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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請法律顧問合同(合集15篇)

來源:時尚冬    閱讀: 1.86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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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法律知識的普及,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聘請法律顧問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聘請法律顧問合同(合集15篇)

甲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法律顧問事宜訂立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爲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的原則及宗旨:

1、勤勉盡責,竭誠服務;

2、及時高效,準確合法;

3、切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4、本着防範爲主的宗旨,既重視處理當前的法律問題,更注意在甲方日常工作中法律風險的防範。

第二條乙方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的服務項目主要有:

一、乙方律師對甲方日常業務中遇到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服務,包括:

1、協助甲方草擬、制訂、審查或者修改合同、協議、章程等法律文件;

2、解答甲方的法律諮詢,依法提供律師建議或者出具法律意見書,提出明確的解決方案,供甲方採用;

3、代理甲方參加訴訟、仲裁和調解;

4、接受委託,代理甲方參加國內外經濟、貿易、技術合作項目的談判、簽約工作,進行法律分析、論證,並負責監督合同、協議的全面履行;

5、幫助甲方完善和規範內部管理制度,包括合同管理、企業信用風險管理、資產管理、財務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6、應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發表律師意見;

7、協助甲方辦理工商登記,商標註冊,申報專利,公證、保險,申請銀行貸款,進行技術轉讓等事項;

8、接受甲方委託,開展資信調查和其它法律事實的調查、取證工作;

9、幫助甲方培訓法律事務人才,提高業務人員的法律意識;

10、甲方需要的其他法律服務,包括對個人的法律幫助與服務。

二、乙方代理甲方參加涉及經濟、民事、知識產權、勞動、行政、刑事等必須進入訴訟、仲裁等法律程序的專案代理事務或辦理重大非訴法律事務時,雙方需另行簽署委託代理合同,約定相關費用。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二條第一款所列法律服務工作;

2、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事實和法律做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合法利益;

3、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後,及時完成委託事項,並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展;

4、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對甲方服務應當單獨建檔,並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使用完畢後及時返還。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與法律顧問工作有關的信息、資料和文件;

2、根據工作需要,邀請法律顧問參加相關的工作會議,提供法律顧問工作所需的工作條件,並指定專門聯繫人,進行聯絡工作;

第五條法律顧問費

雙方商定,法律顧問費爲每年萬元人民幣,自本合同生效後五日內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第六條法律顧問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乙方律師爲甲方到外地工作時,所需差旅費;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他費用;

乙方律師應當本着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4-5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2、乙方因工作失誤或延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應對甲方承擔過錯賠償責任。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僞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3、甲方逾期15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無正當理由終止法律顧問服務或者違反第三條第4-5項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2、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時,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和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利息;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蓋章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爲 年。

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續簽法律顧問合同。

第十二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首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甲方:乙方:

蓋章:蓋章:

代表人:代表人:

聘請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執業機構(乙方):_______律師事務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其它相關法律、法規,就聘請常年法律顧問提供法律服務事項達成一致,於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訂立本合同。

1.法律服務範圍

甲方聘請乙方律師爲常年法律顧問,在下列_________個方面爲甲方提供經常性法律幫助:

(1)就甲方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諮詢意見或進行指導,草擬、審查法律文書,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應邀參與甲方的經營或其它重大事項的決策或談判;

(3)協助甲方展開法律普及活動,幫助甲方建立內部法律事務機構;

(4)若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參加訴訟、仲裁、調解活動以及其它民事代理或刑事辯護性質的活動時,應另行辦理委託手續,乙方應優先接受委託,並按收費標準給予適當優惠。

2.承辦律師及助理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要求,指派_________律師、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以下簡稱律師)。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師在認爲必要時可將部分法律服務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師及助理人員協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律師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於正常調動、離職、時間衝突、迴避、身體狀況等)無法繼續或暫時不能提供服務時,律師應及時告知甲方並由合同雙方協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適的律師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師接替的,視爲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終止履行。

3.聘請年限

(1)雙方商定乙方爲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的期限爲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合同期滿後,若甲方不通知乙方終止,且實際支付1年的顧問費,則本合同自動延長(續聘)1年;其後每年類推。

