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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補償標準

來源:時尚冬    閱讀: 2.68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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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補償標準,隨着城市化的發展,城市建設需要的土地越來越多,因此國家會向百姓徵收土地,那麼國家會給被徵收的住戶一筆拆遷款,這筆拆遷款可以用來購置新房,那麼下面一起來了解一下拆遷補償標準

拆遷補償標準1

拆遷補償

針對拆遷補償這一問題,因爲實際情況不同全國各地的拆遷補償標準也會不一樣。

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是協議雙方依據拆遷補償法律法規和拆遷補償條例簽訂的一種雙務有償協議,協議的當事人依據拆遷補償協議享有一定的權利,同時又要承擔相應的義務。

拆遷補償標準

來自湖北孝感的一位被拆遷戶向律師諮詢,他的問題是這樣的:“今年的農村政策,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實施細則,是當地政府說了算還是按照國家標準規定”

像這樣的問題,可以說是大多數被拆遷戶共同的疑問,不僅僅是農村地區的被拆遷戶,許多城市地區的被拆遷戶也有類似的問題,京平所的每位拆遷律師每天都要接到幾十個這樣的諮詢。那麼,拆遷補償到底是按當地標準還是國家標準呢

實際上,這個問題雖然被提到的頻率很高,但卻是一個“僞問題”。

拆遷補償標準

首先,無論是國家的法律法規或者是地方政府的地方性法規,都不可能直接規定房屋拆遷的具體標準。

從國家層面看,我國幅員遼闊,各地經濟發展並不均衡,房地產價格千差萬別,怎麼可能規定一個統一的、十分細化的標準大家設想一下,北京市中心的房屋拆遷補償能和湘潭市中心的房屋拆遷補償一模一樣嗎?

從地方層面看,即便是同一個地區,房地產價格也有所區別,不同的.地段、不同的結構、不同的裝修,還有其他種種不同因素,房屋拆遷補償能一樣嗎所以,很多被拆遷戶找律師諮詢,一上來就問房屋拆遷多少錢一平。

但無論是國家法律法規還是地方性法規,都不可能規定多少錢一平,不是你想知道什麼,法律就會規定什麼,就像你去買一棵大白菜,法律難道還要規定大白菜多少錢一棵嗎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爲了加強對城市房屋拆遷的管理,維護拆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建設項目順利進行,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在城市規劃區內國有土地上實施房屋拆遷,並需要對被拆遷人補償、安置的,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城市房屋拆遷必須符合城市規劃,有利於城市舊區改造和生態環境改善,保護文物古蹟。

第四條拆遷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安置;被拆遷人應當在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

本條例所稱拆遷人,是指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單位。

本條例所稱被拆遷人,是指被拆遷房屋的所有人。

第五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全國城市房屋拆遷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管理房屋拆遷工作的部門(以下簡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城市房屋拆遷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互相配合,保證房屋拆遷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

拆遷補償標準 第2張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爲了規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活動,維護公共利益,保障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爲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徵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以下稱被徵收人)給予公平補償。

第三條 房屋徵收與補償應當遵循決策民主、程序正當、結果公開的原則。

第四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

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房屋徵收部門(以下稱房屋徵收部門)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

市、縣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和本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職責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五條 房屋徵收部門可以委託房屋徵收實施單位,承擔房屋徵收與補償的具體工作。房屋徵收實施單位不得以營利爲目的。

房屋徵收部門對房屋徵收實施單位在委託範圍內實施的房屋徵收與補償行爲負責監督,並對其行爲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拆遷補償標準 第3張

房屋拆房面積標準

下面,律師就來爲大家逐個盤點一下各地關於針對被拆遷房屋面積較小情況的相關規定:

1、上海市

《上海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實施細則》

第二十八條第五款:被徵收房屋屬於舊式里弄房屋、簡屋以及其他非成套獨用居住房屋的,被徵收房屋的補償金額增加套型面積補貼。套型面積補貼=評估均價× 補貼面積。

套型面積補貼按照房屋徵收決定作出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地產權證、租用公房憑證計戶補貼,每證補貼面積標準不超過15平方米建築面積,具體標準由區 (縣)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十一條第一款:按照本市經濟適用住房有關住房面積覈定規定以及本條第二款規定的折算公式計算後,人均建築面積不足22平方米的居住困難戶,增加保障補貼,但已享受過經濟適用住房政策的除外。增加的保障補貼可以用於購買產權調換房屋。

