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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法律作文彙總四篇

來源:時尚冬    閱讀: 2.84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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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學習、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寫過作文吧,作文是從內部言語向外部言語的過渡,即從經過壓縮的簡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語言,向開展的、具有規範語法結構的、能爲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語言形式的轉化。作文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法律作文5篇,歡迎大家分享。

【熱門】法律作文彙總四篇

法律作文 篇1

提起法律這個詞,或許大家會很自然的聯想到法庭、監獄和犯罪,大家會認爲法律離我們的生活很遙遠。其實則不然,法律就在我們的生活中,在你我身邊。法律有各種分類,比如:交通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但是我覺得,與我們聯繫最密切的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作爲一名消費者,我們必須要了解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只有這樣,在消費權益受到侵犯的時候,才能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

從六歲那年,我就開始看關於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介紹的節目,但是我從沒想到,自己能學以致用。那是三年前的一天,由於媽媽要早一點去單位,沒有給我做早飯,她讓我去賣些吃的。我走到社區超市,直奔買奶製品的貨架。由於急上學,我忘記了看生產日期,拿起一袋牛奶,又走到賣餅乾的貨架,隨手拿起了一包餅乾,快步走到收銀臺結賬。在路上,我一邊走,一邊吃早飯。喝完牛奶,吃了餅乾後,我沒找到垃圾桶,就把包裝袋放在小塑料袋裏,塞進了褲兜。到了學校後,我得肚子有些疼,還想吐。剛開始,我還能忍受,但是過了一會兒,像有什麼東西在肚子裏絞,疼得直不起了腰。老師發現後,連忙帶我去了醫院。醫生問:“你有沒有吃過期的食物?”我說:“早上我只喝了牛奶,吃了餅乾,應該……”話還沒說完,我就急匆匆地把褲兜裏的食品袋掏了出來,發現牛奶已經過期2天了,餅乾過期了半年。醫生了解了情況,給我開了些藥。

之後,我又去了社區超市,和超市的主管理論:“你們怎麼能買過期食品呢?這樣會危害健康的!”“你一個小毛孩子懂什麼?趕快回家,別給我們搗亂!”我不依不饒:“前幾天,我在這裏買了牛奶和餅乾,導致我肚子疼,去了醫院。我不僅花了100多元醫藥費,還耽誤了課,你們得賠償!”“你胡說什麼呢,趕快走!”我惱羞成怒,大聲喊:“你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你若不在今天和我好好解決問題,我就要把你告上法庭!”“別拿法律嚇唬我,再說,你要告我,有什麼證據?”“我當然有證據了,銷售小票不是證據?況且食品的包裝袋我還留呢!還有醫生的診斷證明!”我像機關槍掃射一樣,把幾年中積累的消法知識一股腦地倒了出來。這顯然出乎了主管的意料,他知道自己沒有道理,直說:“賠你不就完了嗎?”說他就拿出了200元錢,甩在了桌子上,說:“快回家吧!別找我麻煩了。”我往貨架上掃了一眼,居然還有其他過期食品。我又生氣了,指那些貨品說:“你們怎麼還不把這些過期的商品下架?還想讓更多的人生病嗎?”“行——”主管漫不經心地答。我見他愛搭不理,就決心把所有過期的商品買下來,去消費者協會告他。他見我來真格的,害怕了,趕忙吩咐店員檢查商品,我幫他們一起把好幾件過期的商品挑了出來。主管對我刮目相看,連連稱讚:“沒想到這麼小的孩子也懂得法律了。”

法律並不深奧,它無處不在。我們要多學習法律知識,這樣不僅能遵守法律,還能運用法律來武裝自己,保護自己!

法律作文 篇2

法律是什麼?在美國總統威爾遜的眼中,法律是社會習俗和思想的結晶;在古希臘哲學家亞里士多德的眼中,法律是秩序……俗話說得好:“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法,無處不在,它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

交通法規警示着我們文明出行。磊磊是一名小學四年級的學生。一天放學的路上,他和同學邊走邊玩起了“抓特務”的遊戲。一個同學在前邊逃,磊磊在後面追,不知不覺中就來到了十字路口。被追的同學怕被抓住當“俘虜”,趁着綠燈飛快地奔向了路對面。磊磊一心想追上他,對紅燈視而不見,飛快地向馬路中間奔去。就在這時,一輛右轉彎的貨車駛來,司機發現了他,猛踩剎車,但由於距離太近,速度太快,磊磊倒下了,倒在了血泊中……常言道:馬路是虎口,大意禍臨頭。磊磊在馬路上相互追逐打鬧釀成的後果是慘痛的,血的教訓警醒我們每個同學都要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做一個文明的交通人。

網絡時代,我們要揚長避短地用好網絡這把雙刃劍,不能因沉迷網絡而影響學習。雖然身在課堂,心卻早已飛到了網吧,一放學就直奔網吧,把作業通通置於腦後,最後荒廢了學業,一事無成。

犯罪是一朵帶刺的玫瑰,芳香怡人,有人禁不住誘惑,結果會讓他後悔莫及。法律是正義之火,燃燒骯髒的心靈,洗淨醜惡的靈魂,人們只有懂法、守法並且合理用法才能讓社會更加和諧美好。

