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時間的推移,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餐飲業合同9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甲方:
乙方:
爲了結合雙方優勢,共同致力於開創連鎖餐飲經營,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合作意向上達成一致,結爲合作伙伴,現就雙方合作的具體事宜及雙方的權力與義務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 合作宗旨
共同開創連鎖餐飲經營事業
第二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連鎖餐飲產品的研發;連鎖餐廳的籌措、設立、經營、推廣、管理;
第三條 合作期限
本合同生效時起至 止,並僅限於雙方共同設立的前兩家實體餐廳
第四條 合作方式
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乙方以委託顧問的方式爲甲方提供餐廳食品的研發、連鎖餐廳的設立籌備等;
甲乙雙方以合夥關係,共同經營管理連鎖餐廳第一間及第二間實體餐廳。甲乙雙方根據產品研發和連鎖餐廳的設立進度分期分批進行投資。具體如下:
1.設立第一家實體餐廳時: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爲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90%.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爲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10%.
乙方該期出資由甲方無息出借給乙方。待該實體店鋪盈利時,從乙方盈利分配所得中直接扣除後返還給甲方。
2.設立第二家實體餐廳時: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爲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90%.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爲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10%.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實體店鋪設立前 日內交齊,乙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對第二家實體店鋪不享有合夥人權利,不能參與該實體店鋪之盈利分配。
3.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
① 向乙方支付5000元/月的研發經費,該經費包含產品研發過程中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包括通訊費、車船費、材料費、廚具器具費等;
② 向第三方購買相關餐飲核心產品之原料、配方,享有該產品配方之所有權,並有權不向乙方披露;
③ 組織餐飲產品研發,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④ 連鎖餐廳之經營權、商標權、產品之所有權等爲甲方享有;
⑤ 負責確定連鎖餐廳的品牌、定位、logo設計,並享有其所有權;
2、合夥期間各項決策由甲
乙雙方按照出資比例進行表決確定。甲方爲合夥負責人。其權利義務爲:
① 對外以合夥名義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 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 組織餐飲產品的研發,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④ 實體餐廳設立後,享有5000元/月的工資;
⑤ 支付合夥債務;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
①負責策劃連鎖餐廳之定位,設計連鎖餐廳品牌、logo;
②負責餐飲產品之研發、改進,並將所得之產品配方披露給甲方,甲方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③負責餐廳烹飪設備的規劃、設計,實現烹製設備的標準化;
④定製餐廳產品材料選購、加工、配送的各項標準和流程,將食品加工從廚房中分立出來,實現後勤生產的標準化;
⑤負責定製餐廳各級管理、各項工序、各種操作的標準及崗位流程,將餐廳操作有序且量化,實現餐廳操作的標準化;《1》《2》《3》
⑥乙方提交的各類規範規程、崗位手冊、策劃設計方案、技術成功等的所有權、着作權歸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權益,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⑦乙方未按上述規定履行其顧問職責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乙方應返還甲方支付的委託顧問費,並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合夥期間
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實體餐廳設立後,享有5000元/月的工資;
②乙方應當盡職盡責負責店鋪之經營管理,將其多年管理連鎖餐廳之經驗應用到合夥實體餐廳之運營中,具體包括但不限於:
負責餐飲產品之研發、改進,並將所得之產品配方披露給甲方,甲方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負責連鎖餐飲產品的定位、包裝設計;
負責餐廳的選址、定位、外觀設計、室內佈置、成設、裝潢,構建餐廳衛生、健康、溫馨的外部形象,建立良好的就餐環境;
負責餐廳及其經營產品的宣傳與推廣,定製餐廳的宣傳口號、定期策劃促銷活動,積極開拓市場,努力使餐廳及產品獲得客戶的滿意和認可;
負責餐廳員工之招募、錄用、培訓、考勤、管理,制定員工崗位手冊,營造融洽的勞資關係,調動員工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盡忠職守;
定期向甲方彙報餐廳之運營情況、產品之顧客反饋,同甲方共同商討餐廳之發展方向及改善措施。
③未經甲方同意,禁止乙方以合夥連鎖餐廳之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其收益歸合夥所有;若造成損失則由乙方按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④禁止乙方在合夥期限內經營與合夥連鎖餐廳存在競爭的業務及
相關餐飲業務,及禁止乙方在合夥期限內在與合夥連鎖餐廳存在競爭業務及相關餐飲業務的企業內擔任負責及管理職務。
⑤乙方在合夥期限內應當盡忠職守,嚴格遵守餐飲行業之執業道德和操守,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爲個人利益,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牟取一己私利。
⑥自第三家實體餐廳時起,乙方不享有第三家及以後所有連鎖餐廳之權利、不承擔與此相關的所有義務;
⑦禁止乙方再加入其他合夥。
⑧禁止乙方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⑨合夥期間,乙方提交的各類規範規程、崗位手冊、策劃設計方案、技術成功等的所有權、着作權歸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權益,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
乙方:
爲了結合雙方優勢,共同致力於開創餐飲經營,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合作意向上達成一致,結爲合作伙伴,現就雙方合作的具體事宜及雙方的權力與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作宗旨:
共同開創餐飲經營事業
第二條 合作經營項目:
餐廳籌措、設立、經營、管理;
第三條 合作期限
