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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員工管理規章制度

來源:時尚冬    閱讀: 1.1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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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裏,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爲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那麼什麼樣的制度纔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酒店員工管理規章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酒店員工管理規章制度

酒店員工管理規章制度1

1、準時上下班,提前10分鐘到前臺報到,由領班召開班前會,佈置當日工作任務及注意事項。

2、上班時保持微笑,不可因私人情緒而影響工作。

3、儀容儀表整潔乾淨,女員工不留披肩,男員工不留鬍鬚。

4、員工用膳應在指定地點,不得隨意在工作區域吸菸,吃零食。

5、上班時不得打私人電話。

6、員工不得進入客房休息,洗澡,看電視等。

7、客房鑰匙須隨身攜帶,不得隨意放置。

8、在工作區遇到客人應禮貌問候。您好

9、保持工作區域的整潔和安靜,與客人說話聲音以對方聽清爲限,同事間交談不得聲喧譁,嚴禁在走廊內聲叫喊。

10、聽從上級在工作的安排,上班時間嚴禁會客,或與同事閒聊。

11、與同事相處,友好合作,不發生金錢或物品上的借貸關係。

12、員工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謀求私利。

13、員工不得私收小費、禮物或侵吞客人遺留物品。

14、員工不得在酒店內賭博,酗酒。

15、員工不得收藏,傳閱,複製動,穢畫刊,書籍和錄像,客房內收出的報刊雜誌一律交上級處理。

16、員工不得偷盜酒店公私財物。

17、員工未經客人同意,不可抱玩客人小孩,更不準隨便給小孩食物。

18、交接班時應將未完成的工作或特別事項交接清楚,接班人未到達,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先行下班。

19、清掃房間時不得任意移動房內的行李物品,嚴禁翻動客人物品,如確要移動客人物品,在清掃完畢後,要馬上移回原處。

20、不得隨意丟棄房內的紙張,印刷品除非放在垃圾筒內。

21、進入客房要嚴格按照進房程序進行。

22、每班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務,養成隨時檢查自己職責內尚有何事沒做,何事待辦的習慣。所有電話必須做出電話記錄並落實。

23、客人不在房內,不得讓客進入。

24、客人詢問,要熱情回答,不可說“不”。

25、對客房內的可疑情況,要及時彙報。

26、應謹記酒店內時常保持整齊,清潔如發現任何地方有垃圾和紙屑應該主動把它拾起,放進廢物箱。

27、其它部門人員需要進入房間工作時,必須有本樓層服務員的陪同。

28、不得隨便缺席,如有急事或特殊情況,要提前通知辦公室或主管。

29、不得在酒店內接待親威朋友來。

30、不得將個人的私事私物帶回酒店。

31、直呼客人及上司的名字,應禮貌地稱“X先生”或“X女士”。

32、不要太依靠自己的記憶力,養成做筆錄的習慣。

33、使用機器前後需做檢查是否完好及做保養工作。

34、嚴禁浪費公司資源及清潔用品

酒店員工管理規章制度2

酒店員工管理制度

1、上下班走員工通道,並接受保安員的檢查。、

2、上下班及用餐時需要打卡,不得漏打或替人代打,如出現漏打要及時告之部門主管。、

3、確因某種原因不能上班的員工,應事先請假,如有特殊情況,應設法於當日通知部門主管,並得到許可,否則視爲曠工。、

4、工作時間不能穿着制服外出購物,不準吃東西、喝酒,不準聽收錄機,不準看電視,不準唱歌、大聲喧譁或閒聊。、

5、除指定人員外,不準使用客用設施。

員工宿舍規章制度是什麼?

爲了員工在上班之餘有個舒適、安全、安靜的休息環境,以飽滿的精神狀態迎接工作,現特制訂以下規章制度,請各位員工仔細閱讀,認真遵守

一、所有須住宿或離職員工,必須寫書面申請,請示住宿或離宿。不得私自入住或搬離宿舍

二、所有須住宿或離職員工,必須寫書面申請,請示住宿或離宿。不得私自入住或搬離宿舍。

三、每間宿舍選一位宿舍長,負責宿舍內衛生安排情況。

四、每位員工必須遵守宿舍相關制度,服從宿舍長的安排。

五、每天由宿舍長檢查各位員工生活用品是否擺放整齊,未做好者,先給予口頭警告,三次以上罰10-20元。

六、愛護宿舍內的設施,設備、包括洗衣機、熱水器等公共財物,如有損壞、按原價賠償、故意損壞者、除賠償外扣50元。宿舍內的公共財物自然損壞宿舍長及時報部門主管進行安排修理。

七、節約用水,用電、人走燈熄、避免自來水長流,如有違反者一經發現罰5-10元.

