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健康生活 > 家庭 > 女方遭遇家暴怎麼離婚

女方遭遇家暴怎麼離婚

來源:時尚冬    閱讀: 1.12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女方遭遇家暴怎麼離婚?家暴這樣的情況必須採取措施,因爲一旦有了一次肯定會有下一次的,這個一開頭後就會不可收拾,自己的態度必須要強硬起來,下面小編分享女方遭遇家暴怎麼離婚?

女方遭遇家暴怎麼離婚1

第一、寫離婚起訴狀;

第二、準備訴訟需要的證據;

這裏所講的證據主要是指,家庭暴力證據、結婚證、身份證、孩子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和複印件,相關財產方面的證據,包括房產證等的原件和複印件。第三,拿着之前準備好的起訴狀2份,證據材料的原件和複印件2份,到被告戶籍所在地或雙方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法院起訴,到立案庭辦理相關手續。

如何收集家暴的證據

遭受家暴起訴離婚要向法庭提交相關的證據證明家暴的事實:

(1)證人證言。發生家庭暴力時有可能會被其他人員目睹到,如果有人曾經親眼目睹過家庭暴力的發生,那麼可以儘可能早的和他們做一些溝通工作,可以委託律師以調查筆錄的方式向證人進行取證及錄音取證的方式進行。

(2)在家庭暴力發生後,若曾經報過警,那麼警方會有出警記錄,通常警方對家庭暴力的處理會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序,警方通常會在派出所對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別進行問話,並製作筆錄。

(3)在遭受家庭暴力後及時到醫院就診,醫院的診斷證明和治療的憑據,是可以作爲家庭暴力的證據的。如果受害人受傷嚴重,應當由公安機關出具法醫鑑定的介紹信,對傷情進行司法鑑定,同時受害者需要及時的到醫院進行治療,那麼治療時還會有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藥費的收據以及病歷。這些書證都應當好好的保留,包括受害人後期的持續性治療,有關書證也應當妥善的保存。

女方遭遇家暴怎麼離婚
  

(4)如果受害人曾經向婦聯投訴過家庭成員的家暴行爲,婦聯同志曾經對該事做過處理,並且找對方進行過調解工作,那麼婦聯機構既有原來的工作記錄,同時也可以爲曾經發生的家庭暴力單獨出具書證。

(5)如果受害人和施暴者之間發生糾紛時,曾有過通話錄音,那麼這個通話錄音也可以作爲附着的證據,或者是雙方在談到協議離婚或者是賠償事項時,對方在談論當中對施暴的行爲並不否認的也可以做通話錄音。

(6)在發生家庭暴力之後,如果對方曾寫過保證書、懺悔書、承諾書等等這樣的文書,保證以後絕不再發生暴力行爲的這些書面材料也可以作爲證據。

(7)被對方毆打後如果拍攝過相關照片的或者說有視頻錄像資料的也可以作爲證據。

家庭暴力單方起訴離婚程序

1、家庭暴力起訴離婚第一步先寫離婚起訴狀

(1)在開頭寫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況,具體是指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2)寫明訴訟請求,一般在起訴離婚中會涉及如下幾個方面的請求:請求法院判決離婚;有關孩子的撫養問題,包括由誰撫養,撫養費的多少以及探望孩子的時間和方式等;有關財產分割方面的請求。

(3)書寫事實與理由,概括一下雙方何時結婚、何時生子,因何原因離婚等情況。

(4)具狀人的姓名和日期。離婚起訴狀可以是書面形式,也可以是口頭形式,口頭到法院起訴的,法院會做記錄,需起訴人簽字或蓋章。

2、準備家庭暴力起訴離婚所需要的證據,這裏所講的證據主要是指,家庭暴力證據、結婚證、身份證、孩子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和複印件,相關財產方面的證據,包括房產證等的`原件和複印件。

3、拿着之前準備好的起訴狀2份、證據材料的原件和複印件2份,到被告戶籍所在地或雙方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法院起訴離婚,到立案庭辦理相關手續。

遭遇家庭暴力,爲了在離婚訴訟過程中處於有利的地位,爭取到更多的權益,在離婚訴訟的過程中,一定要做好以下準備:

1、一旦出現婚姻麻煩,並已經產生離婚的念頭,一定儘早到婚姻專職律師處進行詳細諮詢,包括雙方婚姻狀況、財產情況、債務情況、子女情況等。律師會根據案情和婚姻糾紛的具體情況進行分析,並給予總括性的指導意見,便於當事人的後期操作。

2、儘可能的保存好有效的證件、財產憑證等。包括結婚證、購房協議或房產證、車輛買賣合同、發票、存摺存單、借條、股票帳戶、貴重財產發票等等上述憑證即使拿不到原件,也應當保存複印件留做底案,帳戶號均要詳細作記錄。

3、個人財產及物品妥善保管,以防被對方拿走,婚姻案件中經常發生一方當事人的工資卡、手機、個人貴重首飾,甚至是自己父母贈與的有價值財產被另一方奪走的情況。

女方遭遇家暴怎麼離婚2

女方被家暴起訴離婚流程是什麼

(1)女方寫好離婚起訴狀,準備好相關的證據。

(2)女方向男方所在地的法院提交起訴狀與證據,提起離婚訴訟。

(3)立案庭對女方提交的證據材料初步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准予立案。

(4)法院開庭審理,根據相關的事實與證據,在確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情況下,判決准予雙方離婚。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女方遭遇家暴怎麼離婚 第2張
  

離婚財產分配原則

1、男女平等原則。男女平等原則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條法律規範中,又是人民法院處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辦案指南。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這裏的“照顧”,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畢竟從習慣勢力上、從傳統因素的影響所造成的障礙上、從婦女的家務負擔、生理特點上講,離婚後一般婦女在尋找工作和謀生能力上也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會給予更多的幫助。同時,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要特別注意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權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不應損害財產效用、性能和經濟價值。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產資料進行分割時,應儘可能分給需要該生產資料、能更好發揮該生產資料效用的一方;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活資料進行分割時,要儘量滿足個人從事專業或職業需要,以發揮物的使用價值。不可分物按實際需要和有利發揮效用原則歸一方所有,分得方應依公平原則,按離婚時的實際價值給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4、權利不得濫用原則。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不得把屬於國家、集體和他人所有的財產當作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名義損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這是司法實踐經驗的總結,符合夫妻關係和婚姻生活本質的要求,有利於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健康養生
生活保健
常見疾病
女性健康
單身
戀愛
婚姻
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