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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上班休息時間

來源:時尚冬    閱讀: 1.35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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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上班休息時間,哺乳期總是要給自己的孩子餵奶的,但是對於正在上班的媽媽們而言,餵奶也是一個比較大的問題了,那麼下面就一起來看看哺乳期上班休息時間吧。

哺乳期上班休息時間1

一、哺乳期工作時間怎麼規定?

可遲到或早退1小時上下班。

對哺乳未滿1週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安排夜班勞動。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爲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

新規定的改變就是考慮到現在職工上班、住家不一定在一處,合併爲1個小時。具體怎麼使用這1個小時,沒有明確規定,勞動者可以和單位協商,安排在早上晚到、下午早走或中午延長休息時間都可以。

哺乳期上班休息時間

二、何時享受98天產假?

以生產時間爲準。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規定,懷孕女職工如果在該日期當日及之後生產的可享受98天,在之前生產的按照以前規定享受90天的產假。

因此,勞動法規定女性哺乳期工作時間可以遲到或者提親早退一個小時。而對於產假,依法享有九十八天。女性的偉大,在於面對未知的寶寶,毫無保留的付出自己的母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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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9條和原勞動部《問題解答》第14條規定精神,哺乳期應爲12個月,即從嬰兒出生之日起至滿1週歲。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九條規定:對哺乳未滿1週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爲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四條規定: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三十四條規定:除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情形外,勞動者在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用人單位不得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期限應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期滿爲止。

哺乳期上班休息時間 第2張

法律依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遵守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將本單位屬於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的崗位書面告知女職工。

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由本規定附錄列示。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對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進行調整。

哺乳期上班休息時間3

1、哺乳期的上班時間一般是每天八個小時。在哺乳期內的女性,用人單位需要在正常的勞動時間內給予一小時的時間讓女性進行哺乳。要是是多胞胎的話,那麼多一個寶寶就要多一個小時,而且在回家哺乳的路上所用的時間也是算入工作時間。可以看出國家對哺乳期的女性的照顧是很人性化的了。

2、哺乳期是說女性在職期間哺育嬰兒的時期,按國家的規定爲期是一年的。哺乳期是指寶寶從出生一直到滿週歲的這段時期。休完產假後,哺乳期內每天有一個小時是哺乳假的,這是國家法律允許的哺乳假。

3、用人單位是不能讓哺乳期的女性做一些高難度的工作的,因爲過於乏累的工作,以及含有化學制劑的工作,會對母乳造成影響。因此,要是工作的地方有超標的化合物的話,那對在哺乳期的女性是有很大的影響的,哺乳期女性不適合做這類型的工作。

綜上所述,哺乳期的女性正常工作時間也是八小時,只是在中間留了一個小時作爲哺乳假,是比較人性化的了。而且用人單位需要支付女性正常的'工資,不得扣餵奶期間的工資。

哺乳期上班休息時間 第3張

法律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九條 對哺乳未滿1週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爲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

第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第十條 女職工比較多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女職工的需要,建立女職工衛生室、孕婦休息室、哺乳室等設施,妥善解決女職工在生理衛生、哺乳方面的困難。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六十二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九十天的產假。

第六十三條 不得安排女職工在哺乳未滿一週歲的嬰兒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其他勞動,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哺乳期上班休息時間4

一、哺乳期工作時間規定幾個小時

1、女職工哺乳期工作多少個時間沒有規定,依據勞動合同確定,一般不超過8小時;

2、在工作時間內,第天要安排1小時的哺乳時間。

3、法律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九條 對哺乳未滿1週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爲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

哺乳期上班休息時間 第4張

二、主動辭職後發現懷孕了可以反悔嗎

(一)按規定,職工主動辭職一般不能反悔,即使是懷孕女職工,不是用人單位提出辭退的,對方不存在過失行爲,雙方的勞動關係都不能恢復。

(二)不過,如果女職工能夠有確切證據證明受到欺詐、脅迫等用人單位故意的原因導致辭職的,那麼可以按照勞動爭議解決辦法主張繼續履行合同。

(三)當然,如果還想回去上班,也可以跟用人單位協商,如果用人單位不同意,那麼也就無法恢復勞動關係了。

(四)另外,懷孕女職工存在以下被迫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可以主張補償:

1、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手段使懷孕的女職工離職,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強迫懷孕女職工離職;

2、用人單位未根據勞動合同約定條款向女職工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

3、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懷孕女職工工資;

4、用人單位拒不支付女職工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

5、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女職工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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