4.常年法律顧問費

(1)每年爲人民幣_________元,本合同年限總額爲人民幣_________元。

(2)上述常年法律顧問費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當日一次性付清。

5.其它費用

雙方商定下列與常年法律顧問服務有關的費用開支由甲方負擔,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4條的常年法律顧問費中:

(1)直接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異地交通、住宿、通訊、電信、文印等);

(2)間接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委託審計、鑑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其它用於收集資料的費用);

(3)上列其它費用由乙方律師向甲方按實報銷。

6.發票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常年法律顧問費後,應當向甲方出具正式稅務發票。

7.乙方及律師的義務

(1)律師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律師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本合同約定範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3)律師應當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

(4)律師無權超越甲方授權行事。如果確有需要,應當由甲方另行給予明確的授權;

(5)乙方或律師變更聯繫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6)乙方和律師對甲方負有保密義務。

8.甲方的義務

(1)與乙方和律師誠信合作,爲乙方律師開展工作提供方便,向乙方和律師如實提供與需進行法律顧問服務的事務有關的情況和資料;

(2)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或律師;

(3)如變更聯繫信息,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和律師;

(4)按照約定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和其它費用;

(5)向乙方和律師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以及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相沖突。

9.保密

(1)乙方和律師對於甲方的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祕密,在未徵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客戶有特殊保密要求的,應當另行簽訂保密協議,以保密協議的約定爲準。

10.利益衝突

乙方和律師應將已經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爲與甲方有利益衝突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情況如實告知甲方。在發生利益衝突的情況下,甲方有權且應當選擇繼續簽訂/履行合同或改變委託權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權作出迴避的安排。

11.其他法律事務

乙方和律師均無權利和義務代理甲方處理本合同約定的常年法律顧問服務範圍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務。甲方如確需乙方和律師提供有關其他法律事務的服務的,應當與乙方另行簽訂法律服務委託合同。

12.合同的解除、終止履行

(1)經書面通知,甲方有權隨時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該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師立即停止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和其它費用且延期超過三十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3)若甲方要求達到的目標有違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則乙方有權隨時終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4)本合同因上列第(1)、(2)項情形而解除時,乙方已收取的常年法律顧問費不予退還,甲方欠付的應予以補足約定數額;因上列第(3)項情形而解除時,乙方按實際尚未服務的時間所佔的比例退還部分常年法律顧問費。

13.免責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實際/繼續履行,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14.合同的可分性

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如因任何原因導致部分無效,本合同的其他條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應當予以履行。

15.通知

與本合同履行有關的通知應當以書面方式提交對方,送達方式可爲郵寄、掛號郵寄、專人送達、傳真、電子郵件等。各方均可分別視需要選擇合適的送達方式。

16.爭議的解決

(1)雙方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當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甲方應先向乙方主管司法行政部門投訴,由主管司法行政部門進行調解。

(2)雙方同意,就本合同簽訂、履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在無法通過協商和調解方式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7.其他約定

除上述條款約定外,乙方和甲方就如下內容達成一致的約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生效條件

本合同在雙方簽署(或由甲方實際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後生效,在此之前,乙方沒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但律師在簽訂合同前已提供的預備性法律服務包括在本合同內。

19.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0.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本合同適用於客戶聘請律師爲其提供經常性法律諮詢服務;若客戶需要委託律師進行代理活動,尚需另行簽訂委託合同。

2.簽約之前,客戶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對合同條款及專業用語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律師事務所的主管司法行政部門諮詢。

3.本合同書所列條款由浙江省司法廳負責解釋。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爲更好地運用法律手段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減少甲方法律風險,使其經營管理、投資決策更加科學化、法制化,甲、乙雙方依據《合同法》、《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律師李振興提供常年法律服務事宜,達成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聘請乙方,乙方接受甲方聘請爲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二、乙方的法律服務內容:

1、蒐集行業法律、法規,關注相關立法動態,宣傳和普及法律知識,通過培訓等途徑提升甲方員工法律意識;

2、依據甲方業務經營範圍,依法起草、修改、審覈公司各類合同文件,提供相關修訂意見;

