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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自願協議書範文錦集六篇

來源:時尚冬    閱讀: 1.88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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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社會,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簽訂協議後則有法可依,有據可尋。我們該怎麼擬定協議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自願協議書6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關於自願協議書範文錦集六篇

自願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民政局(婚姻登記所)登記結婚,現因______________,雙方感情卻已破裂,無法繼續

共同生活且沒有和好可能,故雙方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經雙方充分協商後,就財產分割及子女撫養問題自願

達成協議如下:

1、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產(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平方米)是甲方婚前購買,離婚後歸甲方所有,房產內全部家電、傢俬也歸甲方所有。乙方自離婚登記之日起一週內搬出。

2、甲、乙雙方的婚生子女______________歸甲方撫養,乙方每月給_______生活、教育費_______元,直至_______有獨立生活能力爲止。

3、甲、乙雙方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有銀行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離婚後全部歸乙方所有。

4、甲、乙雙方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有_______元人民幣的欠款,離婚後該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清償。

5、本《離婚協議書》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婚姻登記機關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婚姻登記機關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

6、夫妻無共同債權及債務。

7、兒子______________由女方撫養,由男方每月給付撫養費(包括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_______元,在每月xx號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階段止。高中教育階段之後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後重新協商。

8、陳×可在每月的第一個星期六早上八點接兒子到其居住地,於星期日早上九點送回______________居住地。如臨時或春節探望,可提前一天與______________協商,達成一致後可按協商的辦法進行探望。

本協議一式叄份,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在雙方簽字,並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後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自願協議書 篇2

男方:

女方:

男、女雙方於 年 月 日登記結婚,結婚證號 。雙方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現經雙方自願協商一致,依據我國《婚姻法》有關規定,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願協議離婚。

二、子女撫養。

男、女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沒有子女,不涉及子女撫養事宜。

三、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男、女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沒有共同財產,不涉及分割共同財產事宜。

四、債權債務的處理。

1、男、女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無共同債權、債務,不涉及分割處理夫妻共同債權債務事宜。

2、如男、女方存在個人債權債務,則由該方自行承擔,另一方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五、其他。

1、本協議自男、女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各執1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1份。

  男方:女方:

  年月日年月日

自願協議書 篇3

男方:_____________,漢族, 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漢族,_______年___月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男方與女方經人介紹,於______年____月相識,並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記結婚。因雙方夫妻性格不和,致使夫妻雙方感情破裂,且已無任何和好可能,現經雙方自願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均自願離婚;

二、雙方現有一子,無固定房屋,不涉及任何財產糾紛。

三、離婚後,雙方生活互不相干,不得干涉對方今後的生活。

四、孩子 由男方撫養, 方每月支付生活費( )元,在不影響孩子學習、生活的情況下, 方可隨時探望孩子。

本協議一式兩份,男、女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立即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自願離婚協議書簡單版自願離婚協議書簡單版。

如本協議生效後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男方(簽名): 女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自願協議書 篇4

甲方:****************公司

乙方:

乙方於甲方處工作,甲方通知乙方,甲方將統一爲其購買社會保險,並按照規定由雙方分別繳納參保費用,乙方應負擔的費用由甲方按照規定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乙方在充分了解到社保的相關規定,清楚其在社保上的權利義務以及不購買社保可能存在的法律風險後,仍然決定不由甲方爲其統一購買社會保險。

在此情況下,根據乙方書面申請,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經乙方申請,甲方同意不強制爲甲方在社保機構統一辦理社會保險。而由乙方自行決定或以個人名義在戶籍所在地參加社保,或在戶籍所在地參加農村新型養老保險和合作醫療保險或其他保險。因此造成的法律責任與經濟損失(包括相關部門對甲方的處罰)一律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無論是在工作期間還是離職後,如需要甲方爲其補辦在甲方工作期間未辦理社保期間的社保,經書面提出後,甲方可在規定允許的範圍內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全部社保費用及社保機構按照規定要求繳納的滯納金全部由乙方承擔,如未支付前述相關費用,甲方有權拒絕補辦直至其完全履行止,對因不能補辦社保項目所導致的'利益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在因乙方申請沒有統一購買社保期間,對因未購買社保而導致乙方未享受到社保待遇的後果與責任完全由乙方承擔,對因發生工傷或非工傷而造成的如在購買社保後應當由社保機構負擔的利益損失部分,由乙方自行全部負擔。

四、乙方不得以未購買社保爲由解除與甲方的勞動合同或要求經濟補償。

五、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

自願協議書 篇5

協議人:畢某,男,年月日出生,漢族,住市路號

協議人:馮某, 女,年月日出生,漢族,住市路號

協議人雙方於年 月 日登記結婚,XX年 月 日生育一子,取名畢亮。現協議雙方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自願離婚、財產分割及子女撫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畢某與馮某自願離婚。

二、兒子畢亮由馮某撫養,由畢某每月給付撫養費500元,在每月10號前付清;直至付到18週歲止,18週歲之後有關費用雙方日後重新協商。

三、夫妻有座落在 路 號 樓房一套,價值人民幣 萬元,現協商歸馮某所有,由馮某一次性給付畢某現金 萬元。房內家用電器及傢俱等等(見清單),雙方同意作價 萬元,歸馮某所有,馮某向畢某支付 萬元。

四、夫妻無共同債權及債務。

五、畢某可在 (時間)接兒子到其居住地,於 (時間)送回馮某居住地;如臨時探望,可提前 天與馮某協商,達成一致後可按協商辦法進行探望。

本離婚協議書樣本一式叄份,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在雙方簽字,並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後生效。

  協議人: 協議人:

  年 月 日

自願協議書 篇6

甲方(男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乙方(女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在 市民政局登記結婚,甲乙 雙方無財產、無子女。

現因雙方 不和,導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無法繼續共同生活,故雙方自願離婚並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協議離婚。

第二條 子女撫養

甲乙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沒有子女,故不涉及子女撫養事宜。

第三條 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 甲乙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沒有共同財產,故不涉及分割共同財產。

第四條 甲乙雙方婚前個人財產的確認

1. 甲方婚前個人財產歸甲方個人所有

2. 乙方婚前個人財產歸乙方個人所有

第五條 債權債務的處理

1. 甲乙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無共同債權、債務,故不涉及分割處理夫 妻共同債權債務。

2. 如甲方或乙方存在個人債權債務,則由該方自行承擔,另一方不負任何形式的法律責任。

第六條 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虛報、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或婚前財產。如任何一方 有隱瞞、虛報、轉移、抽逃除上述個人婚前財產外,另一方發現後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虛報、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並追究其隱瞞、虛報、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虛報、轉移、隱瞞方無權分割該財產。

第七條 幫助

因 生活困難, 同意一次性支付補償經濟幫助金 元給 。

上述應支付的款項,均應於 年 月 日前支付完畢。 第八條 違約責任的約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項義務的,應付違約金 元給對方(按 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 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

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機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 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第十條 爭議解決辦法 如本協議生效後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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