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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請法律顧問合同集錦15篇

來源:時尚冬    閱讀: 5.7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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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聘請法律顧問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聘請法律顧問合同集錦15篇

甲方(聘請方):

聯繫人:

乙方(受聘方):律師事務所

聯繫人:

鑑於:

1、甲方擬委託乙方提供法律顧問服務;

2、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規定,雙方協商後簽訂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

一、委託事項和期限:

1、甲方委託乙方擔任 的法律顧問。

2、委託期限:

本合同的委託期限爲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滿,如雙方同意續簽顧問合同,由雙方協商後另行簽訂。

二、法律顧問項目的主要事務:

1、提供法律諮詢意見,包括:

A、貴公司有關業務涉及的法律問題;

B、貴公司經營管理涉及的法律問題。

2、草擬、審查、修改法律事務文件,包括:

A、爲貴公司草擬合同、協議等法律文件;

B、審查、修改貴公司自行起草或由相對方起草的合同、協議等法律文件;

C、草擬、審查、修改貴公司要求或提供的其它法律文件。

3、參與經濟項目洽商,包括:

A、爲貴公司的投資及合作行爲之合法性和可行性提供法律意見;

B、作爲貴公司法律顧問參與項目談判、洽商活動;

C、審查相對方的主體資格及合作資格;

D、草擬、審查、修改項目合同、協議、承諾書等有關法律文件。

4、規範日常經營管理活動,包括:

A、協助貴公司建立、完善內部規章制度;

B、審查貴公司自行草擬的內部規章制度;

C、審查貴公司與員工簽署的勞動合同;

D、對貴公司員工進行法律教育。

5、根據甲方提交的主題,對甲方相關人員進行法律專業知識培訓,或在必要的情形下,組織進行現場答疑;

6、跟進各類合同、協議的履行,包括:

A、在相對方可能或已經出現違約情形時,提醒貴公司予以關注並協助採取必要的防範或應對措施;

B、處理貴公司項目實施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法律事務。

7、解決經營活動中出現的糾紛,包括:

A、作爲貴公司法律代表,爲貴公司調解經營活動中出現的糾紛;

B、作爲貴公司委託代理人,參與貴公司涉及案件的訴訟、仲裁(含經濟仲裁和勞動仲裁)、複議、聽證等活動。

8、應公司的要求,就專項事務進行調研,並向公司或相關部門出具專項《法律意見書》;

9、接受甲方委託,擔任公司資產收購、股權收購、上市、投融資、招投標等重大項目之專項法律顧問,處理相關法律事務及法律問題;

10、提供公司認爲需要的其他法律服務。

三、委託事項的事務執行

1、乙方指派 律師擔任總顧問律師爲甲方提供法律顧問服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變更總顧問律師,不得另行指派其他律師擔任總顧問律師爲甲方提供法律顧問服務。

2、總顧問律師在承辦委託事項時,有權根據委託事項的具體情況,指派本所的其他經辦律師承辦具體委託事項。

3、總顧問律師在承辦委託事項時,有權根據委託事項的具體情況,選聘其他專家或其他所的專業律師承辦具體委託事項。

4、總顧問律師在承辦涉及香港、澳門、臺灣或境外的委託事項時,有權選聘香港、澳門、臺灣或境外的律師或其他專業人士完成委託事項。

四、費用:

1、乙方承辦委託事項的A類事務時,收取固定律師服務費,乙方承辦委託事項中的B類事務時,根據具體的工作難度及工作量收取單項律師服務費。其中,委託事項的A類事務是指: 本合同第二條中的1、2、3、4、5、6項事務 ;委託事項的B類事務是指: 本合同第二條中的7、8、9、10 項事務 。

2、乙方承辦委託事項的A類事務時,甲方向乙方支付固定律師服務費 人民幣 整。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後 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的 ,即人民幣 整,甲方應在 年 月日前支付剩餘的人民幣 元整律師服務費。

乙方承辦委託事項中A類事務的第 三(B) 項時,如乙方實際完成的工作內容超過 ,對於超過 小時的部分,甲方按每小時人民幣 的標準增加支付固定律師服務費,甲方應在收到乙方的付費通知後 日內支付增加的固定律師服務費。

