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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糾紛如何解決

來源:時尚冬    閱讀: 2.38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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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糾紛如何解決,當發生房產糾紛時,有不少人只知道,一味的找開發商鬧,事實證明,這是不正確的。那麼,在實踐中,當我們遭遇房產糾紛時究竟應該怎麼辦呢?此時只有採取合法合理的手段進行解決,下面是房產糾紛如何解決。

房產糾紛如何解決1

一旦發生房地產糾紛,公民可以選擇以下三種途徑予以解決:

1、調解。

即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糾紛當事人經過自願協商,排除爭端,達成和解。我國在基層羣衆性組織村民委員會和居民委員會都設立了人民調解委員會,專門進行民間糾紛調解,包括房地產糾紛的調解。

2、仲裁。

房地產糾紛發生後,公民可以提請仲裁機關居中判明事實,分清責任,依法作出裁決。仲裁是一種準司法活動,其裁決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必須執行。

3、訴訟。

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解決房地產糾紛。

房產糾紛如何解決

房產法律糾紛如何解決

第一,凡以房屋爲標的物的房屋確權、使用、買賣、租賃、典當、抵押等民事行爲發生的糾紛,以及與房屋相關聯的房屋裝修、裝潢、設計、附屬設施的歸屬糾紛,當事人有權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二,拆遷人與被拆人因拆遷補償、安置等發生糾紛,雙方協商達不成協議的,由批准拆遷的主管部門或房屋拆遷主管部門的同級人民政府裁決,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在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法院起訴。

第三,單位內部建房、分配公房使用權,是單位內部行政管理行爲,職工對分房有意見,或者單位分房不合理引起的糾紛不屬於法院受理範圍,而應由本單位或者有關行政部門解決。

第四,單位分給職工住房使用權並訂有分房合同的,職工由於本人原因離職、辭職,或被單位開除時,單位根據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權,由此引起的糾紛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五,因爲有關部門審批建築不當,影響他人通風、採光或者由於污染引起的糾紛,當事人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解決,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第六,因違章建築引起的房產糾紛,以及因違章建築的認定、拆除引起的糾紛,行政機關不依法處理或處理不當,當事人不服的,可以作爲行政案件提起訴訟。但是, 當事人以違章建築物爲標的發生的買賣、租賃、抵押等民事糾紛以及因違章建築妨礙他人通風、採光等引起的相鄰糾紛,可以作爲民事案件向法院起訴。

房產糾紛如何解決2

首先是最基礎的解決方式——調解。

調解是指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糾紛雙方當事人經過自願協商,排除爭端,達成和解的一種方法和活動。那麼,應該找誰來調解糾紛?一般來說,街道的居委會都設有人民調解委員會,專門進行民間糾紛的調解處理,包括房地產糾紛的調解。所以,如果遇到房產糾紛,不妨首先向他們求助。

如果調解不成,可以嘗試第二種解決方式——仲裁。

仲裁是一種準司法活動。房地產糾紛發生後,公民可以根據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居中判明事實,分清責任,依法作出仲裁裁決,解決房地產糾紛。我國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地級市均設立了仲裁委員會。

負責對平等主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進行仲裁。若產生了房地產糾紛,在調節失敗的情況下,當事人當然可以依法向房地產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裁決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必須執行。

房產糾紛如何解決 第2張

如果以上兩種途徑都行不通,還有最後一招——訴訟。

發生了房地產糾紛,當事人可以向人們法院提起訴訟。但訴訟解決所需時間較長,需要耗費一定的`時間和金錢,所以如果糾紛可以通過調解或仲裁解決的,不建議直接提起訴訟。

房產糾紛如何解決3

1、糾紛發生前收集好證據,房產交易牽涉幾十件材料,都一一整理好。做好工作日誌,列好工作進程表。杜絕自己無意的違約行爲,被對方抓住把柄。

2、錄音證據補充證明交易的過程。很多人認爲,只要把交易過程中對方信誓旦旦的話記錄下來,一旦對方違約,就可憑此證據維權。這裏要澄清的是。

一方面錄音證據與書面合同、文字類材料相比,證據效力比較低。另一方面,錄音證據只能用於證明履約過程,無法替代實質性的交易要素。因此,錄音錄像證據在司法界評價並不高。

3、打官司前權衡好退房與收房的利弊。一方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62條第2款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立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一般購房合同中賦予對方違約情況下購房人的解除合同權利。

且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雙倍返還定金。另一方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80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其繼續履行。

因此,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後,賣方主動毀約時,買方既可以要求解除雙方訂立的買賣合同,要求賣方支付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也可以要求賣方繼續履行該合同。選擇是解除合同還是要求繼續履行合同,完全取決於哪一種方式更容易獲得最大利益。

房產糾紛如何解決 第3張

房產糾紛中業主怎樣維權

1、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房地產爭議雙方直接協商是目前解決房地產爭議的最常見途徑。針對房產交易過程中自身權利受到侵害的情況,購房者可以以口頭、書面等多種形式與房屋銷售方直接溝通,指出問題並商議解決辦法。

2、求助於消費者協會商品房購銷產生爭議,解決過程中單個購房者與開發商相比處於弱勢,購房者可將商品房購銷糾紛投訴於當地消費者協會,求助消費者協會對相關商品房購銷糾紛的買賣雙方進行調解、處理問題。

3、向政府主管部門申請調解處理針對所購商品房存在的與購房合同不符、施工質量、延期、物業管理、虛假廣告、收費等問題,購房者可向包括地方建設委員會、規劃委員會、房管局、工商管理等相關政府主管部門投訴並申請調解、處理。

4、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房地產交易過程中出現的法律規定應由行政機關處理的行政爭議之外的糾紛,如購房合同的履行等問題,購房者可依據購房合同的仲裁條款或雙方另行簽訂的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委員會的仲裁結果對雙方當事人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5、通過法院司法途徑購房者通過協商、調解無法解決的房地產爭議問題,可通過司法途徑,向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解決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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