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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休產假期間公司給發工資麼

來源:時尚冬    閱讀: 5.73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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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休產假期間公司給發工資麼?很多孕媽都很關注這個問題。一旦懷孕,大部分女性都很擔心這期間不上班,自己所在的公司是不是會正常發錢,那就隨小編一起看看孕婦休產假期間公司給發工資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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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孕婦休產假期間公司給發工資麼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五條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這就從法律上保證了女性的產假是帶薪休假,它是最基本的產假工資規定。

孕婦休產假期間公司給發工資麼

二、產假期間工資怎麼算,如何發放?

1、如果你沒有參加生育保險,那麼你的產假工資,按照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2、如果你已經參加生育保險,那麼你在產假期間可享受生育津貼,這也就是你的產假工資,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職工應當享受的生育津貼,按照職工生育或者施行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再乘以規定的假期天數計發。

職工產假期間,生育津貼由用人單位按照職工原工資標準逐月墊付,再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撥付給用人單位。有條件的統籌地區可以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委託金融機構將生育津貼直接發放給職工。

三、生育津貼和產假工資是怎樣的

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產假期間可享受生育津貼,即視爲產假工資。生育津貼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再乘產假天數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一般由公司先逐月墊付,再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撥付給公司。

所以懷孕期間的孕媽們不用擔心,國家規定產婦都是可以享受一定時間的帶薪產假,在待產期間公司也會照常發工資的,所以孕媽們就不用過於在工作上糾結,可以安心在家休息,孕後期也要注意按時休息保持良好的生活作息更有利於順利生產。

孕婦休產假期間公司給發工資麼2

一、休產假會不會發工資

有的公司也會給基本工資的70%但不能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勞動法》只在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中有對女職工生育可以歇產假的規定。具體情況看每個公司的了。

我們公司發全額工資,只是沒有交通補助什麼的根據《婚姻法》以及《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職工結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婚假: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若員工無法享受生育津貼,則用人單位應按照員工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發放產假工資。

孕婦休產假期間公司給發工資麼 第2張

二、孕婦在休產假的時間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廣東: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第三十六條職工實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實行晚育的,增加產假十五日女職工生育,產假98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

深圳現在執行的是生育醫療保險,還沒有建立生育津貼制度,參保人發生的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跟生育相關的醫療費用可以報銷。女職工產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其享有的福利待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的,給予15—30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

三、深圳現在孕婦休產假時工資怎麼算

女職工產假期間,即使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也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女職工產假期間享受工資待遇,企業和事業單位不同。機關、事業單位女職工產假期間,根據《人事部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女職工產假期間工資計發問題的通知》(1994年2月24日)規定,女職工在國家規定的產假期間,其工資按下列各項之和計發:

1、實行職級工資制度的人員,爲本人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礎工資與工齡工資;

2、技術工人,爲本人崗位工資、技術等級(職務)工資與按國家規定比例計算的獎金;

3、普通工人,爲本人崗位工資與按國家比例計算的獎金;

4、單位職工,爲本人職務(技術等級)工資與按國家規定比例計算的津貼(其中,體育運動員,爲本人體育基礎津貼與成績津貼)。

四、休產假工資怎麼算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五條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員工依法享受產假的,用人單位應當視爲提供正常勞動並支付工資,也就是說產假期間的工資應按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發放。津貼是打到公司賬戶裏的。領取《獨生子女優待證》者增加產假35天,產假期間給予男方看護假10天。

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按照《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女方24歲之後生第一個孩子的,屬於晚育,男方可以享受一週的帶薪護理假。其他附加工資因各企業經營狀況不同,規定不同,是否計發由企業定。企業女職工,如果單位給上了生育保險的,產假期間的工資,由生育保險機構按規定支付。在休產假的時候,一般公司會給不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並領取社保發放的生育津貼。如北京市規定,晚育(24週歲以上)的女職工,增加獎勵假30天;獎勵假也可以由男職工享受;不休獎勵假的,按照女方一個月基本工資的標準給予獎勵。

這裏說的是基本工資。實行晚育者(24週歲後生育第一胎)增加產假15天。這個規定是對晚育的一種獎勵,同時也是爲了母嬰的健康。沒有給女職工上生育保險的企業,由企業支付工資。只是一些企業在執行時往往打“折扣”。難產的增加產假30天。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女職工產假期間,用人單位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社會保險機構發給生育津貼;用人單位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的,產假期間的工資由用人單位支付。

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產假工資的,按照勞動者本人正常勞動應得的工資確定。若企業爲職工繳納的生育保險費基數低於女職工上年度平均工資收入,那麼將導致女職工領取的生育津貼低於其正常出勤期間的工資,企業需要予以差額補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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