3、乙方承辦委託事項的B類事務時,由乙方根據委託事項的難度和工作量,並根據律師收費標準與甲方協商確定收取單項律師服務費。如乙方未能就承辦B類事務與甲方達成協議,甲方可另行聘請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提供相關服務。

乙方承辦委託事項的B類事務,由雙方另行簽訂《委託合同》或由甲方出具委託書。

4、如甲方要求,乙方可指派經辦律師常駐甲方指定地點承辦具體事務,甲方需與乙方另行協商確定增加支付律師服務費用。

5、除非甲、乙雙方另有約定,本合同約定的固定律師服務費和單項律師服務費僅指律師服務費用,不包括應由甲方承擔的以下費用:

A、辦理委託事項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在深圳市區外所發生的差旅費、住宿費、交通費或其它與前述費用在性質上相同或相似的所有費用或支出;

B、第三方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由行政機關、其它機構或第三方合理收取的稅、費或其它與前述費用在性質上相同或相似的所有費用或支出。

五、甲方義務:

1、甲方應指定本項目的聯繫人負責與乙方的經常性聯繫,甲方所指定聯繫人的意思表示視爲甲方的意思表示。

2、甲方應當全面、真實、完整地提供資料,並保證所提供之資料和事實及所作之陳述並無虛假,如甲方故意隱瞞事實及捏造有關資料和證據,乙方可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3、甲方應按時支付費用,甲方拖欠費用達 時,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4、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辦理交辦事務所需要的有關資料、文件、情況介紹,需要乙方參加有關會議、研究合同或參加談判等工作時,甲方應當提早通知,讓乙方有充分的時間準備。

1、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律師執業紀律和職業道德,依法、高效、謹慎地爲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定期或不定期與甲方有關人員召開例會或臨時會議,檢討工作,爲本合同目標項目的管理和甲方的經濟活動提供意見和建議。

3、對日常合同審覈及日常法律諮詢工作建立工作跟蹤、審覈備案制度,並安排相應負責人及時對相關工作進行考覈。

4、對於重大及疑難的合同及諮詢,均由經辦律師提交廣和所律師團隊集體討論答覆。

5、將建立法律服務工作檔案,詳細記載提供法律服務的工作過程和具體法律意見。

6、保證所指派的經辦律師具有良好專業素質與較爲豐富實務經驗,能夠勝任日常工作。

七、服務的響應:

1、甲方以口頭形式提出的一般性法律諮詢,乙方應即時回覆。

2、甲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的一般性法律諮詢,乙方一般在二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

3、甲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的緊急性法律諮詢,乙方一般在八個工作小時內完成並以書面形式回覆。

4、合同審查:原則上自甲方提交之日起二個工作日內,乙方提出審查意見,重大、疑難或疑問較多的問題的響應時限由雙方另行協商。

5、出具書面法律意見書:一般問題自甲方提供相關資料起二個工作日內,重大、疑難或疑問較多的問題的響應時限由雙方另行協商。

6、訴訟、仲裁、行政複議及其它獨立的非訴訟項目法律事務:法律及有關部門對辦理時限有規定,從其規定辦理;如甲方就該項法律事務對乙方有明確要求的,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協商辦理時限。

八、保密:

1、乙方應對因履行本合同而瞭解到的甲方的商業祕密承擔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和無關人員透露,並不得自行利用。

2、乙方應妥善保管因委託項目而持有的記錄祕密的有關協議書、資料、文件、情況說明、會議紀要、會談備忘錄等資料;

3、乙方還應本着謹慎、負責的態度,採取其它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其因委託項目而知悉或者持有的祕密。

九、聯絡和代表:

1、甲方指定的聯絡方式爲: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地址:

代表人:

2、乙方聯絡方式及帳戶爲: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地址:

代表人:

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3、如未經以書面方式變更,甲、乙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聯絡方式履行合同,視爲有效履行。