從XX年XX月XX日 至XX年XX月XX日
第四條 合作方式
1.甲方出資 X萬元。乙方出資X萬元。
2.雙方的出資,於餐廳設立前十日內交齊,一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對餐廳不享有合夥人權利,不能參與該餐廳之盈利分配。
3.合夥期間雙方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雙方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合夥期間各項決策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甲方爲合夥負責人。其權利義務爲:
① 對外以合夥名義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 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 餐廳設立後,享有20xx元/月的工資;
④ 支付合夥債務;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①參予經營管理;
②餐廳設立後,享有20xx元/月的工資;
③負責會計職務。
第六條 合夥期間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出資額爲依據,按比例分配。利潤爲餐廳的總收入減去總支出後的盈餘,產品折舊年限不能超過三年。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雙方的出資額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合夥期間入夥、退夥、出資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雙方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合夥第一年內不得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一月告知對方並經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3.出資的轉讓:在合夥期限內,可以原出資額爲限將其在合夥中的出資轉讓給對方或者第三人。
第八條 合夥的終止及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而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②雙方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比例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一方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 其他
1、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餐廳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敦煌市人民法院起訴。
2、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執 一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訂立雙方簽字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xxxx年xx月xx日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區(縣)_______鄉鎮___________村
XX編碼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爲保證甲方餐廳正常營業,甲乙雙方在公平、公正、相互協商達成一致的情況下,就甲方聘用乙方爲甲方XXXXX店經理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聘用乙方爲甲方餐廳經理,負責XXXX店的正常營業及餐廳日常管理,崗位工資爲每個月6000元/月(其它福利及提成雙方後期協商另計)。
二、甲方職責:
1、本店在總經理的統一領導及安排下開展工作。
2、甲方對乙方的日常管理行爲,進行合理的監督及管理。
3、甲方負責對乙方制定的合理的管理方案進行決策及落實。
4、甲方爲乙方的正常管理工作及營運工作的開展提供合理的資金支持,但乙方應事先作計劃報總經理審批後方可生效。
5、甲方應於每月日前發放乙方崗位工資,不得以任何理由及藉口拖欠、遲發乙方工資。
6、甲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及理由扣乙方保證金、押金、物品佔用費、風險金等相關費用。
7、甲方不得以乙方管理工作不當,對乙方進行人身攻擊及恐嚇,由此發生的所有後果,甲方應負全部責任及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費用。
三、乙方職責:
1、掌握餐廳內的設施及活動,監督及管理餐廳內的日常工作。
2、安排員工班次,覈准考勤表。
3、對員工進行定期培訓,確保餐廳的政策及標準得以實行。
4、經常檢查餐廳內的衛生、員工個人衛生,確保賓客的飲食安全。
5、與顧客保持良好關係,協助總經理做好營業推廣及賓客意見的收集、反饋,以便提高服務質量。與廚師長保持良好關係,保證菜品控制在最好水平。
6、主持召開餐前會,傳達上級指示。
7、直接參與現場指揮工作,協助所屬員工服務和提出改善意見。
8、審理有關行政文件,簽署領貨單及申請計劃。
9、督促及提醒員工遵守餐廳的規章制度。
10、抓成本控制,嚴格堵、偷吃、浪費、作弊等漏洞。
11、負責餐廳的服務管理,保證每個服務員按餐廳規定的服務程序、標準,提供高標準服務。
12、經營檢查餐廳常用貨物準備是否充足,確保餐廳正常運營。
13、瞭解當天供應品種、缺貨品種,推出的新品種,並在餐廳顯眼位置做主推。
14、做好班後及餐後的工作總結,每天組織各部門主要人員開班後會。
四、乙方責任:
1、負責主持本店的日常營運及管理工作,每週或定期向總經理彙報工作一次。
2、定期根據餐廳實際情況制定合理的營銷計劃及管理計劃,並報總經理決策。
3、全心全力爲餐廳的健康發展貢獻自己的經驗。
4、制定餐廳各部門的管理機制及規章制度。
5、乙方除了對店面正常營業及管理,同時對後廚的日常行政管理負責(但烹飪技術由廚師隊伍負責),乙方只對行政工作負責。
6、擬訂實施餐廳管理的制度及制定員工手冊。
7、乙方應根據餐廳經營情況,進行合理的崗位人員及數量搭配,爲甲方的經營成本節約。乙方有權聘任或者解聘餐廳工作人員(但中層及核心技術人員解聘須報總經理批准)。在籌備期間,所有員工及崗位人員由乙方負責招聘、錄用。但須在總經理的合理要求下按時完成。
8、擬定餐廳各崗位的工資、福利、獎懲,報總經理覈准,並執行。
9、在日常正常營業管理中,執行總經理在餐廳營業中工作上的安排及決定,維護好餐廳的社會地位及聲譽。
五、乙方禁止行爲
1、未經總經理同意,不得以本店名義訂立合同進行交易。
2、不得將本店資產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名義開立帳戶存儲。
3、不得以本店資產進行任何形式的擔保及抵押。
4、乙方在管理期間禁止以本店名義進行融資。
5、乙方不得任用其親屬在本店擔任任何崗位的工作。
6、乙方不從事損害本店利益的活動。
7、本店貴重管理機密不得將本店的各種配方告訴他人,否則重罰。
六、合同的解除條款
有下列情況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在經營過程中,因不可抗拒因素而導致無法經營的,雙方可以解除合同,且不作任何形式的賠償。
2、乙方因受到意外傷害,導致身體嚴重受傷,無法從事任何工作(生命終止、截肢),雙方可以解除合同,且不作任何形式的賠償。
3、甲方應按合同條款支付乙方的應得的崗位報酬。
4、在合同時限內,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都必須以乙方崗位工資的30%工資報酬作爲違約金,並一次性支付,如延後支付,需支付5%滯納金。
