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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拖欠超過2年怎麼辦

來源:時尚冬    閱讀: 7.21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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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拖欠超過2年怎麼辦,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薪資的情況並不少見,但隨着社會的進步,越來越多的勞動者學會運用法律手段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以下了解工資拖欠超過2年怎麼辦。

工資拖欠超過2年怎麼辦1

1、勞動者可以先跟用人單位協商解決。

2、勞動者可以到勞動部門的保障監察投訴。

3、勞動者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4、調解不成的,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5、勞動者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者討要工資的法律規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工資拖欠超過2年怎麼辦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勞動者付出勞動,通過勞動獲取報酬,天經地義的事情,但是在現實中往往不盡人意。但是,在追討工資的過程中也要注意以合法的方式來討要工資,不能有過激的行爲,甚至違法的行爲。只有通過合理合法的方式來討要工資,纔可以既能保障自己不違反法律法規,又能給自己要來工資。最後還要注意訴訟時效的問題,只要兩年期內一直都在不停的追討工資,就不會出現已過訴訟時效的問題。

工資拖欠超過2年怎麼辦2

一、拖欠工資超過兩年如何仲裁

當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工資時,勞動者可以到公司所在地的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並填寫仲裁申請表和提交相應的證據材料即可。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爲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二十八條 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工資拖欠超過2年怎麼辦 第2張

二、哪些勞動爭議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1、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2、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3、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填寫仲裁申請書和提交相應的證據材料後出具受理通知書等待開庭即可

工資拖欠超過2年怎麼辦3

公司拖欠員工工資

一、員工加班費如何計算?

(一)8小時外加點:根據1995年5月1日起施行的。《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三條“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因此,如果安排勞動者在每天8小時之外延長工作時間的,就應該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支付加班費,即加班費不低於150%的工資;

(二)休息日加班:如果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的,就應該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二款支付加班費,即加班費不低於200%的工資

(三)法定節日加班:如果在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就應該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三款支付加班費,即加班費不低於300%的工資。

工資拖欠超過2年怎麼辦 第3張

二、拖欠加班費怎麼辦?

1、一般情況下,計算加班工資的基數應根據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工資標準確定。在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下,勞資雙方可以在勞動合同內自由約定合理的加班費計算基數。

2、用人單位應該每月進行加班統計,並有勞動者簽字確認,聲明加班時間以該加班統計爲準。

3、考勤制度應與加班制度相呼應,且用人單位保存考勤記錄不得少於2年。

4、工資單上明確加班工資。

用人單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加班費;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補償金。

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含加班工資)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加班工資的,勞動者可以隨時向勞動爭議仲裁部門提起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加班工資,不受時效的限制;在勞動關係結束後一年內,如果勞動者主張權利、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用人單位同意支付的,則仲裁時效重新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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