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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資3000可以報警嗎

來源:時尚冬    閱讀: 3.32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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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資3000可以報警嗎,無故拖欠工資是不合法的,生活中我們也很常聽到類似的案例,拖欠工資的現象也並不少見,我們可以通過法律途徑尋求幫助,以下拖欠工資3000可以報警嗎?

拖欠工資3000可以報警嗎1

拖欠工資3000可以報警,但是一般作用不是很大,畢竟拖欠工資不屬於警察管理的權限,對於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行爲,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被拖欠的工資。

若用人單位不支付工資,勞動者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討薪: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

拖欠工資3000可以報警嗎

2、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3、有欠條的,可以直接起訴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條裏的工資數額。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拖欠工資3000可以報警嗎2

公安機關是不會處理個人債務糾紛的,所以被他人欠債不還報警,警察是不會處理的,當事人應該向勞動仲裁委提起仲裁纔有用。因爲老闆拖欠工資一般屬於勞動糾紛,所以報警後將很難得到處理。實踐中,被拖欠工資的員工最好是採取以下措施:

1、找老闆協商。爲節省時間跟精力,建議可以先試試直接找老闆協商處理。

2、找勞動部門投訴。投訴時,一般是找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後,勞動部門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3、找勞動仲裁機構仲裁。員工被找藉口拖欠工資,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追討工資,將不受仲裁時效的限制,一旦離職的話,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除非當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當理由,否則超過法律規定的申請仲裁時效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拖欠工資3000可以報警嗎 第2張

4、找法院提起訴訟。發現經過以上方法都無法拿回工資的,那麼員工最後可以去法院提起訴訟處理。

最後,發現老闆一直找藉口拖欠工資的,員工最好是提高警惕,一旦發現不對,比如老闆跑路等,那麼建議就要積極採取措施。如果被拖欠工資的人較多,並且工資總額較大,那麼必要時也可以報警處理。不過,最好是按照一般勞動爭議處理辦法解決。

最終通過仲裁或者訴訟確認公司、老闆確實拖欠工資的,屆時可以報警。因爲拖欠工資本身就是違法的,不在於數額多少。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述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述行爲,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在提起公訴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並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拖欠工資3000可以報警嗎3

你被剋扣、拖欠過工資嗎?

你被強制要求加班、透支身體勞動過嗎?

新年剛開始不久,我們就看到了許多勞動者權益被侵害的事:有98年員工過勞猝死;有應屆生拒絕996被辭退;有外賣員點燃自己只爲要回“我的血汗錢”……

勞動者要求合理的工作時間和應得工資,本應該是完全合法正當的事,但在某些公司的眼裏,就成了“多得是不可能的事”。

而在勞動者羣體中,應屆生因爲缺少社會經驗,更可能被無良公司“盯上”,得到更差的工作待遇、更高強度的勞動內容。

學姐今天想跟大家聊聊,在“獲取更高的勞動報酬”之前,我們更應該提前學會的一課——應屆生求職如何維護個人權益。

在《勞動法》邊緣瘋狂試探

無論在哪個社交網站上搜索職場問題,都能看到一堆奇葩公司的奇葩壓榨行爲。

也許對於利潤至上、無視人文關懷的企業來說,每個員工最好都只有一雙手,不長嘴。每天勞動24個小時,無需吃飯睡覺。

部分企業在《勞動法》的邊緣瘋狂試探:只能約定一次的試用期,到期之後強行疊加另一段試用期;在約定工作時長之外,強行要求無償無調休加班;以試用期非正式員工爲藉口,不給員工上五險一金……

這些公司往往在你入職前會說得天花亂墜,真正身在其中才感受到這是個巨坑。每段職場經歷都是一個“局”,在入局前,一定要看清以下“危險信號”!

警惕出現這些行爲的公司

最最基礎的一點是:找工作要通過正規渠道。優先考慮校園招聘渠道,其次是大型招聘網站上經過認證的企業(要查得到註冊信息、無不良記錄等)。如果網絡上搜索到的信息極少,那就要當心了。

這些信號出現,直接pass這家公司,不用再考慮:

01、變相收取各種費用

高亮加粗:應聘工作本身不需要任何費用!

這是很明顯的斂財手段:招工者向你索要所謂的服裝費、體檢費、培訓費、保險費、押金、手續費等錢款。應聘者交費後,招工者要麼迅速脫身,要麼找藉口不給安排工作,錢財積累到一定階段便人去樓空。

拖欠工資3000可以報警嗎 第3張

02、用人要求、薪資待遇不明確

有些企業在招聘廣告中對具體職位及崗位職責描述不清,用人要求的標準不明確,無法通過崗位介紹清楚知道工作內容。在薪資待遇上一筆帶過,未說明薪資結構及薪資區間。這些都說明企業沒有具體清晰的.招人意向。

03、試用期過長

對於試用期長度,國家有明確規定。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明確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如果超出這個範圍,需要警惕。

04、要求扣押證件

不管是身份證,還是學位證、畢業證,單位都是沒有任何權利可以扣留的。去面試的時候,特別是初次面試,最好只帶上證件的複印件,若招聘企業要求帶原件,給招聘單位展示之後,求職者一定要拿回來。不管以什麼樣的理由,證件原件都不要給任何企業保管。

擦亮慧眼識破套路

刑法老師羅翔說過:“如果自由不加以限制,一定會導致強者對弱者的剝削”,這在求職領域同樣適用。法律規定了企業僱用勞動力的限度,使資本無法凌駕於公平之上。作爲求職者的我們,同樣要注重每一個細節,保障自己的權益。

在入職一家公司前,需要做到:

01、儘可能接觸公司內部員工

鞋好不好穿,只有腳知道。公司適不適合久待,只有裏面的員工知道。可以在職場社交軟件上與身在其中的員工溝通,聽聽他們描述中的公司。

02、明確工作崗位及具體待遇

如果招聘方都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個什麼人,那這個崗位的前途可想而知。如果企業給不出明確的薪資待遇,說明對方就沒想過以合理數字僱用你。

03、籤合同時明確必備條款

《勞動合同法》對於勞動合同應當具備條款有明確規定: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青年擁有充沛的精力、創新的想法,但我們是一個個人,而非機器。

在前進的道路上,勤勞的雙手可以讓我們逐步靠近理想生活,但睿智的雙眼可以看破坑人的職場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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