3、根據甲方授權處理其相關訴訟、非訴訟活動等法律事務;

4、參與甲方重大經營管理、投資事項決策的有關會議或談判,向甲方提供決策的法律依據或諮詢意見;

5、應甲方要求對有關業務和管理等方面的重大決策出具法律意見,進行法律論證,提供法律依據;

6、涉及委託事項範圍內的其他法律服務工作。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就其法律事務委託乙方及時處理(一般時限爲三個工作日);

(2)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進行了解,提出改進意見及要求;

(3)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全面、真實的材料,若因甲方所提供的材料不真實、不全面,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4)甲方應當爲乙方開展工作提供必要的辦公等便利條件。

2、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在甲方授權的範圍內充分履行職責的權利;

(2)乙方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的義務;

(3)乙方在辦理業務過程中,不得接受與甲方有利害關係的當事人的委託;

(4)由於乙方工作過程中的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公司造成了不必要的損失,根據造成損失嚴重程度,甲方將扣除部分法律顧問費用,直至扣完爲止。

四、工作安排:

1、甲方應指派專人與乙方保持日常聯繫,並配合乙方的工作,乙方在法律事務上應與甲方人員充分協商,尊重甲方人員的意見;

2、合同生效後,乙方應與甲方商定工作時間,甲方若有臨時性法律事務,可及時與乙方聯繫,由其及時處理。

五、費用的支付與收取:

1、甲方在合同期內每年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支付時間爲:甲方於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元整,以後每季度支付 元整。

乙方代爲甲方免費處理 起甲方作爲被告之訴訟案件(若作爲原告,則一起原告案件等同於兩起被告案件),對超過約定數量案件代理費用,按《河南省律師協會律師服務收費行業指導意見》規定標準優惠50%另行收取費用(見附件)。

2、乙方在爲甲方服務過程中產生的交通費、文印費等差旅費用由甲方負擔(鄭州市區內全免)。

六、違約責任

合同一經生效,甲乙雙方必須完全履行,若其中一方違約,另一方享有合同解除權。

七、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爲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八、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生效後,甲方根據需要可在報刊上公告聘請事宜。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律師事務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爲依法維護本單位的合法權益,特聘請_________市_________律師事務所(簡稱乙方)擔任常年法律顧問。乙方接受聘請。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師爲甲方的法律顧問,根據法律給甲方提供法律幫助,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乙方爲甲方提供如下法律幫助:

1、爲甲方業務上的法律問題提供諮詢;

2、經甲方授權參加簽訂或審查甲方與他方所協商的經濟合同;

3、爲甲方審查或草擬中文或_________文法律業務文書;

4、通過上述業務活動,進行社會主義法制宣傳。

三、乙方所派律師只爲甲方法人提供法律幫助,無義務爲甲方的職工提供法律幫助。

四、乙方律師辦公,平時有事可隨時聯繫。

五、甲方應給乙方指派的律師提供參加甲方召開的有關業務會議的機會,爲乙方律師執行職務提供方便。

六、甲方指應定專人承擔本單位具體的法律事務性工作並與乙方律師經常聯繫。

七、每年由甲方向乙方付給法律顧問酬金_________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一次付清。

八、乙方律師爲甲方擔任代理人進行訴訟或非訴訟事件活動,按_________市_________局_____號文件規定的收費辦法另行收費。

九、乙方律師爲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所需的法律顧問交通費應由甲方負擔,其金額爲_________元。

十、本合同有效期爲_________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

十一、如合同的一方違反合同約定,對方有權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十二、合同文書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主任(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 方: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職務: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職務:__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工作需要,聘請乙方擔任經濟和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______擔任甲方常年經濟和法律顧問。

二、法律顧問的工作方式

經濟、法律顧問應每月與甲方聯繫_____次。甲方遇有急需解決的事宜,可隨時與乙方聯繫。

三、法律顧問的工作範圍

1 經濟和法律諮詢,就甲方決策、經營、管理中的重大事項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

2 應甲方要求草擬、審查、修改法律事務文書;

3. 指導或代理甲方參與經濟、貿易、科技等項目考察、論證、商務談判、簽約;

