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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孩子的女人

來源:時尚冬    閱讀: 2.35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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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孩子的女人,婚姻不幸福可以換一個人,但是孩子卻永遠無法割捨,可是有些女人卻認爲孩子是一個累贅,會阻礙自己尋找幸福,因此他們主動放棄孩子的撫養權,下面來看看不要孩子的女人。

不要孩子的女人1

有人說,離婚不要孩子的女人,不是好女人。

可是說出這句話的人,又怎麼能想象得出,很多女人在離婚的時候,可能會沒有工作,沒有收入來源,沒有房子來遮風避雨,沒有孃家的支持。

她們什麼都沒有:身上沒有一分可用之財,腳下沒有一塊立足之地,背後更是沒有一顆可靠之人。

因此對於孩子,她們不是不想要,而是要不起、要不到。

我認識一個女人,離婚的時候淨身出戶,孩子留給了前夫。

別人紛紛議論到:“自己身上掉下來的肉,真捨得。”

也有人評論說:“帶着孩子還怎麼再嫁?”

直到有一天,她告訴我說:“孩子爸爸戶口比我好,還有房子,爺爺奶奶也很看重這個孫子。跟着他們不會吃虧。但如果是跟着我,孩子就得過着沒有人照顧、風餐露宿的苦日子了。會沒有像樣的家,也上不了好的學校。”

難道她不想自己的孩子嗎?答案是否定的。

但是即使再想念,母親也不願意犧牲孩子們本該擁有的幸福生活

原來,當福氣兩個人一起搶孩子時,先放手的那個,可能不是因爲不愛,而是因爲太過疼愛。很多人都說不要孩子的媽媽太狠心了,可是如果換位思考一下,或許我們也會和她們作出同樣的選擇。如果條件允許,又有哪個母親不願意和自己的孩子一起度過生活呢?不是不要孩子,反而是太愛孩子了。

母親所做的一切都是爲了孩子着想出發,母愛是偉大的。

不要孩子的女人
  

俗話說:“女子本弱,爲母則剛。”

但在如今這個時代,女子並不比男人弱。女人同樣可以獨立、自己擁有成功的事業。只不過是有太多的女人,爲了孩子放棄了前途和發展,纔會看起來那麼弱。

“爲母則剛”是女人成爲了母親之後,就秒變超人,非常能幹,非常能吃苦。

但爲什麼就一定得要求天下所有的`母親“剛”呢?作爲一個男人,一個父親,不是更應該以身作則,爲妻子和孩子撐起一片天地呢?

如果一個男人,沒有爲了孩子停止暴力,那麼孩子的媽媽就沒有義務爲了孩子去忍受出軌。

同樣的,如果一個男人沒有爲了孩子停止出軌,那麼孩子的媽媽就沒有義務爲了孩子去忍受出軌。

如果一個男人,沒有爲了孩子允許媽媽多見孩子幾面,那麼孩子媽媽就沒有義務,爲了孩子苦苦哀求。

因爲每一個女人都有權利選擇自己想要的生活。

因爲她首先是一個人,其次纔是一個母親。

所以如果你看到一個女人,離婚之後卻沒有把孩子帶走,而是把孩子留給了男方,那麼請先不要急着下結論。

因爲她不一定是不想要孩子。就算她真的選擇了放下孩子,也一定有她的理由。

所以不要一邊剝奪她的權利,一邊又指責她的無情吧。她沒有義務活得那麼慘。

之前很火的電視劇《我的前半生》中,羅子君和陳俊生離婚之後,羅子君一定要爭奪到孩子的撫養權。可是爭奪到撫養權之後,卻發現自己的收入很難供母子倆的生活開銷,更何況孩子還要上學。

於是和前夫商量,每週把孩子送回前夫家幾天,週末再接回家,這樣羅子君就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去工作了。儘管這是影視劇裏最好的處理辦法,可是我相信在現實生活中很多母親都沒有羅子君這樣的好運氣。

很多女人在離婚的時候,就和羅子君一樣,變得一無所有了。沒有工作,沒有房子,甚至更慘的是都見不到自己的孩子。

可生活對於母親有太多不公平的待遇,不論母親作出什麼決定,背後都有無數的質疑和指責。都說世界上沒有絕對的感同身受,大家只會議論這個母親實在是太狠心了,爲了自己以後的再嫁,連自己的親生骨肉都不要了。

沒有人理解她們背後的辛酸,也沒有人站出來爲她們說一句話。

不要孩子的女人2

想要卻不能要的痛與悟

張茉莉和老公甄明戀愛8年後結婚,女兒一歲半時,兩人隔三岔五就要吵一架。曾經天造地設的一對兒,現在連“假面夫妻”都懶得做。

離婚是甄明提出來的,張茉莉也很爽快地答應了。甄明說,房子可以給張茉莉,但女兒得跟他。張茉莉不幹,她說房產一人一半,女兒必須跟她。

溝通了兩個月,甄明依然堅持。疲憊不堪的張茉莉選擇放棄女兒。

“我是怕真的把孩子爭到手了,他以後徹底不管了。這對孩子的成長不好,再說我一個人撫養孩子,壓力也真的很大。”

張茉莉道出自己最終放棄爭取孩子撫養權的原因。她覺得對女人來說,孩子不在身邊會拼命彌補,但對男人來說,孩子不在眼前,他可能就沒有那麼在意。

朋友責怪張茉莉太狠心,怎麼能把剛斷奶的孩子留給前夫呢?