4、如未經以書面方式變更,甲、乙雙方所指定代表視爲具有甲、乙雙方合格授權。

十、其他:

1、本合同的各條款應視作相互獨立,任何條款的無效不影響其餘條款的有效性,除非該種結果將根本性地破壞本合同的目的,或造成完全不合理的結果。

2、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應由雙方以書面形式進行。

3、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由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裁決。

4、本合同一式三份,委託方執一份,受託方執二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

乙方:律師事務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工作需要,聘請乙方擔任經濟和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擔任甲方常年經濟和法律顧問。

二、經濟、法律顧問應每月與甲方聯繫二至三次。甲方遇有急需解決的事宜,可隨時與乙方聯繫。

三、法律顧問的工作範圍

1.經濟和法律諮詢,就甲方決策、經營、管理中的重大事項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

2.應甲方要求草擬、審查、修改法律事務文書;

3.指導或代理甲方參與經濟、貿易、科技等項目考察、論證、商務談判、簽約;

4.代理甲方參與調解、仲裁和訴訟活動;標的數額3萬元以上的,應另訂委託合同,乙方按規定收費;

5.幫助甲方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決策、經營和管理水平,爲甲方培養合同和其他法律人才。

四、顧問費爲每年________元。

五、本合同有效期____年。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甲方需繼續聘請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訂合同。解除合同,須經雙方協商同意。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律顧字_______第_______號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由於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聘請_________市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律師_________爲法律顧問,雙方設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履行:

一、律師在甲方對內對外經濟事務中積極發揮法律顧問作用,包括提供法律諮詢,參與審查、修改、起草各種法律事務文書,參與經濟合同的談判和簽定活動。

二、律師在參與調解、仲裁、代理訴訟活動中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三、甲方聘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應向乙方交付費用每年_________元。

四、若律師爲甲方去外地工作時,差旅、食宿等費用由甲方負責。

五、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樣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爲更好地運用法律手段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減少甲方法律風險,使其經營管理、投資決策更加科學化、法制化,甲、乙雙方依據《合同法》、《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律師李振興提供常年法律服務事宜,達成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聘請乙方,乙方接受甲方聘請爲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二、乙方的法律服務內容:

1、蒐集行業法律、法規,關注相關立法動態,宣傳和普及法律知識,通過培訓等途徑提升甲方員工法律意識;

2、依據甲方業務經營範圍,依法起草、修改、審覈公司各類合同文件,提供相關修訂意見;

3、根據甲方授權處理其相關訴訟、非訴訟活動等法律事務;

4、參與甲方重大經營管理、投資事項決策的有關會議或談判,向甲方提供決策的法律依據或諮詢意見;

5、應甲方要求對有關業務和管理等方面的重大決策出具法律意見,進行法律論證,提供法律依據;

6、涉及委託事項範圍內的其他法律服務工作。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就其法律事務委託乙方及時處理(一般時限爲三個工作日);

(2)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進行了解,提出改進意見及要求;

(3)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全面、真實的材料,若因甲方所提供的材料不真實、不全面,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4)甲方應當爲乙方開展工作提供必要的辦公等便利條件。

2、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在甲方授權的範圍內充分履行職責的權利;

(2)乙方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的義務;

(3)乙方在辦理業務過程中,不得接受與甲方有利害關係的'當事人的委託;

(4)由於乙方工作過程中的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公司造成了不必要的損失,根據造成損失嚴重程度,甲方將扣除部分法律顧問費用,直至扣完爲止。

四、工作安排:

1、甲方應指派專人與乙方保持日常聯繫,並配合乙方的工作,乙方在法律事務上應與甲方人員充分協商,尊重甲方人員的意見;

2、合同生效後,乙方應與甲方商定工作時間,甲方若有臨時性法律事務,可及時與乙方聯繫,由其及時處理。

五、費用的支付與收取:

1、甲方在合同期內每年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支付時間爲:甲方於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元整,以後每季度支付 元整。

乙方代爲甲方免費處理 起甲方作爲被告之訴訟案件(若作爲原告,則一起原告案件等同於兩起被告案件),對超過約定數量案件代理費用,按《河南省律師協會律師服務收費行業指導意見》規定標準優惠50%另行收取費用(見附件)。

