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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夫妻私自給自己孩子買房

來源:時尚冬    閱讀: 2.75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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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夫妻私自給自己孩子買房,很多離過婚的男女通常都是會再次重組家庭,對於原來的家庭的孩子都會想要買一套房子給他,但是對於重組家庭來說是不公平的,再婚夫妻私自給自己孩子買房

再婚夫妻私自給自己孩子買房1

如果是以孩子名義購買的話,從法律上講,原則上是等於對孩子的一個贈與行爲。換句話說,如果登記在孩子名下,這個房產原則上屬於孩子所有,不屬於你們夫妻共同財產,

二婚婚後買房需要注意的事項有哪些

簽約、房貸申請以及交易過戶等環節,都需要夫妻雙方到場。此外,夫妻共同買房在證件準備工作等方面,以及申請房貸等事宜,也需要提前研究。簽約雙方親自到場,在買房過程中,涉及到諸多簽約過程,如簽訂買賣合同、申請房貸以及交易過戶等,這需要夫妻雙方同時到場。除了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之外,申請房貸、辦理過戶手續時,也需要雙方親自到場。專家解釋說,在申請房貸時,有些時候會以夫妻名義共同申請,因此銀行方面需同時考察兩人的資質,辦理相關手續時也必須同時簽字。

另外,辦理過戶手續時,原則上要求同時到場,因爲根據《民法典》規定,夫妻共同購置的房產,到底是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需要在買賣合同中體現出來,進而在房產證上載明,因此需要雙方到場簽字確認。但如果無法到場,也必須辦理公證收取委託手續,並將相關事宜交代清楚。

再婚夫妻私自給自己孩子買房

【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爲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再婚夫妻私自給自己孩子買房2

再婚丈夫偷轉5萬給女兒買房,妻子也給兒子十萬買房,丈夫提離婚

再婚夫妻,爲什麼婚後的生活過得如此艱難呢?那是因爲彼此都有着自己的私心,都沒辦法坦誠相待。因爲有私心,所以在做任何決定時,再婚夫妻難免總是會偏向於自己。

小芳和現在的老公,都是二婚。小芳有一個兒子,離婚後兒子歸了前夫撫養。而老公也有一個女兒,離婚後女兒則由他的前妻撫養。

所以兩個人在相親談戀愛時,都很輕鬆,因爲彼此都沒有負擔。再婚後,小芳曾經跟老公商量過,彼此再要一個共同的孩子。只是老公卻拒絕了,認爲雙方都有一個孩子,再要一個孩子,會增加負擔。

小芳考慮了一段時間後,也覺得多個孩子多一份負擔,也就斷了這個念想。決定不再要孩子後,小芳就一心一意跟老公過起了日子。雖然老公爲人有些摳門,但他對小芳還是不錯,噓寒問暖。

兩個人就這樣平淡過了好多年,直到再婚丈夫揹着小芳,偷偷給他女兒轉了五萬塊錢買房,小芳才意識到,在老公心裏,她只不過是一個外人。

如果老公直言要給他女兒錢,小芳雖然心裏有些意見,但卻不會攔着不讓他給。而老公這樣偷偷摸摸的行爲,正是印證了,老公心裏其實沒有她,所以他拿着夫妻共同財產去補貼自己的女兒,也毫無心理負擔。

小芳跟老公大吵了一架,質問老公爲什麼沒經過她的同意,就把夫妻共同財產給他女兒?而老公卻認爲小芳無理取鬧,爲人小氣。他自己的女兒,花自己父親的錢,理所當然。

老公的破罐子破摔,讓小芳心裏很委屈。再婚這麼多年,老公雖然每月工資八千多,但他發了工資先給自己女兒寄兩千,然後再給他父母寄兩千,剩餘的四千,他自己留一千,剩餘的三千則交給小芳。

