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親子知識 > 早期教育 > 沒有借條只有微信聊天可以嗎

沒有借條只有微信聊天可以嗎

來源:時尚冬    閱讀: 6.87K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沒有借條只有微信聊天可以嗎,如果發生糾紛可以申請訴訟,民事訴訟的參與者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證人等等,很多人或許不清楚它的流程是什麼,下面來介紹一下沒有借條只有微信聊天可以嗎?

沒有借條只有微信聊天可以嗎1

一、沒有借條只有聊天記錄可以起訴嗎?

1、借貸上法院起訴沒有欠條,只有聊天記錄可以。聊天記錄作爲電子數據可以作爲證據使用,但其作爲電子證據,在司法實踐中,其要想具備相應的證明力需要具備相應的條件,其具體證明力如何,在具體的個案中,由法官判定。

2、聊天記錄以電子數據的形式存在,顯然屬於民事訴訟法規定的證據類型,可以作爲證據使用。但其要想具有相應的證明力,成爲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並不容易,暫且不論證據內容與案件事實之間的關聯度。

二、民間借貸案件起訴需要哪些證據?

欠條聊天記錄還有相應能夠證明存在你理解的關係的一系列的證據,當時用電子證據的時候就要符合以下條件:

確認使用雙方身份

因聊天軟件不是實名制,若不能證明聊天軟件使用人是案件當事人,則聊天證據在法律上與案件無法產生關聯性。 聊天軟件使用人的身份確認問題,目前的司法實踐主要有四個途徑:對方當事人自認;聊天軟件頭像或相冊照片的辨認;網絡實名、電子數據發出人認證材料或機主的身份認證;第三方機構即軟件供應商公司的協助調查。

前兩種方式明顯帶有偶然性,不能作爲常態化的確認方式,後兩種方式都涉及到軟件供應商公司的第三方技術協助,但尚未形成良性運轉的流程,自然也不可能像大家想像的由自己提交一段微信記錄那麼簡單。

沒有借條只有微信聊天可以嗎

微信證據的完整性

此條件關涉聊天軟件證據的真實性及關聯性,因聊天軟件證據爲生活化的片段式記錄,如不完整可能斷章取義,也不能反映當事人的完整的真實意思表示。

由於缺乏明確的認證規則和專門的電子證據鑑定機構,部分公證、鑑定存在瑕疵缺漏,這些都增加了法院對電子證據認證的難度。因此,建立專門的電子數據證據鑑定機構並明確其認證規則,是目前證據發展的必然需求

民間借貸關係在我們國家還是比較常見的一種關係,因爲很多自然人之間是存在着借款的',如果沒有借條,但是有相應的聊天記錄,還有轉賬的事實,那麼足以證明存在着借款關係,完全是可以到法院來進行起訴,要求對方還款的。

沒有借條只有微信聊天可以嗎2

1、網絡聊天記錄在民間借貸案件中作爲證據使用,必須具有真實性。

網絡聊天記錄的真實性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方面是主體真實,即網絡聊天記錄是記錄真實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間聊天的記錄。

實踐中當事人提交到法院的網絡聊天記錄多以QQ聊天記錄和微信聊天記錄爲主,而QQ聊天記錄和微信聊天記錄界面顯示出來的聊天主體均具有特定的暱稱,舉證責任人需舉證證明該暱稱所代表的人物和借款人或者出借人是同一人,這可以通過到提供聊天軟件服務的相應服務商處調取QQ和微信號碼註冊者的身份信息進行證明。

另一方面,網絡聊天記錄的真實性表現爲內容的真實性。由於網絡聊天記錄以計算機數據技術爲支撐,具有易複製性和易破壞性的特定,在數據提取過程可以通過特定的計算機技術進行復制、修改和刪減,因此,在網絡聊天記錄的提取過程中保證聊天記錄的真實性至關重要。

在實踐操作中,舉證責任人可以採取聘請提供聊天軟件的服務商技術人員進行信息提取或者對提取的聊天記錄到公證處進行公證,或者尋求適格證人作證,在證人的監督下進行聊天記錄的提取,這些方法均可以保證聊天記錄的真實性。

對於聊天記錄的保存形式可以是將手機或電腦上的聊天界面進行拍照或者截屏後打印,也可以是通過特定技術將聊天記錄提取出來後打印或者存貯在特定的設備或者介質中,將特定的設備或者介質提交給法院。

