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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哺乳假最新規定

來源:時尚冬    閱讀: 1.73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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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哺乳假最新規定,最新的2021年產假標準規定是什麼呢?哺乳假要怎麼休?哺乳假工資怎麼發?生育津貼要怎麼領取呢,以及哺乳假的其他相關規定是什麼呢,跟着小編一起來看看2021年哺乳假最新規定

2021年哺乳假最新規定

  2021年哺乳假標準

1、生育第一個子女並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哺乳假6個月,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照發(發至子女滿14週歲)。

2、生育第二個子女,哺乳假3個月(按計劃生育條例允許生育第二個子女的)。

3、有條件的單位,也可給獨生子女的女職工哺乳假一年(包括產假),哺乳假期間工資照發,但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不發。

  2021年哺乳時間安排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爲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

《江蘇省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給予哺乳未滿1週歲嬰兒的女職工下列保護:(一)不得安排國家規定的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勞動;(二)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三)實行勞動定額的,減少相應勞動量; (四)每日勞動時間內應當安排不少於1小時的哺乳時間;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哺乳時間以及在本單位內哺乳往返途中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第十七條規定,經本人申請,用人單位批准,女職工可以休不超過6個月的哺乳假,待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超過6個月的,待遇由雙方協商確定。

  一、哺乳假國家規定標準

女職工符合計劃生育規定分娩,產假期滿後撫育嬰兒有困難的,經本人申請,領導批准,可請哺乳假。

  1、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九條 對哺乳未滿1週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爲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

  2、《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

第二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爲有不滿一週歲嬰兒的女職工安排每天不少於一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天增加一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比較多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女職工的需要設立哺乳室。機場、車站、碼頭、大型商場等公共場所應當設置母嬰室,並配備相應的設施,爲哺乳提供便利條件。

  3、《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十七條, 對哺乳未滿1週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爲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哺乳時間和在本單位內爲哺乳往返途中的時間,視同其正常勞動並支付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

  二、哺乳假工資如何發放

請3個月、6個月哺乳假的工資,均按本人基本工資加職務崗位津貼、省直補貼的80%發給,不影響晉級、調整工資並計算工齡。

請一年(含法定產假)哺乳假的,工資照發,職務(崗位)津貼、省直補貼停發。不影響晉級、調整工資並計算工齡。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不發。

1、雙生以上的`女職工,可實行產後休息一年,其產假以外的工資,按本人基本工資的80%發給。

2、哺乳時間:對撫育未滿週歲嬰兒的女職工,在每班工時內應給予兩次哺乳時間(包括人工餵養),每次哺乳時間單胎爲30分鐘。也可將兩次哺乳時間合併使用。雙生以上者的哺乳時間,按單胎哺乳時間相應成倍增加。哺乳時間及途中往返時間應扣除勞動定額,工資照發。

3、嬰兒滿週歲後,確診爲體弱兒,可適當延長哺乳期,但最多不超過六個月。

4、確診患有更年期綜合症的女職工,症狀較重,每月可給予公假休息1-2天。

由於國家市面上的奶粉質量有待進步,越來越多母親會選擇通過母乳餵養的方式,給孩子進食。但是這種餵養方式,會帶來女性勞動者一系列的困擾。其中最明顯的就是工資問題。國家勞動局分析這樣的情況後,制定了相應的哺乳假工資規定。針對於哺乳假國家規定就是國家勞動局根據的實際發展情況制定的補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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