八、不得在宿舍內打架,鬥毆、喝酒、賭博、偷竊等行爲,不得影響其它員工的正常休息,如有違反罰50元,情節嚴重作開除處理並送相關部門查處。

九、宿舍員工必須在12:00之前,回到宿舍就寢,超過規定時間後回宿舍由宿舍長負責登記人員名單,第二天上交部門經理給予。

十、不得私自帶領外界人員(不是本公司員工)留在宿舍過夜,探訪人員必須在11:30分後離開,由宿舍長勸其離開。如經發現,私自留宿者扣50-100分。

十一、宿舍內請勿大聲喧譁,影響其餘員工休息,如有違反罰5-10元。

十二、部門主管負責每天檢查各宿舍衛生,紀律情況、部門經理進行不定期抽查。

十三、各宿舍長,部門主管必須登記好每天檢查宿舍工作情況,每星期把登記本交予大堂經理處。

遇到突發情況,要保持冷靜,團結一心,保護好自己及其他人。工作。

十四、員工必須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共同維護宿舍良好的衛生環境。

十五、值日員工不按規定打掃衛生或不按規定投放垃圾,經寢室長提醒後仍不執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視情節輕重予以違紀處理。

十六、宿舍所有垃圾必須用垃圾袋裝好,由各宿舍當日輪值人員提到指定地點放好,如檢查時發現不按要求放置者,罰款10元/次。凡住宿員工將垃圾亂丟亂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十七、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行政人事部。

十八由於本人私接電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災,未造成後果給予責任者以違紀處理,造成一定後果的視損失程度給予按價賠償,並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

酒店員工管理規章制度3

1、員工用餐時自覺排隊並主動刷飯卡,做到禮讓、有序,嚴禁插隊。

2、文明用餐,餐廳內不得隨地吐痰、吸菸、喧譁、赤膊、穿拖鞋,按規定取食,避免浪費。

3、餐廳內的桌凳、盤子、盆子等物品只准在餐廳內部使用,不準帶出餐廳。

4、員工用餐餐具自行準備,員工須在餐廳內用餐,食物不得帶出餐廳或到工作崗位用餐,並將廢紙扔到垃圾桶。

5、禁止員工進入餐廳廚房內部。

6、嚴禁非酒店員工在員工餐廳用餐和逗留。如遇特殊情況,因工作需要在員工餐廳用餐者,須向綜合辦請示,經綜合辦允許後方可用餐。

酒店員工管理規章制度4

1、員工就餐必須憑酒店下發的IC卡打卡,必須按規定時間進餐,取飯菜時,應自覺排隊,不插隊。

2、不浪費糧食。

3、就餐人員應文明用餐,自覺維護公共衛生,不得在餐廳內亂扔雜物,不得隨地吐痰,不得大聲喧譁、嬉戲打鬧。

4、用餐高峯期時,員工用餐完畢,應儘快離開餐廳,以免影響他人用餐。

5、就餐後應自覺地將剩飯剩菜(殘渣)倒入泔水桶內,把消毒碗送到指定位置。消毒碗如須帶出員工食堂,須經員工食堂管理人員同意。

6、破壞員工食堂公物者應予以賠償。

7、如有違反以上守則的,員工食堂有權報酒店質檢部給予處罰。

酒店員工管理規章制度5

1、員工餐廳用餐實行個人實名刷卡制度,一人一卡,每張卡每餐只能使用一次。

2、餐卡不得轉借他人使用。餐卡若有遺失或損壞,需重新到財務部補辦,工本費20元。

3、各部門員工應按酒店安排的時間輪流用餐,就餐時間爲30分鐘,員工當班期間必須在員工餐廳範圍內用餐。

4、餐卡內金額不得轉爲現金。

5、每月最後一天餐卡集中充值,如遇節假日,則順延一天充值。

6、員工就餐須配戴工號牌,自覺排隊按順序領用食物,嚴禁穿拖鞋到員工餐廳用餐。

8、用餐人員應自覺服從餐廳管理人員管理,文明用餐。未經批准,不能帶親戚朋友進入員工餐廳用餐。

9、餐具由酒店統一配備,不得將飯菜及餐具帶出餐廳,用餐人員必須從員工通道出入餐廳,不得從其他通道穿行。

10、用餐前要進行刷卡,無卡者不得用餐。

11、辭退/離職時,餐卡必須歸還至人事部,若有遺失或損壞,需繳納20元工本費。

12、用餐期間,不準向餐桌上或地上亂倒、亂扔飯菜。用餐完畢,嚴禁將飯菜倒入洗碗池中,應統一倒入指定的泔水桶裏,做到人走桌、地兩淨,餐具應放在指定處,並養成隨手關水、關電的好習慣。

