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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丈夫欠債妻子如何自保

來源:時尚冬    閱讀: 1.78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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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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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丈夫欠債妻子如何自保?

1、夫妻一方舉債中,債權人和債務人明確約定該債務爲一方個人債務的,比如在借條中明確約定爲個人債務的。

2、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這樣的情況比較少,因爲一般情況下夫妻間財產、債務約定是祕密的,第三人無法得知,而在該類型糾紛中,夫或妻必須對”第三人知道該約定”進行舉證。

3、能夠證明該債務不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產生。如在婚前或離婚後產生的債務一般應認定爲個人債務,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4、能夠證明債務未用於共同的婚姻生活。即使夫妻一方將債務用於生產經營活動,但從未用於家庭生活的支出,也可以證明其爲個人債務。因爲貨幣是種類物,不是特定物,所以無法證明這張錢用於什麼地方,那張錢用於什麼地反,所以舉證也是有難度的。實踐中主要看借款和婚後生活的關聯性及合理性。

5、夫或妻一方因侵害他人人身財產權利所產生的債務,因其性質和法律特徵的特殊性、專屬性,故不需夫妻約定又侵權人個人履行,也應推定爲其個人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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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夫或妻一方在婚前或婚後因遺囑或贍養遺贈協議而單獨繼承遺產和債務的,該債務應推定爲個人債務,及時集成後在夫妻關係存續期內就履行該債務的期限、方式、數額等進行重新協議而變成新的債務,該債務亦應推定爲個人債務。

7、夫妻一方因違犯刑事法律、行政法規或違背社會公德二依法承擔或資源承擔的金錢支付義務,或由該義務延續、變更、更新而形成的債務,應推定爲個人債務。

二、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

1、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爲夫妻共同財產,爲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2、夫妻爲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3、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於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4、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爲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

5、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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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7、爲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8、爲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9、夫妻協議約定爲共同債務的債務;

10、其他應當認定爲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丈夫欠債妻子自保要從多方面入手,只要能證明約定過債務自行償還,或者是能證明所欠債務與自身無關,沒有用於夫妻的共同生活等,夫妻關係存續內的債務很能分清,要想自保一定要證據充足,否則債務還是要共同償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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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欠債妻子怎樣自保

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妻子可以不承擔償還責任。

(一)夫妻共同債務的範圍

目前,在離婚案件的審理中,關於夫妻共同債務的問題,主要依據的法律規定來自於兩方面:

“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爲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其他規定情形的除外。”

“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巳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

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後,基於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應當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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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貸糾紛案中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還是個人債務的認定,首先應當將《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四條的規定作爲一個基本處理原則,即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按照夫妻共同債務處理。

同時還有兩個因素需考慮:一是夫妻有無共同舉債的合意,二是該債務有無用於夫妻共同生活。這兩個因素,屬於基本原則的例外情形。

如果一方有證據足以證明夫妻雙方沒有共同舉債的合意或該債務未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則該債務可以認定爲夫妻一方的個人債務。

在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的審理中,如何認定債務人配偶的連帶責任,還應從以下幾個方面綜合考慮:

—方借款從事經營活動的。夫妻一方借款從事經營活動的,除該借款是從亊個體工商、農村承包經營活動外,其所擔負的債務,都應以一方是否經對方同意,借款一方所從事的經營收人是否已成爲夫妻共同財產爲標準來考慮該債務的償付,另一方應否承擔連帶責任?

如夫妻一方爲與朋友合夥開辦企業向他人借款,若另一方不知該借款事實,且該合夥企業還未產生效益或借款的'一方將企業收入他用。那麼,對該債務就不應確定以夫妻共同財產償付。

⑴一方借款是否是爲共同生活或爲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所負債務。對於該類借款,首先應當瞭解夫妻一方的借款目的是什麼,“爲家庭共同生活”有幾種情況:如購買家庭生活必需品(維持生計、解決溫飽〉、藥品或住院治療費用

購買夫妻共同居住的商品房等;“爲履行撫養、贍養義務”應包括:一方爲與自己有贍養義務關係的人的正常生活費用的借款,如爲己方的父母贍養費用的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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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履行與己方袍撫養義務的了女正常生活、學4所需的借款。一方的借款是否未經對方同意,擅自去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對該類借款,應當考慮夫妻間不當借款權力的行使問題,一方借款未經對方同意,將借款用於資助與其沒奮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以配偶一方是否同意爲前提認定是否屬夫妻共同債務。

(2)夫妻智力投資之債。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中-方借款爲上大學、出國留學或爲學某項技藝等。對這種夫妻智力投資借款,不能一概而論,應對進行智力投資後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收益情況而定。

比如,一方爲另一方出國留學到處籌款,借了大量債務,離婚時一方並未受益,應視爲出國一方的個人債務,由出國方自己負責償還。如果一方學習專業技術、技藝後,利用所學之長賺得的錢用於家庭共同生活,其債務也應屬夫妻共同務。

(二)夫妻個人債務的範圍

“夫妻爲共同生活或爲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所負債務,應認定爲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應當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下列債務不能認定爲夫妻共同債務,應由一方個人財產清償:

①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爲目的的除外;

②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③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人確未用於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④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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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分析:

一、預防性質的自保之道

1.簽訂婚內財產協議,約定婚內個人名下債務由個人承擔。

2.不在丈夫欠債的借款協議、欠條、借款擔保書等債權文書上簽字。

只要做到了這兩點,大部分的丈夫對外所欠的不可控的債務就不用妻子承擔連帶的還款責任,從而達到了自保的目的。

二、債務發生後的'自保方法

1.舉證證明該筆債務自己不知情,自己沒有在相關債權文書上簽字且事後也沒有對該筆債務追認。此時,如果該筆債務確屬丈夫隱瞞妻子所借的沒有用於家庭生活的,一般不會讓妻子承擔還款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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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舉證證明丈夫的該筆錢款用於其個人用途,沒有用於家庭生活,如果證明成功,也不會承擔還款責任,從而達到自保的目的。

3.舉證證明屬於丈夫的賭債等非法債務。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賭債不受法律保護,妻子自然不用替丈夫承擔還款義務。

做好了以上幾點,丈夫欠債就不用妻子償還,從而達到了自保的目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

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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