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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法律的作文彙編8篇

來源:時尚冬    閱讀: 2.61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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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日的學習、工作和生活裏,大家對作文都不陌生吧,藉助作文可以提高我們的語言組織能力。爲了讓您在寫作文時更加簡單方便,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關於法律的作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關於法律的作文彙編8篇

提到學法、懂法,我們有些同學總是不以爲然,他們想,我又不會像壞人一樣地去偷去搶,我又不去幹那些違法亂紀的壞事,我學什麼法?其實法就在我們身邊,他和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說不定,你稍微一大意,就有可能犯法了,當然你和你的家人就會爲你的行爲付出慘痛的代價。

今天,我要沉痛地告訴你一個發生在我家附近的故事,想通過你讓更多的同學知道:我們的一些危險行爲,比如玩火其實也是違法行爲,也可能會造成嚴重的危害,釀成巨大的悲劇。

事情是這樣的:

我的一位同學在十歲生日那天,爸爸媽媽給他買了一隻雙層大蛋糕爲他慶賀,那天晚上,一家人點起蠟燭爲他祝福、許願,度過了一個難忘的夜晚。第二天下午放學到家後,那位同學又將沒燒盡的小蠟燭拿出來點燃,在桌上擺成一圈玩。他望着燃燒的小蠟燭覺得好看極了,忽然聽到樓下有同學喊他去踢球,他忙向蠟燭吹了幾口氣就匆匆跑了下去。誰知有幾支蠟燭沒吹滅,一會兒便將桌子上的書籍作業本燒着了。火勢很快蔓延開來,不但燒燬了他家的財物,大火還藉着西北風兇狠地吞噬着周圍的一切。儘管消防隊叔叔奮力搶救,但無情的大火不僅燒空了他家,還蔓延到左鄰右舍,造成了巨大的損失。更嚴重的是有一位老奶奶因爲年紀大,行動不方便,沒能及時逃離火海,最後窒息身亡了。我的那位同學後悔莫及,可是已經於事無補了!他因爲年紀小,免於處罰,可是他的父母卻要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朋友們,聽了這個故事,你應該知道了吧。平時老師、爸爸媽媽教育我們不要去做那些危險的事,就是一種法制教育。如果我們認真聽從他們的教育,就可能避免犯法。希望你能把這個故事講給更多人聽,讓他們別在重蹈覆轍,好嗎?

當我還在小時候剛懂事時,父親母親就經常教我不要做壞事;當我和父親母親碰到警察時,他們就會嚇唬我:“不要做壞事,否則會被警察抓起來。”那時,我不知道做壞事是什麼概念,也不知道做壞事爲什麼會被警察抓。直到我上學時,我才明白父母對我說的話。這時,除了父母,我的老師也在不停地教育我:“不要做壞事,做壞事是犯法的。”那時,我明白了做壞事的嚴重性,卻不知道什麼叫“法”。

法律在我心中,法律在你心中,法律在我們大家心中。我漸漸長大,明白法就是法律,犯法便是觸犯法律。隨着年齡的增長,知識增加,閱歷的豐富,我對做壞事和法律這兩個概念理解得越來越透徹。我漸漸明白,做壞事並不是只給警察抓這麼簡單,做壞事還會給別人和自己帶來嚴重的後果,害人害己,給別人做壞事,自己也將受到懲罰。

法律,這個熟悉的字眼,勾起了我的回憶。我記得,在我小學一本思想品德課本上就有過一幅關於法律的圖畫:其中一個人說道:“小孩子可以犯法,犯了法也不會被抓。”另一個人就反駁道:“小孩不能犯法,雖然不會被抓,但會進行其他教育。”這幅圖畫令我思緒萬千,我不由得想起我的一個同學說的話:“小孩子可以做壞事,做了壞事也不會幹什麼。”現在回想起來,那個同學竟然說出那種話,這真是讓我後怕無窮。所以,我們要做到法律在我們心中。要時時心中有法,知法不犯法,這樣纔不會走上犯罪道路,爲我們的人生提供保障。

無規矩不成方圓。法律便是我們成爲方圓的規矩,希望大家都遵守法律,不要知法犯法,鑄就美麗人生。 . 你記住了嗎? ^^

假期,認真看了法律連連看,收穫挺多。法律是什麼?法律,是一雙懲惡揚善的火眼金睛,明辨是非;法律,是做人道德的一根準繩,衡量對錯。任何一位公民,只要你觸犯法律,必將受到受到的嚴懲。