4. 代理甲方參與調解、仲裁和訴訟活動;標的數額3萬元以上的,應另訂委託合同,乙方按規定收費;

5 幫助甲方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決策、經營和管理水平,爲甲方培養合同和其他法律人才。

四、顧問費

爲每年________元

支付方式按照雙方當事約定的方式。

五、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甲方需繼續聘請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訂合同。解除合同,須經雙方協商同意。

六、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xxxx事務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聘請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指派_______律師、_______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達成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雙方同意由董律師(聯繫電話)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

二、乙方根據甲方委託,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1、就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方面的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進行法律諮詢服務;

2、協助甲方起草、審議、修改重大複雜的合同、協議、章程等各類法律文件,必要時就此提供法律意見;

3、參與甲方的體制改革、資產重組,並協助甲方健全和完善內部各項規章制度,必要時就此提供法律意見;

4、接受甲方委託,參加甲方各類合同或合作項目的談判,並提供相關的法律意見;

5、接受甲方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接受甲方委託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三、工作方法和工作時間:

甲方在工作中遇到的法律事務時,就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繫約定。

四、乙方按照《律師服務指導性收費標準》規定向甲方收取律師服務費,甲方向乙方每年支付律師顧問費_____元人民幣,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一次支付。

五、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參與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草擬重大合同及項目談判,按照《律師服務指導性收費標準》規定各類案件的收費標準優惠收取律師服務費。

六、乙方依據本合同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發生的鑑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和其他應當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七、甲方應當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八、本合同有效期壹年,自20xx年__月__日起至20xx年__月__日止。

九、在合同有效期內一方如提出修改合同條款或終止合同,必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合同期滿後如雙方未在十五日內明確表示終止合同,視爲合同繼續有效壹年,依此類推。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月__日年__月__日

聘請方(甲方):

受聘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就甲方聘請乙方擔任專項法律顧問的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顧問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並指定律師作爲該業務的顧問律師。

二、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下列事項:

三、委託期限

四、律師顧問費及支付方式

五、律師辦案費及支付方式

(含差旅費、查詢費、交通費等)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在委託期間內變更對乙方的授權範圍或在乙方不能完成委託事項的情況下以書面形式解除對乙方委託授權;

2、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全部材料和情況及配合律師開展工作。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在下列情況之一下解除本合同,已收顧問費及辦案費不予退還:

(1)甲方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虛假材料;

(2)甲方拒付律師代理費或辦案費;

2、乙方應對委託事項所涉及的甲方情況予以保密。

八、特別約定

根據北京市司法局的有關規定,雙方特作如下特別約定:

甲方在乙方未完成委託事項前非乙方過錯或非乙方原因導致委託事項無法完成,甲方要求退費的,應以書面形成通知乙方,乙方15日內書面答覆甲方並雙方達成書面解除合同協議(不作答覆或未達成書面解除合同的,乙方不執行該條約定)。辦案按實報銷處理,代理費雙方同意按以下辦法處理:

1、乙方已全部辦理甲方委託事項的,乙方不退代理費;

2、乙方已部分辦理甲方委託事項的,按實際工作量收取本合同約定的應收代理費,對已交的代理費除扣除17。27%的已開票稅費和2%的公積金,外進行多退少補;

3、乙方未辦理甲方委託事項的,乙方對甲方已交費用除扣除14。25%的已開票稅費外,全部退費給甲方。

4、完成工作量協議有約定的按協議執行;協議沒有約定的,雙方重新約定;雙方達不成約定的按本協議的爭議方式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乙方在確認收到付款後,開始服務。

聘請方:

受聘方:北京市某某律師事務所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日期:

日期:

甲方:

乙方:

甲方因經營發展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聘請乙方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師組成工作團隊,負責甲方的法律服務工作。爲明確雙方權責,經協商,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一、甲方聘請乙方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爲甲方提供綜合性的法律服務工作。

二、乙方根據需要,可以爲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務:

1、法律諮詢:

就甲方經營中涉及的法律事務,乙方適時提供法律諮詢,包括口頭、書面、電子文檔等形式。

2、出具律師意見書、律師函:

乙方依照工作職責或甲方的授權,就特定事項出具律師意見書、律師函等。

3、參與重大商務談判:

應甲方的要求,爲甲方重大商務談判提供法律支持,審查潛在合作伙伴的資信情況及履約能力。

4、起草、審查、修改合同和規章制度:

制定或完善甲方的各類合同文本,對重要合同逐步實施法律顧問會簽制度。建立或完善合同評審、合同管理制度。對甲方現行的規章制度提出修改意見,協助甲方完善企業內部管理制度。

5、協助企業進行知識產權保護及工商登記等法律事務:

應甲方的要求,切實保障甲方的知識產權,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侵權。協助

甲方進行工商登記等工作。

6、法律培訓:

應甲方的要求,乙方將針對甲方的經營需要,系統制定並負責實施法律事務的專業培訓,以提高甲方員工、經銷商或代理商等的法律意識。

7、提供有關法律信息:

應甲方的要求,乙方將根據甲方的經營特點,提供相關法律信息,以保障甲方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合法經營。

8、受甲方委託,代理各類訴訟、仲裁、行政複議案件,參與調解糾紛。(須另行簽訂代理合同)

9、完善勞動法律制度:

協助甲方完善勞動制度,審查、修改甲方與員工簽署的勞動合同。

三、甲方需乙方提供法律服務時應提前24小時聯繫約定,併爲乙方指派的律師的工作提供便利條件。

四、法律顧問費、其他費用的支付標準及方式:

1、甲方支付乙方的法律顧問費爲每年______人民幣,在______前一次性支 付完畢。

2、本合同第二條第5至8項所列的法律服務項目及參與特別重大、複雜的商務談判,乙方將另行收費,並優惠計費。計費方式爲小時收費或按標的比例協商確定。

3、非乙方收取的查證費、調查費用、法院或其他政府機關收取的各項費用由甲方承擔。

4、乙方爲甲方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所需的上海市外差旅費等由甲方據實支付。

5、乙方每年爲甲方提供上述服務的有效工作時間不超過__小時(另行收費部分除外),超過部分另行收費。有效工作時間由甲乙雙方共同確認。

五、乙方指派的律師在完成法律顧問工作中,應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在授權範圍內,獨立提供法律服務。乙方指派的律師不得超越代理權限。

六、乙方應對其所指派的律師負責日常管理。重大、複雜、疑難案件應 由乙方集體討論決定。

七、乙方指派的律師因故不能履行工作時,應另行指派律師替代。

八、乙方及其指派律師應對其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祕密、不宜公開的情況及甲方僱員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義務。

九、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若甲方不按時支付法律顧問費,應承擔違約責任,乙方有權中止提供法律服務並解除本合同,所收取律師費用不予退還;若乙方指派律師因過錯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經有關機構認定後,乙方將在其所收律師服務費的範圍內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若甲方單方面解除合同,甲方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並視乙方已經全部完成本合同項下法律顧問工作;合同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內甲方可以提出書面文件終止續期,否則合同自動續期一年;若乙方單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並退還所收律師費用。若需變更本合同條款,應事先徵得對方書面同意。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交由上海市仲裁委員會解決。

十二、本合同條款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此詮釋。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爲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爲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指定_______爲法律顧問的聯繫人。

二、法律顧問工作範圍:

1.爲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書。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和有關法律事務文書。

3.接受甲方委託,參與經濟合同談判。

4.接受甲方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5.應甲方要求,向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6.接受甲方委託、辦理其它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繫約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繳納聘請律師費_______元。律師費用按季繳納,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項目談判,收費按規定另議。

五、律師受甲方委託,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爲_______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電話:乙方電話:(簽字)

地址:地址:

簽約時間:

年月日

委託方(甲方): 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爲了保障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活動正常進行,維護甲方各項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簽訂如下條款:

第一條 乙方根據甲方委託,可以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一)就企業生產、經濟、管理方面的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或者應企業的要求,從法律上對其決策事項進行論證,提供依據。

(二)草擬、修改、審覈企業在生產、經營、管理及對外聯繫活動中的合同、協議、章程等有關法律事務文書和規章制度;

