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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華】餐飲合同模板彙總6篇

來源:時尚冬    閱讀: 2.4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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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餐飲合同6篇,歡迎大家分享。

【精華】餐飲合同模板彙總6篇

餐飲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聯繫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勞動合同。

第一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1、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職要求,乙方同意在__________崗位上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

2、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3、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1日。

4、乙方被甲方錄用後,要經過3個月的試用期。在試用期間,任何一方有權提前7天通知對方終止合同。如果甲方提出終止合同,須付給乙方半個月的平均工資作爲辭退補償金。但因乙方嚴重違反合同規定而被辭退,甲方不發給補償金。在試用期間,如發現隱瞞過去的不良行爲或患有不適合工作之疾病及犯有重大過失,嚴重違反合同者,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

5、甲方因生產特點不能按照前款執行時,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者不定時工作制。

第二條 勞動報酬

1、甲方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___日支付工資,並由乙方簽字確認。

2、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爲____元/月。

3、甲方實行計時或者崗位工資的,每月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爲____元/月。

實行計件工資的,每月底薪爲____元,計件單價爲____元或者完成工作額的____%提成。

甲方提供食宿條件或者等同於提供食宿條件的,不計入乙方工資。

4、甲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 200%的工資;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

第三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2、甲方爲乙方提供的宿舍等基本生活條件必須達到安全、衛生要求。

3、甲方必須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四條 社會保險

1、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爲乙方繳納基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以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2、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五條 勞動紀律

1、甲方依法制定的需要乙方遵守的勞動規章制度,應當在與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之前告知乙方,並有乙方簽字爲證。

2、乙方自覺遵守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3、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違法、不道德或者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乙方有權拒絕。

4、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甲方對乙方的個人資料,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公開或者泄漏。

5、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處理。

第六條 獎懲

1、乙方工作優良、業績顯著,甲方可根據獎懲條例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2、乙方如違反本合同和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有權視情節輕重給予口頭警告、書面警告,記過、記大過、降職、撤職直至解除合同。亦可同時給予經濟處罰。解除合同須徵得工會同意。乙方在合同期內,若提前辭職,應受到經濟處罰和行政處罰。

第七條 教育培訓

在乙方任職期間,甲方須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應符合《勞動法》第25條、第26條、第27條、第31條和第32條的規定。乙方有《勞動法》第29條規定情形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本合同。

2、本勞動合同期滿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3、解除或者終止本勞動合同後,甲乙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第九條 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勞動合同時發生爭議的,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者調解無效的,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15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其他

1、本勞動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

2、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簽約須知

1、用人單位不得招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

2、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

3、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書。

4、社會保險費按國家規定繳納,雙方不能協商約定。

5、雙方應當仔細閱讀合同條款,以明確其權利和義務。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字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

簽字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飲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註冊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省(市) 區(縣) 鄉(鎮)村 現住址:聯繫電話: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 合同。

第一條 固定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爲一個月。

第二條 乙方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工資。甲方每月20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每月支付工資爲 元。

第四條 甲方每年必須按國家規定組織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乙方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防止服務質量事故。

乙方違反服務規範、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出現服務質量事故,甲方可以根據規章制度所規定進行處理。

第五條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通過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決。

第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月日

餐飲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地址:

性質:

聯繫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聯繫電話: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自年

月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爲天。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乙方實行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前提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甲方應採取適當的工作、休息方式,以便於乙方完成生產、工作任務,保證乙方基本的休息權利。

第五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1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規定,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及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國家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第八條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爲元/月。

第十條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資形式:

(一)實行計時或崗位工資的,每月標準工資爲元。

(二)實行計件工資的,計件單價爲元。

(三)實行提成工資的,每月底薪爲元,雙方約定的提成比例爲.

(四)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在本合同第條中明確。

第十一條甲方每月日以法定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甲方支付乙方工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二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在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夜班補貼元。

第十四條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的標準支付乙方生活費。

第十五條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爲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有關手續。

第十七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工傷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條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一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安排違法、不道德或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工作,並有權提出批評或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第二十三條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甲方對乙方的個人資料,未經乙方的同意,不得公開和泄露。

第二十四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行政處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五條訂立勞動合同時,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牟取不正當利益,不得向乙方收取抵押金、抵押物、保證金、定金或其他財物,不得強迫乙方集資入股,也不得扣押乙方的身份證等證件。

第二十六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七條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二十九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期滿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期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三條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足額支付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五條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八條規定情形外,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六條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本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爲其支付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七條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元。

第三十八條其他違約責任: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九條經協商,雙方就其他事項作如下約定: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或本行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第四十一條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和地方新頒佈的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新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簽名)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鑑證機關:(公章)

鑑證日期:年 月 日

餐飲合同 篇4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xx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xxx年xxx月xxx日在深圳市設立,註冊資金爲xxx萬元。其中,甲方佔xx%股權,甲方願意將其佔公司xxx%的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願意受讓。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股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權轉讓的價格及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佔有公司x%的股權,根據公司章程約定,甲方應出資人民幣xx萬元,實際出資人民幣xx萬元。現甲方將其佔公司100%的股權以人民幣xxx元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於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三個月內按前款規定的幣種和金額將股權轉讓款以現金(或銀行轉帳)的方式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二、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設定質押,保證股權未被查封,並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有關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分擔:

