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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天截圖算什麼證據

來源:時尚冬    閱讀: 4.61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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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天截圖算什麼證據,任何事情都講究證據,聊天記錄是我們生活中出現爭議比較大的,當然爲了更好的保障大家的個人權益,相關的法律也是比較完善的,以下聊天截圖算什麼證據。

聊天截圖算什麼證據1

一、聊天截屏可以作爲法律證據嗎

1、聊天軟件截圖是屬於電子證據之一,需要提供截圖原件,經過人民法院查證屬實的,是可以作爲有效證據使用的,進一步明確電子郵件、短信、微博客、網聊記錄等電子數據形式可作爲民事案件的證據。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1)當事人的陳述;

(2)書證;

(3)物證;

(4)視聽資料;

(5)電子數據;

(6)證人證言;

聊天截圖算什麼證據

(7)鑑定意見;

(8)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爲認定事實的根據

二、錄像錄音可以作爲法律證據嗎

錄音資料也可以作爲證據使用,但要分情況而定。具體如下:

1、若是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爲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2、如果未經相關當事人同意的錄音錄像資料沒有侵害到他人的合法權益,也沒有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則該錄音錄像資料可以作爲定案的根據。

3、雖未經對方同意而偷錄的錄音資料沒有侵害到對方的合法權益,也沒有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而是爲了保護自己的合法利益,所以可以作爲證據使用。

4、但如果只有這一個單獨的證據,而沒有其他證據佐證,那麼,這個錄音證據的證明力還是有所欠缺的。因此,最好找一些其他的證據來佐證。

聊天截圖算什麼證據2

聊天軟件截圖可以作爲證據嗎

聊天軟件截圖是屬於電子證據之一,需要提供截圖原件,經過人民法院查證屬實的,是可以作爲有效證據使用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爲認定事實的根據。

聊天截圖算什麼證據 第2張

聊天軟件內容作爲證據要滿足哪些條件

(一)合法性

以侵犯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爲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這是民事案件中的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強調了證據取得的合法性是能否成爲證據的先決條件。

因此,以非法拘禁、暴力、欺騙、威脅等方法獲取的言詞證據應一律排除,而以偷拍、偷錄的形式取得證據,在不構成對他人隱私的侵犯的情形下,祕密錄製的錄音資料可以作爲證據。聊天軟件語音是訴訟雙方對錄音這一事實知情的情況下所錄,不屬於偷拍、偷錄和侵犯隱私的範疇,可以作爲證據使用。

(二)客觀性和關聯性

能夠證明聊天軟件使用人就是當事人雙方

因聊天軟件不是實名制,如果不能證明聊天軟件使用人是當事人,那麼聊天軟件證據在法律上與事發案件沒有聯繫。聊天軟件使用人的身份確認問題,目前的司法實踐主要有四個途徑:

1、對方當事人自認;

2、聊天軟件頭像或聊天軟件相冊照片的辨認;

3、網絡實名、電子數據發出人認證材料或機主的身份認證;

4、第三方機構即軟件供應商公司的協助調查。

聊天截圖算什麼證據3

什麼樣的聊天記錄才能成爲定案證據呢?

基本案情

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7月15日間,被告B、C夫妻二人多次通過原告A的業務員陸某的微信下單購買油泵,雙方就油泵的規格型號、數量、價格、收發貨情況、退貨事宜進行溝通。後因二人結欠部分貨款,故A訴至法院,要求二人給付貨款162800元及利息。被告B、C則稱,二人一直是與陸某溝通油泵購買事宜,與原告A不存在買賣關係,且貨款已經付清。

啓東法院經審理認爲,陸某已通過微信將其名片及工作證拍照發送了被告B,表明其是原告A的工作人員,故陸某銷售油泵、收取貨款的行爲是職務行爲,買賣合同相對人是原、被告雙方。根據原、被告的交易習慣,B、C通過微信向陸某下單,每次發貨後,陸某都會在微信上告知已發貨或將貨運合同單拍照發送給B或C,B也會對是否收到貨物作出反饋,B通過微信向陸某支付貨款,並就退貨進行溝通。

聊天截圖算什麼證據 第3張

雙方間的聊天記錄完整、真實,能夠明確雙方當事人的身份,可作爲定案的證據,可認定原、被告間發生的油泵貨款總計爲225825元,被告B、C已支付貨款147750元的事實,故最終判決被告B、C向原告A支付貨款78075元。被告B、C對一審判決不服,提出上訴,南通中院審理後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官提醒

微信平臺上的信息以電子數據的形式存在,微信聊天記錄屬於數據電文證據。當事人通常使用微信達成交易合意,發生爭議時,微信證據對於查明案件事實具有關鍵作用。

微信聊天記錄作爲定案證據應當滿足以下條件:1、微信聊天記錄的來源必須符合法律規定;2、微信已實名註冊,能夠確定微信聊天的雙方當事人;3、確定微信聊天時間在涉案事實的時間段內;4、微信聊天的內容完整,未被刪減、篡改,能夠反映當事人想要證明的事實。

在經濟往來中,我們要注意保留微信聊天記錄證據,要儘量提供完整的微信聊天記錄,能夠提供聊天記錄的個人信息界面,特別是能夠顯示雙方的手機號碼等較爲直接的身份信息,並注意保存原始載體,即保存微信聊天記錄的手機、手機卡等,在提供證據時,能夠使用終端設備登錄微信賬戶重現聊天記錄或全過程演示,以證明自己與微信的關聯性和微信記錄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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