可是,有許許多多的青少年卻對法律不理不睬,十分輕視。我們作爲學生,必須從小就有良好的法律意識,讓違法亂紀,無視法律遠離我們的成長道路。

我曾經在電視上看到這樣一則新聞:13歲的男孩費小林是江蘇省一個小村莊的村民。由於父母年邁,家庭貧困,他沒有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自小就被父母驕縱的他,爲了上網,吃喝玩樂,從六歲開始就偷家裏的'錢。小學六年級輟學後,更加無人管教,一步步滑向罪惡的泥潭。一天,電視臺播放了一則綁架勒索案,綁架者綁架並殺害一個有錢孩子,敲詐勒索19萬美金。這則案例帶給費小林“靈感”爲了搞錢,他開始預謀……過了不久,費小林用欺騙的手法,將同村小夥伴小龍騙到村西楊樹林,用繩子勒小龍頸部致其死亡,並挖地埋屍,然後攜帶小龍部分衣物離開,準備伺機想小龍父母實施敲詐。最終小龍因爲觸犯法律而遭到嚴懲。不但毀掉了自己的美好前途,也毀掉了一個家庭的美好前景。

其實,犯罪如一窪深深的泥潭,如果陷進去,就只會越陷越深,最後被淹沒。犯罪也如一朵帶刺的玫瑰,雖然妖豔迷人,香氣撲鼻,但卻會讓我們流血受傷。犯罪後難逃法網。扼殺生命,最後換來坐牢淪爲囚犯,甚至一命換一命判爲死刑……所以,我們知法、懂法、用法的好習慣要從小養成。和法律交朋友,與犯罪做鬥爭。讓神聖不可侵犯的法律作我們的保護傘,讓法律永存。創出屬於自己的一片廣闊藍天!!讓法律伴我們成長!!

俗話說的好,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如今最大的規矩可能就是法律了。作爲未來的希望,我們更應該遵守法律,做一名向善向上的好少年。於是今天,我讀了《法律在我心中》這篇文章,對法律重要性的認識增加了不少。

法律,也許能使某一個人一生平安,但也可以使犯罪的人得到懲罰。國有國法,我們應當重視法律,同時時刻將法律記於心中。

可就算將法律記於心中,又有多少人能夠正確地履行呢?就舉一個最簡單的例子:闖紅燈。“紅燈停,綠燈行”,這句話相信人人皆知,據北京市交管局不完全統計,4月份全市共處罰非機動車、行人違法兩萬起,環比上升48%。仔細想一想,爲了自己能趕一點時間,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這樣值嗎?大多數交通事故就是因爲行人或司機心太急或趕時間,闖紅燈而導致的。有一次,媽媽讓我出去買早餐。我看到綠燈就要變成紅燈了,於是急忙跑了起來。跑到馬路邊,還有五秒,於是快速地想跑過去。可跑到馬路中央時,變成了紅燈。怎麼辦?我心驚肉跳,眼看旁邊的車就要開過來了!我急忙跑到了馬路對面。呼,好險!但我看着一輛輛飛馳的汽車,心裏很不是滋味。畢竟,我闖紅燈了。交通燈上常貼着“寧等三分,不搶一秒”的標語,仔細想想你做到了嗎?所以,不想讓自己“殘缺不全”的人們,請不要闖紅燈吧!

我們要遵紀守法,從小做起,從小事做起。讓我們共同努力,共同創造一個更加和諧、穩定的大家庭,願我們的生活更加們美好!

作爲社會的傳播領域,新聞總是浮在風口浪尖上,它是社會的窗口,每天都爲人們提供鮮活的風景,因此總是備受社會關注。

我們國家非常早就開始了關於法律的宣傳,比如中央電視臺的“法治在線”、“今日說法”等欄目,讓我們更能接近並且瞭解怎樣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可是僅僅這樣是遠遠不夠的。我們是未來國家的建設者和社會主義的接班人,我們的法制觀念和法律素質的程度,將直接關係到新的歷史時期,我們中華民族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進程。因此,學習法律基礎,提高法律素質,是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必然要求,也是社會發展的必然產物。

我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逐步健全,與新聞出版活動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司法解釋、行政規章的數量日益增多。事實上,我們非常難找到一種有效的機制來獲得“社會感受”,非常難對其可信性舉證。這就決定着當我們在使用“社會感受”這個概念時,似乎主要是在表達一種推測或者願望,而非一種確定的判斷。

我們當中的絕大多數,雖然未當過法官,沒做過律師,不是執法人員,不從事法學研究,也未曾去法院打過官司,沒有“親密接觸”法律的經歷,但是,我們仍然能夠清晰地感受到法制的存在。

我學習到了民法、訴訟法等與自身生活相貼近的法律知識,使我更加識法、懂法,相信在將來,這些認識也能夠帶給我實實在在的意義!我們一直提倡建設法治社會,貫徹國家宗旨,我們也應該提高法律常識,爲祖國建設法治社會作貢獻。做一個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學生,好公民。

大夥兒都知道你很神氣,凜然的架勢令人膽寒,你手一揮,便讓一切成定局。畏你的人比比皆是,無視你的人只能自食其果。善惡皆有果,做一個好少年、好公民何樂而不爲?