13、用餐人員要養成勤儉的習慣,嚴禁浪費,一經發現倒飯等浪費行爲,將處100元以上罰款。

14、外來食品也不能帶入餐廳。

15、就餐完畢,應及時離開餐廳,以便餐位的循環使用。

16、愛護餐廳內的.餐具及公共設施,損壞照價賠償。不得隨意搬動及損壞餐桌、餐凳。

17、以上規定如有違反者,餐廳有權報行政人事部給予罰款處理,從當月工資中扣除。情節嚴重者,屢教不改者,給予行政處分或取消用餐資格。

酒店員工管理規章制度6

一、懲處條例

警告

1、例會或上班遲到、早退。

2、上班時間吃零食。

3、隨地吐痰,亂丟紙屑、果皮等雜物。

4、違宿舍的各項規章制度,受到批評教育者。

5、不走樓梯,筏作需要擅自使用客用電梯。

6、在規定的禁菸區內吸菸。

7、當班時聽音樂、看電視,打私人電話或用電話聊天。

8、工作時間擅離崗位,串崗或扎堆聊天,不經請示擅帶酒店外人員進入酒店。

9、對上級分派工作遲緩、拖延,工作責任心不強,粗心意,造成工作差錯,情節輕微者。

10、在公共場所或當班時儀容不整不按規定着裝,如歪帶工牌、頭髮不整、依靠牆壁等。

11、在客用場所有剔牙、挖耳、抓癢、摳鼻孔、照鏡子、化妝、打響指、吹口哨、手插口袋、雙手叉腰、高聲喧譁等有失職業風度的舉動。

12、服務不主動、不熱情、不用敬語和禮貌用語,不積極解決客人提出的力所能及的要求,引起客人不滿。

13、員工有違章違紀行爲,在場的管理人員不糾正、不制止,不履行管理責任,情節較輕的。

14、違有關規章制度或部門規定,情節輕微的。

15、在衛生檢查中發現多處不合格者。

注意:以上條例如有違,可同時對員工處以罰款1元以上;管理者處以3元以上。

輕度過失

1、一個月之內受到兩次口頭警告者。

2、不服從上級合理命令,沒有完成工作任務或有意怠工,對上級有不禮貌言行者。

3、工作中搬弄是非,幅他人,散佈不利於團結的言論;工作上缺乏協調合作精神,致使工作受到影響。

4、當班時間打瞌睡、幹私活。

5、違各種安全守則、工作程序、操作規範和各項規章制度。

6、對下屬不管理,發現違紀不制止、不按規定處罰。

7、私自使用客用品或客用設施,擅自翻動賓客物品。

8、語言粗俗,對客人不禮貌,與客人爭辯,未經同意擅自闖入客人房間或領導辦公室。

注意:以上條例如有違,可同時對員工處以罰款3元以上;管理者處以5元以上。

小過失

1、兩個月之內受到兩次輕度過失處理。

2、工作不認真、不熱情受到客人或領導投訴。

3、私自接受客人小費、物品,或有遺留物品未及時上交

4、工作時間高聲喧譁以至影響客人休息。

5、由於個人工作失誤而影響對客服務工作。

6、違各崗位的工作程序或規章制度以至造成工作隱患。

7、用不適當的手段干擾他人的工作。

8、擅自動用賓客的物品或器具,未經批准私自使用酒店設備。

9、明知財物受到損失或丟失,而不管不問不彙報。

10、提供不真實不準確的報告、表格或材料。

11、泄露酒店機密,遺失酒店鑰匙、單據等重要物品。

注意:以上條例如有違,可同時對員工罰款5元以上;管理者處以10元以上。

過失

1、三個月之內受到兩次記小過失處理。

2、二個月之內連續兩次受到賓客或領導的投訴。

3、工作時擅離崗位或玩忽職守造成一定惡劣影響。

4、管理不善,造成酒店嚴重損失。

5、上班時飲酒或帶有醉態。

6、拒不接受領導安排的合理工作,態度惡劣。

7、工作失職造成停電、停水、停機等重事故。

8、其他違規章制度,情節嚴重不足辭退的。

注意:以上條例如有違,可同時對員工罰款10元以上;管理者處以15元以上。

辭退、除名或開除

1、嚴重失職、營私舞弊,造成重損失。

2、被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4、盜竊或私拿酒店物品,私開客房。

5、侮辱、幅、毆打、恐嚇、威脅、危害同事和領導或打架鬥毆。

6、酗酒、賭博造成惡劣影響。

7、不服從領導指揮,拒絕領導指派的合理工作,經教育無效。

8、故意損壞公物。

9、利用公職謀私,挪用公款。

10、對外界發表有關酒店的污衊性言論,發表有損酒店聲譽的言論,嚴重損壞酒店形象。

11、記一次過失或兩次小過失或警告後仍無明顯悔改表現。

12、其他嚴重違章違紀行爲。

注意:以上條例如有違,可同時對員工罰款20元以上;管理者處以30元以上。

二、獎勵條例

1、在服務工作中,成績突出、表現優異。除班前會上表揚外,可獎勵5元以上。

2、提出合理化建議,對提高服務質量或節能降耗做出貢獻。除表揚外,可獎勵10元以上。

3、優質服務,受到酒店領導或客人好評。除表揚外,可獎勵15元以上。

4、責任心強,及時發現各種隱患,防止事故發生。除表揚外,可獎勵20元以上。

5、拾金不昧,爲酒店贏得聲譽。除表揚外,可獎勵20元以上。

6、紮實工作、吃苦耐勞、團結同事,受到一致肯定。除表揚外,可獎勵30元以上或得到職位提升。

7、見義勇爲,保護集體和賓客財產生命安全。除表揚外,可獎勵30元以上。

8、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貢獻,除表揚外可根據情況給予一定經濟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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