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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手架管理制度

來源:時尚冬    閱讀: 1.7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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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手架管理制度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腳手架管理制度 ,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腳手架管理制度

腳手架管理制度 1

懸挑式腳手架一般兩種:一種是每層一挑,將立杆底部頂在樓板、樑或牆體等建築部位,向外傾斜固定後,在其上部搭設橫杆、鋪腳手板形成施工層,施工一個層高,待轉入上層後,再重新搭設腳手架,提供上一層施工;另外一種是多層懸挑,將全高的腳手架分成若干段,每段搭設高度不超過25m,利用懸挑樑或懸挑架作腳手架基礎分段懸挑分段搭設腳手架,利用此種方法可以搭設超過50m以上的腳手架。

(一)施工方案

1、懸挑腳手架在搭設之前,應制定搭設方案並繪製施工圖指導施工。對於多層懸挑的腳手架,必須經設計計算確定。其內容包括:懸挑樑或懸挑架的選材及搭設方法,懸挑樑的強度、剛度、抗傾覆驗算,與建築結構連接做法及要求,上部腳手架立杆與懸挑樑的連接等。懸挑架的節點應該採用焊接或螺栓連接,不得采用扣件連接作法。其計算書及施工方案應經上級技術部門或總工審批。

2、施工方案應對立杆的穩定措施、懸挑樑與建築結構的連接等關鍵部位,繪製大樣說謊圖指導施工。

(二)懸挑樑及架體穩定

1、單層懸挑的腳手架的穩定關鍵在斜挑立杆的穩定與否,施工中往往將斜 立杆連接在支模的立柱上,這種作法不允許。必須採取措施與建築結構連接,確保荷載傳給建築結構承擔。

2、多層懸挑可採用懸挑樑或懸挑架。懸挑樑尾端固定在鋼筋混凝土樓板上,另一端懸挑出樓板。懸挑樑按立杆間距(1.5m)佈置,樑上焊短管作底座,腳手架立杆插入固定,然後綁掃地杆;也可採用懸挑架結構,將一段高度的腳手架荷載全部傳給底部的懸挑架承擔,懸挑架本身即形成一剛性框架,可採用型鋼或鋼管制作,但節點必須是螺栓連接或焊接的剛性節點,不得采用扣件連接,懸挑架與建築結構的固定方法經計算確定。