雖然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規定,在婚姻法子女撫養權這個問題上,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

不要孩子的女人 第2張
  

但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都隨女方生活。

張茉莉說不是爲了自己,而是爲孩子長遠着想。

如果非要孩子,房產只能分一半的她就得租房,她收入不高,還得請保姆,這樣一來,孩子的生活質量就會大打折扣。相比之下,甄明家條件相對優越,公公婆婆都是大學教授。孩子跟父親,會成長得更好。

而且,她有個朋友離婚時死活爭取到了孩子的撫養權,前夫懷恨在心,經常拖欠或不給她撫養費,她一個人養孩子真是吃盡了苦頭。

“但是沒要孩子,我覺得挺對不住我媽的。因爲女兒出生後,我媽就手把手地帶。”張茉莉說,離婚半年了,母親還在怪她。

決定離婚時,楊曉柔的第一反應是,怎麼也要把4歲兒子帶在身邊,她不能沒有孩子,但身邊所有人都讓她好好考慮。

幾個閨蜜一致反對。

“你一個單親媽媽,帶着兒子怎麼生活?”“離婚還帶個孩子的女人,難啊。”

母親的勸誡更實際:“男的帶着孩子也不愁找下家,但女的就不行。”楊曉柔說大不了不結婚。

父親又說:“你要是爲了孩子不再婚,以後他大了,成家立業有了自己的小家庭不依賴你了,你就成了孤獨老人!”

總之,所有人都勸楊曉柔放棄孩子的撫養權。

離婚時她才31歲,放棄不幸婚姻只是一個人生選擇,楊曉柔還想遇到一個真正疼她的男人。

所以,最終她聽從了大家的意見。“兒子跟着父親更好。再說之前一直是我爲孩子操勞,以後,也該讓他出力了。”

其實,離婚時有些女人之所以不要孩子的撫養權,不是不愛,而是有心無力,跟能力是否具備有很大關係。

如果完全有經濟能力讓自己和孩子生活得很好,當然會努力爭取;如果能力不足,養自己都很困難的話,不如離婚時跟對方協議好,同時也明確告訴孩子,父母雖然不在一起了,但依然會愛他,同時母親也可以對孩子表示,有條件了會接他回到自己身邊。

孩子雖然捨不得,但隨着年齡增長,一定會明白媽媽的苦衷,更不會覺得自己被媽媽拋棄。

不要孩子的女人3

第一,劉女士:不是自私是什麼。

連自己的孩子都不要,這不是自私是什麼?

如果是我,也不是說漂亮話,哪怕就是拼了我這條老命,我也要把孩子留在自己的身邊,哪怕放棄財產分割,我依舊在所不惜!孩子就是我的命根子,那是我十月懷胎,冒着生命危險生下來的骨肉,怎麼能這樣放棄,只有看在我自己的身邊,我才能放心,不然交給誰我都不放心。

當然,每個人都有選擇的權利,我們也無權去幹涉,不排除有些女人是逼不得已,但更多的因素,還是自私。

第二,胡女士:怕是影響自己自由吧!

我覺得這樣的女人可能是害怕帶着孩子,會影響到自己的自由。我有一同學就是這樣的人,離婚以後,從她臉上看不到一點傷感的情緒,反而好像是那種突然被放出籠子的小鳥。

我經常能看到同學在朋友圈的一些動態,說走就走的旅行,三五成羣的夜生活,孤男寡女的狂歡,等等!如果帶着孩子,她的行動力肯定是要受到限制的,所以從這一點就能看出一個女人的'本性,爲了享受那所謂的自由生活,連自己的孩子都不要了,心也是真狠。

不要孩子的女人 第3張
  

第三,宋女士:把孩子當成累贅了唄!

肯定是把孩子當成累贅了唄,怕影響自己再婚。

我覺得這種女人離婚後,普遍都把婚姻當成了一種交易,總覺得如果不帶孩子,就有機會找到好的人家,如果帶着孩子,就會嚴重降低自己的籌碼,從而心甘情願的放棄孩子撫養權。

其實說實話,這樣的選擇也無可厚非,畢竟對於男人來說,誰也不願意替別人養孩子,都說虎毒不食子,但也總不至於爲了孩子搭進去自己一輩子的青春吧!這是一個難選題,所以沒有什麼對和錯,有舍就有得,有得就有失。

第四,程女士:不是不想要,而是要不起。

不是不想要,而是要不起。

我就是那個離婚後不要孩子的女人, 但我真的有苦衷,結婚那麼多年,我一直都是全職太太,一點工作經驗都沒有。好不容易鼓起了離婚的勇氣,想要重新開始新的生活,可我連養活自己都是一個問題,又怎麼去帶着孩子啊!

又要工作,又要照顧孩子,我只是一個普通的女人,我也生活,也要吃飯。就算我帶在身邊,如果我上班的話,對於孩子的照顧肯定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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