小芳早就盤算着要再買房,於是老公的工資她全都沒花。但凡家裏有任何開銷,她都是用自己的工資。這麼攢了好幾年,兩個人終於有了20萬存款。

再婚夫妻私自給自己孩子買房 第2張

只是還沒等她拿這筆錢買房,老公卻悄悄給了他女兒五萬買房。小芳氣不過,就也拿了十萬給自己兒子買房。對於她而言,老公根本不和自己一條心,他的心裏只裝着他的女兒。

得知小芳也拿了十萬給她兒子買房,老公惱羞成怒,氣得跟小芳大吵了一架,甚至還揚言說:小芳是拿夫妻共同財產來養她兒子,讓她去把十萬塊錢要回來。

小芳有些心寒了,一開始她也有些後悔自己意氣用事,拿十萬給兒子買房。可老公的一通指責後,小芳卻認爲她做對了。在老公心裏,他只有自己的女兒,卻沒有她的兒子。

小芳沒有去要回錢,也沒有再跟老公鬧騰。因爲她發現自己說什麼,做什麼,都於事無補。老公聽不進去,也不願意爲她妥協和讓步。

老公口口聲聲說,不拿回十萬塊錢,就跟小芳離婚。小芳很心塞,他給自己女兒五萬塊錢時,小芳雖然鬧了一場,但卻沒有逼着老公拿回錢。

而小芳給自己兒子十萬塊錢買房,老公不但和她冷戰,還拿離婚要挾她,逼着她去要回十萬塊錢。想到老公對待自己女兒和她兒子截然不同的態度,小芳第一次對老公失望了。

她同意離婚,並把老公趕出家門,畢竟老公現在住的`房子就是她的婚前房。而老公的婚前房,早就私自給了他前妻。小芳越想越覺得憋屈,自己倒貼嫁給二婚男人,最後卻還要養他。

再婚夫妻私自給自己孩子買房3

夫妻雙方再婚,男方在女方知情時給兒子買房,房子究竟屬於誰?

第一:家庭財產

家庭財產是由婚前的個人財產和婚後雙方共同擁有的財產組成的,婚前個人財產不因爲婚姻而改變它的歸屬性質,歸屬權依然屬於個人擁有,婚後的共同財產是指,任何一方的合法收入,都是屬於雙方共同擁有的財產,對共同財產,雙方都有平等的使用權,處置權,消費權,贈予權和買賣權

第二:兒子名字

假如房產證是登記的兒子的名字,無論購房款是男方的再婚前財產,或者是雙方再婚後財產,該房屋肯定歸兒子所有,儘管是男方拿錢、女方同意,或者男方拿自己的錢給兒子買房,產權人是兒子的,視爲男方或雙方對兒子的贈與,如果說再婚丈夫在婚姻期間內,用的是婚前個人財產爲自己的兒子買房,要把房產的擁有權轉移給兒子,只要兒子願意接收,就屬於合法的房產贈送,即使是用的雙方再婚後的共產財產所購,只要房產證名字是兒子的,房子就該是兒子的

再婚夫妻私自給自己孩子買房 第3張

第三:男方名字

再婚雙方已經約定個人財產製,男方用自己的錢給孩子買房,名字不是兒子的,是男方的,就是男方的個人財產,結婚的雙方可以採取財產約定製,約定爲個人財產的,屬於個人財產,男方拿錢給兒子買房,與女方無關,房子登記在男方名下,屬於男方個人財產,如果購房款屬於男方的再婚前財產,且房子登記在男方的名下,房產仍歸其父男方所有

第四:夫妻財產

如果雙方財產沒有約定財產歸個人,房證也不是兒子名字,就是夫妻共同財產,因爲房子的取得是夫妻共同的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夫妻雙方承認是給兒子購買的房屋,並且購房款爲再婚後的收入,可房產實際登記的是父親或繼母的名字,在法理上來說房子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沒有經得配偶同意的情況下,就將它贈送給了兒子,這就是在婚內的侵權行爲

第五:注意事項

男方給與前妻的兒子買房如果女方同意,則屬於贈與,如果女方不同意,可以要求丈夫返還一半支出,返還的一半支付屬於女方個人財產,對於這種買房行爲,由於女方沒有反對,應該用平常心處理,如果經濟條件較好,則不必計較,如果經濟條件較差,這種買房行爲則損害了夫妻之間的一方利益

最後,不管是什麼情況,都需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選擇,適合自己的纔是最好的,希望大家都能維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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