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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主動解除勞動合同能獲得賠償嗎

來源:時尚冬    閱讀: 6.24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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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主動解除勞動合同能獲得賠償嗎,勞動合同簽訂後,一般都是可以解除,解除勞動合同的時候都會涉及到經濟補償金的相關問題,爲大家介紹勞動者主動解除勞動合同能獲得賠償嗎。

勞動者主動解除勞動合同能獲得賠償嗎1

如果按解除合同的原因分類,勞動者解除可以分爲被迫解除和主動解除。其中被迫解除是因爲用人單位有法定情形損害勞動者權益時,勞動者被迫提出的解除勞動合同;而主動解除是指勞動者由於個人原因選擇離開。

勞動者被迫解除勞動合同應當獲得經濟補償金,而因爲其它勞動者自身原因離職的除非用人單位同意支付經濟補償金,否則在這種情況下法律並沒有規定勞動者主動解除勞動合同也應獲經濟補償金。

根據《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司法解釋的規定,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時,存在以下十一種情形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比較典型的做法比如給員工放假、待崗,可視爲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條件。

勞動者主動解除勞動合同能獲得賠償嗎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比如超過工資發放日期未支付工資,未支付等。

3、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最低工資標準可以上當地社保局網站查詢,或者打12333諮詢。地區2012年最低工資標準是1260元。這裏的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1260元是扣除了社保、公積金和稅以外到手的工資。

4、用人單位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沒有繳納社會保險或者漏繳社保項目的,均爲未依法繳納。

5、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比如規定不支付加班費,未經公司批准不得,在本公司工作三年以上才能享受帶薪等等。

6、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比如爲使勞動者“工齡歸零”,迫使勞動者辭職後重新與其的;通過設立關聯企業,在與勞動者簽訂合同時交替變換用人單位名稱的;通過非法的;其他明顯違反誠信和公平原則的規避行爲。

7、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8、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9、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10、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11、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提醒:其中,1-8種情形勞動者應當事先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而第9-10種情形,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必事先告知用人單位。如果是應當事先告知用人單位的情況,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最好用書面的方式通知並送達單位,同時還要保留好相關證據。

綜上所述,勞動者被迫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下,用人單位同樣也是要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的。除此之外,勞動者主動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大家可以參考上文的十一種情況,瞭解哪些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也是可以獲得經濟補償金的。

勞動者主動解除勞動合同能獲得賠償嗎2

一、解除勞動合同能要賠償金嗎

解除勞動合同是否需要支付勞動者賠償金,具體還需要看實際是因爲什麼原因解除的勞動合同,是哪一方解除的勞動合同。

二、什麼情況下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按照現行規定,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按照《勞動法》第24條、第26條、第27條的.規定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具體包括以下12種情況:

(1)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

(2)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勞動者主動解除勞動合同能獲得賠償嗎 第2張

(3)用人單位提前解除的;

(4)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導致勞動者的;

(5)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導致勞動者辭職的;

(6)用人單位拒不支付加點工資或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7)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8)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10)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11)勞動合同期內用人單位破產或者解散的;

(12)勞動合同終止,地方有特殊規定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勞動者主動解除勞動合同能獲得賠償嗎3

企業能辭退員工嗎

企業不可以隨便辭退員工。企業可以辭退員工的合法途徑包括過錯性辭退和無過失性辭退。符合無過失性辭退情形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會獲得賠償嗎

(1)用人單位過錯性辭退,《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勞動者主動解除勞動合同能獲得賠償嗎 第3張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無過失性辭退,《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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