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親子知識 > 早期教育 > 廢物管理制度

廢物管理制度

來源:時尚冬    閱讀: 2.25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在現實社會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廢物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廢物管理制度

廢物管理制度1

一、總則

1 目的

爲了加強公司危險廢物的管理,防止危險廢物污染環境,保障人身健康,促進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根據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和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2 編制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

(三)《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四)《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xx版)

(五)《廢棄危險化學品污染環境防治辦法》(國家環保部總局令第27號)

(六)《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xx)

(七)《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國家環保總局令 第5號)

(八)《環境保護圖形標誌—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所》(GB15562.2-19xx)

(九)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

3.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範圍內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xx版)的危險廢物的產生、收集、貯存、轉運、轉移、綜合利用等活動。

二、危險廢物管理責任制度

1.管理部

組長:總經理

公司總經理是危險廢物管理的第一負責人,對全公司危險廢物管理負全面的領導責任,並引導危廢管理穩步向前發展。

①對公司危險廢物管理部工作負全面的領導責任,指導和監督公司危險廢物管理工作。

②審查和批准公司危險廢物經營和污染防治計劃,並監督其實施;

③審查、批准公司危險廢物管理制度、文件和各類報表。

④主持公司危險廢物污染管理部工作,對公司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作出決策,確保公司生產建設與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同步協調發展,做到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統一。

2.危險廢物管理部

設立以總經理爲組長領導各部門的危險廢物管理,對公司的各項危廢管理工作進行決策、監督和協調。

①在總經理的直接領導下,負責主持危險廢物管理職能機構的日常工作。

②全面瞭解公司危險廢物綜合利用、處理和污染現狀及其變化規律。

③審批危險廢物管理制度,並監督、檢查、協調其實施。

④參加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會審、工程設計審查,監督、檢查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的實施;參加工程竣工驗收,防止二次污染。

⑤組織危險廢物污染事故調查,按“事故四不放過”原則,向公司提出調查報告和處理建議。

⑥組織開展公司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宣傳教育和保護業務培訓,提高公司員工危險廢物污染防治素質。

3.管理成員職責:

具體負責公司危險廢物的收集、分類整理、貯存、轉運、轉移、綜合利用,落實危險廢物污染管理各項工作的實施情況。負責與危險廢物處理資質單位聯絡轉移工作。組織企業員工學習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增強環境保護意識,提高公司員工危險廢物污染防治素質。組織開展公司日常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落實危險廢物按國家相關規定進行收集、貯存、轉移和綜合利用具體情況,建立建全檔案、臺帳。組織編制和修定公司危險廢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並監督、檢查、協調其實施。定期組織危險廢物污染事故應急演練工作。參與編制和修訂公司危險廢物相關管理制度、管理計劃、應急演練方案、操作規程等文件。參加業務技術培訓和環境保護管理經驗和技術交流,努力提高自身的業務水平和管理能力。

現場專職人員職責 :

1.負責將外來危險廢物送至危險廢物專用儲存、利用場所,並登記管理危險廢物的入、出庫登記檔案。

2.落實危險廢物接收、利用、貯存的種類、數量,協助運輸單位裝卸事宜。

3.危險廢物儲存點的日常檢查,不得放置其它物品,應配備相關的消防器材及危險廢物標識。保持儲存點場地的清潔,危險廢物堆放整潔,不得有泄漏和流失,發現問題,按照技術要求及時處置。

4.負責公司危險廢物利用設施的日常運行及處理臺賬的記錄。

5.落實管理部門分配的其他相關危險廢物管理工作。

4、其他相關部門

1、後勤部

負責環保設備,儀器、藥品和備件等物資的供應工作,做好有毒有害物料的管理,防止在運輸、貯存和發放時逸散泄漏污染環境。

負責按各責任單位制訂的採購計劃及時採購勞防用品,覈實所採購的勞防用品符合國家有關標準。配合危險廢物貯存、利用設備、設施的維護、維修工作。

2、保安部

負責運輸危險廢棄物車輛進出入管理與登記工作,防止無關人員進入廠區。通過全廠監控系統實時對進出危險廢物貯存、處置設施進行不間斷監控,發現異常情況及時上報。

在事故救援過程中,負責現場保護、車輛管理和人員的疏散工作。

三、標識管理制度

1.危險廢物的容器和包裝物必須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誌。

2.收集、貯存、運輸、綜合利用危險廢物的設施、場所,必須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誌。危險廢棄物的容器不能有破損、蓋子損壞或其它可能導致廢棄物泄漏的隱患。廢棄物收集容器應粘貼危險廢棄物標籤,明顯標示其中的廢棄物名稱、主要成分與性質,並保持清晰可見。

3.危險廢物的標識必須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xx)及《環境保護圖形標誌—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所》(GB15562.2-19xx)要求。

附1:危險廢棄物貯存場所警示牌樣式:

附2:危險廢棄物包裝、容器標識樣式:

四、管理計劃制度

1. 每年1月之前由公司部門負責人根據危險廢物收集、產生、貯存、轉移臺賬彙總年度的公司的危險廢物情況,總結上年度危險管理工作進展及存在的問題,並在此基礎上提出下一年度的整改措施。按照省固廢中心的要求填寫《危險廢物管理計劃》。

2. 《危險廢物管理計劃》經公司危廢管理部門簽字蓋章,交區環保局備案。

五、申報登記制度

1. 公司接收、庫存,以及危廢利用過程產生的次生危險廢物種類、性質、數量、轉移(或綜合利用)去向、危險廢物的貯存場所,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內容和程序,如實進行申報登記。

2. 每年年底根據公司實際情況統計整年接收量,如實填寫年度固廢申報登記表並交至區環保局。

六、分類管理制度

1.收集、貯存、轉移危險廢物時,嚴格按照危險廢物特性結合 《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xx版)對危險廢物進行識別並分類,防止混合收集、貯存、運輸、轉移性質不相容而未經安全性處置的危險廢物。

2.貯存危險廢物時嚴格按照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的防護措施,禁止將危險廢物混入非危險廢物中貯存。

廢物管理制度2

1目的

規範固體廢物的控制,減少固體廢物的產生和對環境造成的污染。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項目在生活、生產以及施工過程中所產生的固體廢物的管理控制。

