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親子知識 > 早期教育 > 醫療事故報警有用嗎

醫療事故報警有用嗎

來源:時尚冬    閱讀: 3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醫療事故報警有用嗎,通常情況下發生醫療事故糾紛都是交由衛生行政部門處理的,但是這並不意味着公安機關就不能夠涉及到醫療事故里來,下面爲大家分享醫療事故報警有用嗎。

醫療事故報警有用嗎1

一、醫療糾紛報警有用嗎

醫療糾紛可以報警。醫療糾紛發生後,有可能涉及醫療事故罪,也有可能涉及非法行醫罪。醫療糾紛的解決途徑主要有以下幾點:

1、協商。

醫患雙方就賠償等問題進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雙方簽訂協議書,可以辦理公證或律師見證,並報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2、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

當事人應當提出書面申請,並在知道或應當知道身體健康受到損害之日起1年內提出。

3、向人民法院起訴。

醫療糾紛可以不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處理,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侵權爲案由的,訴訟時效爲1年,以違約爲案由的,訴訟時效爲2年,均自知道或應當知道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

醫療事故報警有用嗎

二、醫療糾紛處理注意事項有哪些

1、患者在起訴時應注意是否超過了訴訟時效

按照民法通則第136條第二款的規定,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患者應當在從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犯時起一年內向醫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超出訴訟時效後就會失去法律的保護,法院會作出不予受理或駁回起訴的裁判。

2、醫患雙方的舉證責任不同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民事訴訟證據規則若干規定的規定,醫患糾紛的證據責任分配是責任倒置,具體而言,患者在起訴時應提交在醫院就診治療、遭受損失的事實及具體數額等相關證據材料,而醫院需承擔證明自己在對患者提供醫療服務過程中不存在過錯或過失的充分證據,否則,醫院就需承擔對患者造成經濟損失及精神損害的賠償責任。

3、應選擇最恰當的法律、法規及有針對性的證據,以支持自己的主張和保護自己的權利

這是因爲同一醫患糾紛可能發生法律競合的問題,但依據不同的法律規定,其法律責任可能有較大區別,關鍵是看哪一部法律、法規,哪一具體法律條款對自己更有利。訴訟中應圍繞核心問題進行舉證、質證,可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規定,醫務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規定,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醫療事故報警有用嗎2

一、醫療事故可以報警嗎

雖然大部分醫療糾紛由衛生行政部門處理,並不表示公安機關無權插手醫療糾紛。所以公安機關可以接受報案。發生醫療事故以後,有關醫務人員不僅應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承擔行政責任。如果其行爲構成犯罪,還應當根據刑法承擔刑事責任。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範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爲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爲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然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並且將不立案的理由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複議。由此可進一步說明在發生醫療糾紛時,患者及家屬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

在司法實踐中,公安機關、檢察機關或者人民法院對於立案材料進行審查時,有權利要求報案、控告、舉報的單位和個人提供補充材料,以及做出補充說明,也可以進行必要的調查。

立案中的調查屬於一般性的調查,可以進行勘驗、調查和委託鑑定。除情況緊急外,不能採取強制措施。因此,公安機關在收到患者的報案以後,如果認爲必要,可以委託醫療事故鑑定機構進行醫療事故鑑定。發現醫療糾紛以後,除了向公安機關報案外,還可向衛生行政部門和人民法院尋求幫助。

醫療事故報警有用嗎 第2張

二、醫療事故賠償範圍及標準

(一)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後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二)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四)陪護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五)殘疾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但是,6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六)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置補償功能器具的,憑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七)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

(八)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且沒有勞動能力的人爲限,按照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計算。對不滿16週歲的,扶養到16週歲。對年滿16週歲但無勞動能力的,扶養20年;但是,6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九)交通費:按照患者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十)住宿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十一)精神損害撫慰金: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6年;造成患者殘疾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3年。(《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章第五十條)

醫療事故報警有用嗎3

一、醫療糾紛投訴

1、醫療糾紛發生後,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有上報的義務,但是在某些條件下,醫務人員可能會不上報。

2、作爲患方及時向醫療機構科室負責人、向醫療機構負責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的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投訴,有利於醫療機構及時瞭解並固定情況,也可以避免事後直接責任醫務人員不按照實際情況上報,引起次生的其他糾紛。

3、患方還可以直接向衛生行政部門投訴,這樣有利於衛生行政部門在第一時間介入,有利於衛生行政部門固定證據,同時也有利於患方通過衛生行政部門調解,儘早處理糾紛。

4、現在各地衛生行政部門大多都設有專門的處理醫療糾紛的專門機構或專職人員。向衛生行政部門投訴,也有利於保留、保存證據。

醫療事故報警有用嗎 第3張

二、醫療糾紛發生後向公安機關報案的必要性

1、這裏指的報案專指向公安機關報案。醫療糾紛發生後,有可能涉及醫療事故罪,也有可能涉及非法行醫罪,患方在對法律知識欠缺的情況下,向公安機關報案,有利於查明如果存在醫療過失或過錯的情況下,是否涉及到犯罪。

2、醫方在發現患方可能會做出過激行爲或者已經做出過激行爲的情況下,向公安機關報案,不但可以維護醫療機構的正常工作秩序,也可以儘可能維護醫務人員的人身安全。

三、解決途徑

1、協商。

醫患雙方就賠償等問題進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雙方簽訂協議書,可以辦理公證或律師見證,並報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2、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

當事人應當提出書面申請,並在知道或應當知道身體健康受到損害之日起1年內提出。

3、向人民法院起訴。

醫療糾紛可以不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處理,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侵權爲案由的,訴訟時效爲1年,以違約爲案由的,訴訟時效爲2年,均自知道或應當知道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

4、另外還有調解(第三方支持下協商解決)、仲裁(雙方同意仲裁)等。

懷孕手冊
新媽手冊
育兒寶典
孕育飲食
早期教育
母嬰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