2、乙方在爲甲方服務過程中產生的交通費、文印費等差旅費用由甲方負擔(鄭州市區內全免)。

六、違約責任

合同一經生效,甲乙雙方必須完全履行,若其中一方違約,另一方享有合同解除權。

七、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爲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八、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生效後,甲方根據需要可在報刊上公告聘請事宜。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爲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爲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法律顧問工作範圍:

1、爲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和有關法律意見;

3、接受甲方委託,參與合同談判;

4、接受甲方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到每一案件徹底結束爲止;

5、接受甲方委託,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繫約定。如有一方違約應賠償對方年律師費總額50%的損失。

四、甲方向乙方每年支付聘請律師費壹萬圓整(¥:10000.00元)。

五、律師受甲方委託外出,差旅、食宿費用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爲壹年(自20_________年7月1日至20_________年6月1日止)。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爲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爲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指定_______爲法律顧問的聯繫人。

二、法律顧問工作範圍:

1.爲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書。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和有關法律事務文書。

3.接受甲方委託,參與經濟合同談判。

4.接受甲方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5.應甲方要求,向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6.接受甲方委託、辦理其它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繫約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繳納聘請律師費_______元。律師費用按季繳納,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項目談判,收費按規定另議。

五、律師受甲方委託,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爲_______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電話:乙方電話:(簽字)

地址:地址:

簽約時間:

年月日

甲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法律顧問事宜訂立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爲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的原則及宗旨:

1、勤勉盡責,竭誠服務;

2、及時高效,準確合法;

3、切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4、本着防範爲主的宗旨,既重視處理當前的法律問題,更注意在甲方日常工作中法律風險的防範。

第二條乙方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的服務項目主要有:

一、乙方律師對甲方日常業務中遇到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服務,包括:

1、協助甲方草擬、制訂、審查或者修改合同、協議、章程等法律文件;

2、解答甲方的法律諮詢,依法提供律師建議或者出具法律意見書,提出明確的解決方案,供甲方採用;

3、代理甲方參加訴訟、仲裁和調解;

4、接受委託,代理甲方參加國內外經濟、貿易、技術合作項目的談判、簽約工作,進行法律分析、論證,並負責監督合同、協議的全面履行;

5、幫助甲方完善和規範內部管理制度,包括合同管理、企業信用風險管理、資產管理、財務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6、應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發表律師意見;

7、協助甲方辦理工商登記,商標註冊,申報專利,公證、保險,申請銀行貸款,進行技術轉讓等事項;

8、接受甲方委託,開展資信調查和其它法律事實的調查、取證工作;

9、幫助甲方培訓法律事務人才,提高業務人員的法律意識;

10、甲方需要的其他法律服務,包括對個人的法律幫助與服務。

二、乙方代理甲方參加涉及經濟、民事、知識產權、勞動、行政、刑事等必須進入訴訟、仲裁等法律程序的專案代理事務或辦理重大非訴法律事務時,雙方需另行簽署委託代理合同,約定相關費用。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二條第一款所列法律服務工作;

2、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事實和法律做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合法利益;

3、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後,及時完成委託事項,並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展;

4、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對甲方服務應當單獨建檔,並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使用完畢後及時返還。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與法律顧問工作有關的信息、資料和文件;

2、根據工作需要,邀請法律顧問參加相關的工作會議,提供法律顧問工作所需的工作條件,並指定專門聯繫人,進行聯絡工作;

第五條法律顧問費

雙方商定,法律顧問費爲每年萬元人民幣,自本合同生效後五日內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第六條法律顧問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乙方律師爲甲方到外地工作時,所需差旅費;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他費用;

乙方律師應當本着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4-5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2、乙方因工作失誤或延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應對甲方承擔過錯賠償責任。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僞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3、甲方逾期15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無正當理由終止法律顧問服務或者違反第三條第4-5項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2、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時,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和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利息;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蓋章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爲 年。

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續簽法律顧問合同。

第十二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首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甲方:乙方:

蓋章:蓋章:

代表人:代表人: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人: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與_________因虛假陳述證券民事賠償糾紛一案,依照法律規定,委託乙方律師代理訴訟及與訴訟相關事宜。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訂立以下條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並指派_________、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在本案中的代理人。

二、甲方必須向乙方律師提供購買_________股票的全部交易資料並保證其真實性。甲方提供虛假證據和資料導致出現不利於甲方的訴訟結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三、乙方律師應當充分應用法律專業知識,按照法律規定,認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動中的各項工作,按時出庭,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乙方律師對甲方瞭解本案進展情況和案件結果的要求,應當儘快給予答覆。

乙方律師處理本案而取得的款物,應當及時轉交給甲方,但有權從中扣除約定的費用和乙方律師爲甲方墊付的費用。

四、甲方委託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爲:

1、代爲起訴、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

2、代爲推選訴訟代表人並接受訴訟代表人的委託代理訴訟;

3、代爲追加、變更被告和第三人;

4、代爲申請回避和控告;

5、代爲參加訴訟,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質證和辯論;

6、代爲承認、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出上訴,申請執行,代爲接收執行回來的錢物等。

五、甲方同意按照國家的規定交納本案所需訴訟費、*費、執行費等費用,並由乙方按照規定代收代交。乙方在訴訟和執行期間不再收取甲方任何費用,待執行回款物後,甲方同意乙方從執行回的款物中另行扣除總額的30%作爲乙方律師的報酬。

六、如甲方單方終止委託事項,應當向乙方支付民事起訴書請求金額的30%作爲違約金。

七、甲方應當認真閱讀本合同第十一條的“風險提示”並充分預測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導致風險出現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八、甲方要求保密的信息資料,除因本案的客觀需要外,乙方律師應當認真履行保密義務。

九、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礎上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

十、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執行終結止。

十一、風險提示

1、證券交易存在正常風險,該風險產生的損失可能不予支持。

2、本案損失的認定涉及到_________虛假陳述的揭露時間和更正時間,目前,對該日期的認定法律界存在爭議。具體依據虛假陳述揭露日還是虛假陳述更正日計算損失有待於*最終判定。

3、本所是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按照最有利於委託人的方法計算損失的,最終支持的損失賠償數額可能與該計算數額有所不同

4、審理虛假陳述證券民事賠償案件堅持“着重調解、鼓勵和解”的原則。在調解或者和解過程中,爲了讓投資者早日得到賠償,可能需要在損失賠償的數額上作出適當讓步。

5、虛假陳述證券民事賠償案件是一種新型的訴訟案件,並且涉及人數衆多,訴訟、執行中可能需要較多的溝通和交流。所以,案件可能在規定的時間內不能審理或者執行完畢。

6、其他無法預見的風險也可能出現,在此一併提示。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聘請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爲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爲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指定_______爲法律顧問的聯繫人。

二、法律顧問工作範圍:

1.爲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書。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和有關法律事務文書。

3.接受甲方委託,參與經濟合同談判。

4.接受甲方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5.應甲方要求,向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6.接受甲方委託、辦理其它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繫約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繳納聘請律師費_______元。律師費用按季繳納,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項目談判,收費按規定另議。

五、律師受甲方委託,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爲_______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電話: 乙方電話:(簽字)

地 址: 地 址: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

甲方:

乙方:xxxx事務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聘請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指派_______律師、_______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達成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雙方同意由董律師(聯繫電話)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

二、乙方根據甲方委託,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1、就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方面的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進行法律諮詢服務;

2、協助甲方起草、審議、修改重大複雜的合同、協議、章程等各類法律文件,必要時就此提供法律意見;

3、參與甲方的體制改革、資產重組,並協助甲方健全和完善內部各項規章制度,必要時就此提供法律意見;

4、接受甲方委託,參加甲方各類合同或合作項目的談判,並提供相關的法律意見;

5、接受甲方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接受甲方委託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三、工作方法和工作時間:

甲方在工作中遇到的法律事務時,就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繫約定。

四、乙方按照《律師服務指導性收費標準》規定向甲方收取律師服務費,甲方向乙方每年支付律師顧問費_____元人民幣,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一次支付。

五、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參與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草擬重大合同及項目談判,按照《律師服務指導性收費標準》規定各類案件的收費標準優惠收取律師服務費。

六、乙方依據本合同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發生的鑑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和其他應當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七、甲方應當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八、本合同有效期壹年,自20xx年__月__日起至20xx年__月__日止。

九、在合同有效期內一方如提出修改合同條款或終止合同,必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合同期滿後如雙方未在十五日內明確表示終止合同,視爲合同繼續有效壹年,依此類推。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月__日年__月__日

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聘請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爲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爲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指定_______爲法律顧問的聯繫人。

二、法律顧問工作範圍:

1、爲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書。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和有關法律事務文書。

3、接受甲方委託,參與經濟合同談判。

4、接受甲方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5、應甲方要求,向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6、接受甲方委託、辦理其它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繫約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繳納聘請律師費_______元。律師費用按季繳納,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項目談判,收費按規定另議。

五、律師受甲方委託,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爲_______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公章):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

甲方電話:_______

地 址:_______

乙方電話:(簽字)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

乙 方(公章):_______

地 址: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

年 月 日:_______

簽約地:_______

聘請方(甲方):

受聘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就甲方聘請乙方擔任專項法律顧問的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顧問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並指定 律師作爲該業務的顧問律師。

二、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下列事項:

三、委託期限

四、律師顧問費及支付方式

五、律師辦案費及支付方式

(含差旅費、查詢費、交通費等)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在委託期間內變更對乙方的授權範圍或在乙方不能完成委託事項的情況下以書面形式解除對乙方委託授權;

2、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全部材料和情況及配合律師開 展工作。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在下列情況之一下解除本合同,已收顧問費及辦案費不予退還:

(1)甲方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虛假材料;

(2)甲方拒付律師代理費或辦案費;

2、乙方應對委託事項所涉及的甲方情況予以保密。

八、特別約定

根據北京市司法局的有關規定,雙方特作如下特別約定:

甲方在乙方未完成委託事項前非乙方過錯或非乙方原因導致委託事項無法完成,甲方要求退費的,應以書面形成通知乙方,乙方15日內書面答覆甲方並雙方達成書面解除合同協議(不作答覆或未達成書面解除合同的,乙方不執行該條約定)。辦案按實報銷處理,代理費雙方同意按以下辦法處理:

1、乙方已全部辦理甲方委託事項的,乙方不退代理費;

2、乙方已部分辦理甲方委託事項的,按實際工作量收取本合同約定的應收代理費,對已交的代理費除扣除17.27%的已開票稅費和2%的公積金,外進行多退少補;

3、乙方未辦理甲方委託事項的,乙方對甲方已交費用除扣除14.25%的已開票稅費外,全部退費給甲方。

4、完成工作量協議有約定的按協議執行;協議沒有約定的,雙方重新約定;雙方達不成約定的按本協議的爭議方式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乙方在確認收到付款後,開始服務。

聘請方: 受聘方:北京市xx律師事務所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日期: 日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小企業法律創業法律服務律師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中小企業創業法律服務計劃》,雙方方就聘請創業法律顧問事宜,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 律師團指派律師___________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服務方式:“團隊負責,專人聯繫”,律師團以一個團隊承擔本計劃中的法律服務,保證任何一個企業案件,都有兩個以上律師提供服務,使企業能及時有效的獲得法律服務。

第二條 服務目標:以事先防範爲主,事後補救爲輔,通過參與甲方經營管理決策,努力將甲方在法律方面的經營風險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條 工作職責

1.爲企業草擬、制訂、審查或修改合同,同時逐步健全企業合同制度,預防合同糾紛。(協議期限內免費)

2.通過解答諮詢或出具法律意見書的方式解答企業在日常經營中所發生的法律問題;(協議期限內免費)

3.對企業的內部治理機構進行研究,幫助引導企業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尋找適合企業發展的管理框架模式,使其依法運作,並依法規範企業的管理行爲;(協議期限內免費)