法律作文 篇3

法律並非一種單純的條文體系,或者什麼反映統治階級意志的工具,它應該是活的,物質與精神所並存的系統。從教會法乃是第一個西方近代法律體系便可看出,法律的精神涵義其實比想象得深刻。在審判之時,爲何要以賦予罪犯以特定的尊嚴和權利,而不是單純地法官高高在上對其進行審判爲原則?按理來說,罪犯即是有罪之人,似乎犯不着給他尊嚴之類。

從普遍的認識角度講,是說不出道理的。那麼,其來源還是神學還是精神層面的東西:“儘管犯罪與罪孽之間的聯繫造成了罪犯方面對於上帝的無限責任,然而包括守法者在內的所有社會成員共同具有的罪的屬性卻起到了降低自以爲是的義憤作爲刑法組成部分重要性的作用。 ”這個原則對於有宗教背景的人而言,自然是非常淺顯,但由此又引出了這樣一個問題,對於不信教的人來說,這個原則的意義何在?西方法律的許多原則建立在神學背景之下,至少是在信仰的背景下。對於只把法律當作實現自己利益、保護自己權利的工具的`國人來說,並不存在對法律精神上的信仰和傳統,那麼如何從本民族的精神出發,尋找一條結合的道路,而不產生排斥,真是非常複雜的一個問題。 三、偏見的惡性 偏見給我們帶來巨大的傷害,在歷史上屢見不鮮。其反映在學習上時,也是一個道理。對於中古時代和基—督教會的偏見,使我們一直認爲這些是那個時代落後的代表,並無不自豪地說着“西方不亮東方亮”,將野蠻、落後等詞語同歐洲中古時代相聯繫。其實並非如此,尤其在讀過本書之後。近代西方的一切思潮,其實並非只是對希臘羅馬文化復興後、擯棄中世紀糟粕而產生的。

法律體系、學術方法、相互制約的權力(封建權和教權)、神學思想……那些後來成爲啓蒙思潮精華並且一直延續至今的東西,都可以從中世紀找到它的源泉和基矗比如,以前對於格里高利的教皇革命,更多看到的是一些負面的評價,本書以非常大的熱情頌揚這次革命的意義,並將其與英國革命、宗教改革、法國大革命等並稱爲偉大的革命。還有一個一直以來的偏見是,歷史可以用確定的規律予以描述,任何國家或者民族的歷史都脫不開這個規律。這自然是受達爾文進化論影響。正如作者在書中所說:“從歷史的觀點看,黑格爾假定意識決定存在的觀點是錯誤的,但這一事實並不意味着馬克思所主張的存在決定意識的觀點是正確的。在歷史的真實生活中,誰也不‘決定’誰;它們通常是並駕齊驅;當情況不是這樣時,便有時是這個有時是另一個成爲決定的因素。”

並沒有誰說的規律可以解釋一切歷史活動,那麼這就說明,歷史並不是可以套用公式的。但可惜的是我們的教學中目前還是堅持着這一套,至少是在大學以下的教育中。“要知生命創進不受任何限制雖然可能有其勢較順之順序,卻並無一定不易之規律……在生物界中,雖不妨有高下之第,卻無必進之階。”幾十年前,梁漱溟老人即已能看得如此透徹,爲何現今發達而開放之世,反倒後退了許多!

法律作文 篇4

我們身邊的法律無處不在,其中法律裏面有着我們不可磨滅的道德行爲。誠信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魯迅先生曾說過:“誠信爲人之本。”

在清朝科舉考試中就存在着一個流行詞——作弊工具,科舉考試的作弊原理一脈相承。那個時候所有應試人員,都想方設法的從這個所謂的工具中求得“前途”, 這些方法無非是請人幫忙考試、夾帶抄襲、送禮換卷、賄賂批卷官、出錢買題等等,科舉出朝廷的棟樑,科考關係社被的穩定和國運的興衰,因而對科場舞弊者的懲罰十分嚴厲。因而這些都是惘然的想象,由此可見誠實守信已是朝廷選拔人才的標準之一。

把眼光放近點,今天的考試你作弊了嗎? 回首現實學習生活,儼然也存在着同一個道德問題——不誠實守信。小到坐在課堂上學ABCD的小學生,大到每天受高等教育的大學生,在他們當中或許就存在不誠實守信的一面。進入考場之前,老師都會進行一次誠信考試的教育,可是又有多少人把它灌輸進去呢?

記得有一次考試,和我在同考場的一位女同學,因爲作弊被老師發現,導致被清除考場,在她離開考場之前留下了後悔的眼淚,這不僅僅對她是個教訓,也可以說是對在場的所有考生的警示。

考試結束後,從別人那裏得知了她的作弊原由,原來是女同學在考試期間,因爲考題不會就在監考官的眼皮下拿出了考試之前做的小抄,她的一舉一動被監考官看在了眼裏,爲了教育其本人警示他人,經過考官們的討論,做出了這樣的決定——清除考場。放寬心來說這或許只是個教訓,但嚴肅的說這或許影響了女同學的前途。她因爲自己的無知斷送了自己光明的未來,這對她本人來說是一種無法挽回的可惜。再或許在以後的成長道路中這會成爲她不可磨滅的陰影。

現今的社會,不論你是幹哪行的,誠實守信都是必須的,有一定的誠實守信的原則,我相信無論你走到哪裏,別人都會以尊重的眼光看待你,所以誠實守信將會成爲你我他的“通行證” 。 誠實守信做人,讓法律、道德與我們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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