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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請法律顧問協議(彙編8篇)

來源:時尚冬    閱讀: 1.93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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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協議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什麼樣的協議纔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聘請法律顧問協議,歡迎大家分享。

聘請法律顧問協議(彙編8篇)

聘請常年法律顧問協議書

聘請方(以下簡稱甲方):__

地址: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

法定代表人:__

受聘方(以下簡稱乙方):福建元一律師事務所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號山海大廈北廳四層

聯繫電話:0591-8351333513859088283郵政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規定,甲方與乙方經友好協商,就聘請常年法律顧問的相關事宜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擔任其常年法律顧問。乙方指派註冊律師__擔任甲方的顧問律師,具體辦理本協議項下的法律事務。

律師聯繫方式:______。乙方可根據需要指派其他律師參與辦理上述法律事務,甲方應予配合。

第二條、法律顧問應勤勉盡責,恪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在甲方授權的範圍內爲甲方提供法律服務和幫助,通過專業工作積極指導和促進甲方生產經營健康發展,不斷提高甲方法律管理水平,積極防範法律糾紛的發生,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法律顧問工作範圍

(一)解答甲方經營管理業務、勞資關係等方面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諮詢意見;

(二)應甲方要求,審查甲方涉及法律事務方面的各類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各類合同、函件等),並提供相關法律意見,最大限度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三)應甲方要求,參與甲方有關經營、勞資糾紛的協調解決和訴前談判工作。

(四)應甲方要求,解答甲方員工的法律事務諮詢。

(五)應甲方要求,指派律師赴甲方舉辦法律知識現場諮詢答疑會。

(六)根據甲方需要收集提供有關法律資料。

(七)應甲方要求,爲甲方主要領導決策提供法律意見服務。

(八)協助甲方處理其他有關法律事務。

(九)應邀參與甲方投資或經營方面較大項目的談判、簽約工作。

(十)應甲方要求,代理甲方參加訴訟活動及非訴訟案件的調解、仲裁、聽證等活動。

乙方提供本條第(一)至第(八)項服務,甲方不必另行辦理委託手續,除按本協議書第八條支付法律顧問費用外,不再另付費用;第(九)項服務中,雙方在標的額的百分之三以下,商定另付重大項目服務費;屬本條第(十)項,須另行辦理委託手續並交費,其收費標準不得高於顧問律師正常收費標準的70%,金額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四條、乙方對因執行顧問工作而獲取的甲方相關的經營信息、財務狀況、技術資料、商業祕密等負嚴格保密義務,非經甲方授權或法定事由不得泄露與第三方。

第五條、爲了使法律顧問能依法執行職務和更好提供法律幫助,甲方應向法律顧問真實詳細地介紹有關情況,提供有關文件、資料的副本或影印件,必要時應提前邀請法律顧問參加有關的會議、談判等。

第六條、經法律顧問參與草擬、談判或審查、修改的各類文件,甲方應將其(包括修改後的合同稿和正式簽署的合同副本或影印件)及時送交法律顧問留存備查。

第七條、甲方應主動、及時向法律顧問通報涉及法律問題業務的有關情況,並可根據需要指定專人負責與法律顧問進行聯繫協調,協助法律顧問了解甲方有關情況。

第八條、根據有關規定並經雙方協議,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人民幣__元/年,並於本協議訂立__日內支付。

第九條、甲方應儘可能爲法律顧問提供工作便利;應甲方要求,法律顧問到福州市區以外的地方進行項目談判、調查、非訴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等活動,相關差旅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合作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暫定爲一年。

第十一條、若本合同任何一方通信地址等聯繫方式發生變更,均應提前書面方式告知對方,否則有關通知按照本合同載明聯繫地址發出,即視爲已經完成送達;本合同空格處填寫的一致內容系業經甲乙雙方確認的真實意思表示,與本合同其他打印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第十三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