3職責

3.1生產部負責生產區域各危險固體廢物的分類、收集與處理,遵循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處理的原則。

3.2安環中心負責對公司危險固體廢物的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對生產的危險廢物集中指定處置場所進行統一規劃,並負責監督組織實施;同時做好危險廢物污染防治的有關管理工作,按所產生的危險廢物的種類、數量、去向及處置方式做好記錄;此外需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誌。

3.3辦公室負責危險固體廢物的外聯工作。

4管理規定

4.1固體廢物分類

4.1.1危險固體廢物: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鑑別標準和鑑別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固體廢物,在生產中產生的危險固體廢物,主要有氯油(HW41)、混凝沉澱污泥(HW45)、廢活性炭(HW45)、冷凝廢液(HW45)和廢包裝物(HW49)。

4.1.2不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體廢物:指在工程施工、生活中產生的不可回收的固體廢物,主要有建築垃圾和生活垃圾等。

4.1.3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體廢物:指在生產、辦公活動中產生的可回收的固體廢物,主要有設備維修產生的金屬零件、廢紙箱、廢木箱、玻璃瓶罐、廢塑料、廢紙等。

4.2固體廢物的收集和存放

一般固體廢物堆場採用圍牆棚式結構,危險廢物堆場採用房屋建築結構。危險廢物堆場的大門必須保持經常性關閉上鎖狀態,鑰匙由班組、安環中心及生產部各執一把。

4.2.1工業固體廢物必須集中存放統一處置,嚴禁擅自傾倒、堆放、丟棄和遺撒工業固廢的行爲。

1)一般工業垃圾(指不與化學物料直接接觸的垃圾)如保溫、一般包裝物、建築垃圾等一律按規定及時移至存放在一般固體廢物堆場內。

2)阻聚劑的包裝內塑料袋爲危險廢物,班組用完一袋必須及時移至並存放在危險廢物堆場內。阻聚劑的外包裝物(包括桶裝和紙箱裝)在用磬後必須及時揭下商標等標識物,同時移至危險廢物堆場內集中堆放,條件成熟後交由生產企業回收處理。

3)尾氣吸附用的活性炭從系統清出後要及時包裝並移至危險廢物堆場內存放。

4)從裝置系統內清理出來的自聚物、物料包裝廢棄物、淤泥殘渣等必須及時包裝並存放到危險廢物堆場內。

5)成品乾燥劑使用清理出來後必須及時包裝並移至危險廢物堆場內存放。

6)檢修維保時產生的廢機油必須及時收集並盛裝到專門的廢油桶內,嚴禁現場排放。檢修維保時擦拭有機物料和機油用的抹布必須及時收集並及時存放到危險廢物堆場內。

7)分析室所用的試劑空瓶必須及時收集並統一集中存放,嚴禁亂丟亂放。(注:對於如淤泥等內含液體水分的廢物可靜置晾乾後在移至堆場內存放。)

4.2.2生活垃圾按規定放置在現場的垃圾桶內,不得隨意丟放。

4.3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誌

危險廢物標識是用於向人們提供危險廢物產生、轉移、貯存和處置利用過程中可能造成危害的符號,具有提醒警示功能。對危險廢物的容器和包裝物以及收集、貯存、運輸、處置危險廢物的設施、場所,必須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誌。

4.4固體廢物的處理與處置

4.4.1一般固體廢物的處理

一般固體廢物的處理應優先考慮資源的再利用,減少對環境的污染。可回收的廢物由各單位安排人員整理,再轉賣給物資回收部門;不可回收的廢物與生活垃圾等,由環衛部門統一運送到垃圾場處理。

4.4.2危險固體廢物的委託處理

a)在生產、辦公和生活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物,可回收利用和一般固體廢物可由各單位自行委託當地環衛部門處置,危險固體廢物由辦公室委託專業的單位統一進行處置。

b)辦公室和各單位應要求固體廢物處理單位提供營業許可證明、當地環保部門頒發的許可證等有效證件。

c)辦公室和各單位應與被委託單位簽訂委託處理固體廢物協議,明確雙方職責和在運輸、利用及處置過程中的要求和注意事項

4.4.3固體廢物的處理記錄,固體廢物的處理情況應記錄在《固體廢物處理記錄》中。

4.4.4安環中心應每季度檢查一次固體廢物的存放和處置情況,並記錄檢查結果。

5相關文件

5.1《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6記錄

6.1《固體廢物處理記錄》

廢物管理制度3

按照國家危險廢物目錄的規定,我公司生產系統各環節在檢修和使用過程中更換下來的各類廢機油屬危險廢物(規屬目錄中的廢礦物油)。爲了加強廢機油的回收利用的管理,特制訂如下管理制度:

1、公司安環部對公司範圍內產生的危險廢物作統一監督管理。

2、公司建立符合相關要求的廢機油貯存庫,按要求標註危險廢物標識。

3、回收的廢機油如需外銷,由公司銷售部統一售予有資質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的接受單位及時轉移。

4、各廠在檢修、使用等過程中產生和到期或變質而更換下來的廢機油要全部分類回收,報公司倉庫辦理相關入庫手續,本廠如需利用廢機油再到倉庫辦理相關出庫手續(數量按噸計)。

5、公司倉庫要分類建立廢機油回收臺帳,註明入出庫的廠名、日期、油的類別、數量。

6、本廠回收的廢機油如不夠本廠使用,倉庫可做相應的調配,辦理相關手續。

7、各廠臨時存放廢機油的地點必須保證遠離火源、電器及要害崗位,存放地不得影響交通和行人,地面硬化不得有泄漏的油污,保持乾淨整潔,盛放廢機油的容器要有蓋並蓋好,雨水及雜物不能進入容器內。

8、廢機油包括各類廢汽輪機油、廢潤滑油、廢液壓油及各類廢油脂等。

廢物管理制度4

一、醫療廢物的分類

1、醫療廢物,是指醫療衛生機構在醫療、預防、保健以及其他相關活動中產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間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廢物。

2、醫療廢物分爲: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化學性廢物。

二、醫療廢物包裝要求

損傷性醫療廢物放入利器盒,其他類別醫療廢物放入黃色包裝袋;傳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產生的醫療廢物使用雙層包裝袋,並及時密封;在盛裝醫療廢物前,應當對醫療廢物的包裝袋或容器進行認真檢查,確保無破損、滲漏。