3、無論是單層懸挑還是多層懸挑,其立杆的底部必須支託在牢靠的地方,並有固定措施確保底部不發生位移。

4、多層懸挑每段搭設的腳手架,應該按照一般落地腳手架搭設規定,垂直不大於二步,水平不大於三跨與建築結構拉接,以保證架體的穩定。

(三)腳手板

1、必須按照腳手架的寬度滿鋪腳手板,板與板之間緊靠,腳手板平接或搭接應符合要求,板面應平穩,板與小橫杆放置牢靠。

2、腳手板的材質及規格應符合規範要求。

3、不允許出現探頭板。

(四)荷載

1、懸挑腳手架施工荷載一般可按裝飾架2kn/m計算,有特殊要求時,按施工方案規定,施工中不準超載使用。

2、在懸挑架上不準存放大量材料、過重的設備,施工人員作業時,尺量分散腳手架的荷載,嚴禁利用腳手架空滑車做垂直運輸。

(五)交底與驗收

1、腳手架搭設之前,施工負責人必須組織作業人員進行交底;搭設後組織有關人員按照施工方案要求進行檢查驗收,確認符合要求方可投入使用。

2、交底、檢查驗收工作必須嚴肅認真進行,要對檢查情況、整改結果填寫記錄內容,並有簽字。

(六)杆件間距

1、立杆間距必須按施工方案規定,需要加大時必須修改方案,立直的傾斜角度也不準隨意改變。

2、單層懸挑腳手架的立杆,應該按1. 5~ 1.8m步距設置大橫杆,並按落地式腳手架作業層的要求設置小橫杆。

3、多層懸挑每段腳手架的搭設要求按落地式腳手架立杆、大橫杆、小橫杆及剪刀的規定進行。

(七)架體防護

1、懸挑腳手架的作業層外側,應按照臨邊防護的規定設置防護欄杆和擋腳板,防止人、物的墜落。

2、架體外側用密目網封嚴。

(1)單層懸挑架包括防護欄杆及斜立杆部分,全部用密目網封嚴。

(2)多層懸挑架上搭設的腳手架,仍按落地式腳手架的要求,用密目網封嚴。

(八)層間防護

1、按照規定作業層下應有一道防護層,防止作業層人及物的墜落。

(1)單層懸挑架一般只搭設一層腳手板爲作業層,故須在緊貼腳手板下部掛一道平網作防護層,當在腳手板下掛平網有困難時,也可沿外挑斜立杆的密目網裏側斜掛一道平網,作爲人員墜落的防護層。

(2)多層懸挑搭設的腳手架,仍按落地式腳手架的要求,不但有作業層下部的防護,還應在作業層腳手板與建築物牆體縫隙過大時增加防護,防止人及物的墜落。

2、安全網作防護層必須封掛嚴密牢靠,密目網用於立網防護,水平防護時必須採用平網,不準用立網代替平網。

(九)腳手架材質

腳手架材質要求同落地式腳手架,杆件、扣件、腳手板等施工用材必須符合規範規定。

懸挑樑、懸挑架的用材、應符合鋼結構設計規範的有關規定,應有試驗報告資料。

腳手架管理制度 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確保在施工工作中員工的人身安全、生產設備安全,便於指導施工人員規範作業、管理和監督人員驗收檢查,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xx集團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頒佈的《安全生產工作規定》、《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制定。

第三條本規定用於規範xxx公司生產單位及承攬施工、檢修、維護的相關單位和組織的作業項目。

第二章腳手架作業管理

第四條施工作業需要搭設腳手架時作業單位必須填寫申請單,並詳細註明腳手架搭設的用途、詳細地點、腳手架的形式和承載荷重及高度。

第五條搭設腳手架的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特種專業(架子工)作業證件。

第六條腳手架搭設結束後,必須經過施工負責人和項目部經理以上領導驗收合格簽字並懸掛“驗收合格”標誌牌後方可使用。

第七條腳手架上禁止亂拉電線。必須安裝照明線路時,木腳手架應加絕緣子,金屬腳手架應另設木橫擔。

第八條對使用不符合本規定有關要求的腳手架,安全監督人員有權責令施工人員拆除重新搭設,對搭設、使用、驗收單位按習慣性違章處罰。

第三章腳手架的材質與規格要求

第九條木質材料的材質與規格:

(一)用材。

應選用質輕堅韌的剝皮杉杆或落葉松,樺木、椴木、油松因質地不堅韌易腐朽及有枯節,一般不易使用。楊木、柳木等質脆易折的木杆不準使用。木質腳手板應採用杉木和紅松、白松、落葉松材。

(二)規格。

使用木杆搭設腳手架時,立杆和斜杆(包括斜撐、拋撐、剪刀撐)的小頭直徑一般不少於70mm;大橫杆、小橫杆的小頭一般不小於80mm(如在60mm~80mm之間的,可以雙杆合併使用,或單杆加密使用);腳手板厚度不小於50mm。

(三)選材。

1、立杆、大橫杆、小橫杆、斜杆等一般採用二等材,不能使用方木。

2、腳手板亦應採用二等材。所用跳板不應有損壞、斷裂及嚴重變形,跳板兩端封綁,嚴禁探頭跳。

第十條鋼質材料的材質和規格:

(一)鋼管的材料和規格。

1、鋼管的材質一般使用a3、ay3,並符合yb242—63標準,每批鋼材進廠時,應有廠家的檢驗合格證,對材質不明的鋼管應進行機械性能試驗,並符合gb700—79的要求。承重杆件的鋼材,還應滿足抗拉強度、伸長率、屈服點和硫、磷的含量要求。

2、鋼材規格應採用外徑48mm,壁厚3。5mm的焊接管,或外徑50~51mm,壁厚3~4mm的其他鋼管。用於立杆、大橫杆的管長以4。5m (立杆可用6m長)爲好,其重量在23kg以內,小橫杆的管長以2。1~2。8m爲宜。嚴禁使用有裂紋、彎曲、嚴重壓扁和腐蝕的鋼管。