5、乙方在試用期內,因管理能力達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七、本合同聘任期限爲叄個月(從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7月30日止),其中包括試用期壹個月((從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5月30日止))合同期滿後,雙方經協商簽訂長期聘用合同進行工作。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補充。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 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 方: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性 別:
聯繫電話:(手機)家庭電話:
戶籍類型(農業/非農業):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居民身份證號碼: 緊急聯繫人: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爲 固定期限 勞動合同。
本合同期限爲 年,於 年 月 日生效,終止於年 月 日,其中試用期爲月。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於 部門,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或甲方依據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需要和要求,完成工作職責範圍內的事務或甲方交辦的其他事務。
第五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暫定的工作地點從事工作。
鑑於工作的特殊性,乙方同意根據根據甲方的安排和工作的實際需要,在上述工作地點之外的地點進行工作。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具體工作時間按照甲方《員工手冊》及其他規章制度執行。
第七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或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八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九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工具。
第十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一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勞動報酬款項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甲方每月支付給乙方工資 元。試用期內的工資按照前述標準的100%執行。
乙方的薪酬構成包括工資、加班費、崗位績效考覈獎金等項目,具體依照甲方薪酬管理制度執行。
第十三條 每月 10-15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
第十四條 薪金變動:正常情況下,乙方的薪資將在工作滿一年後,由甲方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變動。甲方按乙方的德、能、勤、績綜合表現決定,提升、保持原狀或減降薪資。關於獎勵和扣薪事項按照《員工手冊》及其他規章制度執行。
七、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五條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甲方爲乙方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若因乙方未能及時提供相關資料而延誤交繳保險的法律後果由乙方負全責。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停止向乙方支付社保費用。
第十七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等各項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公司假期
1、事假:乙方如確需請事假的,需按員工手冊及其他規章制度報由甲方負責人批准,填寫相應的請假單。
2、其他假:乙方如需請其他假(例如婚假,產假,喪假等)需報由甲方負責人批准,填寫相應的請假單。
3、假期期間工資按員工手冊及其他規章制度執行。
八、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一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告知。
第二十二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三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商業祕密、自覺維護甲方利益及聲譽並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從事任何有損於甲方利益及聲譽之行爲。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單位員工手冊及其他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乙方認可甲方員工手冊及其他規章制度,自覺遵守前述規定,並受其約束。
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五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六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的情形包括但不限於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本合同約定的情形、甲方員工手冊規定的屬於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的情形);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五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地方政府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5、甲方出現嚴重虧損,無力負擔員工工資時;
6、甲方調整業務方向,乙方無法適應新的工作,經培訓仍無法勝任新的工作時;
第二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八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5、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4、用人單位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甲乙雙方應提前30日協商勞動合同續訂事宜,協商一致的,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雙方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1、本合同期滿的,本合同有特殊約定的除外;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條 甲方應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爲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乙方應在甲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勞動合同的證明後10日內辦理工作交接(包括書面文件、物品、證件、電子文檔、欠(罰)款、工資的辦結等),若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時間進行交接或者交接手續不齊備,甲方有權不予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亦有權拒絕支付經濟補償金。
甲方(XX): 地址:
乙方(需方): 地址:
雙方就所需的供貨事宜進行了充分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並簽訂購銷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1, 貨物價格:以XX每 天提供的報價單,待需方考察市場後的執行價格 爲結算依據時,屆時逐筆或逐批次書面確定。XX在協定價格 週期內必須正常按要求按量供貨,XX必須達到需方品種、數量 的要求。
2, 質量要求:符合地方衛生部門的規定及需方使用部門的質量標準爲準,有行業統一標準的產品,需方可參照提出其使用部門的質量標準,如查實XX的產品在需方經營場所內發生食品衛生事件,XX不僅要承擔衛生司法部門的全部法律責任同時要對需方造成的損失和品牌聲譽進行賠償。
3,付款方式和支付條款:貨到經需方驗收合格後對帳,XX應於15號前提供上個月的貨款正式稅控機打印發票 ,貨款結算時間爲次月的下旬。
4, 交貨與發運:雙方共同認定發貨、收貨時間。送貨到需方指定的營業場所,貨物運輸由XX負責,費用由XX承擔。
5,知識產權:XX應確保其供應的產品在知識產權方面沒有瑕疵或沒有侵犯他人知識產權。如需方因XX產品的知識產權問題被任何第三人(含國家機關)追索或處罰,XX承擔由此而造成需方的一切損失。
6,合同糾紛及仲裁:爲執行本合同而引起的各種糾紛,供需雙方應本着合作的態度,友好協商。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提前15天通知對方,並採用書面形式由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若XX的產品因爲質量、數量上的原因且在三天內無法得到改善對需方的經營造成負面影響的,需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
8,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簽字生效,各持壹份,並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區(縣)__ _____鄉鎮___________村 郵政編碼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患有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應及時向甲方報告,並即時脫離工作崗位。
乙方的工作地點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和工作地點。
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乙方違反服務規範和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___種工時制度:
(一)執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爲__________。
(二)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執行以_______爲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日假、產假、帶薪年休假等假期。
甲方因顧客服務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後,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長工時、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 甲方採用以下第___種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二)日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爲每
月___日。
甲方生產經營任務不足,乙方同意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爲______元。待崗期間乙方仍需履行除崗位工作外的其他義務。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社會保險
第五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乙方應繳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 甲方應在乙方上崗前對乙方進行職業安全衛生、食品安全衛生、服務規範、職業道德、職業技能、甲方規章制度方面的培訓。
甲方每年必須按國家規定組織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甲方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甲方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經營條件;健全內部服務和食品質量管理制度,嚴格實施崗位質量規範、質量責任以及相應的考覈辦法。
七、解除和終止
第七條 本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 乙方患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在醫療期滿後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並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八條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通過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解決。
九、其他
第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合夥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夥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 合夥宗旨
第二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 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_____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債務;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勞動管理、職工的人數、工資、培訓及福利____________________(略)。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聯營成員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三條依期如數支付投資額時,每逾期____(時間),違約方應向公司繳付出資額的________%,作爲違約金。
2。由於聯營成員任何一方違約,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除應按出資額的________%支付違約金外,守約方有權要求中止協議,並要求違約方賠償全部經濟損失。如雙方同意繼續履行協議,違約方應賠償其違約行爲給公司造成的損失。
3。對不可抗力情況的處理。
4。履行協議中如發生糾紛,由各方派代表協商解決。
第九條 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後,報請有關主管部門審批後生效。協議中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第十條 本協議生效之日,即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時,公司董事會負責辦理公司註冊登記,開設銀行帳戶和其他籌建事宜。
