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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單位犯法還能繼續工作嗎

來源:時尚冬    閱讀: 6.27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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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單位犯法還能繼續工作嗎,國家有關規定,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原則上一律開除公職,受過刑事處罰的人不得在機關事業單位擔任公職,也不得在國有企業擔任領導職務。那麼在原單位犯法還能繼續工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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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被判處有期徒刑的人員,單位是不保留工作關係的。要看原單位同不同意接收。

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員工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單位是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也可以不解除勞動合同。解除與不解除,用人單位是具有選擇權的。可以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對你提供就業指導服務和就業職位信息,參加由各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組織的再就業定點單位訓練的,經考覈合格並實現就業後,你可根據當地政府有關限定申請減免訓練花費。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機構負責指導、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各級人民政府的公安、司法行政、勞動、人事、民政等部門和有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街道辦事處、村居民委員會,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做好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爲其生活、勞動和接受教育創造必要的條件。

在原單位犯法還能繼續工作嗎

刑釋、解教人員除留場就業外,均應放回原戶籍或直系親屬所在地。當地公安機關憑勞改機關的釋放證明書或勞教機關的解除勞動教養證明書給予落戶。刑釋人員留場就業的,就業勞改單位所在地公安機關憑省勞改行政主管部門准予留場就業證書,給予落戶。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被追究過刑事責任的,用人單位有權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二十五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在原單位犯法還能繼續工作嗎2

一、刑事處分還可以工作嗎

可以。有犯罪記錄的人,在被招聘時應當主動報告之前的犯罪記錄,否則,單位有權根據法律規定和規章制度予以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未成年人犯罪,且被判刑期少於五年,免除報告義務。

根據《刑法》第一百條 前科報告制度

依法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在入伍、就業的時候,應當如實向有關單位報告自己曾受過刑事處罰,不得隱瞞。 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週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人,免除前款規定的'報告義務。

二、免除刑事處罰會被開除公職嗎

免除刑事處罰會不會被開除公職要依據具體的情況而定,當事人需要被免除刑事處罰,但有其他嚴重違紀行爲的,也有可能被開除公職。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

第十七條 違法違紀的行政機關公務員在行政機關對其作出處分決定前,已經依法被判處刑罰、罷免、免職或者已經辭去領導職務,依法應當給予處分的,由行政機關根據其違法違紀事實,給予處分。

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被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第二十八條 嚴重違反公務員職業道德,工作作風懈怠、工作態度惡劣,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

在原單位犯法還能繼續工作嗎 第2張

三、前科是什麼意思

前科是指上一次的犯罪事實及受到的刑罰,常用於有前科,即以前因故受到過刑罰。有前科的人又犯新罪,如果符合累犯的條件,就構成累犯,要從重處罰。有某種前科的人不能擔任某些職務,如被剝奪過政治權利的人不能擔任中國人民法院中助理審判員以上職務。曾有違法行爲,受過行政處罰的,不能視爲有前科。

構成前科的條件是:判處拘役、有期徒刑、以及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緩期執行的罪犯。刑滿釋放後又犯新罪的。如果是被判處管制、拘役的罪犯,刑滿釋放後又犯新罪的,或者是被判處有期徒刑緩刑的罪犯,在緩刑考驗期內未犯新罪,而在緩刑考驗期滿後又犯新罪的,都不認爲是有前科。正在服刑的犯人再犯新罪也不能認爲是有前科,而是屬於服刑中重新犯罪。

我國刑法規定,有前科的人在原刑罰執行完畢5年之內再犯罪的應該從重處罰。

在原單位犯法還能繼續工作嗎3

法律問答顧問

緩刑除了黨政領導職務、參軍、大公司的領導等法律不允許,其餘工作通常可以做,原來有單位的甚至可以保留身份。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2)按照規定定期向執行緩刑的機關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3)遵守考察機關關於會客的規定;

(4)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准。

在原單位犯法還能繼續工作嗎 第3張

緩刑的法律後果,依犯罪分子在考驗期內是否發生法定情形而分別爲:原判的刑罰不再執行,或者撤銷緩刑,把前罪與後罪所判處的刑罰按照數罪併罰的原則處理,或收監執行原判刑罰;死刑緩期執行的後果爲:在死緩期限屆滿時,根據犯罪人的表現,或予以減刑,或執行死刑,在死緩執行期間也可因犯罪人違反法定條件而執行死刑。

第77條規定,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後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刑法第69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

根據刑法第76條,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如果沒有本法第77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並公開予以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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