(二)扣件用材。

扣件與扣件附件應符合國家標準,扣件不應有裂紋、氣孔,也不應有疏鬆、砂眼或影響其使用性能的鑄造缺陷。扣件下管的貼面要接觸良好,扣件的活動部位應使其轉動靈活。

(三)鋼腳手板用材。

鋼腳手板的用材應符合a3鋼有關技術規定,其板材厚度不小於2mm,寬度不大於300mm、兩端折邊高度不小於30mm;表面鏽斑直徑不大於5mm,且沿橫截面不能多於3處;不能使用扭曲、凹陷嚴重的腳手板。木跳板厚度不少於50mm,寬度爲250mm以上。

第十一條綁紮材料的.材質規格。

綁紮木質腳手杆一般採用8號鍍鋅鐵線,綁頭向下。某些受力不大的地方(橫杆上的小橫杆綁紮)也可用10號鍍鋅鐵線,如無鍍鋅鐵線時可用退火處理4mm鋼絲代替,但不能重複使用。

第四章腳手架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二條術語及名詞。

(一)施工載荷。

1、承重腳手架(砌築、澆注和安裝)≤3000n/m2。

2、裝修腳手架≤20xxn/m2。

(二)恆、活、風載荷。

1、恆載:包括立杆、大橫杆、小橫杆、剪刀撐、斜杆、腳手板、扣件和綁紮材料等各構件重量的總和。

2、活載荷:包括腳手板上的磚、砂漿、混凝土、模板、安裝件、運輸車輛(含所裝物料)、作業人員、安全網等。

3、風載:作用在腳手架風力總和。

(三)基本構造。

1、立杆:立柱、站杆、沖天杆、豎杆等與地面垂直,腳手架的主要受力杆件。

2、大橫杆:順水杆、縱向水平杆、牽杆等與牆面垂直、與地面水平,其作用是與立杆連成整體。

3、小橫杆:橫棱、橫擔、六尺槓、排木等與牆面垂直、與地面水平,其作用是直接承受腳手板的全部載荷。

4、斜撐:與腳手架外排立杆緊貼連接,與其斜交併同地面成45~60°角,上下連續設置,形如之字。主要設置在腳手架拐角處,其作用是防止腳手架沿縱向傾斜。

5、剪刀撐:十字撐、十字蓋,在腳手架外側設置的雙支斜杆、互相交叉,都與地面成45~60°夾角。作用是把腳手架連爲一體,增加穩定。

6、拋撐:也稱支撐、壓欄子,是設置在腳手架周圍的支撐架子的斜杆。一般與地面正60°角,作用是增加腳手架的橫向穩定性,防止外傾。

7、連牆杆:使腳手架與主體結構相連的水平杆件,作用是承受風載和腳手架不均勻下沉時產生的載荷。

8、腳手板:跳板、架板,直接承受施工載荷的構件。

第五章腳手架搭接注意事項

第十三條腳手架高度超過15m時必須進行設計計算。

第十四條架子地基應平整,鋼管腳手架的立杆底部應採用柱座或墊木,木質腳手架的立杆應埋入底下30~50mm,挖好土坑後夯實坑底,在立杆底部加枕木或平整的石塊、磚頭。一般應設掃地杆。不得在未經處理的起伏不平和硬軟不一的地面直接搭設立杆。

第十五條安全防護措施。

(一)作業層的外側應設護欄或安全網。

(二)設置供上下人員使用(包括攜帶工具和少量的物料)的安全扶梯、爬梯或設有可靠防滑措施的斜道。嚴禁作業人員在腳手架上攀登或手持物件上下。

(三)搭設的檢修腳手架嚴禁借用樓梯的欄杆、各種管路、設備的支架作爲立杆使用。

(四)腳手架應儘量避開熱源、汽源、高壓線路,否則應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五)在腳手架上同時進行多層作業的情況下,各作業層之間應設置可靠的防護欄。

