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對方子女算直系親屬。
算的。
1、直系血親:
是指彼此之間有直接血緣聯繫的親屬,包括己身所從出和從己身所出的兩部分血親。
己身所從出的血親,即是生育己身的各代血親,如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
從己身所出的血親,即是己身生育的後代,如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等。
2、直系血親除自然直系血親外,還包括法律擬製的.直系血親,如養父母與養子女、養祖父母與養孫子女,有撫養關係的繼父母與繼子女等都是直系血親。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爲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再婚家庭政審父親應該填現在的妻子、孩子和父母。父母離婚後,父親仍然屬於直系親屬,公務員政審時不需要說明。
政審調函是所在單位調查直系親屬政治情況的說明函調,主要是父母,由單位提供一份調函寄往父母所在單位,由父母所在單位的黨組織書寫,主要介紹父母的政治表現情況。
《徵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 第八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徵集服現役:
(一)散佈帶有政治性錯誤的'言論,撰寫、編著、發表、出版帶有政治性錯誤的文章、著作的;
(二)曾被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年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犯罪,依法不予刑事處罰的,或者在18週歲前有嚴重違法行爲尚不夠刑事處罰的;
(三)因涉嫌違紀、違法正在被調查處理,或者正在被偵查、起訴或者審判的;
(四)因範嚴重錯誤被開除公職、勒令辭職、開除學籍或者被開除黨籍、留黨察看、開除團籍的;
(五)有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標誌、有損國家形象、有損社會公德文身的;
(六)與國外、境外政治背景複雜的人員關係密切,政治上可疑的;
(七)參加過邪教組織或者進行過活動的,參加過有害功法組織或者積極進行過活動的;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係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是邪教或者有害功法組織骨幹分子的;
(八)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蔘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極端等非法組織、帶有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或者進行過活動的;主要社會關係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是上述非法織骨幹分子的;
(九)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係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有被刑事處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或者有嚴重違法問題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報復言行的;
(十)家庭主要成員有危害國家安全犯罪行爲或者嚴重政治性問題,本人不能劃清界限的;
(十一)其他不符合徵集服現役政治條件情形的。
“直系親屬”都有誰?
說到直系親屬,普遍認爲的是與自己有直接血緣關係的上代和下代。上代,包括父母,爺爺奶奶,外公外婆,一直往上追溯。下代,包括子女,孫子女,以及一直往下的子子孫孫。
但在上卻不是這樣,甚至有些與自己沒有血緣關係的會被擬製爲直系親屬。
根據《民法典》**千零四十五條,**在上明確、清晰地定義了三類關係:
1、配偶、血親和姻親爲親屬。
2、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爲近親屬。
3、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親屬爲家庭成員。
所以從法規中可以看出,親屬是指配偶、血親和姻親。配偶,就不用說,也就是你旁邊的老公、老婆。這裏仔細說一下血親和姻親。血親,也叫直系血親,是指有直接血緣關係的親屬。
這個親屬與現在大家普遍認識的`親屬概念是接近的,包括你的父母、祖父母(含外祖父母)、子女、孫子女。姻親,也叫直系姻親,是指配偶的直系血親。包括公公婆婆、岳父岳母。
但要注意的是,目前除了有自然血親,還有擬製的直系血親,因關係的設立而形成的養父母與養子女
養祖父母與養孫子女,和因生父再娶或生母再嫁而形成的繼父母與繼子女。他們之間沒有血緣關係,但因道德而形成的關係。
另外,普及一下和行政法,近親屬的範圍是與民法有差異的。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刑事訴訟中的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根據**法的司法解釋,行政訴訟中的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含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和其他具有扶養、贍養關係的親屬。
可能有人會問,爲什麼不同部門的要制定不同的親屬範圍呢?這是因爲當事人因癱瘓、或失蹤等原因無使相關權利時,近親屬是可以在一定範圍內代替當事人行使權利。
和行政能離我們太遠,但民法上的親屬關係最直接會影響遺產繼承順序!
根據《民法典》**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因此,理清上的親屬關係,有助於我們享受和履行自身的權利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