雨嘩啦啦地下着,越來越繁華的晉江,車流量日益增加。大家都想停下來,尋找一處能填飽肚子又暖心的地方。正值秋季,凜冽的風呼嘯着,加上臺風的影響,別提有多冷了。我們一家不得不停在旁邊的一家餐館吃飯。這時,從遠處“跑”來一位身着灰色唐裝,白髮蒼蒼,看起來大約六、七十歲的老人,邊走邊喊:“停車收費,5元。”只見她彎下腰取出一個布袋,態度惡劣地向我們收取停車費。我奇怪地問:“以前這都沒有收費的。”“現在有了不行嗎?”老人沒好氣地說。爸爸拿出5元遞給她。這時一輛轎車開了進來,老人接過錢轉身走向那輛車的車主。只聽那人說:“你這是違法收費,我要投訴!”哪知老人一點也不收斂,還理直氣壯地表示這是合情合理的。男司機拗不過老奶奶的胡攪蠻纏,撥通了電話,此時恰逢警察叔叔來執勤,男司機把情況反映給警察,一旁的老奶奶沒有絲毫悔改之意,堅決認爲自己收取停車費的行爲是合法的。在一番勸說之下,老奶奶發現情況不妙,要走之前還踹了車門,口裏罵着髒話,不堪入耳。不久之後,老奶奶“紅”了,紅得那樣悄無聲息。

看了視頻之後,我有些唏噓,我心目中慈祥的老人怎麼變成了如此張牙舞爪的人呢?事情還未結束,據瞭解,老奶奶收取停車費的背後是一段坎坷經歷,雖然她的身世讓人覺得心疼,但是不管怎樣,也不能無視法律,做違法的事情。

希望在法律的保護和約束下,世界美好,壞人不會變老。

12月5日,小記者來到金臺區人民法院實地參觀採訪,對我來說這是一次難得的法律實踐教育課。

訴訟服務中心是打官司的第一站,楊曉麗法官介紹說,法院不光是審判犯人的地方,處理最多的還是民事案件。在法院處理的案件中,還有一種特殊案件——執行案件,中心專門有一個窗口受理此類案件。執行案件與其他案件不同之處在於判決生效後,被告如果沒有按照判決結果執行時纔可立案,由法院使用強制力保證實施。

在宮建軍法官的帶領下,我們進入內部參觀採訪。宮法官介紹說,審判臺位於整個審判大廳最高的地方,象徵着法律的至高無上。審判臺上的法椅靠背很特別,是我見過最高的靠背椅,任何人坐上去椅背都會“高人一頭”,經過宮法官講解我才懂了,高高的法椅靠背寓意法律的威嚴,任何人都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法椅的後背上刻畫的天平,寓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白明瑛庭長帶領我們參觀的少年法庭佈局和審判法庭的區別很大,審判桌是圓形的,審判長和被告、原告等人都是圍桌而坐,比起審判庭的威嚴感覺要溫和一些。白庭長介紹說,少年法庭主要審判的是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考慮到未成年人的心理還不夠成熟,大家圍坐在一起,不僅可以舒緩緊張的氣氛,也可以減輕未成年人精神上的壓力。另外,少年法庭還設有心理諮詢師席位,來幫助未成年人做心理疏導。

通過參加這次活動,我感到受益很大。法律的神聖和至高無上,法庭莊嚴肅穆的氣氛,少年法庭的關懷和疏導,都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們青少年一定要從小學法、知法、懂法、守法,努力當好一名普法宣傳員。

法律,生活的法則;法律,安全的保障,只有法律才能是非分明。

有人會說,法,離我太遠了。其實不然,法就在我們身邊,“紅燈停綠燈行”這就是我們從小就知道的法。

有一回,我在電視上看到一段視頻,畫面上一輛摩托車開到了紅綠燈前,這時黃燈開始閃爍,後面又跟上了一輛小汽車,小汽車車主以爲摩托車車主會趕快過去,沒想到的是,摩托車車主停了下來,而小汽車車主沒來得及剎車,一下子把摩托車連人帶車撞出5、6米外。通過這段視頻,我覺得小汽車應該受到法的嚴懲,摩托車車主是無辜的,他做得對!我們要吸取教訓,要牢記“紅燈停綠燈行”。

還有一回,那是剛開學不久的一天,我去心之橋買書,下樓時,一陣爭吵的聲音傳進我耳朵,我走進擁擠的人羣,只見一個膀大腰粗的工作人員,一手緊緊掐住一個老xx的脖子,大聲用閩南話呵斥着,我聽不大懂,好像是在說那個老xx偷了東西,那個老xx一直大聲地說他沒有偷,一邊掙脫着工作人員的手,要往裏面走說要買筆,而工作人員則緊緊掐着他的脖子並將他趕了出去。我覺得這個老xx若沒有偷東西,那這個工作人員定會無比羞愧,因爲他傷害了別人,還誣衊他人;而老xx若偷了東西,那他就犯了盜竊罪和欺騙罪。這件事,我覺得法律要靠別人人自覺遵守,有一點違法的意識可能就會使人一生後悔。

遵法守法靠大家。從小事守起,與法同行,纔可能健康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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