甲方:__

乙方:福建元一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

代表律師:0591-83513335楊律師

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因甲方業務發展的需要,決定聘請乙方律師爲常年法律顧問,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律師業務收費辦法》等有關規定,依照實際情況,就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如下:

一、根據甲方的要求,乙方指派__律師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

二、法律顧問律師的責任是根據法律、法規、政策和行業習慣,爲甲方就業務上的事務提供法律幫助,協助甲方依法經營和管理,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三、律師採用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爲甲方服務。遇有緊急事務,甲方可隨時通知律師進行辦理,並不受工作日的限制。律師因其他公務不能履行職責的,乙方應立即指派其他律師代行職務。

四、法律顧問律師應嚴守在業務活動中接觸到的甲方商業祕密和其他祕密,不得對外擴散。

五、甲方應爲律師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條件。可以考慮提供給律師必要的業務資料、辦公場所、固定聯繫人員和交通條件。甲方可視需要通知律師參加有關業務會議。

甲方委派律師赴外地辦理有關法律事務的,應爲律師提供差旅費用。

六、甲方要求律師爲其提供以下第__項形式的服務:

1、簽約服務:每年收取__元的簽約費,另按律師爲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的實際工作量收費,但免收手續費。

2、一般服務:每年收取__元的服務費。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後,對所辦理法律事務均減半收費,有手續費的免收手續費。

3、訴訟服務:每年收取__元的服務費。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後,對所代理的訴訟及仲裁業務免收代理費。對所代辦、代理的非訴訟事務減半收費。

4、全程服務:每年收取__元的服務費。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後,對所辦理的全部法律事務,均不再另行收費。但承辦具體案件過程中,應當視情況支付給律師必要的辦案費(包括但不限於交通費、住宿費、打印費等)。

七、與甲方有隸屬關係或控股關係的法人單位每增加一個,服務費用應增加50%,增加一個持有營業執照的無法人資格的單位時,服務費用應加20%。

八、根據第六條的選擇,甲方向乙方每年應付法律顧問費爲人民幣__萬__仟__佰__拾__元(¥__),甲方應於簽約後30日內支付給乙方。

九、律師不盡、未盡職責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予以更換。擔任法律顧問的律師從乙方離職時,經甲乙雙方協商後,由乙方另行指派律師續任職務。

十、本合同的其他變更事項,須甲乙雙方以協商後以書面約定爲依據。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法律顧問律師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顧問律師簽字:

____年__月__日

甲方:

乙方:甘肅xx律師事務所

甲方根據自身業務的需要,經與乙方友好協商,雙方就聘請常年法律顧問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聘請乙方爲其常年法律顧問,由乙方指派執業律師樑x棟、劉x懷爲甲方提供常年法律服務,乙方保證執業律師及時提供法律服務,滿足甲方工作需要。

二、法律顧問的職責是根據國家現行法律、法規及政策,爲甲方業務中的`法律問題提供專業的服務,規範甲方的動作行爲,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三、法律顧問的工作範圍:

1、對甲方已從事、正在從事或擬從事的業務進行法律上的分析和評價,並出具分析和評價報告;

2、爲甲方日常經營活動中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諮詢;

3、應甲方的要求參與重大合同及項目的談判及簽約活動;

4、協助甲方草擬、制定、審查、修改合同和其他法律文書;

5、協助甲方對員工進行法律教育工作;

6、根據甲方需要出具相關法律文書;

7、代理甲方參與訴訟活動。

乙方提供以上除第7項以外的服務,其報酬已經包含在年度顧問費中,不再另行收費。

涉及第7項的收費按照甘肅省司法廳、甘肅省物價局下發的收費標準減半收取。

四、服務方式

乙方以電話、傳真或現場辦公等靈活的方式爲甲方提供服務。

五、保密條款

甲方應及時向乙方執業律師提供相關業務的資料和文件,協助律師辦理相關的事宜,乙方律師對在工作中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的義務。

六、服務費用

1、甲方每年支付乙方法律顧問費¥20000.00元(大寫貳萬元整),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一月內支付10000.00元(大寫壹萬元整),剩餘10000.00元(大寫壹萬元整)半年後支付。

