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報關需要資料包括出關物品的清單、出關申請書、授權委託書等,還要根據不同出關物品繳納稅費。
企業若要從事進出口業務,首先應先向工商、外經貿部門申請獲得進出口經營權,之後到國稅、海關、外匯管理局、商檢等部門辦理備案手續。進出口公司若沒有報關員的,可以委託報關行辦理報關業務。
若有報關員的,可由報關員辦理報關業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申報管理規定》(海關總署令第103號)有關規定如下:
第二十五條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受委託的報關企業到海關現場辦理接單審覈、徵收稅費及驗放手續時,應當遞交與電子數據報關單內容相一致的紙質報關單、國家實行進出口管理的許可證件以及海關要求的隨附單證等。
第二十六條向海關遞交紙質報關單可以使用事先印製的規定格式報關單或直接在A4型空白紙張上打印。
進口貨物紙質報關單一式五聯:海關作業聯、海關留存聯、企業留存聯、海關覈銷聯、證明聯(進口付匯用)。
出口貨物紙質報關單一式六聯:海關作業聯、海關留存聯、企業留存聯、海關覈銷聯、證明聯(出口收匯用)、證明聯(出口退稅用)。
第二十七條進、出口貨物報關單
應當隨附的單證包括:
(一)合同;
(二)發票;
(三)裝箱清單;
(四)載貨清單(艙單);
(五)提(運)單;
(六)代理報關授權委託協議;
(七)進出口許可證件;
(八)海關要求的加工貿易手冊(紙質或電子數據的)及其他進出口有關單證。
由此可見,在這方面相關的法律法規有一定的規定,每個企業都需要進行遵守,才能在進出口貿易中更好的進行辦理。所以大家要清楚準備哪些資料,才能才能得到相關部門的許可
條款,交貨期,運輸條款以及糾紛解決條款。買賣合同需要以英文或中英雙語簽訂。
裝箱單。
裝箱單。裝箱單是用於表明裝入集裝箱的貨物的狀態的依據。裝箱單上需要寫明賣方信息,裝箱日期,商品名稱,海關協調碼,商品數量,商品包裝件數,商品淨重,商品毛重和裝箱體積。
這裏面比較重要的是商品名稱,海關協調碼,商品毛重和包裝件數,需要儘量準確,否則一旦被查驗就會面臨麻煩。裝箱單需要以中英雙語繕制。
申報要素。
申報要素是商品申報的依據,是報關單上的重要內容。不同的商品需要的申報要素也不同,需要根據商品的海關協調碼到相關網站上查詢。此外,申報要素還要寫清楚所申報商品的中文名稱和英文名稱。申報要素需要以中文繕制。
二、進口貨物報關單樣本有哪些
進口報關流程是指進口貨物時需辦理的流程,步驟包括簽定進口代理合同——辦理相關許可證——開信用證(電匯)——外商發貨——審覈進口單據——換單——三檢及商檢——
報關預錄——海關審價——繳納稅金——海關查驗——放行貨物——提貨——動植物檢驗檢疫——送貨至倉庫——結算單據留存——完成。
對不同的產品進口要求的具體資料證件等會不一樣,此外從不同港口進口流程方面也會有些不同,具體情況還是很多的,如果進口量比較大,
建議諮詢專業的代理公司,可以節省時間。每個主要港口城市都有很多的進口報關貨運公司,可以選擇專業靠譜的`,合作之前去公司實地考察瞭解後再決定。
三、出口貨物明細單
有些外貿公司在向對外貿易運輸公司或其他有權受理對外貨運業務的貨運代理公司辦理託運時,使用出口貨物明細單,同時還需提交商業發票、裝箱單等單據,有時還需提供合同。出口貨物明細單是辦理託運租船訂艙時使用的重要託運單據之一,
各公司的名稱與格式雖不盡相同,但內容基本相似。出口貨物明細單必須嚴格按照合同條款和信用證條款填寫,內容必須與信用證完全一致,
尤其是信用證中要求在提單上特別註明的內容必須在出口貨物明細單上表示出來,其他要求船公司出具的證明或外貿公司的一些要求也可在此單據上表示出來。
出口貨物明細單的主要內容和填寫方法如下:
(1)經營單位:應填寫出口公司(信用證受益人)。
(2)收貨人:嚴格按照信用證規定填寫提單的收貨人。非信用證收匯方式按合同填寫。
(3)擡頭人:嚴格按照信用證規定填寫提單的擡頭人。非信用證收匯方式按合同填寫。
(4)通知人:填寫信用證規定的通知人。
(5)運費:根據信用證規定填寫FREIGHTPREPAID(運費已付)或FREIGHTCOLLECT(運費到付)。
(6)發票號、L/C號碼、合同號等:如有需要,按信用證填寫。
(7)收匯方式:按合同規定填寫實際收匯方式匯付、託收或信用證。
(8)出口口岸:填寫信用證規定的起運地,如信用證未規定具體起運地,按實際裝貨港填寫。
(9)目地港:填寫信用證規定的目的地,如信用證未規定具體目的地,按實際卸貨港填寫。
(10)可否分批:根據信用證條款,如允許分批,則填寫YES,不允許分批,填寫NO。
(11)可否轉運:根據信用證條款,如允許轉運,則填寫YES,不允許轉運,填寫NO。
(12)裝運期、有效期、提單份數:按照合同或信用證規定填寫。
(13)需要在提單上註明:嚴格按信用證要求填寫,不可遺漏。
(14)嘜頭:按合同或信用證要求填寫運輸標誌。
(15)貨名規格及貨號:按照合同或信用證規定填寫。
(16)件數及包裝樣式、毛重、淨重、單價、總值、總體積等:按實際情況填寫。
(17)船名、提單號、提單日期等:按船公司提供。
(18)注意事項:信用證中規定的與裝運或船公司有關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