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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人社部明確996嚴重違法

來源:時尚冬    閱讀: 7.29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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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人社部明確996嚴重違法, 加班、超負荷工作似乎已經成爲了當代年輕人工作的常態,雖說我國規定員工一週上班的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但是真正能夠做到的企業卻很少,有些企業一週的工作時間加起來甚至已經達到了規定時間的兩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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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過“996”“007”嗎?

簡單來說,第一個數字代表上班時間,第二個數字代表下班時間,第三個數字代表每週工作天數。996也就是9點上班,21點下班,一週工作6天。

顯然,這樣的強度不低,也存在超負荷的爭議。

8月26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向社會公開發布《勞動人事爭議典型案例(第二批)》(共10個)。兩部門在其中一宗典型案例中明確:“996”嚴重違反法律關於延長工作時間上限的規定,相關公司規章制度應認定爲無效。

其中在第一宗典型案例中,張某於2020年6月入職某快遞公司,雙方訂立的勞動合同約定試用期爲3個月,試用期月工資爲8000元,工作時間執行某快遞公司規章制度相關規定。某快遞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工作時間爲早9時至晚9時,每週工作6天。

最高法、人社部明確996嚴重違法

2個月後,張某以工作時間嚴重超過法律規定上限爲由拒絕超時加班安排,某快遞公司即以張某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爲由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張某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最終,仲裁委員會裁決某快遞公司支付張某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8000元,並將案件情況通報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對某快遞公司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責令其改正,給予警告。

兩部門指出,本案中,某快遞公司規章制度中“工作時間爲早9時至晚9時,每週工作6天”的內容,嚴重違反法律關於延長工作時間上限的規定,應認定爲無效。

張某拒絕違法超時加班安排,系維護自己合法權益,不能據此認定其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據瞭解,《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第四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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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超負荷工作似乎已經成爲了當代年輕人工作的常態,雖說我國規定員工一週上班的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但是真正能夠做到的企業卻很少,有些企業一週的工作時間加起來甚至已經達到了規定時間的兩倍。而在當前的職場上還流傳着“996”的說法,受到了不少老闆的大力推崇。但是更可怕的是現在還出來了“715”,相比之下“996”根本就不算什麼。對於這種工作時間,很多網友都紛紛表示,一般人根本就受不了這樣的強度。

最高法、人社部明確996嚴重違法 第2張

很多企業大力推崇“996”

“996”已經不是什麼新鮮的詞彙了,這是一種違反國家法定工作時間的制度,也是根本就不合理的。將其拆開解讀就是從早上九點鐘上班上到晚上九點鐘,並且一週連續工作6天,算下來一週就要工作72,比法定的40小時高出了太多。雖然這種工作制度不合理,但是卻受到了很多老闆們的追捧。

馬雲甚至表示996是員工的“福報”,年輕的時候不奮鬥,到老了後悔也來不及。只有更加努力的工作才能夠爲自己贏取更好的生活,後來馬雲表示自己從未強迫過員工996,但是這樣的工作制度確實能夠爲他們帶來更高的工資。另一邊的劉強東也認爲雖然不強迫員工接受,但是每個人都應該有奮鬥的意識,不能把工作當成是一種壓力和任務,對企業要有歸屬感,而他自己的工作時間遠遠不止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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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大佬們看起來對996不置可否,但是他們的行爲卻無一不在透露着他們的想法,員工加班能夠爲企業帶來更大的價值,拿到相對而言更高的工資,而老闆加班完全是爲了自己,這兩者之間根本不能相提並論。而且單休的制度也並不合理,很多人在家稍微休息一下一天就過去了,根本談不上享受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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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貝提出“715”

在很多人覺得996已經夠過分了的時候,西貝的創始人卻直接提出了715的概念,具體就是每天的工作時間都要超出15個小時,並且一週要連續工作七天。並且當前西貝正在執行這樣的工作制度,而之所以還會有員工願意接受就是因爲西貝的福利待遇很高。

不過這樣一來員工們幾乎就是全年無休,而且在平時也根本就得不到充足的休息,長此以往下去工作效率只會不斷的降低。而且這樣的工作方式對於人體的損害也是很大的,這些年有關加班猝死的新聞我們也沒少聽到,然而這種畸形的加班制度依然在盛行。這也不禁讓我們產生了疑問,拿命換錢真的值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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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可能是社會上的輿論太大了,西貝不得不出面做出解釋,稱這只是老闆在表達一種拼命工作的狀態,想讓員工們拿出奮鬥的精神來,而非真的`讓員工們一天上這麼長時間的班。而且西貝也沒有真的讓員工執行這樣的制度,希望所有人都不要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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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工作制度根本不合理

雖然西貝出面解釋了,但是誰也不知道事情的真相到底如何,可能只有員工自己知道。而如今在職場當中加班已經變成了一種常態,只有一些政府部門或者國企纔會真的按照國家法定的時間進行工作,更可怕的是很多年輕人已經習慣了,也不敢去反抗,因爲他們知道即使是這樣做了也沒用。

其實對於這種不要命的工作方式,大多數人都是持反對意見的,而國家也一直都在提倡合理的工作,畢竟我們工作是爲了創造更好的物質條件去生活。要是連自己的生活都犧牲了,那麼工作的意義又在哪裏呢?高強度的工作只會透支我們的生命,當我們上了年紀之後就會被職場一腳踢開,拿着拼命賺來的錢去看病根本不值得。雖然反抗的方式可能沒用,但是我們一定要清楚的知道這樣的工作制度是不合理的。工作重要的是效率,而不是拿時間死耗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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