2、乙方如果需要到甲方現場或異地辦公,所需交通費及食宿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本協議有效期爲壹年,自20___年6月18日至20___年6月19日止,本協議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甘肅爲公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

乙方:XX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業務需要,聘請乙方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其他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原則下,共同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委任

應甲方聘請,乙方指派XXX律師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

第二條 原則及目的

法律顧問依法執行職務,遵循“誠實、守信、盡責”的原則,在“以事實爲依據,以法律爲準繩”之前提下,以甲方利益至上,全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 服務期間

服務期間由 年月日開始至年月 日止。 服務時間爲非節假日的 8 時至 17 時。

第四條 工作配合

1、法律顧問每月定期赴甲方處,協助甲方解決日常工作中的法律問題,彙報爲甲方工作之進展。特殊原因不能如約前往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遇節假日的順延。

2、如有非正常情況,急需法律顧問出面解決的,可不受第一款之限制。

3、甲方指定一名職員協助法律顧問做些輔助性工作,給法律顧問提供有關業務資料,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等。

第五條 法律顧問服務範圍

 (一)工作計劃

若甲方能提供具體工作計劃的,按雙方最後商定之工作計劃執行。

 (二)服務內容

1、解答甲方法律詢問;

2、根據甲方需要,參與甲方有關經濟業務洽談,提供法律幫助; 3、根據甲方要求,對甲方職工進行法律培訓,進行必要的法制宣傳;

4、對甲方業務上的法律問題出具法律意見書;

5、草擬、審查、修改標的額大、內容複雜的經濟合同或其它法律文書;

6、應甲方要求,對有關企業進行資信調查;

7、代辦公證手續,進行律師見證;

8、代理申請營業執照,代辦法人登記;

9、代辦股票上市登記,出具法律意見書;

10、代辦專利申請,商標註冊;

11、協助甲方進行有關項目招標、投標;

12、接受甲方委託擔任代理人,參與經濟糾紛的調解、仲裁或訴訟活動;

第六條 服務報酬

1、專業顧問費用

法律顧問爲甲方提供第五條(二)款之1-5項服務爲專業法律顧問業務,費用爲每年人民幣 元,甲方須在簽署本合同時一次性支付。

2、非正常業務費用

法律顧問爲甲方辦理本合同第五條(二)款之6-12項服務,參照乙方正常收費標準,另行優惠收費。

3、其它費用

法律顧問到本市區外爲甲方處理法律事務時,所需差旅費、電話費、翻譯費等可以即時清結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實報實銷。

第七條 合同終止

本合同可在下列情況下終止:

1、甲方或乙方嚴重失職及未能履行本合同所列明的任何責任,蓄意或故意違約,而在對方給予一個月通知後仍無改進或採取適當之補救措施,違約一方須對守約一方之直接經濟損失負責。

2、甲方未按第六條之規定支付報酬予乙方。

3、甲、乙雙方公司解散、停止經營等。終止前須書面通知對方。

第八條 保障及賠償

1、如乙方於合同期限內就有關法律業務不能與甲方協商一致而按甲方之指示全力執行本合同之責任,甲方於合同期內應補償乙方因執行本合同之要求而受到的經濟損失,包括一切訴訟、索償及質詢所引起之有關費用及賠償責任,但在乙方或其律師蓄意或嚴重疏忽、過失,違約或違法的情形下除外。

2、如甲方非因第七條之規定而終止合同的,甲方應賠償乙方所有由此所發生的合理支出、費用及終止本合同所受到的直接經濟損失,包括賠償乙方餘下服務期間應得的報酬。

第九條 其它事項

1、轉讓 本合同應約束雙方當事人及分別的承繼人和承讓人,任何一方合同當事人都不可在未得到對方當事人書面同意前轉讓本合同之一切或部分權益或責任(包括具體法律顧問人選之更換)。