第十一條 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一份,公司存一份,協議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____、____各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銀 行 帳 戶: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銀 行 帳 戶: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據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汶上縣中醫院食堂承包招標邀請函》具體內容和要求,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食堂事宜,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合同:
1、承包原則
乙方承包甲方食堂後,自主投資,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經營過程中,要積極滿足來院就診人員和醫院職工的需求,自覺接受醫院監督管理,努力做好醫院食堂的餐飲服務任務。
2、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爲3年,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3、承包金額
3.承包期間每年承包金額(含房租費)爲叄萬元(小寫30000.00元)。
3.2乙方須在每個承包年度開始時按時、全額交納當年承包費,房租費由甲方在承包費內直接轉付給房主。如乙方在每個承包年度開始後30日內,不能足額繳納承包費,視爲乙方自動放棄承包經營權,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有責任由乙方自負。
4.甲方權利和義務
4.甲方權利
4..甲方對乙方在承包期間的管理和經營有權提出改進意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或不執行。
4..2如乙方在承包期間,不能按照甲方要求經營,使來院就診人員及醫院職工利益遭受損害,影響醫院聲譽,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如產生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負,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2甲方義務
4.2.甲方提供乙方經營房間爲獨院一處主房爲兩層樓房6間,甲、乙雙方現場確認。
4.2.2甲方免費提供正在使用的條桌張,聯椅個,承包到期或報廢時,經甲方檢驗收回。
5.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乙方權利
5..乙方在食堂改造裝修期間,可自行設計改造和裝修方案,但不得破壞房屋主體建築結構,並須經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承包到期時,乙方不得擅自拆除。
5.2乙方義務
5.2.乙方在經營過程中,食堂內的工作人員屬於乙方員工,與醫院不存在任何勞動關係。所有員工應定期體檢,並提供體檢證明,做到食品安全衛生,提高就診人員和全院職工的滿意度。
5.2.2乙方必須主動按照相關規定辦理各類經營證件,繳納各類稅費,制訂食堂管理制度,加強員工培訓,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
5.2.3乙方承包期間產生的水電費或其他費用,乙方須按時到相關部門繳納。
6.安全經營
6.乙方設備、設施應做到安全、衛生、方便。環境保護和安全衛生條件,按現行的消防、衛生、安全法規和標準,配備相關設施設備。
6.2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工作人員及第三方利益遭受損害,造成糾紛及產生相關費用,完全由乙方承擔。
7.其他
7.乙方向甲方繳納承包費後,雙方纔可簽訂本合同。
7.2承包期內不得轉讓,擅自轉讓院方有權無條件收回,院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7.3合同到期,甲方重新組織招標,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優先權。如雙方不再合作,乙方自行配備的物品自行處置,醫院不作任何補償。
7.4承包期內,如遇地震、颱風等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性拆遷,造成損失甚至無法繼續運營,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乙方提出終止合同,甲方按照實際天數退還乙方承包費用。
7.5甲乙雙方嚴格遵守食堂委託招標邀請函相關條款,乙方改造裝修期限爲30天。
7.6《xxxxxxx食堂承包招標邀請函》(後附)作爲合同的一部分,具備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須嚴格遵守。
7.7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簽訂後生效。
甲方(委託人):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根據《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_____年_____月____日終止。 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條 乙方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患有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應及時向甲方報告,並即時脫離工作崗位。
第三條 甲方應在乙方上崗前對乙方進行職業安全衛生,食品安全衛生,服務規範,職業道德,職業技能,甲方規章制度方面的培訓。
第四條 甲方每年必須按國家規定組織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甲方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五條 甲方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經營條件;健全內部服務和食品質量管理制度,嚴格實施崗位質量規範,質量責任以及相應的考覈辦法。
乙方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防止服務質量事故。
乙方違反服務規範,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出現服務質量事故,甲方可以根據規章制度的規定進行處理。
第六條 甲方採用以下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日工資____,上班時間2個月以下按學生工對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爲每月______日
(二)簽訂合同滿一年的員工,根據企業經濟效益春節前享受全勤獎待遇。第七條 乙方違反服務規範,質量管理規定及操作規程等規章制度,應按甲方相應規定承擔責任。
第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有偷拿財物、賭博、吸毒、打架鬥毆行爲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符合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五)嚴重違反服務規範,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
(六)私自向顧客出售違反法律法規禁止的食品飲料的;
(七)違反法律法規規定,被處罰拘留或勞動教養的;
(八)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八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擅自離職,應當承擔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九條 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甲方所在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