第十六條嚴禁違章。

(一)利用腳手架吊運重物。

(二)作業人員在架子上下相互拋遞工具和材料。

(三)在腳手架上拉結吊裝繩索。

(四)任意拆除腳手架上的部件和連牆杆件。

(五)無證人員作業。

(六)在搭好的腳手架底部或近旁開挖溝槽影響腳手架地基穩定。

(七)在6級以上大風中作業。

(八)用承插式鋼管搭設單排腳手架。

第六章幾種常見的腳手架搭設要求

第十七條木外腳手架。

(一)立杆。

木腳手架的立杆梢徑不小於70mm,立杆縱向間距爲1500mm;橫向間距如單排距牆1200~1500mm;雙排外立杆距牆20xxmm,內立杆距牆400~500mm,立杆搭接長度不少於1500mm、鐵線綁紮不少於3道。爲保證腳手杆穩定,相臨立杆接頭不應在同一高度爲保證重心在一條垂直線上,如果第一次接頭在右邊,第二次接頭救應在左邊,交錯而上;最後一根立杆的接頭應小頭朝下,大頭朝上並封頂。

(二)大橫杆。

大橫杆梢徑不少於80mm,應綁紮在立杆的裏側。大橫杆接長時要求大小頭接在一起,搭接長度不小於1500mm,綁紮鐵絲不少於3道,相臨上下的兩根橫杆接頭應錯開,大橫杆間距爲1200mm。

(三)小橫杆。

小橫杆梢徑不小於80mm,綁於大橫杆上,間距800~1000mm,雙排架端頭距牆50~100mm,單排架擱置牆內不小於240mm,伸出大橫杆外300mm以上。

(四)頂撐(拋撐)和連牆點的設置。

拋撐杆梢徑不小於70mm,三步架以上即應每隔7根立杆設置1根拋撐,架高大於7000mm不便設置拋撐時,則應設置連牆點使架子與建築物牢固連接(這樣的連牆點,豎向每隔3步、縱向每隔5跨設1個)。

(五)剪刀撐。

不論單排、雙排腳手架均應在盡短的雙跨內和中間每隔1500mm左右的雙跨內設置剪刀撐,但最大寬度不得超過6跨。剪刀撐設在架子外側與地面夾角45~60°,從上到下連續設置。杆子的交叉點應綁在立杆和橫杆上。

第十八條扣件式鋼管腳手架。

(一)扣件規格。

1、直角扣件,用於兩根呈垂直交叉的鋼管連接。

2、旋轉扣件(內迴轉扣),用於兩根呈任意角度交叉的鋼管連接。

3、一字扣(對接扣件),用於兩根鋼管對口連接。

(二)底座(柱座)規格。

扣件式鋼管腳手架的底座用於承受腳手架立柱傳遞下來的載荷。可隨鋼腳手架管材同時購入,也可用厚8mm,邊長150mm的鋼板作底板,外徑60mm、壁厚3。5mm的鋼管作套筒焊接而成。

(三)扣件式鋼管腳手架搭設的要求。

1、立杆:縱向間距20xxmm。橫向間距:單排立杆與牆1200~1400mm;雙排外側立杆與牆1500mm,裏側立杆與牆400~500mm。相臨立杆要錯開,對接用一字扣連接,也可用長400mm、外徑等於立杆內徑的鋼套管連接。立杆垂直偏差:當架高在30m以上時不得大於架高的1/200;架高在30m以上時不大於架高的1/400~1/500;但要滿足全高偏差不大於100mm的要求。

2、大橫杆:間距1200~1400mm。接頭錯開,用一字扣連接;大橫杆與立杆用十字扣連接,每一面架內的縱向水平高低,不應差一塊普通磚的厚度。

3、小橫杆:間距不大於1000mm;單排架,一頭擱入牆內240mm,一頭擱入大橫杆上,至少伸出100mm。雙排架端頭離牆50~100mm,小橫杆與大橫杆用十字扣連接。3步以上小橫杆加長,與牆拉結。

4、十字撐:設置在腳手架的轉角,端頭及沿縱向每隔12000~15000mm處,每檔十字撐佔兩個跨間,從底到頂連續佈置,鋼管與地面呈45~60°角用迴轉扣連接。

5、拋撐和連牆杆:當架子高度爲3步架以上,無法設置拋撐時,每隔3步4跨間設置一道連牆杆。

6、水平斜拉桿:設置在連軸杆的步架平面內,以加強腳手架的橫向剛度。

7、護欄和檔板:在鋪腳手板的操作層上必須設護欄和檔腳板,欄杆的高度爲1050mm。檔板不得低於180mm,欄杆外側要掛安全立網。

第七章腳手架拆除安全要求

第十九條在拆除大型腳手架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在準備拆除腳手架的周圍設圍欄,並在通向拆除地區的路口懸掛警告牌。