三、醫療廢物收集要求

1、放入包裝袋或容器內的醫療廢物不得取出。

2、盛裝的醫療廢物達到包裝物或容器的3/4時,應當使用有效的封閉方式使包裝物或容器的封口緊實、嚴密。

3、包裝物或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廢物污染時,應當對被污染處進行消毒處理或增加一層包裝。

4、批量的含汞的體溫計、血壓計等醫療器具報廢時應當交由專門機構處置。

5、醫療廢物中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和菌種、毒種保存液等高危險廢物,應當首先在產生地點進行壓力蒸汽滅菌或化學消毒處理,然後按感染性廢物收集處理,並設立專門登記本、有專人負責。

6、盛裝醫療廢物的每個包裝物、容器外表面應當有警示標識和中文標識,中文標識的內容應包括醫療廢物產生單位、生產日期、類別及需要的特別說明等。

7、五類醫療廢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藥物性廢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廢物,但應當在標籤上註明。

8、暫時貯存病理性廢物,應當具備低溫貯存或者防腐條件。

9、醫院污物的分類收集:黑色袋裝生活垃圾,黃色袋裝醫療廢物,紅色袋裝放射垃圾。

四、醫療廢物登記要求

1、科室必須建立醫療廢物交接登記制度,與廢物處置工作人員進行交接登記,登記內容包括醫療廢物的種類、重量或數量、交接時間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登記資料至少保存3年。

2、科室廢物處置工作人員與醫院醫療廢物暫存點進行交接登記,登記內容包括醫療廢物的種類、重量或數量、交接時間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登記資料至少保存3年。

3、醫療廢物暫存點建立醫療廢物登記制度,登記內容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數量、交接時間、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登記資料至少保存3年。

五、醫療廢物轉運要求

1、運送人員每天從醫療廢物產生地點將分類包裝的醫療廢物按照規定的時間和路線運送至醫療廢物暫存處。

2、運送人員在運送醫療廢物時,應當檢查包裝物或者容器的標識、標籤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將不符合要求的醫療廢物運送至醫院垃圾暫存處。

3、運送人員在運送醫療廢物時,使用垃圾收集箱以防止造成包裝物或者容器破損和醫療廢物的流失、泄漏和擴散,並防止醫療廢物直接接觸身體。

4、運送醫療廢物應當使用防滲漏、防遺撒、無銳利邊角、易於裝卸和清潔的專用運送工具。每日運送工作結束後,應當對運送工具進行清潔和消毒。

5、醫療廢物暫存處管理要求

(1)建立醫療廢物暫時貯存設施、設備,醫療廢物暫時貯存的時間不得超過2日。

(2)暫時貯存病理性廢物,應當具備低溫貯存或者防腐條件。

(3)醫療廢物暫存處將醫療廢物交由取得市環保局許可的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康衛公司)處置,依照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填寫和保存轉移聯單。

六、醫療廢物暫時貯存設施、設備應當達到以下要求:

遠離醫療區、食品加工區、人員活動區和生活垃圾存放場所,方便醫療廢物運送人員及運送工具、車輛的出入;有嚴密的封閉措施,設專(兼)職人員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員接觸醫療廢物;有防鼠、防蚊蠅、防蟑螂的安全措施;防止滲漏和雨水沖刷;易於清潔和消毒;避免陽光直射;設有明顯的醫療廢物警示標識和“禁止吸菸、飲食”的警示標識。

七、個人防護要求

1、運送醫療廢物的工作人員在收集、處理醫療廢物時要求穿隔離衣、戴帽子、口罩,穿長袖手套,穿膠鞋。

2、保潔公司對公司所屬員工進行健康檢查,並對有關人員進行免疫接種。

八、人員培訓

1、醫院感染管理科及病區必須對新進保潔人員進行相關知識培訓。

2、醫療廢物相關工作人員和管理人員應當達到以下要求:

(1)掌握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規範性文件的規定,熟悉本機構制定的醫療廢物管理的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項工作要求;

(2)掌握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的正確方法和操作程序;

(3)掌握醫療廢物分類中的安全知識、專業技術、職業衛生安全防護等知識;

(4)在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及處置過程中預防被醫療廢物刺傷、擦傷等傷害的措施及發生後的處理措施;

(5)掌握髮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情況時的緊急處理措施。

九、其他注意事項

1、禁止醫療衛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保潔人員轉讓、買賣醫療廢物。

2、禁止在非收集、非暫時貯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禁止將醫療廢物混入其它廢物和生活垃圾。

3、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生被醫療廢物刺傷、擦傷等傷害時,應當採取相應的處理措施,並及時向所在科室、保潔公司、防保科報告。

廢物管理制度5

一、嚴格執行《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和《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的醫療廢物管理制度及相關的法律、法規。掌握髮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情況時的緊急處理措施, 瞭解醫療廢物處理工作流程。

二、按《醫療廢物分類目錄》對醫療廢物進行分類, 各類醫療廢物不能混合收集, 不得超過包裝袋容量的3/4滿, 並註明產生單位、產生日期、類別, 做好交接登記工作。放入包裝物或容器內的醫療廢物不得取出。每日對盛裝容器進行清洗、消毒。

三、廢棄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藥品及其相關的廢物的管理, 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標準執行。

四、化學性廢物中批量的廢化學試劑、廢消毒劑應當交由藥檢局處理。

五、批量的含有汞的體溫計、血壓計等醫療器具報廢時, 應交設備科送泉州市技術監督局統一處理。

六、醫療廢物中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和菌種、毒種保存液等高危險廢物, 應當先在產生地點進行壓力蒸汽滅菌或化學消毒處理後按感染性廢物收集處理。

七、傳染病病人產生的醫療廢物應當使用雙層包裝物, 並及時密封。

八、嚴禁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 禁止在非收集、非暫時貯存地點堆放醫療廢物。

廢物管理制度6

一、根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和《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制定制度。