1、股權轉讓前,甲方承擔公司發生的所有債權債務。股權轉讓後,乙方按照其所取得的股權比例承繼甲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及《xxx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所規定的權利與義務。

2、如因甲方在簽訂協議書時,未如實告知乙方有關公司在股權轉讓前所負債務,致使乙方在成爲公司的股東後遭受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四、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各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2、如由於轉讓方的原因,致使受讓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受讓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轉讓方應按照受讓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的萬分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之一向受讓方支付違約金。如因轉讓方違約給受讓方造成損失,轉讓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轉讓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五、協議書的變更或解除:

轉讓、受讓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的,雙方應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

六、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見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雙方協商承擔。

七、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轉讓、受讓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均同意提交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八、生效條件:

本協議書經轉讓、受讓雙方簽字即成立並生效(公司如爲外商投資企業的,報請審批機關批准後生效)。本協議生效後依法向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簡稱“市監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九、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簽字方各執一份,市監局、深圳公證處各執一份,其餘報有關部門。

轉讓方:受讓方:

年 月日

餐飲合同 篇5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公司的規章制度,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爲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終止。

其中包含試用期1到3個月,試用期限根據國家的相關規定,以及員工的工作表現而定,最短不低於1個月,最長不超過3個月。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爲 。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 本崗位職位說明書要求的 標準。

第七條 甲方有權根據公司經營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合理安排和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及其工作責任、標準。如果乙方不同意安排和調整的,應當在接到通知後三日內提出書面異議,否則視同乙方默認,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新安排的崗位和標準工作。

第八條 如果乙方達不到甲方工作要求的,甲方有權調整乙方工作崗位,並相應調整乙方的工資。經培訓考覈後乙方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解除與乙方的合約。

四、工作時間

第十條 甲方施行綜合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乙方工作具體作息時間按甲方指定的工作內容、工作量及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根據經營管理需要,可調整變動工作時間,包括變更工作開始和結束時間,在照顧員工有合理的休息時間的情況下,日工作時間可做不連貫的變更。

五、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指每月 日到下月的 日),月工資爲 元,工資包含:基本工資、職務工資、技術工資、超時補貼、竟業工資等。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爲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

第十二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因工作任務變動致使乙方待崗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爲不低於北京最低工資標準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乙方應當提供辦理有關社會保險的手續資料。

第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不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五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續訂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併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 解除、終止、續訂合同的相關規定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解除本合同的,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辦理相關手續。但由於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該損失主要指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以及甲方爲實現權利而支付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仲裁費、訴訟費、律師費、交通及通訊等費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4、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補償責任:

1、本合同期限屆滿的;

2、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前30日,甲乙雙方應當將是否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如果續訂勞動合同,應當徵得雙方的同意,在本合同的基礎上續訂書面勞動合同。

第二十二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遵循甲方規章制度,辦理工作交接。乙方保證主動移交,積極配合辦理解除或者終止的相關手續。

九、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乙方違反員工培訓協議中的服務約定,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員工保密及知識產權保護協議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五條 其他約定

1、甲方已將制定的規章制度、員工手冊、勞動紀律等內容及時告知了乙方。乙方確認已知悉並詳細閱讀了上述文件。乙方承諾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甲方制度的各項規章制度及乙方簽字同意的文件一併作爲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乙方保證自己的身體健康狀況良好,能夠勝任甲方安排的工作崗位。並保證其向甲方出示的本人身份證明、暫住證等個人資料均爲真實、有效。如果乙方對於前述內容不實,導致雙方所簽訂的本合同無效,其無效之不利結果由乙方自已承擔。若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六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註冊地的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甲方註冊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餐飲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1、甲、乙雙方簽訂的固定期限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1、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職要求,乙方同意在__________崗位上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雙方簽署的變更協議或者通知書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2、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3、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1日。

甲方高級管理人員、外勤人員、部分值班人員等因工作需要或者職責範圍的關係不能按照前款執行的職工,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2、甲方爲乙方提供的食宿等基本生活條件必須達到安全、衛生要求。

3、甲方必須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4、用人單位應當將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的有關情況在本單位內公示。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預防工傷事故發生,避免和減少職業病危害。職工發生工傷時,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措施使工傷職工得到及時救治。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作制。

(1)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的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的,其工作時間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甲方應按國家規定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

3、法定節日期間,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休假。

4、乙方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國家規定的帶薪年休假。

五、勞動報酬

1、甲方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__日前支付工資。

2、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爲__________元/月。

3、甲方提供食宿條件或者等同於提供食宿條件的,不得折算爲乙方工資。

六、保險福利

1、雙方必須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女工生育等保險)。

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後,甲方必須按國家或地方規定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的轉移手續。

2、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和在職期間因工、非因工死亡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4.三方應享受的其他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紀律

1、甲方依法制定的需要乙方遵守的勞動規章制度,應當在與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時告知乙方。

2、乙方自覺遵守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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