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親子知識 > 早期教育 > 勞動仲裁基本都拿不到錢

勞動仲裁基本都拿不到錢

來源:時尚冬    閱讀: 2.16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勞動仲裁基本都拿不到錢,在職場上的時候會發生各種各樣的事情,比如說是會有可能出現需要勞動仲裁的,而且有的勞動仲裁拿不到錢的,以下看看勞動仲裁基本都拿不到錢。

勞動仲裁基本都拿不到錢1

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單位恢復勞動關係或支付經濟補償,但是要求單位支付補償的前提條件是,能夠有證據證明單位存在哄騙行爲(法律術語稱爲“欺詐”行爲)可以要求變更或撤銷。

法律依據爲:《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四條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勞動仲裁基本都拿不到錢

擴展資料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號第二條規定:本規則適用下列爭議的仲裁:

(一)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與勞動者之間,以及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之間,因確認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二)實施公務員法的機關與聘任制公務員之間、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 (單位)與聘任工作人員之間因履行聘任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之間因除名、辭退、辭職、離職等解除人事關係以及履行聘用合同發生的爭議;

(四)社會團體與工作人員之間因除名、辭退、辭職、離職等解除人事關係以及履行聘用合同發生的爭議;

(五)軍隊文職人員聘用單位與文職人員之間因履行聘用合同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由仲裁委員會處理的其他爭議。

勞動仲裁基本都拿不到錢2

勞動法傾向於保護處於弱勢羣體的勞動者,勞動者提起勞動仲裁勝訴後,若用人單位未在十五日內提起訴訟,那麼仲裁裁決即生效。如果用人單位未在裁決確定的期限內支付相應款項,則勞動者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只要用人單位銀行賬戶有多於執行額的資金,則就會被劃扣;如果用人單位無資金,也沒有便於執行的.其他財產,則勞動者可能暫時拿不到錢。

如果用人單位針對仲裁裁決提起上訴,可能會經歷一審二審,時間可能會比較長,只要勞動者最終勝訴,同樣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一、勞動仲裁拿不到錢怎麼辦

勞動仲裁勝訴但公司沒錢支付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用公司的其他合法財物進行拍賣抵償。勞動者可以到相對應的基層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採取相應的執行措施,同時勞動者應當提供財產線索,可以強制執行公司的辦公用品、應收賬款。

辦公車輛等可以變現的財產。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執行開始方式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

一方拒絕履行的,申請執行的期間爲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

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勞動仲裁基本都拿不到錢 第2張

二、勞動爭議仲裁受理範圍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是指縣、市、市轄區設立的裁處企業與職工之間發生的勞動爭議的組織機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按行政區劃層層設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由勞動行政部門代表、工會代表和企業方面代表組成。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組成人員應當是單數。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依法履行職責: 聘任、解聘專職或者兼職仲裁員、受理勞動爭議案件、討論重大或者疑難的勞動爭議案件、對仲裁活動進行監督。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要處理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在處決階段,申請人應積極調查被處決者的財產線索。法官的調查範圍非常有限。申請人應將調查中發現的財產線索告知執行法官,以便儘快結案。

勞動仲裁基本都拿不到錢3

一、工傷勞動仲裁基本都拿不到錢怎麼辦?

如果用人單位在規定的實際內沒有起訴也不履行生效的裁決書,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民事訴訟法》第98條規定,人民法院裁定先予執行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第一,當事人提出申請。先予執行是因爲當事人一方生產、生活急需而採取的措施,而是否急需,只有當事人體會最深。所以只有在當事人提出申請的情況下,人民法院才能裁定先予執行。

第二,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關係明確,不先予執行將嚴重影響申請人的生活或者生產經營。裁定先予執行,實際上是在判決確定前,實現未來判決確認的部分實體權利。因此,裁定先予執行必須以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關係明確爲前提。

“權利義務關係明確”是指在民事法律關係中,誰是享有權利的一方,誰是負擔義務的一方,以及各自享有什麼樣的權利、負擔什麼樣的義務都是明確的。所謂“嚴重影響”。

是指申請人難以甚至無法維持基本的生產、生活需要,如果對申請人沒有產生這種影響,不能採取先予執行的措施。

第三,被申請人有履行能力。如果被申請人沒有履行義務的可能,比如被申請人要破產了,或者被申請人身無分文,又無任何有價值的財物,不能裁定先予執行。

另外,申請先予執行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申請書,書寫申請書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人民法院對當事人先予執行的申請應當進行審查,認爲符合先予執行條件和適用範圍的裁定先予執行,不符合先予執行條件和適用範圍的駁回申請。

當事人對先予執行的裁定不服,不得提起上訴,但可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請複議一次,複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複議撤銷先予執行裁定的,應執行迴轉,將已執行的財產返還被申請人。

勞動仲裁基本都拿不到錢 第3張

二、勞動仲裁的範圍

依據勞動仲裁法第二條規定,勞動關係適用於以下勞動糾紛:

1、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2、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3、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綜上所述,若當事人受工傷仲裁之後拿不到賠款,可以到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審覈通過之後,會要求相關單位強制執行賠款的,且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懷孕手冊
新媽手冊
育兒寶典
孕育飲食
早期教育
母嬰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