沒有借條只有微信聊天可以嗎 第2張

聊天記錄的真實性在司法實踐中可以通過以下幾種方式來實現:

一是通過自認的方式,即雙方當事人都認可的聊天記錄可以認定爲真實的聊天記錄,

二是經過具有專業資質的機構或者個人鑑定過或者公證部門公證的網絡聊天記錄,可以作爲民間借貸案件中認定案件事實的證據使用;

三是適格的證人以作證或者有效證人證言方式證實是真實的網絡聊天記錄的,可以作爲證據使用。

2、網絡聊天記錄在民間借貸案件中作爲證據使用,須具有完整性和關聯性。

完整性是指在民間借貸案件中作爲證據使用的網絡聊天記錄一方面要在形式上具有完整性,包括網絡聊天記錄要以合法、完整的形式呈現出來,即網絡聊天記錄須以法律認可的證據表現形式呈現出來,包括文字聊天記錄、視頻聊天記錄、語音聊天記錄等;

另一方面要在內容上具有完整性,即舉證責任人在將網絡聊天記錄作爲證據提交時,必須完整的提交整個網絡聊天記錄,不能只提交對自己有利的部分,而對自己不利的部分予以刪減或者不提交。

網絡聊天記錄的關聯性是指在民間借貸案件中作爲證據使用的網絡聊天記錄的內容須與該民間借貸案件的借貸事實有聯繫,包括該聊天記錄與待證事實有實體意義上的聯繫和法律意義上的聯繫,如聊天記錄中提到了借款的金額、借款的交付方式、借款的用途、借款利息的約定、借款及還款的時間等等,這些都對民間借貸案件需要查明的事實和法律界定具有重要意義。

3、網絡聊天記錄在民間借貸案件中作爲證據使用,需與其他證據形成證據鏈條。

民間借貸案件的主要證據是借條或者借款協議、借款支付憑證。在有借條或者借款協議對借款人的信息、借款的金額、借款的用途、借款的支付方式、借款利息的計算方式做出明確約定並有借款支付憑證佐證的情況下,網絡聊天記錄作爲一種佐證證據對借款的事實予以佐證,在這種情況下網絡聊天記錄作爲一種輔助證據,與借條或借款協議自然而然的形成了證據鏈條。

但是在司法實踐中,有些借款人並沒有給出借人出具借條或者簽訂借款協議,而是通過網絡聊天的方式向出借人提出借款,出借人給借款人支付借款後,難以收回,產生糾紛。在這種情況下,載有出借人和借款人商討借款事宜的網絡聊天記錄就成爲了關鍵證據,但是僅憑網絡聊天記錄就對案件事實作出認定還是存在一定難度的。

因此,如果只是沒有借條或者借款協議,而有銀行轉賬憑證、手機銀行轉賬記錄、出借人催收借款的電話錄音等證據資料予以佐證,那麼網絡聊天記錄可以與這些證據一道形成完整的證據鏈,證明出借人與借款人之間借貸事實的存在,網絡聊天記錄可以認定爲具有證據效力的證據。

沒有借條只有微信聊天可以嗎3

可以的,但是有條件限制,微信聊天記錄屬於電子數據,我國《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電子數據爲法定的證據類型。司法解釋進一步明確,電子數據是指通過電子郵件、電子數據交換、網上聊天記錄、博客、微博、手機短信、電子簽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儲在電子介質中的信息。

因此,從法律規定來看,微信聊天記錄可以作爲欠錢的證據使用。

但是微信聊天記錄需要滿足下列條件才能作爲有效證據,即微信聊天記錄的證據力。

沒有借條只有微信聊天可以嗎 第3張

1、需要明確微信聊天雙方的真實身份。

說白了,就是要明確跟你聊天的人就是借錢人,並且是向你而不是第三方借的錢。

目前的司法實踐主要有四個途徑:對方承認;微信頭像或微信相冊照片的辨認;網絡實名認證材料或機主的身份認證;第三方機構即騰訊公司的協助調查。

2、微信證據要具有完整性,即具有借錢的完整意思表達。

微信聊天記錄要真實反映整個借錢過程,而不能斷章取義,僅僅將轉賬記錄作爲證據使用。

綜上所述,在借款民事糾紛中,微信聊天記錄可以作爲證據使用,但在司法實踐中,若具有相應的證明力需要具備條件,即要能明確借貸雙方的真實身份,也要具有借款的完整意思表達。

懷孕手冊
新媽手冊
育兒寶典
孕育飲食
早期教育
母嬰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