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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貼計算法

來源:時尚冬    閱讀: 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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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貼計算法,生育津貼說白了其實就是產假期間的工資,很多女性都是非常關注生育津貼相關問題的,因爲我們都需要結婚生子,下面爲大家分享生育津貼是按哪個基數算生育津貼計算法。

生育津貼計算法1

一、生育津貼怎麼算

1、生育津貼計算公式: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月繳費平均工資/30乘產假天數。(職工繳費基數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資計算);

2、低於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計算;

3、高於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計算;

4、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無法確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

二、生育津貼的概念

什麼是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是指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有的國家又叫生育現金補助。

生育津貼計算法

三、各地區生育津貼的算法

(一)成都地區

1、根據成都生育保險政策規定,成都職員屬於計劃政策內生育,且連續繳存生育保險12個月以上可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可以休產假。

2、根據成都最新產假規定,正常產假98天,晚育增加30天,所以劉女士至少可以休產假128天。

3、成都生育津貼金額與產假及女職員生產前12個月繳費工資有關,因此劉女士可以領取1227元生育津貼,具體計算如下:3500(元)× 12(月)/365(天)× 128(天)= 14728元。

生育津貼:以女職工生產前12個月本人的生育保險繳費工資總額除以365日後,按不同情形分別計算生育津貼:

(1)妊娠滿7個月生產或流產的乘以90日;

(2)妊娠滿3個月不滿7個月生產或流產的乘以42日;

(3)妊娠不滿3個月流產的乘以14日;

(4)剖宮產增加15日;

(5)多胞胎的每多生產一個嬰兒增加15日。

(二)北京地區

參保了生育保險的女職工在生育寶寶後,可享受生育保險的待遇,領取生育津貼。往往女職工們會關注生育津貼可以領多少?怎麼領?生育津貼如何計算?本文爲在北京的參保了生育保險的女職工提供生育津貼的計算方法以及如何領取生育津貼。

1、生育津貼金額=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月繳費平均工資/30乘產假天數

2、生育津貼高於本人產假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不得剋扣,生育津貼低於本人產假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

3、生育醫療費用

一次性分娩營養補助費

(1)正常產、滿7個月以上流產: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乘25%;

(2)難產、多胞胎: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乘50%。

一次性補貼

在一二級醫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補貼。

在得到生育津貼前,肯定要明白什麼是生育津貼,是指工作的婦女因生育離開工作職位而爲其發放的生活補助。還有大家需要了解當地的生育補貼政策,這與得到津貼金額的多少有關。

生育津貼計算法2

生育津貼,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有的國家又叫生育現金補助。我國生育津貼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標準分兩種情況:一是在實行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支付標準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期限不少於90天;

二是在沒有開展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生育津貼由本企業或單位支付,標準爲女職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資和物價補貼,期限一般爲90天。部分地區對晚婚、晚育的職業婦女實行適當延長生育津貼支付期限的鼓勵政策。

生育津貼計算法 第2張

(一)職工生育津貼按以下標準計發:

1、妊娠不滿12周終止妊娠,享受15天的生育津貼;

2、妊娠滿12周至不滿16周終止妊娠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貼;

3、妊娠滿16周至不滿28周終止妊娠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貼;

4、正常生育或妊娠滿28周以上終止妊娠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貼。

(二)遇有下列情況時,還會增加生育津貼:

1、難產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貼;

2、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的生育津貼;

3、分娩時實施輸卵管結紮術的,增加14天的生育津貼;

4、女職工晚育(年滿24週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子女)並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增加30天的生育津貼。

生育津貼計算法3

生育津貼的概念

生育津貼,是指對職業婦女因生育或流產而離開工作崗位而中斷收入時,按照生育保險的法律、法規給予定期支付現金的一項生育保險待遇,又稱現金津貼。

生育津貼已成爲一種對職業婦女表示關注的重要國際性措施,其宗旨在於向生育女職工提供基本經濟保障,使她和她所生產的嬰兒能夠在產假期間按照適當的生活標準維持無所匱乏的健康的生活。享有生育津貼是生育的職業婦女的一項基本權利。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1、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