1、加強醫療廢物的安全管理重要性認識,防止疾病的傳播,保護環境,保障人體健康。

2、明確各部門職責,嚴格按回收流程執行。

3、醫療垃圾應存放於黃色防滲、防銳器穿透的盛裝容器內。

4、暫存地要有明顯的警示標識,防滲、防鼠、防蚊、防蠅、防蟑螂、防盜以及防止小孩接觸等安全措施。

5、運輸時要做到容器完整,防止流失、泄漏和擴散,防止醫療垃圾直接接觸身體。

6、每天運送結束後,應當對運送工具進行清潔和消毒。

7、暫存時間不得超過3天。

8、禁止醫療垃圾轉讓、買賣、郵寄。

二、醫療廢物收集、儲存、移交工作制度

1、醫用廢棄物由臨牀各科室產生,臨牀科室按廢棄物分類分別存放在所規定的所有醫用廢棄物標誌的塑料袋內,按標準處理後存放。

2、醫用廢棄物收集時間爲每日按時由各科固定的職工收集,並移交至醫院固定收集點,收集點工作人員按分類,存放在貼有標誌的存放點內存放。

3、收集人按雙人交接做好籤字移交。

4、收集點工作人員,按時與醫療廢棄物處理人員做好醫用廢物的及時外送移交工作並做好數量登記等工作。

5、每月底將月度報表交醫院感染管理科保存,以備檢查。

6、收集點工作人員做好地面、送貨車等工具的消毒常規工作,按上級規定消毒藥物及濃度進行消毒。

7、存放點貼有明顯標誌,非工作人員不準入內。

8、工作人員規範上崗,穿好工作服,戴好口罩、手套及帽子。

9、醫用廢棄物不得私自出售和轉賣,如違反規定將追究法律責任。

三、醫療廢物職業安全防護制度

1、醫療廢物相關工作人員和管理人員應當達到以下要求:

(1)掌握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規範性文件的規定,熟悉本機構制定的醫療廢物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項工作要求。

(2)掌握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的正確方法和操作程序以及處置 過程中預防醫療廢物刺傷等傷害的措施及發生後的處理措施。

(3)掌握醫療廢物分類中的安全知識、專業技術、職業安全防護知識。

(4)掌握髮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情況時的緊急處理措施。

2、爲有關人員配備必須的防護用品,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必要時對有關人員進行免疫接種,防止受到健康損害。

3、在工作中發現被醫療廢物刺傷、擦傷等傷害時,應當採取相應的措施,並及時報告。

四、醫療廢物暫存處管理制度

1、認真執行《醫療廢物管理》條例。

2、暫存處有醒目的醫療廢物警示標誌和“禁止吸菸、飲食”的警示標識。

3、有專職或兼職人員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員接觸醫療廢物。

4、根據醫療廢物的類別,醫療廢物應分別存放在容具內,不得混裝,存放設施工具上應有明確的標示。

5、暫存處封閉設施完善,無鼠、蚊蠅、蟑螂。工作人員隨時關好大門,防止無關人員進出。

6、對各科室交來的醫療廢物應進行分類稱量並登記。交接雙方簽字。

7、醫療廢物轉交出去後,及時對暫存點、存放設施進行清潔消毒,並作好登記。

8、定期檢查暫存處醫療廢物存放容具,對破損的應及時更換。

9、醫療廢物集中上交醫療廢物處理人員時,要嚴格交接手續,在轉送登記本簽字,並對登記本保存三年備查。

10、暫存處工作人員要作好自我防護措施,防止被醫療廢物刺傷、擦傷,一旦發生,應立即處理,並及時報告相關部門。

11、嚴防醫療廢物流失、泄漏,一旦發生,應按照應急方案進行處理。

五、醫療廢物管理培訓制度

1、培訓目的:

通過培訓提高全體醫護員工對醫療廢物管理工作的認識,加強環保意識和自身防護意識,從而有效地預防和控制醫療廢物對人體健康和環境所產生的危害,進一步保障人類健康。

2、培訓對象:

1.醫療廢物管理的專(兼)職人員;

2.全院各科室醫、護、藥、技、工勤等全體人員;

3.新上崗職工、進修醫生及護士、實習醫生及護士等。

3、主要培訓內容:

1.醫療廢物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國家相關法規及醫療廢物管理規定;

3.醫療廢物管理專(兼)職人員職責與責任;

4.醫療廢物分類收集方法和工作要求;

5.醫療廢物內部運收工作程序;

6.醫療廢物轉交手續及登記制度;

7.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過程中工作人員職業衛生安全自身防護措施;

8.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稅、擴散時報告處理制度及意外事故緊急處理措施。

4、培訓方式:

1、下發有關國家法規及醫療廢物管理規定和本院醫療廢物管理實施辦法和相關制度,供全院醫護員工自學或部門負責人組織學習。

2.分期、分批、分層次、分別採用多種形式對各級各類人員進行強化培訓與考覈。

3.結合實際工作對有關人員進行醫療廢物管理工作程序邏輯和操作方法的指導和演示。

六、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露、擴散和意外事故的逐級上報制度

1、一旦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時,其工作人員特別是負責醫療廢物收集、運送、暫時貯存的工作人員有責任和義務立即向感染管理科報告,感染管理科在 48 小時內向市衛生局、環保局、醫院應急事故小組報告。調查處理結束後,必須將調查處理結果向市衛生局、環保局、醫院應急事故小組書面報告,報告內容包括:

(1) 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及其簡要經過;

(2) 泄露、散落醫療廢物的類別和數量、受污染的原因及醫療廢物產生的科室:

(3) 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已造成的危害和潛在影響;

(4)已採取的應急處理措施和處理結果。

2、發生醫療廢物導致傳染病傳播或者有證據證明傳染病傳播的事故有可能發生時,應當按照《傳染病防治法》及有關規定報告,並採取相應措施。

3、當發生因醫療廢物管理不當導致人員傷亡或健康損害,需要對致病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的重大事故時應當在2小時內向市政府、衛生局報告,並採取相應緊急處理措施。

4、工作人員在工作中被醫療廢物污染或損傷時,在採取緊急處理措施的同時立即向醫院感染管理科報告。

七、醫療廢物分類目

感染性廢物

病理性廢物

損傷性廢物

藥物性廢物

化學性廢物

廢物管理制度7

1 目的

爲加強危險廢物管理,保護生態環境,保障人體健康,維護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2 範圍

