同財產不服的,只能向法院申請再審,通過審判監督程序予以糾正,而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離婚後財產糾紛訴訟。

對法院生效的法律文書所涉及到的夫妻共同財產,當事人已經喪失了訴權,生效的法律文書對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當事人只能行使申訴權,對生效的法律文書申請再審。

離婚後財產糾紛的訴訟時效

1、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的,訴訟時效爲兩年,自約定履行到期之次日起起算。

2、在離婚時未涉及到的財產,訴訟時效爲兩年,自發現之次日起起算。

3、離婚後,一方發現另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製造債務侵吞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爲兩年,自發現之次日起起算。

4、在簽訂離婚協議時,一方有脅迫、欺詐等行爲,訴訟時效爲一年,自離婚之次日起起算。

5、不服生效的判決書、調解書申請再審的,時效爲兩年,自判決書、調解書生效之次日起起算。

提起離婚後財產糾紛訴訟時應注意的事項

1、首先要審查涉案的財產是否在離婚訴訟中處理過,如果處理過,能否直接向法院起訴應認真審查,盲目向法院起訴,往往面臨着被駁回起訴的風險。

有財產糾紛怎麼起訴離婚 第2張

2、其次,應考慮是否超過訴訟時效,如果超過訴訟時效,會喪失勝訴權,法院駁回訴訟請求的可能性較大。

3、要審查證據,蒐集的證據是否能夠形成證據鏈條,是否能夠證明夫妻共同財產的存在,否則,面臨着法院駁回訴訟請求的風險。

離婚財產糾紛訴訟費是多少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決定時,同時通知原告預交訴訟費。

人民法院確定訴訟費的承擔方和雙方責任的.大小各自承擔的比例,如果訴訟費交繳後原告又撤訴,人民法院只退還訴訟費的50%。

離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規定,每件10-50元;

如果涉及分割財產,財產的總額不超過一萬元,不另收費用,超過一萬元,超過部分增收1%作爲訴訟費;該離婚訴訟費由誰承擔,在案件結束時,由人民法院確定。

家庭財產離婚案件徵收的費用,按雙方爭議財產的價值計算離婚訴訟費:

價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萬元,按4%徵收,即標的×4%+10元;

5萬元至10萬元的,按3%徵收,即標的×3%+510元;

10萬元至30萬元部分,按2%徵收,即標的×2%+1510元;

20萬元至50萬元的,按1.5徵收,即標的×1.5%+2510元;

50萬元至100萬元的,按1%徵收,即標的×1%+5010元;

100萬元以上的,按0.5徵收,即標的×0.5%+10010元。

有財產糾紛怎麼起訴離婚2

我國法律規定了兩種離婚方式,

一是登記離婚,

二是訴訟離婚。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每對夫妻或多或少都有共同財產。離婚後,夫妻身份關係消失,夫妻共同財產也就失去存在的基礎,必須進行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一般在離婚時分割,但離婚時未分割或雖進行了分割而後反悔或發生可以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情形時,即產生離婚後財產糾紛。

離婚後財產糾紛可分爲兩大類:

一是登記離婚後財產糾紛,

一是訴訟離婚後財產糾紛。

登記離婚對於當事人離婚的內容與訴訟離婚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財產的分割僅體現當事人的意志,婚姻登記機關對其不予審查或僅作形式審查,財產分割內容未得國家公權利認可,當事人事後有異議甚至反悔的,仍享有訴權。至於離婚協議中未作處理的財產,當事人當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離婚登記是指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按照法律規定解除現存婚姻關係所採取的一種行政程序。當事人協議離婚時達成了財產分割協議,離婚後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而發生糾紛,由此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有財產糾紛怎麼起訴離婚 第3張

實踐中,離婚後出現財產糾紛的情形多爲一方在離婚時隱瞞了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或其他收益,離婚後,另一方發現了這些財產,從而主張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而產生的糾紛。

此類案件的訴訟時效爲兩年。還應注意,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向人民法院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應當在協議離婚後1年內提出。

此外,當事人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但當事人事後不履行的,該協議本身並無強制執行力,當事人還應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人民法院對其效力作出認定,方纔具有強制執行效力。

訴訟離婚後,當事人對既判力所及的財產有爭議的,已無訴權,以維護生效裁判的嚴肅性。就是說,如果在法院的生效法律文書(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中已經處理的財產,當事人不得就此向法院提起再次分割的訴訟,而只能是通過申請再審的途徑。

對於離婚訴訟中忽略了的財產,或某種原因漏審、漏判的財產,則可以另行提起訴訟。

夫妻雙方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來維護自身的權利。另外法律在財產分割方面也是會保護弱勢一方的利益的。很多離婚案件中也有當事人一方淨身出戶的判定。這些都是法管依據我國婚姻法和當事人實際情況作出的裁判。

二、找律師寫訴狀多少錢

各地的律師寫訴狀的收費標準都是不一樣的,律師收費辦法,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制定。

《律師法》

第二十八條:律師可以從事下列業務: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委託,擔任法律顧問;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託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機構的指派,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四)接受委託,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 (五)接受委託,參加調解、仲裁活動; (六)接受委託,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 (七)解答有關法律的詢問、【代】寫訴訟文書和有關法律事務的其他文書。

第五十九條:律師收費辦法,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制定。

有財產糾紛怎麼起訴離婚3

一、因財產分割意見不同如何起訴離婚

1、因財產分割問題產生糾紛,協商不成的,可以向被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提交起訴書、證據等的材料。

2、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二、家庭暴力怎麼起訴離婚

第一,寫離婚起訴狀

1、在開頭寫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況,具體是指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2、寫明訴訟請求,一般在起訴離婚中會涉及如下幾個方面的請求:

(1)請求法院判決離婚;

(2)有關孩子的撫養問題,包括由誰撫養,撫養費的多少以及探望孩子的時間和方式等;

(3)有關財產分割方面的請求。

3、書寫事實與理由,概括一下雙方何時結婚、何時生子,因何原因離婚等情況。

4、具狀人的姓名和日期。離婚起訴狀可以是書面形式,也可以是口頭形式,口頭到法院起訴的,法院會做記錄,需起訴人簽字或蓋章。

有財產糾紛怎麼起訴離婚 第4張

第二,準備訴訟需要的證據這裏所講的證據主要是指,家庭暴力證據、結婚證、身份證、孩子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和複印件,相關財產方面的證據,包括房產證等的原件和複印件。

第三,拿着之前準備好的起訴狀2份,證據材料的原件和複印件2份,到被告戶籍所在地或雙方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法院起訴,到立案庭辦理相關手續。

第四,立案庭審查是否受理該離婚案件,並交納訴訟費用,回家等通知。

第五,法院受理了該離婚案件後,將在法定的時間內向對方送達起訴狀副本,證據及其他材料。法院安排開庭時間並向雙方發送傳票。

第六,離婚調解是法律規定的必經程序,所以如果對方同意離婚,法院會組織雙方進行離婚調解,也可能是在庭前組織調解也可能是在開庭時首先問雙方是否願意調解。

調解成功的,發民事調解書。如果不同意離婚或者調解不成功的將繼續開庭。

第七,開庭時,雙方都可以委託律師或其他代理人,法院會根據雙方提供的證據和訴訟請求判決是否准予離婚,以及對有關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方面做出判決。這時,法院可能判決離婚也可能判決不予離婚。一般對於第一次起訴離婚的,被告又不同意離婚,法院會判決不予離婚。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因財產分割問題產生糾紛,協商不成的,可以向被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提交起訴書、證據等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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