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健康生活 > 知識 > 再婚後對方子女有監護權嗎

再婚後對方子女有監護權嗎

來源:時尚冬    閱讀: 2.43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婚後對方子女有監護權。

再婚後對方子女有監護權嗎1

在婚後的繼父繼母也是可以作爲子女的監護人的,當繼父或者繼母對未成年人進行撫養後就擁有了對子女的監護權

當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是沒有監護能力的情況下,監護人也是會依次由未成年子女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哥哥姐姐以及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會來擔任的。

再婚後的另一方算孩子的監護人嗎

再婚後的`另一方是孩子的監護人。如果未成年,雙方已經形成撫養關係,繼父或繼母可以成爲監護人。離婚後,若孩子跟父親一起生活

跟繼母形成繼父母子女關係,這樣繼母享有的不是監護權,而是監護義務。義務是必須履行的。這樣的監護義務是無法放棄的。

再婚後對方子女有監護權嗎
  

再婚後的另一方算孩子的監護人嗎的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第一千零七十二條

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者歧視。 繼父或者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關係的規定。

再婚後對方子女有監護權嗎2

再婚後的另一方是否算孩子的監護人

1、再婚後的另一方是合法的監護人,如果未成年,雙方已經形成撫養關係,繼父或繼母可以成爲監護人。

2、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根據我國民法,若孩子跟父親一起生活,跟繼母形成繼父母子女關係。這樣繼母享有的不是監護權,而是監護義務。義務是必須履行的。這樣的監護義務是無法放棄的。

3、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一、離婚協議可以規定監護權嗎

離婚協議不可以規定監護權,但可以規定撫養權。因爲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無法協商剝奪。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再婚後對方子女有監護權嗎 第2張
  

二、民法典成年的繼子有繼承權嗎

如果繼子女與其繼父母之間形成了扶養關係或具有法律擬製的直系血親關係的,則其可享有繼承權。繼父母對未成年的繼子女履行了撫養義務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繼子女受繼父母經濟上的供養;

(2)繼子女受繼父母生活上的撫養、教育。

若繼子女其生父或生母再婚時,繼子女已經長大成人,分居另過,或其生父、生母再婚後,繼子女未與繼父或繼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撫養教育成人,繼子女對繼父或繼母也未盡過贍養撫助義務的,則不能視爲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形成了撫養關係,繼子女也就不能繼承繼父母的遺產。

繼子女已經成年,無法與繼父母形成扶養關係,沒有繼承權。

再婚後對方子女有監護權嗎3

監護權變更的原因有哪些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了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其他有監護資格的人或者單位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審理;要求變更監護關係的,按照特別程序審理;

既要求承擔民事責任,又要求變更監護關係的,分別審理。其他有監護資格的人或者單位是指未成年人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經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精神病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親屬,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經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夫妻離婚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無權取消對方對該子女的監護權;但是,未與該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對該子女有犯罪行爲、虐待行爲或者對該子女明顯不利的,人民法院認爲可以取消的除外。

監護人可以將監護職責部分或者全部委託給他人。因被監護人的侵權行爲需要承擔民事責任的,應當由監護人承擔,但另有約定的除外;被委託人確有過錯的,負連帶責任。

夫妻一方死亡後,另一方將子女送給他人收養,如收養對子女的健康成長並無不利,又辦了合法收養手續的,認定收養關係成立;其他有監護資格的人不得以收養未經其同意而主張收養關係無效。

通過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據《民法典》規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並且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所以父母一方再婚的,對未成年子女仍然享有監護權。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讀者可以到瑞律網進行諮詢。

再婚後對方子女有監護權嗎 第3張
  

孩子監護權是否可以協議變更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民法通則》第十八條規定,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責任;給被監護人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者單位的申請,撤銷監護人的資格。

離婚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無權解除對方對子女的撫養權,但未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對子女有犯罪行爲或虐待行爲或明顯不利於子女的除外。

夫妻離婚後,子女的監護有三種變化:一是現有監護人喪失監護能力;二、監護人不履行監護,即監護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監護職責; 第三,由於失去監護人。

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其他具有監護資格的人或者單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要求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審理;需要變更監護關係的,按照特別程序審理;民事責任和監護都需要變更的,應當分別審理。

監護人被指定後,不得改變自己。未經授權變更的,由原指定監護人和變更後的監護人承擔監護責任。

離婚後,與孩子生活在一起的配偶無權取消對方對孩子的監護權。因此,法院在判決或調解離婚時,只確定子女與哪一方共同生活,並不剝奪對方對子女的監護權,也不取消其對子女的監護義務。

健康養生
生活保健
常見疾病
女性健康
單身
戀愛
婚姻
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