2.1 本辦法所稱的危險廢物是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以及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鑑別標準和鑑別方法認定的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蝕性、化學反應性、傳染性的固態、半固態和液態廢物。

2.2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危險廢物的產生、收集、貯存、運送、轉移、處置以及其他經營活動和監督管理活動。

3 危廢管理

3.1 公司安環部對本公司的危險廢物環境污染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3.2 危險廢物實行分類管理,集中處置的原則,實現危險廢物的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

3.3 公司應當將危險廢物的污染防治工作納入公司發展計劃,組織建設符合環保要求的處置場所和專用設施。

3.4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擅自轉移、處置危險廢物和污染環境的行爲投訴和舉報。環保部門應當對舉報有功人員予以獎勵。

3.5 公司環保管理部門應對危險廢物的相關情況及時應向市環保局已申報登記。

3.6 登記事項發生變化的,應當在變化前15日內向原登記部門重新申報登記。

3.7 公司安環部門應做好每年一次的危險廢物處置設施的運行維護工作。

3.8 禁止將危險廢物和其它廢物混合收集、貯存。已經混合的,應當全部按照危險廢物處置。

3.9 禁止向未經許可的區域內傾倒、堆放、填埋和排放危險廢物。

3.10 公司不得將危險廢物提供或者委託給無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收集、貯存、運送和處置。

3.11 產廢單位在轉移危險廢物前,須向環保部門報送危險廢物轉移計劃,填寫並領取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在轉移前3日內報告移出地環保部門,同時將到達時間報告移入地環保部門。

3.12 危險廢物接受場所的邊界應當用牆體或者其它安全遮蔽物封閉,並在進出口設置明顯的危險廢物標誌。

3.13 產廢單位、處置單位應當採取有效的職業防護措施,並制定發生事故時的應急方案。

3.14 從事危險廢物的收集、貯存、經營、運送、接收和處置的工作人員和管理人員,應當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3.15 從事危險廢物的收集、貯存、經營、運送、接收和處置的工作人員和管理人員,應當接受相關法律、專業技術、安全防護以及緊急處理等知識的培訓。

3.16危險廢物焚燒處理的,其排放的煙氣應當達到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

3.17 危險廢物在收集、運送、貯存、利用和處置過程中發生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發性污染事故時,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立即採取防止或者減輕污染危害的措施,及時向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居民通報情況,同時向事故發生地環保部門報告。

3.18 危險廢物污染防治設施、設備和場所應當保證其正常運行和使用,不得擅自關閉、拆除或者停用;確有必要關閉、拆除或者停用的,必須在實施關閉、拆除或者停用前20日內報所在地環保部門批准。環保部門自接到書面申請之日起15日內應當作出決定。

4 危險廢物運輸管理

4.1 運送危險廢物應配專用車輛,沒有專運車輛的應當在危險廢物集中處置場所內及時進行消毒和清潔。

4.2 污水站應與運輸單位或個人簽訂防止車輛運輸泄漏、遺撒協議書,對運輸單位和運輸車輛進行督促檢查。

4.3 設專人負責運輸車輛的管理,制定責任制度並組織實施,嚴禁使用不符合條件的車輛運輸。

4.4 運輸車輛不得超量裝載。裝載工程土石方最高點不得超過槽幫上緣50公分,兩側邊緣低於槽幫10-20公分,其它散體物不得超過槽。

廢物管理制度8

1、醫用垃圾暫存站應遠離醫療區、人員活動區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場所,應防滲漏、防鼠、防蚊蠅、防蟑螂、防盜、防無關人員進入,以及有預防兒童接觸等安全措施。

2、按照《關於危險廢物貯存場所建設達標及設置警示標誌的通知》的要求,設置危險廢物警示標識。

3、醫療廢物暫存站由保潔員負責管理。貯存設施和設備應定期消毒。

4、醫用垃圾暫存站只能用於存放醫療廢物,不得混放其他物品。所貯存的醫療廢物應放入帶蓋的塑料容器中。

5、盛裝醫療廢物的容器應完好無損,發現破裂、開裂,應及時更換、修復。

6、醫療廢物暫存站內應備用應急設備和工具,包括個人安全防護裝備、消防滅火設備、泄露物清理工具、消毒劑、備用容器等。

7、醫療廢物暫存站停用或轉作他用時,應採取措施消除污染。

8、保潔員對各科室集中收集的醫療廢物要按照規定進行稱重、登記,做好有關的交接記錄。

9、醫療廢物暫存站,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制止個人轉讓、買賣醫療廢物。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時,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廢物管理制度9

一、醫院成立醫療廢物管理小組,負責貫徹執行《醫療廢物管理條例》。設專職工作人員負責醫療廢物的日常管理。

二、按《醫療廢物管理條例》規定,醫院產生的廢物分生活垃圾和醫療廢物兩類,醫療廢物分爲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化學性廢物、損傷性廢物和放射性廢物。

三、嚴格對醫療廢物進行管理分類,生活垃圾用黑色垃圾袋包裝,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化學性廢物用黃色垃圾袋包裝,損傷性廢物用利器盒包裝,放射性廢物用紅色垃圾袋包裝,同時設有警示標識和記錄標籤。

四、隔離的傳染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人產生的醫療廢物使用雙層包裝袋,並及時密封。如包裝物或容器的外面被感染性廢物污染時,應當進行消毒處理或增加一層包裝。

五、各科室按要求分類收集醫療廢物,按規定的`線路和時間運送醫療廢物。運送的醫療廢物必須密封包紮,確保無破損、滲漏。各科室產生的醫療廢物,均統一運送醫療垃圾中轉站集中存放,並進行交接登記。

六、醫院設立垃圾中轉站,中轉站爲密封式,具有防鼠、防蠅、防盜功能,設專人負責。所有垃圾日產日清,醫療廢物交具環保資質的垃圾焚化廠作無害化處理。設有醫療廢物交接登記聯單和記錄。

