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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最低工資標準12月起提高

來源:時尚冬    閱讀: 2.85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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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最低工資標準12月起提高,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廣東最低工資標準12月起提高。

廣東最低工資標準12月起提高1

11月26日,南都記者從廣東省人社廳獲悉,從今年12月1日起,全省調整提高月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26日公佈的《關於調整我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此次調整仍保持四類標準。

廣州、深圳執行一類標準。廣州市調整前爲2100元/月,調整後爲2300元/月,深圳市調整前爲2200元/月,調整後爲2360元/月。兩市調整後對應的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均爲22.2元/小時。

廣東最低工資標準12月起提高

二類標準由1720元/月調整爲1900元/月,執行地區爲珠海、佛山、東莞、中山,對應的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爲18.1元/小時。

三類標準由1550元/月調整爲1720元/月,執行地區爲汕頭、惠州、江門、湛江、肇慶,對應的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爲17.0元/小時。

四類標準由1410元/月調整爲1620元/月,執行地區爲韶關、河源、梅州、汕尾、陽江、茂名、清遠、潮州、揭陽、雲浮等10個市,對應的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爲16.1元/小時。

此外,根據湛江市近年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將湛江市從執行四類標準調整爲執行三類標準。

《通知》表示調整後,將更好發揮最低工資標準的保障作用,進一步提高低收入勞動者工資收入水平,有利於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高質量發展和共同富裕。

廣東最低工資標準12月起提高2

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26日通報,廣東省人民政府日前印發通知,決定該省從今年12月1日起調整提高月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後,將更好發揮最低工資標準的保障作用,進一步提高低收入勞動者工資收入水平,有利於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高質量發展和共同富裕。

廣東此次最低工資標準調整仍保持四類標準,其中廣州、深圳執行一類標準,廣州市調整爲2300元/月,深圳市調整爲2360元/月,兩市對應的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均爲22.2元/小時;二類標準調整爲1900元/月,執行地區爲珠海、佛山、東莞、中山,對應的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爲18.1元/小時;三類標準調整爲1720元/月,執行地區爲汕頭、惠州、江門、湛江、肇慶,對應的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爲17.0元/小時;四類標準調整爲1620元/月,執行地區爲韶關、河源、梅州等10個市,對應的'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爲16.1元/小時。其中,根據湛江市近年經濟社會發展狀況,湛江市從原來執行四類標準調整爲執行三類標準。

廣東最低工資標準12月起提高 第2張

廣東省人社廳有關負責人指出,此次廣東省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8個部門印發的《關於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的指導意見》文件精神,首次以廣東省人民政府文件明確健全最低工資和支付保障制度,推動將不完全符合確立勞動關係情形的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納入制度保障範圍。督促企業向提供正常勞動的勞動者支付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勞動報酬。同時,還明確要求實行計件工資的用人單位,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前提下,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據介紹,確定和調整月最低工資標準,主要參考本地區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因素。確定和調整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主要考慮在月最低工資標準的基礎上,個人需承擔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因素,同時適當考慮非全日制勞動者在工作穩定性、勞動條件和勞動強度、福利等方面與全日制就業人員之間的差異。

廣東最低工資標準12月起提高3

11月26日,廣東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調整我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決定從今年12月1日起調整提高月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其中,廣州最低工資調整爲每月2300元,深圳最低工資調整爲每月2360元,兩市對應的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均爲22.2元/小時。

廣東最低工資標準12月起提高 第3張

工資仍舊保持四類標準

一類標準:廣州(2300元/月)、深圳(2360元/月)

廣州及深圳對應的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均爲22.2元/小時

二類標準:1900元/月

執行地區:珠海、佛山、東莞、中山

對應的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8.1元/小時

三類標準:1720元/月

執行地區:汕頭、惠州、江門、湛江、肇慶

對應的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7.0元/小時

廣東最低工資標準12月起提高 第4張

四類標準:1620元/月

執行地區:韶關、河源、梅州、汕尾、陽江、茂名、清遠、潮州、揭陽、雲浮

對應的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6.1元/小時

根據湛江市近年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將湛江市從執行四類標準調整爲執行三類標準。

最低工資不包含加班費、津貼

《通知》明確,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2、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3、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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