(二)附設在需要拆除的腳手架上的電纜和水管應首先切斷,電線必須由電氣專業人員拆除。

(三)拆除高層腳手架時,必須設專人監護。

第二十條拆除腳手架的各部分應按順序進行,當拆某一部分時,應不使另一部分或其他的結構部分發生傾斜倒塌現象。

第二十一條拆除腳手架時,必須由上而下地分層進行,不準上下層同時作業,拆下的構件用繩索捆牢,並用其重設備、滑車、捲揚機吊下,不準拋扔。拆除腳手架不準採取將整個腳手架推倒,或先拆除下層主柱的方法。

第二十二條腳手架的欄杆與樓梯不應先行拆掉,而應與腳手架的拆除同時配合進行。

第二十三條在腳手架拆除區域內,禁止與該項工作無關的人員逗留。

第二十四條在電力線路附近拆除時,應停電進行。不能停電時,應採取防止觸電和打壞線路的措施。

第八章檢查與考覈

第二十五條本規定由安監部部及工程管理、所屬項目單位、發包單位負責進行檢查和考覈。

第二十六條違反以上規定條例的,將考覈責任單位和責任人500~3000元。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規定由xx公司安監部部、工程管理部負責共同解釋。

第二十八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腳手架管理制度 3

第1條:室內滿堂腳手架搭設應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要求搭設。

第2條:滿堂腳手架的縱、橫距不應大於2m。

第3條:滿堂腳手架應設登高措施,保證操作人員上下安全。

第4條:操作層應滿鋪竹笆,不得留有空洞。必須留空洞者,應設圍欄保護。

第5條:大型條形內腳手架,操作步層兩側,應設防護欄杆保護。

第6條:滿堂腳手架的步距,應控制在2m內,必須高於2m者,應有技術措施保護。

第7條:滿堂腳手架的穩固,應採用斜杆(剪刀撐)保護。

第8條:滿堂腳手架不準採用鋼、竹混搭。

腳手架管理制度 4

1、從二層樓面張掛安全網,往上每隔10米(或三層)設置一道,安全網必須完好無損,牢固可靠。

2、拉接必須牢靠,牆面預埋張網鋼筋直徑不少於14,鋼筋埋入長度不少於30d。

3、電梯井道防護安全網不得隨意拆除,待安裝電梯搭設腳手架時,每搭到安全網高度時方可拆除。

4、電梯井道的腳手架一律用鋼管、扣件搭設,立杆與橫杆均用直角扣件連接,扣件的緊固力矩達到4―5kg.m。

5、腳手架所有橫楞兩端均與牆面撐緊,四周橫楞與牆面的距離,平衡對重一側爲60cm,其他三側均爲40cm,離牆空擋處應加隔排鋼管,間距應不大於20cm,隔排鋼筋四周裏牆面不大於20cm。

6、腳手架柱距不大於1.8米,排距爲1.8米,每低於樓層面20cm處加搭一排橫楞,橫向間距爲35cm,滿鋪竹笆,竹笆一律用18#雙股並聯綁紮不少於4點與鋼管綁紮牢固。

7、腳手架拆除順序應自上而下進行,拆下的鋼管、竹笆等須妥善運出電梯井道,禁止亂扔亂拋。

8、電梯井道內的設施,必須由腳手架保養人員定期進行檢查、保養,發現隱患及時消除。

9、張設安全網及拆除井道內的設施時,操作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帶,掛點必須安全可靠。

腳手架管理制度 5

1、搭設作業

(1)搭設金屬扣件雙排腳手架,必須嚴格按國家《建築安裝安全技術規程》、市建工局關於《高層建築雙排鋼管腳手架施工規定》和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進行設計和搭設。