七、任何人都不得轉讓,買賣醫療廢物。

八、醫院對新上崗工作人員進行醫療廢物管理的崗前培訓,定期對在職工作人員進行醫療廢物管理知識進行培訓。

廢物管理制度10

一、認真執行《醫療廢物管理》條例。

二、暫存處有醒目的醫療廢物警示標誌和“禁止吸菸、飲食”的警示標識。

三、有專職或兼職人員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員接觸醫療廢物。

四、根據醫療廢物的類別,醫療廢物應分別存放在容具內,不得混裝,存放設施工具上應有明確的標示。

五、暫存處封閉設施完善,無鼠、蚊蠅、蟑螂。工作人員隨時關好大門,防止無關人員進出。

六、對各科室交來的醫療廢物應進行分類稱量並登記。交接雙方簽字。

七、醫療廢物轉交出去後,及時對暫存點、存放設施進行清潔消毒,並作好登記。

八、定期檢查暫存處醫療廢物存放容具,對破損的應及時更換。

九、醫療廢物集中上交醫療廢物處理中心時,要嚴格交接手續,在轉送聯上簽字,並對留存聯保存三年備查。

十、暫存處工作人員要作好自我防護措施,防止被醫療廢物刺傷、擦傷,一旦發生,應立即處理,並及時報告相關部門。

十一、嚴防醫療廢物流失、泄漏,一旦發生,應按照應急方案進行處理。

廢物管理制度11

嚴格醫療廢物的分類、收集、運送、暫存流程,做到依法管理,有效控制醫院感染,保證醫療安全和患者的健康。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管理規定。

1.醫療廢物暫存站工作人員每天按規定時間將本科室醫療廢物(感染性、損傷性)進行密封運送,嚴禁泄漏、擴散。

2.在收集運送醫療廢物前必須做好個人防護工作,穿工作服,帶工作帽、口罩、防水圍裙、袖套、乳膠手套、膠鞋,各種防護用品定期清潔消毒(100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30分鐘)。

3.醫療廢物暫存站的醫療廢物轉移到市環保局指定醫療廢物集中處置中心,應嚴格執行醫療廢物轉移交接制度,交接時認真填寫危險廢物轉移四聯單。資料保存時間3年。如有以下情形時,應該做相應的處罰:

1、醫療垃圾收集人員應經常性的對醫療垃圾進行巡視,發現混有生活垃圾應及時清理,未及時清理的。每發現一次,扣罰10元。

2、醫療垃圾收集人員應經常性的對生活垃圾進行巡視,發現混有醫療垃圾應及時清理,未及時清理的。每發現一次,扣罰10元。

3、走廊,樓梯、病房內發現醫用棉棒、輸液袋、引流袋針頭等醫療垃圾。應及時清理。未及時清理的。每發現一次,扣罰10元。

4、在運送醫療垃圾時,出現泄漏、破損等情況的。未及時清理。每發現一次,扣罰10元。

5、醫療垃圾袋未貼標示或有缺項的。每發現一次,扣罰10元。1

6、運送人員未按照確定的時間、路線轉運到指定貯存地點,擅自改變運送線路。每發現一次,扣罰10元。

7、運送醫療垃圾未使用專用包裝物、封口未緊實、嚴密。每發現一次,扣罰10元。

8、抽查醫療垃圾袋,發現有混裝的,每發現一次。按標示對相關責任人扣罰10元。

9、運送醫療垃圾未進行登記,未有送交人簽名,接收人簽名的,每發現一次,扣罰10元。10、運送的所有醫療廢物如使用後的輸液瓶(袋)、輸液器等,未收集、運送到醫療垃圾暫存站,私自賣掉的,每發現一次,扣罰500元。

廢物管理制度12

爲貫徹落實《傳染病防治法》 《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1、醫療廢物暫時貯存處應設有明顯的醫療廢物警示標識和“禁止吸菸、飲食”的警示標識。

2、要有嚴格的封閉措施,設專人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員接觸醫療廢物。

3、認真執行各項安全措施,做到防鼠、防蚊蠅、防止滲漏和雨水沖刷。

4、禁止將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禁止轉讓和買賣醫療廢物。

5、醫療廢物分類管理、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化學性廢物不能混合收集。

6、專職人員必須按制定時間、路線,並使用專用密閉運輸工具,收集、運輸醫療廢物。

7、從各醫療廢物產生點收集回的醫療廢物要分類放置於符合《醫療廢物專用包裝、容器標準和警示標識的規定》的包裝物或容器內。

8、認真執行登記制度,收集醫療廢物及時登記,登記內容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數量、交接時間、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並保存登記資料至少三年。

9、收集的醫療廢物不能外流、泄漏、擴散,只能交給指定的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進行焚燒處理。

10、將醫療廢物交醫療廢物集中處置時,依照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填寫和保存轉移聯單。

11、每次收集完畢,在暫存點及時對運送工具進行清潔和消毒,先用1000-20xxmg/l含氯消毒液刷洗,再用清水沖洗乾淨。

12、當醫療廢物轉交出去後,及時對貯存點、設施進行消毒和清潔處理,先用高壓水沖洗,再用1000-20xxmg/l含氯消毒液噴灑或擦拭。

13、專職人員在收集或運送醫療廢物時,要穿防護服、戴口罩、帽子、一次性手套、穿膠鞋。接觸醫療廢物後,脫去手套要按照六步洗手法認真的洗淨雙手。

14、在工作中要防止被銳器刺傷,一旦發生刺傷要及時向醫院感染管理科報告,並採取應急處理措施。

15、一旦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時,即可向醫療廢物管理辦公室及醫院感染管理科報告。

16、因管理失誤,發生醫療廢物丟失、泄漏、擴散,要承擔相應責任,並根據情況給予罰款處理。

17、醫療垃圾、生活垃圾、日產日清,分別運送。醫療垃圾暫時貯存不能超過48小時。

廢物管理制度13

一、 在醫院感染科指導下,有專人負責醫院醫療廢棄物的管理,各科室醫療廢物有專人處理,污物處理人員(衛生員)應接受一定的專業知識培訓。不得讓病人或家屬自 行處理各種污物。對醫療廢物的收集、運送、貯存、處置等工作實施由院感科、總務科、護理部,進行統一監督管理。

二、 醫療廢物應分類收集,生活垃圾和醫療廢物要嚴格分開,不能混放;醫療廢物用專用包裝袋(黃色、防滲漏)盛裝,紮緊袋口,雙層封閉處理,並粘貼明顯的警示標識。

三、 不得露天存放醫療廢物,醫療廢物暫貯存的時間不得超過2天,做好醫療廢物的登記工作,登記內容應當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數量,交接時間、處置方法,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登記資料至少保存3年,禁止個人轉讓、買賣醫療廢物。