第三十一條第三款:保障補貼=折算單價×居住困難戶人數×22平方米-被徵收居住房屋補償金額。

2、河北省

《河北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實施辦法》

第十六條 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符合城鎮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按下列原則優先給予住房保障:

(一)實行貨幣補償的,屬於低收入家庭且住房總建築面積不足三十平方米的,按三十平方米予以補償,補償後仍符合條件的,優先予以住房保障;

(二)實行產權調換的,依據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被徵收住房的補償價格,再調換住房,但調換後的住房總建築面積不得小於三十平方米,屬於低收入家庭且住房總建築面積不足三十平方米的,調換後的住房三十平方米以內部分,被徵收人不需支付房款,超過部分被徵收人按房地產市場價格結清差價。

拆遷補償標準2

農村徵地拆遷補償標準

“農村集體土地房屋徵收補償辦法的建立和完善,不是簡單的將原由的陳舊條列進行簡單的重組增減.

而是要在依據《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徵用土地公告辦法》、《物權法》的基礎上。

結合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借鑑《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城市房屋拆遷估價指導意見》、《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等相關法規的實施經驗。

既滿足當前的現實訴求,更要着眼於不動產的統一登記和徵收。遵循市場經濟價值規律原則,探索土地所有權歸屬與土地使用權補償歸屬分離的辦法,切實保障農民的合法權益。從而真正體現以民爲本,立法爲民。”楊在明說。

拆遷補償標準 第4張

1、被徵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撤銷的補償安置

(1)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與貨幣補償金額同等價值的產權房屋調換(即被拆遷人的房屋進行調換)。

(2)貨幣補償金額計算公式爲:(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築面積。

(3)被拆除房屋評估如選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由徵地單位委託具有房屋拆遷評估資格的房地產估價機構評估;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及價格補貼標準,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場的實際情況制定並公佈。

拆遷補償標準 第5張

2、被徵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不撤銷的補償安置:

(1)對未轉爲城鎮戶籍的被拆遷人應當按下列規定予以補償安置:

(2)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區域,可以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中心村或居民點範圍內申請宅基地新建住房,並獲得相應的貨幣補償;

(3)貨幣補償金額計算公式爲:(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築面積;被拆遷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費用,由建設單位支付給被徵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被拆遷人申請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審批程序,按照國家和當地農村住房建設的有關規定執行。

(4)不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區域,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與貨幣補償金額同等價值的產權房屋調換。被拆遷人不得再申請宅基地新建住房。其原則應當是使被拆遷人的居住水平不因拆遷而降低。

拆遷補償標準3

拆遷非居住房

1、拆除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土地使用權入股、聯營等形式與其他單位、個人共同舉辦的企業所有的非居住房屋,貨幣補償金額計算公式爲: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價+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費用。

2、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價、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費用,由房地產估價機構評估。

3、其他補償:還應當補償被拆遷人下列費用:

(1)按國家和本市規定的貨物運輸價格、設備安裝價格計算的設備搬遷和安裝費用。

(2)無法恢復使用的設備按重置價結合成新結算的費用。

(3)因拆遷造成停產、停業的適當補償。

4、其他非居住房屋、居住房屋附屬的棚舍,以及其他地上構築物的補償,按照當地有關地上附着物標準執行。

拆遷補償標準 第6張

強制拆遷

強拆一直是社會熱議的話題生活中由於強拆引發的糾紛也屢見不鮮,只有滿足強制拆遷的條件才能進行強拆,那房屋拆遷中什麼情況下不得強制拆遷

日前,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於進一步嚴格徵地拆遷管理工作切實維護羣衆合法權益的緊急通知》,要求對於程序不合法、補償不到位、被拆遷人居住條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訂應急預案的,一律不得實施強制拆遷。

通知中規定,因工作不力引發徵地拆遷惡劣事件,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將被追究責任。另外,各地不能強行實施徵地,對於羣衆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須妥善予以解決。

同時,還要嚴格按照各級人民政府公佈的徵地補償標準對拆遷戶進行補償。尚未公佈新的徵地補償標準的省區市,必須在2010年6月底前公佈實施。已公佈實施,但標準偏低地區,必須儘快調整提高。

通知還要求,要加強對徵地實施過程的監管,確保徵地補償費用及時足額支付到位,防止出現拖欠、截留、挪用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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