2、保密 除經甲方許可或於執行職務時必須外,乙方於本合同期間及其後不得向第三者透露任何因受甲方聘任所知悉的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

3、合同完整 本合同中部分條款若因雙方不能協調一致或因法律、當事人權利變更而不能執行或無效,本合同其餘條文之有效性、合法性及可執行性並不因此而受損。

4、合同修改 本合同一切條文必須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在取得一致意見後,方可作出修改、刪除和增加。

5、爭議解決 本合同雙方在闡釋或履行本合同時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訴至人民法院解決。

第十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署後生效。合同到期,如無一方書面提出中止本合同,按約順延。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法律顧問一份。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本協議由以上各方於 年月 日簽署於 。

甲方:

乙方:中小企業法律創業法律服務律師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中小企業創業法律服務計劃》,雙方方就聘請創業法律顧問事宜,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律師團指派律師___________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服務方式: “團隊負責,專人聯繫”,律師團以一個團隊承擔本計劃中的法律服務,保證任何一個企業案件,都有兩個以上律師提供服務,使企業能及時有效的獲得法律服務。

第二條服務目標:以事先防範爲主,事後補救爲輔,通過參與甲方經營管理決策,努力將甲方在法律方面的經營風險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條工作職責

1、爲企業草擬、制訂、審查或修改合同,同時逐步健全企業合同制度,預防合同糾紛。

2、通過解答諮詢或出具法律意見書的方式解答企業在日常經營中所發生的法律問題;

3、對企業的內部治理機構進行研究,幫助引導企業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尋找適合企業發展的管理框架模式,使其依法運作,並依法規範企業的管理行爲;

4、對企業勞動合同及員工管理提出法律意見,規範勞動關係,維護企業和員工的利益。

5、當企業可能面臨糾紛時,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或參與相關糾紛的調解;

6、代理企業參加訴訟、仲裁、依法舉報犯罪,維護企業合法權益。(除律師事務所基本受理費__________元外,費用按照律師收費標準減半收費)

7、法律顧問異地辦案差旅費應由甲方及時予以報銷,訴訟、非訴訟活動中法院、工商局、勞動仲裁委員會等部門所收取的法定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爲了使法律顧問能依法執行職務和更好地提供法律幫助,甲方應將企業設置專人負責與律師團聯繫。

第五條甲方應配合乙方開展的課題研究,爲課題研究提供相關的資料。

第六條服務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七條違約條款

甲方與乙方應嚴格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雙方不能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律師: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__

乙方:__律師事務所

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其他有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聘請乙方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根據甲方對律師業務專長的要求或者對律師的指名要求,乙方指派律師擔任甲方法律顧問。

第二條:律師擔任甲方法律顧問的任務:爲聘請人就有關法律問題提供意見,草擬、審查法律文書,代理參加訴訟、調解或者仲裁活動,辦理聘請人委託的其他法律事務,維護聘請人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律師擔任甲方法律顧問,受甲方委託具體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1、就甲方業務方面遇到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意見、建議和法律依據,供甲方決策時參考;應甲方要求,對重大法律問題提供書面“法律顧問意見書”;

2、對甲方起草或擬訂的合同、協議、章程及管理性規定、辦法,從法律上進行審查修改;應甲方要求,對重要合同、協議、章程規定提供書面“法律顧問審查修改意見書”;

3、草擬甲方對內對外業務(事務)活動中的有關法律事務文書;

4、參與處理涉及甲方重大利益的非訴訟糾紛;

5、代理甲方參加訴訟、仲裁及調解活動;

6、代理甲方進行訴訟外催討欠款代理;

7、對甲方擬與合作的夥伴進行資金、信譽、履約能力調查;

8、參與項目談判,提供諮詢服務,準備談判所需的各類法律文書;

9、接受甲方委託,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10、提供相關的法律信息;

11、協助甲方對幹部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和法律培訓;

第四條:法律顧問的職責及義務:

1、律師對甲方要誠實,應及時說明案情,讓甲方及時瞭解案情進展情況;

2、律師應及時回甲方單位的電話;

3、律師對甲方的代理事項要投入,盡力提出可行的最理想方案供甲方決策參考,力爭實現顧問單位合法權益最大化,損失最小化;

4、律師不得在同一案件中同時擔任顧問單位對方的代理人;

5、律師應當保守在執業活動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泄露甲方工作人員的隱私;

6、乙方統一接受甲方的委託,與甲方簽訂書面委託代理合同,律師本人不得私自接受甲方委託,私自向甲方收取費用,收受甲方的財物;

7、律師不允許利用提供法律服務的便利牟取當事人爭議的權益,更不允許接受顧問單位相對人的財物。

第五條:甲方向乙方繳納聘金,每年元,於本協議生效後十日內付清。

第六條:甲乙雙方應經常保持聯繫,甲方應爲乙方的工作提供相應的便利條件。

第七條:乙方因甲方業務需要外出,差旅費、補助費、調查取證費等,由甲方負擔,其標準可參照國家有關標準執行,也可由雙方約定標準包乾使用。

第八條:本協議有效期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任何一方在收到對方解除協議通知後30日內未提出異議,本協議即自行解除。協議到期後,若雙方均不提出異議,該合同效力自動順延一年。

第九條:乙方有償優先、優惠爲甲方單位職工及其家屬提供刑事辯護,民事、刑事附帶民事、行政等各種訴訟代理活動。

第十條:雙方特別約定的條款:

第十一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第十二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

聯繫方式:________

乙方:進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__

顧問律師:__

聯繫方式:________

協議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委託方(甲方): 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爲了保障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活動正常進行,維護甲方各項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簽訂如下條款:

第一條 乙方根據甲方委託,可以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一)就企業生產、經濟、管理方面的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或者應企業的要求,從法律上對其決策事項進行論證,提供依據。

(二)草擬、修改、審覈企業在生產、經營、管理及對外聯繫活動中的合同、協議、章程等有關法律事務文書和規章制度;

(三)參與處理企業尚未形成的民事、經濟、行政爭議或其他重大糾紛;

(四)代理參加民事、經濟、行政訴訟和仲裁;

(五)參加經濟項目談判,提供諮詢服務,審覈或準備談判所需的各類法律文件;

(六)提供與企業活動有關的法律信息;

(七)就業務生產、經營、管理和對外聯繫中的有關問題,提供法律建議;

(八)協助企業有關部門對幹部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和法律培訓;

(九)辦理企業委託辦理的其他法律事務。

第二條 甲方就上述(二)、(三)、(四)、(五)項委託乙方,仍應另行簽訂合同。

第三條 服務方式及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法律顧問費用金額及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甲方應爲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資料、設備通訊及辦公條件。

第六條 甲方不得無故終止委託合同,無故終止合同,支付乙方的費用不得收回。

第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受託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 方:

地 址: 郵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乙 方:

地 址: 郵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甲方因業務工作需要,聘請乙方擔任經濟和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 擔任甲方常年經濟和法律顧問。

二、經濟、法律顧問應每月與甲方聯繫二至三次。甲方遇有急需解決的事宜,可隨時與乙方聯繫。

三、法律顧問的工作範圍

1。經濟和法律諮詢,就甲方決策、經營、管理中的重大事項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

2。應甲方要求草擬、審查、修改法律事務文書;

3。指導或代理甲方參與經濟、貿易、科技等項目考察、論證、商務談判、簽約;

4。代理甲方參與調解、仲裁和訴訟活動;標的數額3萬元以上的,應另訂委託合同,乙方按規定收費;

5。幫助甲方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決策、經營和管理水平,爲甲方培養合同和其他法律人才。

四、顧問費爲每年 元。

五、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甲方需繼續聘請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訂合同。解除合同,須經雙方協商同意。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懷孕手冊
新媽手冊
育兒寶典
孕育飲食
早期教育
母嬰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