4.對企業勞動合同及員工管理提出法律意見,規範勞動關係,維護企業和員工的利益。(協議期限內免費)

5.當企業可能面臨糾紛時,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或參與相關糾紛的調解;(協議期限內免費)

6.代理企業參加訴訟、仲裁、依法舉報犯罪,維護企業合法權益。(除律師事務所基本受理費__________元外,費用按照律師收費標準減半收費)

7.法律顧問異地辦案差旅費應由甲方及時予以報銷,訴訟、非訴訟活動中法院、工商局、勞動仲裁委員會等部門所收取的法定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 爲了使法律顧問能依法執行職務和更好地提供法律幫助,甲方應將企業設置專人負責與律師團聯繫。

第五條 甲方應配合乙方開展的課題研究,爲課題研究提供相關的資料。

第六條 服務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七條 違約條款

甲方與乙方應嚴格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雙方不能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律師: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州名

___縣名

特此爲證:

我,×××,特聘請××爲律師,代表我通過調解或審判,就我在×年×月×日發生的事故中所遭受的×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向××,或其他人,或商號,或公司提出索賠。

在此,我委託所指定的律師全權代表我,以我的名義、地位,在必要時就上述所有或任何一項權利起訴;並委託他以他認爲最恰當的方式,通過或不通過訴訟,以調解或審判,最終解決我所提出的所有或任何一項權利要求;我所指定的律師完全有權聘用一個或多個律師,以替代自己在準備起訴、審判或上訴過程中,就我提出的全部或任何一項權利要求,履行全部或部分法律職責;此種律師費用由我指定的律師承擔,本合同所規定的由我支付的律師費用不得因此而增加。

鑑於所委託的律師對我提供的服務,在不經起訴而調解成功時,我將把三分之一(1/3)的索賠所得,或經起訴後再和解或判決時,把百分之四十(40%)的索賠所得完全給予以上由我指定的律師或律師們。

未經本人同意,所委託的律師不得就我提出的權利要求達成任何妥協。

本合同於20××年×月×日簽字,特此證明。

(聘用人簽名)

例2、———————————————————————————————————————————————————————

聘用常年法律顧問合同

乙方:重慶市××律師事務所

聘請方(甲方):

受聘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就甲方聘請乙方擔任專項法律顧問的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顧問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並指定律師作爲該業務的顧問律師。

二、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下列事項:

三、委託期限

四、律師顧問費及支付方式

五、律師辦案費及支付方式

(含差旅費、查詢費、交通費等)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在委託期間內變更對乙方的授權範圍或在乙方不能完成委託事項的情況下以書面形式解除對乙方委託授權;

2、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全部材料和情況及配合律師開展工作。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在下列情況之一下解除本合同,已收顧問費及辦案費不予退還:

(1)甲方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虛假材料;

(2)甲方拒付律師代理費或辦案費;

2、乙方應對委託事項所涉及的甲方情況予以保密。

八、特別約定

根據北京市司法局的有關規定,雙方特作如下特別約定:

甲方在乙方未完成委託事項前非乙方過錯或非乙方原因導致委託事項無法完成,甲方要求退費的,應以書面形成通知乙方,乙方15日內書面答覆甲方並雙方達成書面解除合同協議(不作答覆或未達成書面解除合同的,乙方不執行該條約定)。辦案按實報銷處理,代理費雙方同意按以下辦法處理:

1、乙方已全部辦理甲方委託事項的,乙方不退代理費;

2、乙方已部分辦理甲方委託事項的,按實際工作量收取本合同約定的應收代理費,對已交的代理費除扣除17。27%的已開票稅費和2%的公積金,外進行多退少補;

3、乙方未辦理甲方委託事項的,乙方對甲方已交費用除扣除14。25%的已開票稅費外,全部退費給甲方。

4、完成工作量協議有約定的按協議執行;協議沒有約定的,雙方重新約定;雙方達不成約定的按本協議的爭議方式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乙方在確認收到付款後,開始服務。

聘請方:

受聘方:北京市某某律師事務所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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