(三)參與處理企業尚未形成的民事、經濟、行政爭議或其他重大糾紛;

(四)代理參加民事、經濟、行政訴訟和仲裁;

(五)參加經濟項目談判,提供諮詢服務,審覈或準備談判所需的各類法律文件;

(六)提供與企業活動有關的法律信息;

(七)就業務生產、經營、管理和對外聯繫中的有關問題,提供法律建議;

(八)協助企業有關部門對幹部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和法律培訓;

(九)辦理企業委託辦理的其他法律事務。

第二條 甲方就上述(二)、(三)、(四)、(五)項委託乙方,仍應另行簽訂合同。

第三條 服務方式及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法律顧問費用金額及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甲方應爲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資料、設備通訊及辦公條件。

第六條 甲方不得無故終止委託合同,無故終止合同,支付乙方的費用不得收回。

第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受託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小企業法律創業法律服務律師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中小企業創業法律服務計劃》,雙方方就聘請創業法律顧問事宜,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 律師團指派律師___________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服務方式:“團隊負責,專人聯繫”,律師團以一個團隊承擔本計劃中的法律服務,保證任何一個企業案件,都有兩個以上律師提供服務,使企業能及時有效的獲得法律服務。

第二條 服務目標:以事先防範爲主,事後補救爲輔,通過參與甲方經營管理決策,努力將甲方在法律方面的經營風險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條 工作職責

1.爲企業草擬、制訂、審查或修改合同,同時逐步健全企業合同制度,預防合同糾紛。(協議期限內免費)

2.通過解答諮詢或出具法律意見書的方式解答企業在日常經營中所發生的法律問題;(協議期限內免費)

3.對企業的內部治理機構進行研究,幫助引導企業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尋找適合企業發展的管理框架模式,使其依法運作,並依法規範企業的管理行爲;(協議期限內免費)

4.對企業勞動合同及員工管理提出法律意見,規範勞動關係,維護企業和員工的利益。(協議期限內免費)

5.當企業可能面臨糾紛時,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或參與相關糾紛的調解;(協議期限內免費)

6.代理企業參加訴訟、仲裁、依法舉報犯罪,維護企業合法權益。(除律師事務所基本受理費__________元外,費用按照律師收費標準減半收費)

7.法律顧問異地辦案差旅費應由甲方及時予以報銷,訴訟、非訴訟活動中法院、工商局、勞動仲裁委員會等部門所收取的法定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 爲了使法律顧問能依法執行職務和更好地提供法律幫助,甲方應將企業設置專人負責與律師團聯繫。

第五條 甲方應配合乙方開展的課題研究,爲課題研究提供相關的資料。

第六條 服務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七條 違約條款

甲方與乙方應嚴格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雙方不能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律師: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人: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與_________因虛假陳述證券民事賠償糾紛一案,依照法律規定,委託乙方律師代理訴訟及與訴訟相關事宜。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訂立以下條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並指派_________、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在本案中的代理人。

二、甲方必須向乙方律師提供購買_________股票的全部交易資料並保證其真實性。甲方提供虛假證據和資料導致出現不利於甲方的訴訟結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三、乙方律師應當充分應用法律專業知識,按照法律規定,認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動中的各項工作,按時出庭,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乙方律師對甲方瞭解本案進展情況和案件結果的要求,應當儘快給予答覆。

乙方律師處理本案而取得的款物,應當及時轉交給甲方,但有權從中扣除約定的費用和乙方律師爲甲方墊付的費用。

四、甲方委託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爲:

1、代爲起訴、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

2、代爲推選訴訟代表人並接受訴訟代表人的委託代理訴訟;

3、代爲追加、變更被告和第三人;

4、代爲申請回避和控告;

5、代爲參加訴訟,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質證和辯論;

6、代爲承認、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出上訴,申請執行,代爲接收執行回來的錢物等。

五、甲方同意按照國家的規定交納本案所需訴訟費、*費、執行費等費用,並由乙方按照規定代收代交。乙方在訴訟和執行期間不再收取甲方任何費用,待執行回款物後,甲方同意乙方從執行回的款物中另行扣除總額的30%作爲乙方律師的報酬。