四、 各科室不得直接向垃圾道內傾倒污物,保證污物入袋(治療室、手術室、病房、診療室、換藥室、化驗室、輸血庫、病理科、供應室等),送至指定地點,由環保、城管部門統一收集、集中焚燒。

五、 患者的生活垃圾每天由衛生員清理,集中盛放於專用污袋(黑色)送垃圾站集中處理。

六、 有機廢棄物收集容器,必須密封有蓋,防滲漏、防蠅、防鼠,便於搬運及消毒。

七、 一次性使用的注射器、輸液器、針頭等,各科室使用後用1000mg/L含氯消毒劑浸泡60分鐘後,由供應室按數回收、毀形後按要求統一進行無害化處理,絕不可自行處理和隨意扔掉,防止造成社會污染。

八、 傳染病人使用的注射器、輸液器、針頭等用20xxmg/L含氯消毒劑浸泡60分鐘後,用雙層黃色污袋雙扎口,密閉運送醫院指定地點,由醫院統一收集,送焚燒。

九、 一次性使用的帽子、口罩、尿布、檢查墊、屍體單及紗布等,各科室使用後應裝 入專用污袋,由衛生員回收後,送醫院指定地點焚燒處理。

十、 一次性使用的試管、培養皿、採血針等,各實驗室、生化科、細菌科、輸血科、檢驗科等使用後,用20xxmg/L含氯消毒液浸泡60分鐘後,用雙層專用污袋,送醫院指定地點,統一毀形、焚燒處理。

十一、 不可燃廢棄物如玻璃、搪瓷製品經嚴密消毒後,指派專人集中,由醫院統一毀形處理。

十二、 患者的排泄物、嘔吐物、膿性分泌物、血、痰等,有較強傳染性的引流物用 專門容器,用20xxmg/L含氯消毒劑或石灰(乾粉)攪拌,浸泡2小時後倒入廁所。

十三、 手術切除的人體殘肢或臟器、病理標本、動物實驗標本及其它各種需處理的 可燃性醫療污物均應用雙層黃色污袋密閉運送醫院指定地點,焚燒處理。

十四、 放射性廢棄物的處理,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規,絕對禁止造成放射性污染。

十五、 凡違反規定,造成醫院廢棄物擴散、污染環境或由醫院廢棄物處理不當,造 成醫院內交叉感染或流入社會,造成不良影響或形成不良後果者,追究責任人和所在科室領導的責任。採取一票否決制,直接與科室質控掛鉤。

十六、 醫療廢物處置流程:科室收集→保潔員運送→垃圾暫存處專人管理:負責交 接、登記、簽收。

廢物管理制度14

一、醫療廢棄物必須與生活垃圾分類管理。

二、按《醫療廢物管理條例》規定要求建立醫療廢棄物專用的密封貯存室,標明標誌並加鎖,防止醫療廢棄物的流失,泄漏和擴散。

三、由門診指定專人對輸液管和注射器類(經過消毒、毀形)、玻璃器皿類、組織血液樣本、試管或其它類進行分類,分別用易燃無毒的軟包裝袋密封裝好,並貼上分類標識卡。

四、分類包裝好的醫療廢棄物由清潔工人送至存放醫療廢棄物的貯存室的專用密封桶中。

五、定期由後勤人員將醫療廢物送至縣衛生局指定地點,針頭等類物品定期焚燒處理。並如實填寫收運交接時間、種類、數量的醫療廢棄物轉移聯單和經辦人簽名。

六、醫療廢棄物貯存室每天由清潔工人清洗,並用2500mg/L的含氯消毒劑噴灑消毒。

七、對有關接觸處理醫療廢棄物的人員定期進行知識培訓。

廢物管理制度15

1.目的

規範實驗廢棄物的管理,維護正常的檢驗工作秩序,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避免或減少實驗室內感染或潛在感染性生物因子對實驗室工作人員、環境和公衆造成危害。

2.適用範圍

適用於生物安全實驗室產生的實驗廢棄物的管理和處置。

3.定義

3.1醫療廢物

指醫院實驗室在進行相關的實驗活動中產生的具有直接或間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廢物。醫療廢物包含實驗廢棄物。

3.2實驗廢棄物

指醫院生物實驗室在實驗活動或實驗活動有關的動中產生的具有直接或間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廢棄物。實驗廢棄物屬於醫療廢棄物。

4 職責

4.1總務科負責中心實驗廢棄物的管理。

4.2實驗室生物安全員負責組織檢查本科室實驗廢棄物消毒、處理工作。

4.3實驗工勤人員負責實驗內實驗廢棄物的消毒、處理工作。

4.4醫院廢物回收中心工勤人員負責責任範圍內實驗廢棄物的收集、運送、消毒、貯存,並負責貯存設施、設備和運輸工具的維護、消毒及處理。

4.5實驗室生物安管理小組負責實驗廢棄物處置工作的監督檢查。

5.管理規定

5.1實驗廢棄物處理應遵循《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醫療廢物分類目標》、《醫療廢物管理條件》、《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醫療廢物分類目錄》、《醫療廢物專用包裝物、容器標準和警示標識規定》等相關法規要求,按照“無害化、減量化、資源化”原則進行妥善處理。

5.2醫院廢物回收中心負責中心實驗廢棄物管理,科室負責任範圍內的實驗廢棄物管理,科室負責人爲第一責任人,切實履行職責,防止因實驗廢棄物導致傳染病傳播和環境污染事故。

5.3應當及時收集本單位產生的實驗廢棄物,並按照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化學性廢物類別分別放置於防滲專用包裝容器(袋)或者防銳器穿透密閉容器(可以是廣口塑料瓶或耐重硬紙盒等)內。

5.4感染性、病理性、損傷性實驗廢棄物放入包裝容器後不得取出。

5.5嚴禁使用破損的包裝容器,嚴禁包裝容器超量盛裝,達到容器的3/4時,應當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