(2)搭設前應嚴格進行鋼管的篩選,凡嚴重鏽蝕、薄壁。嚴重彎曲及裂變的杆件不宜採用。

(3)嚴重鏽蝕、變形、,螺栓螺紋已損壞的扣件不宜採用。

(4)腳手架的基礎除按規定設置外,必須做好排水外理。

(5)鋼管腳手架座立於槽鋼上的,必須有地杆連接保護普通腳手架立杆必須設底座保護。

(6)不宜採用承插式鋼管做底步立杆交錯之用。

(7)所有扣件緊固力矩,應達到4-5kg?m。

(8)同一立面的小橫杆,應對等交錯設置,同時立杆上下對直。

(9)斜杆接長,不宜採用對接扣件。應採用疊交方式,二隻迴轉扣件接長,搭接距離視二隻扣件間隔不少於0.4m。

2、拆除作業

(1)拆除現場必須設警戒區域,張掛醒目的警戒標誌。警戒區域內嚴禁非操作人員通行或在腳手架下方繼續組織施工。地面監護人員必須履行職責。

(2)仔細檢查吊運機械包括索具是否安全可靠。吊運機械不允許搭設在腳手架上,應另立設置。

(3)如遇強風、雨等特殊氣候,不應進行腳手架的拆除。夜間實施拆除作業,應具備良好的照明設備。

(4)所有高處作業人員,應嚴格按高處作業規定執行和遵守安全紀律。

(5)建築立體內所有窗戶必須關閉鎖好,不允許向外開啓或向外伸挑物件。

(6)拆除人員進入崗位以後,先進行檢查,加固鬆動部位,清除步層內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塊。所有清理物應安全輸送至地面,嚴禁高處拋擲。

(7)按搭設的反程序進行拆除,即安全網-豎擋笆-墊鋪笆-防護欄杆-擱柵-斜拉桿-連牆杆-大橫杆-小橫杆-立、杆。

(8)不允許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二步同時拆除(踏步式)。認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杆一清。

(9)、所有連牆杆、斜拉桿、隔排措施、登高措施必須隨腳手架步層拆除同步進行下降。不準先行拆除。

(10)所有扦件與扣件,在拆除時應分離,不允許杆件上附着扣件輸送地面,或兩杆同時拆下輸送地面。

(11)所有墊鋪笆拆除,應自外向裏豎立、搬運,防止自裏向外翻起後,笆面垃圾物件直接從高處墜落傷人。

(12)腳手架內必須使用電焊氣割工藝時,應嚴格按照國家特殊工種的要求和消防規定執行。增派專職人員,配備料斗(桶),防止火星和切割物濺落。嚴禁無證動用焊割工具。

(13)當日完工後,應仔細檢查崗位周圍情況,如發現留有隱患的部位,應及時修復或繼續完成至一個程序、一個部位的結束,方可撤離崗位。

(14)輸送至地面的所有杆件、扣件等物件,應按類堆放整理。

腳手架管理制度 6

1、上料平臺要獨立設搭設,平臺距井架間隙不得超過10cm,平臺寬度以進出料方便爲原則,長度應≥吊欄外側。

2、搭設材料:一般用杉木或鋼管搭設、當承重量不大時(在300kg以內)和高度不高時也可用毛竹搭設(應使用新竹經挑選),搭設方法基本和腳手架相同。

3、用途構造:主要做爲井字架吊籃進出料通道使用,一般不堆放材料。主要杆件有:立杆、橫杆、水平拉桿、剪刀撐、欄杆等。

4、搭設:

⑴ 立杆間距在1~1.5m以內,步距1.5m~1.8m視建築物層高而定,平臺以每層樓面平。

⑵ 每隔1~1.5m高設一道縱橫向水平拉桿,在操作層通道處可設在1.8m高處。

⑶ 橫杆:當平臺鋪設竹架板時,大橫杆間距在40cm以內,當使用鋼、木腳手板時,大橫杆間距不大於60cm.

⑷ 剪刀撐:外立杆四周應自下而上連續設置,在進、出料口處可斷開留出通道。

⑸ 欄杆:平臺四周按規定設置1~1.2m高的防護欄杆。正面設可開啓的安全門。

⑹ 纜風:當平臺高度超過10m時,四面要設纜風繩,或與建築物固定牢固,並不得固定在井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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