2、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保險是爲了維護女職工的基本權益,其根本目的是對女職工基本生活進行保障。

生育津貼和產假工資

我國的生育津貼原稱產假工資。爲了與國際通用術語銜接,1994年改稱生育津貼。實行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爲基數計發生育津貼;而沒有開展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仍按本人生育前的基本工資爲基數計發產假工資”、形成了雙軌”制。

女職工生育享受生育生活津貼和醫療補貼等生育保險待遇的,用人單位無需再支付生育期間的產假工資。

2001年11月1日開始施行《上海市城鎮生育保險辦法》後,企業只要按規定額繳納了生育保險費,女職工生育後的法定產假期間享受生育津貼,用人單位不再支付產假工資。所以生育津貼實際上就是以前所說的產假工資。

該辦法規定了從業婦女可以享受生育生活津貼和生育醫療費補貼兩項待遇,其中生育生活津貼的'標準是以本人當月繳納社會保險費基數計發的,順產一般爲繳費基數×3個月,晚育、難產的還可另增半個月,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半個月的生育生活津貼。

生育津貼計算法 第3張

生育津貼怎麼算生育津貼的計算方法:

按分娩當月單位平均繳納工資基數/30天*產假假期天數+營養費+一、二級醫院分娩補貼產假假期:女職工正常產假爲90天,晚育晚婚增加15天,剖腹產的增加30天,辦理了《獨生子女光榮證》的增加35天。

例:具體計算方法

生育津貼享受的費用標準如下:

順產:正常90天*(2268/30天)+營養費3780*25%+晚婚晚育15天*(2268/30)+獨生子女證35天*(2268/30)=11529元

剖腹產:正常90天*(2268/30天)+營養費3780*50%+晚婚晚育15天*(2268/30)+獨生子女證35天*(2268/30)+剖腹產30*(2268/30)=14742元

以上費用是根據2268的最低購買基數算出作爲參考,實際費用以個人社保帳戶(廣州市勞動社會保障網中查詢)的實際數目爲準。

注:生完後一定要辦理到獨生子女光榮證纔可以享受35天的獨生子女津貼。所享受的生育福利:

1、免費產前檢查(按照醫保規定標準)

2、分娩定點醫院掛帳(醫院直接跟醫保覈算費用,除自費藥外,其它生育險範圍內用藥及手術費由醫保承擔)

3、生育津貼(生育完後五個月內提供相關資料由公司爲您報銷一次性生育津貼,根據如上《生育津貼享受的費用標準》支付)。

北京生育津貼新政策近日,北京下發了《關於調整本市職工生育保險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1、用人單位應當爲其職工辦理參加生育保險手續,並按照《北京市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規定》(第154號政府令)的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用。財政部門覈撥經費的用人單位,其應繳納的職工生育保險費列入部門預算,由用人單位按月繳納。

2、參加本市生育保險的職工,因生育或計劃生育享受產假的,產假期間可享受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月繳費平均工資除以30天再乘以產假天數計發。

3、生育津貼即爲產假工資,生育津貼高於本人產假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不得剋扣;生育津貼低於本人產假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原參加生育保險的職工,本通知執行之日前已經生育或計劃生育享受產假,本通知執行之日後申報生育津貼的,按照本通知規定的生育津貼計發辦法計算生育津貼。

4、按照本通知規定,新納入參保範圍的女職工,自本通知執行之日起9個月內分娩的,可即時申領享受相應的生育津貼待遇;自本通知執行之日起9個月後分娩的,如連續繳費不足9個月,其生育津貼由用人單位支付。

5、參保職工分娩前連續繳費不足9個月,分娩之月後連續繳費滿12個月的,職工的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予以補支。補支標準爲申報領取津貼之月,用人單位職工月繳費平均工資除以30天再乘以產假天數。

6、參保職工辦理生育住院或申領生育津貼和醫療待遇時,應當出具《北京市生育服務證》,或本市居住地街道辦事處、鄉(鎮)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簽發的《北京市外地來京人員生育服務聯繫單(生育保險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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