5.6操作、搬動或送過程中發現容器有破損、滲漏等情況,應立即採取重新封裝等措施並作相應消毒處理。包裝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廢物污染時,應當進行消毒處理或者增加一層包裝。

5.7實驗廢棄物的容器外表面應有生物危險警示標誌和中文標籤,標籤內容包括:實驗廢棄物產生機構名稱、產生日期、類別及需要的物別說明等。

5.8 潔淨的破損手套、口罩、帽子、隔離衣、廢物包裝容器等,不得作爲普通生活垃圾遺棄,應與實驗廢棄物一同處置。

5.9嚴禁將實驗廢棄物與生活垃圾混放。

5.10實驗廢棄物中含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和菌種、毒種保存液等高危險廢棄物,應先進行壓力蒸汽滅菌或者化學消毒劑處理後,再按照感染性廢物收集處理。

5.11應使用防滲漏、防遺撒的專用運送工具,按照中心實驗廢棄物運送時間、路線,將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至暫時貯存地點。運送工具使用後應當在中心內指定的地點及時消毒清潔,指定專人負責。

5.12嚴禁在貯存設施以外堆放實驗廢棄物;不得露天存放實驗廢棄物。

5.13設專人管理實驗廢棄物暫存設施和設備,配備適宜的防護用品和器材,並定期的消毒。對接收的實驗廢棄物進行覈查、登記並做好有關的交接記錄。

5.14實驗廢棄物暫時貯存時間不宜超過2天,冷凍貯存時間不宜超過7天。

5.15從事實驗廢棄物收集、運送、貯存、管理等工作人員應當接受相關法律知識、安全防護以及緊急處理等知識的培訓,持證上崗。

5.16從事實驗廢棄物運送、貯存工作人員,必須做好必要的防護;並進行必要的體檢和免疫接種。

5.17在進行實驗廢棄物收集、運送、貯存時使用的個體防護用品如手套、口罩等不得隨意丟棄,應作爲實驗廢棄物處置。

5.18發生污染事故時,應及時報告,並及時採取消除污染和影響的措施。

5.19高致病性或疑似高致病性實驗廢棄物在運送至暫時貯存地點之前,必須在實驗室內進行壓力蒸氣滅菌,並放置化學指示條監測滅菌效果。

6.處理要求

6.1處理原則

6. 1.1科室應指定人員定時負責危險性廢棄物收集、運送工作。有特殊需求應及時報辦公室,安排適宜的收集頻率和實踐,提供必要設備、特定容器和標識方式等。

6.1.2實驗室內和實驗臺上必須設置收集實驗廢棄物的容器,建議使用塑料容器。

6.1.3清除污染的首選方法爲壓力蒸汽滅菌。需要進行壓力蒸汽滅菌的實驗廢棄物,應放置在無滲漏、耐壓力蒸汽並能夠被蒸汽穿透的包裝容器中。滅菌處理後,用專門運輸工具運送至暫存地點。

6.1.4使用消毒液消毒實驗廢棄物時,應使其與廢棄物充分接觸,不能有汽泡,不能有氣泡阻隔,並保證足夠的作用時間。

6.1.5使用週轉箱運送實驗廢棄物時,週轉箱應加蓋、密閉。運送實驗廢棄物的週轉箱應能夠防滲漏、遺撤,使用後應進行清潔、消毒。

6.1.6記錄實驗廢棄物處理情況並存檔備查,處理記錄必須保存3年。

6.2處置程序

6.2.1感染性實驗廢棄物及處理辦法

① 感染性實驗廢棄物包括培養基、標本和菌(毒)種保存液、血液、血清、臨牀標本,用過的一次性手套、口罩、帽子,用過的試管、吸管、移液器吸頭,用過的一次性實驗用品及實驗器械等攜帶或可能攜帶病微生物的實驗廢棄物。

② 感染性實驗廢棄物應進行蒸汽滅菌或放入浸入有效氯含量不低於20xxmg/L消毒劑中浸泡4小時;進行壓力蒸汽滅菌處理的,應在包裝外粘貼指示標記(以便分辨是否經過高壓),標明壓力蒸汽處理要求及實驗廢棄物處理責任人姓名(實驗室內高壓消毒者可以省去此步驟)。滅菌或消毒處理後再使用黃色垃圾袋包裝,按要求貼上警示標誌及中文標籤,運送至暫存地點貯存。

6.2.2 損傷性廢棄物及處理辦法

① 損傷性廢棄物包括採血針、採血器、試驗玻片、玻璃試管、玻璃安瓿等能夠刺傷或割傷人體的廢棄的實驗利(銳)器。

② 所有損傷廢棄物(不論利器是用做感染性實驗還是非感染性實驗)都必須放入符合要求的利器專用盒裏(可以使廣口塑料瓶或耐重硬紙盒等),容器裝滿3/4後封蓋,(先進行壓蒸汽滅菌處理),再使用黃色垃圾袋包裝,按要求貼上警示標誌及中方標籤,運送到暫存地點貯存。

6.2.3 藥物性廢棄物及處理方法

① 藥物性廢棄物包括過期、淘汰、變質或者被污染的診斷試劑、血液製品等。

② 少量的藥物性廢棄物可以按感染性廢物處理。大量藥物性廢棄物,使用防滲漏包裝,按要求貼上警示標誌及中文標籤,運送至暫存地點貯存。

6.2.4化學性廢棄物及處理方法

① 化學廢棄物是指需廢棄的具腐蝕性,易燃易爆性、有毒性、有害性化學性試劑或化學消毒劑等化學物品。

② 強酸、強鹼等腐蝕性廢液應分開收集,在質量監督員監督下及時進行中和處理後排放下水道;對低濃度的酸、鹼廢液,可以用大量清水“無限稀釋”後排放放下水道。具有放射性物質的診斷試劑,原則上確保消除生物危險後,再按按試劑說明妥善處理。對易燃易爆性、有毒有害性化學物品,儘可能正確詳細標示內容物和組成成分,運送至指定的暫存在點貯存。

6.2.5 實驗廢棄物的處置

醫院廢物回收中心工勤人員及時將集中的實驗廢棄物,交由有資質的醫療廢物處理單位處置,並做好廢物交接記錄。

懷孕手冊
新媽手冊
育兒寶典
孕育飲食
早期教育
母嬰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