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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可以申請幾次勞動仲裁

來源:時尚冬    閱讀: 9.22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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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可以申請幾次勞動仲裁,勞動者在工作的過程中遇到不公的事情,一般都會去申請勞動仲裁,而勞動仲裁是有很多規定的,下面一起來看看勞動者可以申請幾次勞動仲裁。

勞動者可以申請幾次勞動仲裁1

申請人就同一事項再次申請勞動仲裁,按以下規定處理: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按撤回仲裁申請處理的,申請人重新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2、申請人自己撤訴的,之後申請人在仲裁時效之內再次申請仲裁,仲裁委員會應當受理。

勞動爭議適用一事不再理原則,即同一請求事項已經受理過的,就不再受理(除了變更請求事項,如經濟補償金,變更爲經濟賠償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該發不予受理通知書。

勞動者可以申請幾次勞動仲裁

所以,勞動仲裁應當在仲裁時效內申請,且同一事項只能申請一次勞動仲裁,除非申請人自己撤訴的,之後申請人在仲裁時效之內再次申請仲裁,或者當事人變更請求事項,否則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爲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並通知申請人;認爲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者可以申請幾次勞動仲裁2

勞動仲裁針對的是和你形成勞動關係的單位之間的勞動糾紛,而勞動糾紛類型衆多,因此,就任何一次糾紛提出仲裁都是可以的`,不會因爲你與前單位的糾紛通過仲裁就導致現糾紛無法仲裁的結果。

而現單位控告是不成立的。以往勞動爭議仲裁,就是尋求法律救濟。而如果現單位身正就不用怕影斜。如果它自身違法,那麼你尋求勞動仲裁的救濟,自然合情合理合法。

單位補籤是在對他以前違法行爲的補救,但是如果沒有簽約,自然是無法辦理社保,所以你以沒有購買社保爲由拒籤是不合理的。具體建議你可以和當地律師溝通如何合理維權,包括是否可以主張解除合同並主張違約金等。

勞動仲裁是什麼

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序。

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除非當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當理由,否則超過法律規定的申請仲裁時效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勞動仲裁需要的材料,我們可以歸納爲三類不同的人申請勞動仲裁申請材料也是不同的

勞動者可以申請幾次勞動仲裁 第2張

第一類、申請人是員工的,請提交下列材料:

(1)勞動仲裁申請書(詳細陳述申請事項事實理由,一式兩份或按被申請人人數提供);

(2)申請人身份證明及複印件;

(3)有委託代理人的,需當面簽定並提交《授權委託書》,註明委託事項,同時提交受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複印件。如委託人的代理人是律師事務所派出的執業律師,應提供執業律師的證件複印件:如委託人的代理人是公民,應提供與委託人簽訂的不收費代理協議書,以及代理人和委託人之間的關係的法律資料;

(4)被申請人工商註冊信息資料;

(5)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包括:勞動合同、暫住證、工作證、廠牌、工卡、工資表(單)、入職登記表、押金收據、以及被處罰憑證和被開除、除名、辭退、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通知或證書等。申請人提交證明材料時,應附原件及複印件各一份,審覈後退回原件;

(6)《提交證據材料清單》一式兩份;

第二類、申請人屬集體爭議的,請提交如下材料:除提交第一類(1)至(6)項資料外,申請人需推薦3或5名員工代表,並提交員工代表名單以及全體員工簽名表,其中屬欠薪的集體爭議案件,申請人還需提交用人單位拖欠員工工資的人員名單和拖欠餘額表。

第三類、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請提交下列材料:

(1)被申請人身份證明覆印件;

(2)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與第一類第(6)項要求相同);

(3)《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

(5)有委託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權委託書》(註明委託事項)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複印件;

(6)《提交證明材料清單》(一式兩份)。

勞動者可以申請幾次勞動仲裁3

一、勞動仲裁裁決多少次

目前我國勞動仲裁裁決一般是採用一裁終裁製度,所以仲裁機構進行一次仲裁後,當事人不服的,只能向法院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條 下列勞動爭議,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仲裁裁決爲終局裁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

(二)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

第四十八條 勞動者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勞動仲裁裁決期限有多長

仲裁庭裁決案件,應當自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

有下列情形的,仲裁期限按照下列規定計算:

(一)申請人需要補正材料的,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的時間從材料補正之日起計算;

(二)增加、變更仲裁申請的,仲裁期限從受理增加、變更仲裁申請之日起重新計算;

(三)仲裁申請和反申請合併處理的,仲裁期限從受理反申請之日起重新計算;

(四)案件移送管轄的,仲裁期限從接受移送之日起計算;

(五)中止審理期間不計入仲裁期限內;

(六)有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另行計算的其他情形的。

因出現案件處理依據不明確而請示有關機構,或者案件處理需要等待工傷認定、傷殘等級鑑定、司法鑑定結論,公告送達以及其他需要中止仲裁審理的客觀情形,經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中止案件審理,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中止審理的客觀情形消除後,仲裁庭應當恢復審理。

勞動者可以申請幾次勞動仲裁 第3張

三、申請勞動仲裁需要多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爲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並通知申請人;認爲不符合 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

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 訟。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後,應當在五日內將仲裁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

被申請人收到仲裁申請書副本後,應當在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答辯書。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答辯書後,應當在五日內將答辯書副本送達申請人。被申請人未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仲裁程序的進行。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 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以上規定可以看出,勞動仲裁從受理到終結最長時間爲65天。你的仲裁申請是今年5月份提出的,那麼最遲在7月底或8月初仲裁庭就應該對該案作出裁決。 如果像你說的,該案在10月份纔開庭,則是嚴重違反法律規定。因此,你可以直接就該案向法院提起訴訟,無須再等仲裁庭的仲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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