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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合同糾紛找哪個部門

來源:時尚冬    閱讀: 1.61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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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合同糾紛找哪個部門,如果要購買房屋的話,是需要雙方當事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明確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的權利義務的。下面讓小編分享買房合同糾紛找哪個部門。

買房合同糾紛找哪個部門1

一、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找哪個部門解決最快?

1、按照買賣房屋的類型

若屬於一手房可以尋找建設局,消協等部門。若屬於二手房則通過法院進行法律訴訟爲佳。

2、按照合同糾紛的類型

若屬於合同本身存在法律問題的糾紛,除可提起法律訴訟或仲裁以外,還通過確定對其合同所約束的相對人爲何種責任主體來向管理相關領域的部門提出解決糾紛的訴求;

例如商品房買賣中,開發商是與買受人直接負責的合同關係,買受人對房屋的問題或合同本身的問題都可直接尋求開發商提供解決方案,同時可以消費者的身份向當地消協發起投訴來進行糾紛調解。

若屬於合同內容與形式合法,因其他問題引發的合同糾紛,可通過引起糾紛責任主體來尋找相關解決部門,例如施工工程問題,物業管理問題,虛假廣告問題,可向當地規劃委員會,房管局,工商管理等政府本門提出解決糾紛的需求

買房合同糾紛找哪個部門

二、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的原因有什麼?

1、商品質量條款未約定或約定不明

合同中對於交易的對象——合同的標的物的質量一般應該有個明確的約定,包括標的物的質量標準、質量異議期限以及法定的鑑定檢驗機構。如果沒有明確的`約定,就會各執一詞,糾紛就此產生。

2、商品交接及貨款支付未約定或約定不明

合同中應約定是送貨還是提貨,目的地在哪裏,運費如何承擔。因爲這樣直接涉及合同履行地的認定,對案件的管轄會產生重大影響。此外,貨款的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也須明確。

3、違反誠信原則

簽訂合同的基本原則之一就是誠實信用原則,任何完美的合同如果遭遇一方不講誠信,就會產生糾紛。因此,這就要求當事人在商業活動中要考察對方的商業信譽。

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找人民法院解決是最快的。商品的質量條款,未約定或約定不明確;商品交接及貨款支付,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違背誠實信用原則,這些都是出現買賣合同糾紛時的主要原因。出現這類糾紛時,可以通過協商的方式解決,也可以通過調解的方式解決。

買房合同糾紛找哪個部門2

一、購房合同糾紛找哪個部門

購房出現糾紛進行民事訴訟時往往由當地的人民法院管轄,但若是出現合同糾紛時就屬於人民法院的專屬管轄,瞭解糾紛類型確定管轄部門是很重要的。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民訴法另有規定的除外。因此,對於公民之間的普通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一般來講,如果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但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不應該適用一般的管轄規定,而應該適用人民法院的專屬管轄。

二、購房糾紛投訴找哪個部門

根據《民法總則》和《合同法》相關規定,民事糾紛通常有以下幾種解決途徑: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由此我們也就可以知道發生糾紛時該去找哪個部門了。

1、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房地產爭議

雙方直接協商是目前解決房地產爭議的最常見途徑。消費者協會可以對相關商品房購銷糾紛的買賣雙方進行調解、處理問題。

買房合同糾紛找哪個部門 第2張

2、向包括地方建設委員會、規劃委員會、房管局、工商管理等相關政府主管部門投訴並申請調解、處理。

3、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購房者通過協商、調解無法解決的房地產爭議問題,可通過司法途徑,向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解決相關問題。

三、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下列案件,由本條規定的人民法院專屬管轄:

(一)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因港口作業中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三)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以上就是法律快車小編爲您整理編輯的關於購房合同糾紛找哪個部門的相關內容。購房出現糾紛進行民事訴訟時往往由當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買房合同糾紛找哪個部門3

買房糾紛找哪個部門

(1)協商解決。

(2)調解解決。

調解,是指購房糾紛的買賣雙方,在不能通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時,根據一方當事人的申請,在房地產管理部門、消費者協會或其他組織部門的主持下,通過說服教育,促使雙方當事人根據有關商品房銷售的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相互諒解,達成和解協議,使購房糾紛及時得到解決的一種方式。

(3)仲裁解決。

仲裁又稱公斷,是指買賣雙方在爭議發生之前或爭議發生後達成協議,自願將爭議交給仲裁機關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性行政規章、規定做出對各方均具有約束力的裁決。

仲裁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預,仲裁委員會與行政機關之間沒有隸屬關係。仲裁裁決一經做出,即具有法律效力,並且仲裁裁決是終局的,不存在當事人上訴的問題。

如要採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購房者和開發商必須訂有仲裁協議,自願將糾紛遞交仲裁解決。如果雙方中有一方不願將糾紛遞交仲裁,那麼就不能採用這種方式解決糾紛。

買房合同糾紛找哪個部門 第3張

(4)行政解決。

購房糾紛的行政解決,是指經商品房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機關等部門調解無效或達成協議後,當事人又反悔的糾紛,或者是購房糾紛當事人直接到行政部門投訴,由該行政管理部門對其糾紛進行處理的一種具體行政行爲。

就方式而言,行政解決一般經過一級行政決定和行政複議兩個階段。其中,一級行政決定是行政複議的前提和必經程序。包括購房糾紛在內的房地產案件的行政複議依《行政複議法》的規定進行。

買房子糾紛有哪些

1、交付糾紛。

主要是指房屋過戶登記的糾紛和房款交付的糾紛,在一般的房屋買賣合同中都約定房屋和房款的交付方式或時間,但由於有的合同對房屋和房款交付的先後約定不明而發生糾紛。一方要求對方先交付房屋和房屋產權證,而另一方要求先付清房款。雙方各執己見爭執不下而發生糾紛。

2、房屋買賣合同履行方式糾紛。

房屋合同糾紛是指房屋買賣過程中出現的糾紛,包括售房廣告引起的糾紛、認購書相關的糾紛、房屋買賣合同價款支付相關糾紛、房屋交付相關的糾紛、延期辦證的糾紛、懲罰性賠償的糾紛、二手房買賣的糾紛、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除與房屋按揭關係的衝突與協調、有關包銷的糾紛等。

3、一房二賣糾紛。

現實生活是豐富多彩的,在實際生活中出現的房屋買賣糾紛也是多種多樣的。由於各種不同的原因,一房二賣甚至一房多賣的情況也屢見不鮮。

4、房屋質量糾紛。

無論購房者是買的二手房還是商品房,都有可能出現房屋質量上的問題,包括房屋主體結構質量問題和一般房屋質量問題,都是產生房屋質量糾紛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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