六、如甲方單方終止委託事項,應當向乙方支付民事起訴書請求金額的30%作爲違約金。

七、甲方應當認真閱讀本合同第十一條的“風險提示”並充分預測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導致風險出現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八、甲方要求保密的信息資料,除因本案的客觀需要外,乙方律師應當認真履行保密義務。

九、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礎上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

十、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執行終結止。

十一、風險提示

1、證券交易存在正常風險,該風險產生的損失可能不予支持。

2、本案損失的認定涉及到_________虛假陳述的揭露時間和更正時間,目前,對該日期的認定法律界存在爭議。具體依據虛假陳述揭露日還是虛假陳述更正日計算損失有待於*最終判定。

3、本所是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按照最有利於委託人的方法計算損失的,最終支持的損失賠償數額可能與該計算數額有所不同

4、審理虛假陳述證券民事賠償案件堅持“着重調解、鼓勵和解”的原則。在調解或者和解過程中,爲了讓投資者早日得到賠償,可能需要在損失賠償的數額上作出適當讓步。

5、虛假陳述證券民事賠償案件是一種新型的訴訟案件,並且涉及人數衆多,訴訟、執行中可能需要較多的溝通和交流。所以,案件可能在規定的時間內不能審理或者執行完畢。

6、其他無法預見的風險也可能出現,在此一併提示。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甲方因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爲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_____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爲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法律顧問工作範圍:

1.爲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和有關法律意見;

3.接受甲方委託,參與合同談判;

4.接受甲方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5.接受甲方委託,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繫約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年繳納聘請律師費______________元。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項目談判,收費按規定另議。

五、律師受甲方委託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爲____________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日 年 月日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爲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爲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法律顧問工作範圍:

1、爲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和有關法律意見;

3、接受甲方委託,參與合同談判;

4、接受甲方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到每一案件徹底結束爲止;

5、接受甲方委託,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繫約定。如有一方違約應賠償對方年律師費總額50%的損失。

四、甲方向乙方每年支付聘請律師費壹萬圓整(¥:10000.00元)。

五、律師受甲方委託外出,差旅、食宿費用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爲壹年(自20_________年7月1日至20_________年6月1日止)。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聘請方____________公司因經營需要,聘請__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法律顧問

顧問方接受聘請方聘請,指派______律師擔任聘請方的常年法律顧問。雙方約定由法律顧問與其合作律師和律師助理協助完成第二條約定法律事務。

二、工作職責

1.就聘請方經營管理中的問題,提供法律諮詢和法律服務;

2.完善企業合同管理制度,草擬、審查商務合同和其他法律文書;

3.參與資信調查、可行性研究、風險預測和項目投資論證及調查;

4.解決爭議,代理企業參加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5.知識產權管理、投資及擔保抵押等非訴訟法律事務;

6.勞動用工制度和企業內部規章制度的完善及勞動仲裁;

7.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同時,法律顧問通過《____________》網站向聘請方提供法律信息服務,爲聘請方提供新頒佈的涉及企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司法解釋,行政規章,典型案例及合同範本等法律信息。

三、法律服務:法律顧問爲聘請方處理商務及法律事務,聘請方需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如有緊急情況,雙方可以隨時聯繫處理。(聯繫電話: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電子郵件:____________)。

四、顧問費:根據律師業務收費標準的規定,聘請方每年向顧問方給付常年法律顧問費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 於簽約後支付。

五、其他費用:法律顧問代理聘請方參加訴訟、調解或仲裁活動或參與項目代理,應另定代理委託書,代理費按標準優惠收費。法律顧問外出爲聘請方辦理事務,差旅費、食宿費等由聘請方支付。

六、忠誠義務:法律顧問在提供法律服務時所掌握的聘請方的商業祕密以及其它不宜公開的情況,負有保密的義務。法律顧問在擔任常年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爲聘請方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於聘請方的諮詢意見。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於簽約日起生效,有效期爲一年。在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如一方不提出終止合同,本合同繼續有效。

八、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聘請方:__________ 顧問方: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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